电焊安全用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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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安全用电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安阳市殷都区花园庄搬迁安置房小区
施工单位
杭州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部位
电气焊
工种
焊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电焊工: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电焊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穿戴好防护用品。
2、电焊机必须保护接地线。
焊把线老化破损的严禁使用。
工作前认真检查。
3、电焊操作时产生火花,周围的易燃物要及时清理,要设专人看管并备灭火器材。
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工种操作,并有用电知识。
5、电焊机专人操作,严禁非电工私自接电。
6、操作工应保持配电箱内干净整洁,无杂物,器件良好,保持电箱、电焊机不潮湿、不雨淋。
7、线路、电器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电工维修,、更换,并有维修记录。
8、机械设备在停用后闸箱应拉闸、上锁。
9、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接线保护,未安装二次接线保护的电焊机严禁使用。
电、气割焊:
1、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要求
(1)不准安放在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以及金属构件接地导线上,同时要注意,不要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中。
(2)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可安放在室外,也可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但严禁安放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正在运行的锅炉房等。
(3)禁止放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面。
(4)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气焊工人);熟悉发生器的结构、作用、工作原理及维护规则,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者。
(5)放置位置还要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的烟火、电焊火花以及坠落工件的打击。
(6)不准靠近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的吸口处。
(7)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必须安放在单独房间。
(8)乙炔发生器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
(9)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他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10)严禁在烈日下暴晒。
2、使用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1)灌入发生器的水,必须保证没有任何油污或其他杂质的洁净水,同时要按规定灌足水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气室内冷却良好。
(2)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燃烤,更不准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3)己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他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4)装入的电石量和粒度,一定要符合乙炔发生器的规定和要求。
移动式乙烘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在25~80mm范围内。
如果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粒度为2~25mm的电石。
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其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
电石粒度大于80mm不得使用。
新装入电石后,应先排放发生器内及管道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体。
(5)首先应检查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是否正常。
确认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
(6)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3、对己炔发生器的启动、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要求
(1)启动时的安全要求:
①通过电石篮升降调节杆,使电石与水接触产生己炔气,同时检查各部位特别是连接处是否有漏气现象,必须保证连接部位的严密性。
②产生己炔后,一定要注意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指针旋转应是慢慢上升)。
如果上升过快或指针停在零位,甚至有乙炔气体从安全阀漏出等现象,都说明发生器运行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止发气,进行检查和排除故障,然后再次启动;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冬季时启动(数分钟后)有时表针仍停止不动,这是由于水温低压应慢造成,不一定是故障。
(2)工作时的安全要求
①在接入焊柜(或割柜)前,首先要排除掉乙烘胶带内的空气和发生器内的乙炔—空气混合气。
②在发生器运行过程中,需清除电石渣时,一定要等电石完全分解后进行。
③在发生器工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漏气现象,水位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安全阀有否失灵等。
如有以上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否则不允许使用。
固定式己炔发生器应由受过培训的专职人员管理。
④发生器水温不应超过70℃,超过时应立即灌入冷水;或暂时停止工作,采取冷却使水温下降。
不可随便打开发生器和放水等,以防止因电石过热而引起着火和爆炸。
(3)停止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①工作结束(包括换电石时)当打开盖子发生着火时,成立即盖上盖子,隔绝空气,等冷却后再开
盖和放水。
②通过电石篮升降调节杆,使电石与水脱离停止产生己炔气。
然后再关闭出气管阀,停止己炔输
出。
③工作结束,要及时放掉发生器中的水和电石渣,并冲洗干净,特别是冬季作业。
更应注意。
4、回火防止器使用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发现有问题(乙炔流量不足或带水过多等)而影响工艺要求时,应及时进行检修或
更换。
在任何情况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无水情况下进行工作。
(2)每班工作前部应先检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阀动作灵活可靠。
(3)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工作必须保持器内规定水位。
(4)每个岗位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柜(或割拒)使用。
(5)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后应将水全部排出、洗净,以免冻结,发生冻结时,只能
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绝不能用明火或红铁烘烤。
(6)每次发生回火后应检查水位,器内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计(或水位阀)标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过
高,以免乙炔气带水过多而影响火焰温度。
(7)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时应垂直挂放,与乙炔导管连接必须严密不漏气。
(8)焊柜或割柜在点火前,应排净回火防止器的空气(或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
(9)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须有卸压孔、爆破片,并且便于检查,易于排除和消洗器内的积污。
(10)己炔容易产生带黏性油质的杂质,因此应经常检查止回阀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现象。
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和污迹,以保证气流畅通、工作可靠。
5、常用的安全泄压装置有安全阀和爆破片。
安全阀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排气情况是否正常.防止排气管、阀体及弹簧等被乙炔气流中的灰渣、黏性
物质及其他脏物堵塞或黏结,以保证安全阀的灵敏有效。
(2)安全规则规定,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0.015MPa。
使用时应通过调节螺栓调节好开启压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3)如发现安全阀有漏气或不停的排气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检修和调整好后方可再用。
6、爆破片的使用安全要求
(1)不得使用铜板、铝板、铁板等代替。
(2)发生爆炸,按规定使用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新爆破片。
7、乙炔压力表的使用安全要求:
(1)压力表一定要保持洁净,表盘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盘刻度要清楚易见,以便观察指针指的压力值,
否则不得使用。
(2)要经常注意检查压力表指针转动与波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压力
表进行检修或更换新的压力表。
(3)焊接(或气割)工作中要经常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使其不大于乙炔发生器最高工作压力值
(0.15MPa)。
(4)压力表的连接管要经常或定期地进行吹洗,以防堵塞。
(5)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应校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
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8、氧气表的使用安全要求
(1)一定注意氧气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必须擦洗干净后再使用。
(2)装卸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有滑缝漏气现象,以免因装表不牢而射出,侍正常后再接氧气胶管。
(3)上装氧气表以前,要微开氧气瓶阀,吹净瓶口处杂质,随后关闭瓶阀,并开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对人体,同时要将调压螺杆松开。
(4)开启氧气瓶阀时,要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气流作用而引起静电火花。
(5)新的氧气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6)应经常检查氧气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故障,一定要及时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水位计使用安全要求
(1)水位计要有指示刻度,并清晰易见,水位龙头不应有锈蚀和塞死问题。
(2)发生器各罐体内的水量,应符合水位计的标志和水龙头指示水位要求。
10、氧气瓶的使用安全要求
(1)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2)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
(3)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黏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上减压表再使用。
(4)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防震:
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一定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尤其是严寒季节、低温情况下,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造成气瓶爆炸。
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
要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
运输时,气瓶必须有护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
(6)防热:
要防止氧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10m以上。
(7)留有余气并关紧阀门:
留有余气的目的是使气瓶保持正压,以免可燃气体进入瓶内,同时便于瓶内气体成分化验。
(8)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
(9)防油:
氧气瓶不得沾有油脂,同时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触阀门或减压器等。
(10)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1)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3m。
(12)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进行解冻,绝对不能用火焰烤红金属去烫。
(13)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己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14)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性技术检验,按照安全规程的规定,每三年检验一次。
超过期限的气瓶不得
使用。
11、己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h·瓶。
(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3)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禁止敲击、碰撞。
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酣流出,引起着火爆炸。
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气瓶阀使用。
拧开瓶阀时,一般情况只拧3/4转,最多不要超过1.5
转。
(4)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
免放在一起。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7)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是垂
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8)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9)严禁铜、银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1)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12)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①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②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
③乙炔瓶储存时,一定要保持竖立位置,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④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⑤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有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⑥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12、气焊主要工具使用安全要求
焊炬与割炬,以及胶管等是气焊工的主要工具,如果其性能不正常,或者操作失误,将会造成回火爆炸烧伤或烧坏焊、割柜等事故。
(1)焊炬的使用安全要求
①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②在前二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点火检验,点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给乙炔气,另一种是先给氧气。
比较安全的点火方法是先给乙炔,点燃后立即给氧气并调节火焰。
③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④停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这样可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⑤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这样倒袭的火焰在焊柜内会很快熄灭。
⑥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焊柜的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漏气现象。
⑦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胶管的作法是不允许的(焊柜、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同时也不允许连有气源的焊炬放在容器内或锁在工具箱内。
(2)胶管的使用安全要求
①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管身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②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
③使用前,必须将胶管内的滑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
④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得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否则不安全。
⑤胶管的长度不应过长,过长会增加不安全因素。
⑥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
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0-81规定,胶管为黑色。
乙炔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1-81规定,乙炔胶管为红色。
⑦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拧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这样可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引起爆炸着火。
⑧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
特别情况需接头时,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
(3)割炬的使用安全要求:
①点火试验。
如果点火后,火焰突然熄炮,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这时应松开割嘴进行检查。
②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及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
工作场地面是水面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③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头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
发生回火时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电焊机:
1、电焊机应放在干燥、绝缘良好的地方。
在使用前要检查一、二次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地处是否有防护罩,焊钳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接地(接零)保护。
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焊接时必须双线到位,不准利用钢管架子、轨道、金属管道、结构钢筋和其它导电物体作联接地线,更不准使用裸体导线。
3、在潮湿的地沟、管道内等地点施焊时,应采取绝缘措施,应通风良好。
4、操作时,必须有用火证,并备消防器材,及并设专人看火,必须清除施焊点附近易燃物,防焊花四溅,引燃物料,发生火灾。
5、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6、电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7、高处作业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8、电焊机应设专用开关箱,不准将焊机放在手推车上使用。
一次线长不得超过3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
9、工作结束,要切断电源,锁好闸箱,确认操作地点无引起火灾危险时,方可离开。
防火:
1、电焊机必须单独设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电焊机外壳应接地良好。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并要有专人看火,备消防器材。
3、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离措施。
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施工。
6、高空作业时应将施焊地点下方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并要备有接火盘,焊条头不准乱扔,应放在小铁桶内。
7、每次电焊作业前应办理用火手续,批准后方准开始作业。
工作完毕应检查操作地点,灭除火种,确认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
并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注:
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