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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部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珠烽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部

2011年7月20日

 

目录

一、地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地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地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地测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地测部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地测部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地测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地测部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地测部测量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地质、测量、水文、钻探的法律、法规,负责矿井生产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的安全生产技术职能管理。

2.负责编制落实地质测量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地测技术,相关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地测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资料的准确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按时绘制矿井各种必须的图纸,保证图纸的精度,为矿井安全开采提供可靠的依据。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监督保安煤柱的留置。

5.及时掌握井田内地质构造,小窑分布及开采现状和水灾隐患,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地质疑难问题。

6.及时掌握各类贯通工程,认真执行贯通通知单制度,对重大工程要现场督促、检查、指导。

7.做好钻探设计准备、施工及钻孔的资料编制,及时准确地施工各类探放水孔、灭火孔、注浆孔等。

8.参与做好有关地质、测量、水文、钻探等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组织地质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参加全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对因地质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设计、施工事故,要负技术及管理责任。

11.组织巷道验收,参与有关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和事故调查。

12.参加防洪检查,掌握灾害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会同计划部门安排工程计划、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13.因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酿成事故的,负管理责任。

14.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预测各施工区域可能存在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制定防范措施。

15.负责储量管理,提出煤炭资源回收及防止煤炭资源浪费的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地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公司地质技术业务工作指导,认真组织贯彻执行矿井地质、储量和矿井防治水制度,保证发挥地质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矿井地质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有关技术规定。

3.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各类探放水方案设计进行审查,保证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实际。

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指导矿井地质和防治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制定解决处理方案。

参与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根据生产衔接安排,提前采取措施排除水患影响,确保不发生水患事故。

 

地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业务范围内负全面安全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全矿地质、水文、测量管理规划和年度测量、防治水工作措施计划,编制审核矿井堵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负责组织指导有关人员收集、调查地面水害、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组织落实排查措施,同时深入井下检查指导地测工作,检查防水设施,研究分析和排查水害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预防水害事故。

4、督促检查地测专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经验,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地测安全技术问题。

5、检查监督矿井防水煤柱的留设,制止危及防水煤柱的采掘作业。

6、参加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大检查。

7、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8、有责任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领导下,搞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并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在安全技术管理上全面负责。

2.协助部长严格分管范围的管理工作,保证所分管口内的资料准确性,为矿井安全开采提供可靠的依据。

3.因分管范围的资料不及时,不准而造成设计、施工和人身事故要负主要责任。

4.协助部长组织本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搞好本业务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矿安全质量大检查。

5.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矿井生产中的地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6.有责任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总工程师和部长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构造、地质变化资料,并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对地质专业的业务管理和地质安全工作负一定责任。

 

2、负责公司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

4、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有责任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部长、分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测量组的业务保安及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对全矿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好测量管理工作。

为采矿设计、现场管理及领导决策,负责提供正确的测量资料、作业规程、生产计划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参加审查。

3、经常深入现场,熟悉井下生产及生产布局,检查中、腰线落实管理情况。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的问题要边处理边向总工和部长汇报。

4、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有责任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分管部长领导下,在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业务指导下,搞好自己所分管的专业工作,并对自己所分管的班组在安全技术管理上负责。

2.保证带领全班组,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资料,为矿井安全开采提供可靠的依据。

3.经常要带头深入井下,了解和发现本班组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分管部长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4.协助分管部长组织并带头参加本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搞好本业务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矿安全质量大检查。

5.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部长领导下,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地质工作,并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在安全技术管理上负责。

2.保证所观察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掌握水情水害情况,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依据。

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搜集和了解矿井生产中的地质情况,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分管部长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应积极参加本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搞好本业务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地测部测量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部长领导下,搞好自己所从事的测量工作,并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在安全技术管理上负责。

2.保证及时准确为各类巷道及工作面放线,为矿井正常的衔接提供可靠的保证。

3.保证各类贯通的准确,发现贯通测量资料有问题时,及时向分管部长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贯通。

4.应积极参加本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搞好测量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珠烽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各项制度

 

地测部

二0一一年

 

目录

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三、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四、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五、探放水管理制度

六、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七、地面防治水管理制度

八、水文地质调查制度

九、水文孔定期观测及监测制度

十、防水闸门管理制度

十一、防水密闭管理制度

十二、有掘必探制度

十三、水文地质培训学习制度

十四、汇报请示制度

十五、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制度

十六、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

十七、防治水培训制度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董事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

2、防治水领导组负责确定矿井防治水工作重点,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防治水的专项治理工作。

3、地测部是矿井防治水管理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掌握矿井建设阶段水文地质情况及水灾防治的重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防治水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方案,负责防治水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4、矿建负责按太原煤炭设计院的设计,监督施工单位施工防治水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负责建井过程中矿井防治水措施的顺利实施,按要求留设断层、陷落柱等各类可能导水构造的防隔水煤柱,采区、工作面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排水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安监处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要监督、监察单位,负责直接监督监察责任。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防治水整治的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排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前的具体防范措施的督查和整改后的验收工作,雨季组织地面防洪检查。

组织开展职工防治水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水患意识和防范能力。

6、生产调度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突水救灾演练;雨季前组织人员清理井下水仓、沉淀池、水沟中的淤泥。

由矿调度负责组建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水灾发生,矿调度作为救灾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救灾。

负责对生产队组排水、防治水工作进行协调管理,要求各施工队组工作面必须配备排水系统,在采掘作业规程中附详细的防治水措施;巷道内必须有明显的避水灾路线标记。

7、通风区负责对各密闭进行详细检查,及时了解密闭渗水情况,对采空密闭必须留设泄水孔。

在开启密闭前,详细制定防水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8、机电部负责在每年雨季以前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矿井有足够的抗水灾能力。

9、计划经济部负责防治水项目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和预算的审查,保证各项工作的如期进行。

10、供应科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日常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

11、财务部负责防治水的有关资金的落实,对重点工程设备、装备及时优先安排资金计划,以保证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水文地质人员要对全矿水害类型进行分析,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从技术上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2、根据水害类型,针对性提出矿井防治水工程的修筑情况(方案),监督各项防治水工程按设计施工,并组织验收。

3、及时编制水文地质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水害通知单、停掘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周分析、月总结、月隐患排查分析、季(年)度总结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

4、完善各种水文地质图纸、台帐、卡片等工作,严格审核签字,严把技术关、责任关。

5、加强防治水知识学习,努力学习防治水新知识,推广新技术。

6、坚持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报坚持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

2、对临时性的施工地点有水害的队组,坚持发放水害通知单。

3、水害预测预报内容有施工位置、水量、水压,注意事项,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

4、水害预测预报要及时、准确、事后要有总结,以及队组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提高预测准确度。

5、水害预测预报要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防治水领导组机构的领导下,防治水办公室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控制和治理。

2、水害隐患排查根据矿生产衔接计划,年度进行隐患排查,季度进行隐患排查,月度进行隐患排查。

3、年度、季度、月的隐患排查要分别针对矿井、采区、工作面进行排查,并进行隐患的认定,重大隐患的治理由矿或公司解决,一般隐患由区部、队组解决。

4、水害隐患排查例会由防治水领导组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研究解决水害隐患的治理情况。

检查地面和井下防治水工程以及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5、水文地质人员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经队组进行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并与防治水绩效考核挂钩,进行处罚。

6、深入现场,对发现不明水源,要及时化验,并汇报防治水工作领导组,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7、在全矿加强防治水工程、设施、设备的检查,提高全员的防治水意识,确保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采空区、井巷、小窑、古空区时;

2、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

3、接近可能同河流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煤层风氧化带时;

4、采掘工作面上部有采空积水,且间距小于下层煤冒落裂隙带高度或有出水危险时;

5、接近或将穿过含水层、导水断层、导水陷落柱时;

6、在带压区域揭露大中型断层、陷落柱、应力集中区前;

7、接近其它可能的出水区域时;

8、打开防水煤柱放水时;

9、接近水的灌浆区时,经探水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二、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上标明积水区范围、积水量、最低点标高等,由积水区边界外推60米作为积水警戒线,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岩巷20米煤巷3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并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完后,或涌水量得到有效控制、涌水情况清楚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才继续掘进。

三、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陷落柱时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三计算留设安全煤柱,进行超前探放。

四、探放水钻孔的布设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来确定。

五、探放水设计由地质部编制,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生产矿长组织施工。

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门地质技术人员负责,严格按批准的探放水措施落实,否则不准施工;施工措施要包括防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内容,最后由地测部和安监处组织验收考核。

六、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地测部门要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监部门及防治水机构会审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七、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断层、陷落柱等情况。

地测部门要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后方可回采。

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

八、对老空积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井下)

1.当井下出现煤层发潮、发暗;煤壁“挂汗”;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凉;煤壁“挂红”;发出水叫声;出现雾气;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并出现渗水;出现压力水流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发出警报。

2.若工作面生突水,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3.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4.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使全体井下员工都能识别透水征兆,都能在遇到险情时按照避灾路线撤离作业场所。

避免水患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地面防洪、防灌井)

根据最新搜集的娄烦下静游水文站1954年以来岚河最高洪水位资料以及148地质勘察院对本井田范围内岚河河床及洪水位点实测资料,经太原煤炭设计院计算,岚河最高洪水位要高于工业广场三个井筒的井口标高,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存在灌井的重大隐患。

所以在太原煤炭设计院新的防洪设计及防洪工程未完工之前,制定以下措施,防止遭遇极端天气发生灌井事故。

1、积极联系太原煤炭设计院,尽快计算新的防洪设计,在汛期来临之前,施工防洪工程及工业广场场内排涝设施。

2、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公司召开专题雨季三防工作会议,进行隐患排查,备足防洪应急物资,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落实。

3、与娄烦下静游水文站建立矿井地表防洪天气预警合作关系。

遇极端天气,由水文站提前告知我公司做好准备。

4、逢中雨以上天气,特别是遭遇大雨乃至大暴雨的时候,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集中至公司调度室待命;准备随时处理紧急事务。

5、在岚河适当位置设立水位标尺,建立分级警戒水位,在遭遇极端天气时,由地测部门人员对岚河水位进行不间断监测,一旦到达设定的可能造成灌井的警戒水位相邻的下部警戒水位,并且水位仍有上涨的趋势,就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公司值班领导决定,除留守必要的井下岗位性人员以外,其余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工作面,关闭电源后,紧急升井避险。

 

地面防治水管理制度

1、对地表缝隙、塌陷区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观测,特别在雨季,做好记录,并及时填图。

2、对地表的防灌井工程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2次,如有损坏处要及时修筑。

3、雨季必须对井下的防水密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4、杜绝有周边小煤窑私挖滥采现象,如发现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5、对地面水文孔定期观测,并建立水文孔观测台帐。

6、雨季对沟谷的河流进行观测,掌握流量,并分析渗入量。

 

水文地质调查制度

1、每月对流入井底水仓的水量进行观测,建立台帐,妥善保管。

2、对井下及地面水文孔的水位、水压变化情况要及时了解,如有变化较大分析原因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3、对井下工作面出水点或突水点要及时观察,预计出水量,做好记录,并分析出水或突水原因。

4、对工作面的放水孔,及时观测水压、水量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分析总结。

5、对矿井揭露大于20米的断层,每2-3月进行一次观测,看其是否导水。

 

水文孔定期观测及监测制度

1、每季度对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水文孔的完好程度、闸阀、水管、电控设施、四周墙体等,并做详细记录,建立水文钻孔管理台帐。

2、对井下及地面水文孔的监测数据要定期导出,并建立台帐。

3、对监测的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查明其变化原因。

4、如系统出现错误,及时向厂家反馈,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防水闸门管理制度

1、防水闸门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关闭,关闭防水闸门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件配件必须专人保管专门地点存放,不得挪用或丢失。

2、地测部门要建立防水闸门管理档案,所有防水闸门的试验、检查、复查等资料存档备案。

3、防水闸门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关闭,擅自关闭者视为严重三违;特殊情况下确需关闭,有关单位必须书面申请并经防水闸门领导组批准,制定相应措施后方可实施。

4、关闭防水闸门试验必须有安监员、瓦检员在场,试验完毕后,必须有试验结果记录。

5、每月必须对防水闸门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6、防水闸门检查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解决,保证闸门能正常关闭。

7、防水闸门的责任单位要对周边杂物及时清理,对闸门轴和水阀及时上油,以免生锈不能正常关闭。

8、防水闸门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整改情况每月在矿办公会议上通报。

 

防水密闭管理制度

1、防水密闭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2、地测部门建立防水密闭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密闭位置、编号、设计参数、墙体构筑情况、围岩情况等。

3、每月必须对防水密闭进行1-3次检查,内容包括:

闸阀情况,墙体情况,围岩动压情况,密闭牌板完好情况等。

雨季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4、对防水密闭上墙体、闸阀、围岩动压、牌板等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随时掌握防水密闭阀门出水的水量变化情况。

 

有掘必探制度

1、巷道掘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要经过超前探测,查明是否存在水患。

2、规程中必须规定每个工作面“有掘必探”的超前距,探放水队伍严格按超前距的规定进行探放。

3、每次探放必须有探放水记录,内容包括:

探测时间、距离、人员等。

以月、季为单位装订成册。

4、有掘必探接近探水警戒线后,由地测部门组织专门进行探放。

探放须有孔口套管、水量控制阀等装置。

5、“有掘必探”优先采用物探仪器,物探先于钻探的原则,采取物探手段超前探测,由地测部组织进行。

6、施工队组须制定探放水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后方可进行钻探。

 

水文地质培训学习制度

1、积极参加两级公司、矿组织的防治水专业培训,提高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2、矿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防治水知识的学习,学习的内容为: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

3、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队组,宣传和学习防治水知识,提高全矿职工的防水意识。

4、每半年对采掘队组人员进行防治水知识的考试。

5、区、部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做好井下职工的现场抽考培训工作。

 

汇报请示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日常观察结果要及时汇报组长和主管工程师,组长和主管工程师根据情况及时汇报防治水办公室主任。

2、矿井防治水日常工作由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按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安排落实。

3、各种矿井防治水工程项目由防治水办公室主任汇报矿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后,由组长安排后,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组织具体落实,并上报上级公司进行审核与验收。

4、特殊水害情况由队组汇报调度,防治水办公室主任接调度命令后,根据情况及时汇报防治水领导组,由组长下令后各防治水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落实。

5、防水闸门的关闭和开启须由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请示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后,组长下令后方可进行。

 

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制度

1、由地测部门组织每月底召开一次水害隐患排查、防治水专题会议。

2、会议必须有公司分管技术、安全的领导及机电、通风、生产、调度、安监等部门领导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本月生产队组水害隐患处理情况,是否存在水害隐患以及下月可能存在的水害隐患。

4、水文地质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水害隐患情况,由采、掘、开相关领导四定签字后发放给施工队组。

5、对每月的水害隐患情况逾期未处理的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督促施工队组及时处理。

 

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

1、根据生产衔接需要,及时构筑各种防治水工程如:

防水闸门、防洪防灌井工程、防水密闭(采区和工作面)。

2、防治水工程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由公司和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3、各种防治水工程必须建立台帐。

4、防治水工程由矿组织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对各种防治水工程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完好无损。

 

防治水培训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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