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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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
二.办理地点
渝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三楼(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
三.办理业务
(一)参保单位登记
1.单位填报:
(1)《参加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表》一份;
(2)《参加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编工作人员花名册》一份;
(3)《参加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花名册》一份;
(4)《渝中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1)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确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鲜章;
(5)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7)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鲜章;
(8)在职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资料、《工资转移介绍信》、工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工资审批表未包含所有工资发放项目,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财务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9)退休人员《退休报批表》、退休待遇调整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1)单位从成立之日起30日之内,到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进行参加渝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格认定。
(2)单位参保资格认定合格后,持上述资料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二)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1.单位填报: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变更批文、变更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确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我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1.单位填报: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注销批文、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确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因改制、解体、撤销、迁移、分合户等原因需注销的,应从批准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2)有欠费的单位,应先完清欠费;
(3)有退休人员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清偿,待清偿费到帐后,办理单位注销手续。
(四)在职参保人员增加
1.新招人员、统筹范围外转入
(1)单位填报:
①《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增加申报表》一式二份
②《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确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②《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如《工资转移介绍信》未包含所有工资发放项目,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财务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④加盖单位鲜章的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职工人事档案。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2.统筹范围内调入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增加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如《工资转移介绍信》未包含所有工资发放项目,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财务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我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五)在职参保人员减少
1.调出统筹范围外、辞职、出国定居、死亡等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③出国定居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职工《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注明逝世时间的《火化证》,或其他死亡有效证明等。
(3)办理流程:
①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②因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死亡需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的,参保单位于办理该参保人员减少的当月16-18日,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领取《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个人账户退费信息表》;参保单位核对该表并盖章后,于每月26-30日到区社保局相关部门审核签字,最后到基金管理科办理个人账户退费。
2.统筹范围内调出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系转移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系转入
(1)提供资料:
①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②参保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若单位经办人填写须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流程:
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办理。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系转出
(1)提供资料:
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办理流程:
①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个人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个人持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于每月1至12日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打印《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及原单位盖章后,再到区社保局相关部门审核签章,最后到我局基金管理科办理个人账户基金转出。
(七)退休人员增加
1.退休申报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退休金支付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区人力社保局或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的《退休报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属独生子女家庭的,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街道计生办公章。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2.退休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入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退休金支付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区人力社保局或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退休人员转移相关手续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3.退休人员统筹范围外转入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退休金支付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区人力社保局开具的退休人员转入相关手续;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如区人社局对该退休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档并签章认定,参保单位不须再提供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八)退休人员减少
1.退休人员死亡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注明逝世时间和火化时间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如《火化证》未注明逝世时间,须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有效证明等。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2.退休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区人力社保局或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退休人员转移相关手续。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3.退休人员停止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如单位经费性质转变等)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花名册》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退休人员停止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相关依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确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1.单位填报: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①有效证件(如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变更的相关依据。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十)参保在职人员当年工资变动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工资变动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工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变动工资项目无工资审批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我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十一)参保退休人员当年退休待遇变动
1.单位填报:
《渝中区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变动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退休待遇调整审批表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十二)在职历年数据维护
1.单位填报: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维护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1)单位维护报告;
(2)与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工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维护工资项目无工资审批表,须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财务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十三)退休历年数据维护
1.单位填报:
《渝中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维护申报表》一式二份
2.提供资料:
(1)单位维护报告;
(2)退休待遇调整审批表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上述材料向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申报。
(十四)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退休待遇
流程:
1.参保单位于每月16-18日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领取《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通知书》;
2.参保单位按核定金额于每月25日前开具支票和进账单,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三个工作日后、每月30日前凭加盖银行收讫章的进账单到区社保局基金管理科核实缴费到账情况,领取缴费收据。
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同时领取退休待遇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