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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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docx

温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

 

温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温交易【2018】215号

采购编号:

温政采【2018】171号

 

 

采购人:

温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温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温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温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温交易【2018】215号采购编号:

温政采【2018】17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医院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及安保工作(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

48万元。

五、服务期:

12个月。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

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八、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企业账户转账。

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

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

1010001

递交时间:

响应人必须于2018年9月27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十、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类似业绩、保证金缴款凭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评委审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温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地址:

焦作市温县温泉路75号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地址:

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延光路12号创业中心科研楼7层708-710室

十三、监督部门:

温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2018年9月17日

一、谈判须知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

温县妇幼保健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温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

4

预算价

48万元

5

服务期

12个月

6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

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

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

1010001

递交时间:

响应人必须于2018年9月27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8

谈判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响应性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9

谈判文件的密封

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包装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在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0

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县慈胜大街天天大酒店南邻)

11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分十二个月付清。

12

履约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中标价的10%

签订服务合同前交入发包方指定账户。

二、谈判程序

(一)开标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须知表”中规定的时间组织谈判;

2、所有供应商应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3、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资质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类似业绩、保证金缴款凭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评委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谈判程序

1、宣布会场纪律;

2、介绍与会的供应商和有关人员;

3、投标供应商各派出一名代表对各谈判方的谈判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4、经确认以上程序无误后,开始谈判。

(四)谈判顺序

谈判顺序:

对符合开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投标供应商,以签到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顺序,分别与每位谈判响应人就价格、商务、技术等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

(五)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

(六)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500.00元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谈判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服务期

符合本谈判文件“谈判须知表”有关规定

商务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谈判文件“谈判须知表”有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评审标准后,方可进行第二轮谈判。

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八)评审标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九)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标准,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评审,并编写评标报告。

(十)谈判结果的公示

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成交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与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重新招标。

(十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三)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五)其他补充内容

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说明: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豫财购[2013]14号文相关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产品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清单”并提供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且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库截图或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关于小微企业:

1.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1)门诊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墙壁、版面、顶、门窗、公共设施、卫生间、花、垃圾桶等的保洁;妇产科病房楼三楼公共区域的卫生全天保洁。

(2)儿科病房楼(1-3层)、妇产科病房楼(1-2层)、内科病区(门诊四楼)、儿童康复中心卫生全天保洁,卫生全包(不含:

手术室、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产房)。

(3)医院区域内的室外、地面、墙壁、公共设施、花草、排水沟清淤、房顶等的卫生全天保洁。

(4)门岗保安:

负责医院区域内的24小时安全保卫;车辆秩序的维护看管;快递、报刊的收发保管;门前七包等工作。

(5)医疗废物:

各科医疗废物回收转运至院方指定垃圾点分类装箱保管、登记、交接(焦作优艺环保公司)。

(6)公共场所照明灯,根据需要开启和关闭。

(7)医院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煎药室产生的中药渣(日产日清)等清运至县定的垃圾中转站。

 

四、合同签订及条款

(发包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合同在中标后由各发包人与中标单位签订)

保洁及安保服务合同

发包人:

(购买方)

承包人:

(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作业内容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

(大写)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第四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有关要求,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五条:

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专用条款(特别约定条款)

(注:

可结合具体招标项目进行更明确的约定)

温县政府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采购人全称):

供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全称):

供方持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

温交易],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二、本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

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详细配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

免费质保期

其它

总价(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

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

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日。

四、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其他服务承诺:

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

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年月日前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

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六、资料:

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七、验收要求。

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后日内,需方出具《温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1、供方应开具名称为需方单位的发票。

2、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分十二个月付清。

九、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为不变价,不受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供方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1%的违约金。

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逾期超过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需方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影响需方向供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需方违约,按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3、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温县财政局备案一份、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约定内容。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基本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项目编号:

温交易【2018】号

采购编号:

温政采【2018】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月日

 

1、谈判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号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

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的工作。

2、如果我们的响应性谈判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没收任何投标。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2、第一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质量

合格

服务期

优惠条件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一致,不一致者以《投标函》中总报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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