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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的发展

美国西部农业的发展

一、殖民地时期的农业状况1、印第安人原始农业的发展:

北美首先是原住民印第安人的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

印第安人生存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直接占用自然资源。

从谋生的角度看,印第安人很少有衣食之忧。

因此,有美国学者指出,“在白人到来之前,美国境内居住着一支自己自足的人民。

”美国东部和西南部的印第安人以玉米为主要粮食,大湖区印第安人则以野生稻米为食,大平原的野牛、太平洋沿岸的橡子和鱼,都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大部分印第安人部落以游牧渔猎为生,只有东部林地和西南部的部落,从事粗放式农业种植,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

这些部落实行轮作农业,使用贝壳、木片、石块和兽骨制成的工具,开垦土地,种植玉米、豆类和瓜类作物。

这种粗放式经营模式很容易使得地力耗尽,农作物产量降低,因此印第安人经常开辟新的土地以增加产量,原来的村落和种植地就会被废弃。

欧洲人初来北美之时,就有人在当地印第安人废弃的旧址安顿下来,在所谓“印第安人老地”上种植农作物。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简便,不必匆忙开垦土地,节省不少的体力和资源。

二是安全,不会引起当地部落的反感和攻击。

东部印第安人的简单耕作曾经帮助最初的欧洲移民度过生存危机。

他们或从印第安人那里得到了玉米,或者通过贸易购买粮食,克服了初期可怕的饥荒。

印第安人开垦土地和施肥的技术,也使得他们有所借鉴。

印第安人的社会结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存在血缘家庭、氏族、胞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等结构形式。

部落是核心的社会和文化单位,日常的狩猎、作战和宗教活动,均由部落主持。

在部落体制下,妇女的社会地位已经为男子所取代,只有少数部落仍然由女子当家。

在白人看来,土著妇女类似男子的奴仆,承担着采集果实、生养子女、照顾丈夫;而男子除了狩猎和作战之外,平日悠闲游乐,无所事事。

那些在初建定居点为生存而挣扎的白人,对此感到既不解又羡慕。

东部林区的农业地带出现了聚居村落,克里克联盟由50个以上的村落组成。

新英格兰和加拿大地区的易落魁联盟更是十分强大的部落联盟,他们成为当时在北美角逐的英、法、西班牙等殖民国家争取的对象。

当然,我们对印第安人农业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属于一种生存型农业,他们没有驯养大型家畜,没有发明铁器和轮子,生产能力还是比较低下的。

农业产品多用于维持生存需要,剩余产品很少。

这就使得他们社会分工无法进一步细化,私有财产还没有出现。

2、殖民地时期的白人农业状况:

农业在北美殖民地的重要性:

a前工业社会,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b北美移民首先要应对生存危机。

在殖民地时期,大量移民不远万里,远涉重洋来到北美的重要原因就是这里拥有大量的土地可供耕种和开垦。

而且,在工业革命前的社会中,甚至在工业化实现之前,许多社会都是依靠农业维持生存和发展,农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也是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

在北美这样一个荒无人烟、地域广阔的殖民地社会,农业对殖民地存在和发展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刚刚踏上北美大陆的北美移民,首先是要在这个神秘莫测的土地上生存下来,然后才是殖民和拓殖。

在各个殖民地建立之初,许多殖民地都面临着生存危机,饥荒、疾病和印第安人对他们都构成了致命威胁。

所以,农业成为殖民地首先也是最为主要的生产部门。

 

农业耕作的开始:

 

在北美,移民开发土地的最大障碍是树木。

北美东部在移民之初林木茂盛,一个定居者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茂密森林中开辟土地,清除周围的树木,以便于农作物得到充足的日照。

这些移民首先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一种清除森林树木的办法,这种办法对于处于原始状态的北美大陆行之有效。

他们在树干上剥去一圈树皮,使树木的汁液流干,让树木慢慢枯死,然后将树木连根拔起,或者就在枯萎的树木之间种植农作物。

而林木之间的杂草和灌木则付之一炬。

这种办法十分流行,甚至到18世纪仍然在边疆地区流行。

瑞典人将斧头带入森林,用斧头砍树,其他移民也纷纷效法。

德意志人习惯于精耕细作,他们会把树木先砍倒,然后将树桩挖出,放火烧掉灌木,使得土地更为平整干净,第二年再种植农作物。

 

清理和开辟土地需要付出繁重而艰辛的劳动,速度也十分缓慢。

一个移民一年通常只能开辟土地1-3英亩。

按照这种速度推算,在茂密森林中要开辟一个略有规模的农场,大约需要50年时间,而且成本高昂。

根据纽约总督的估计,在1699年开垦1英亩土地的代价为4英镑10先令;1740年,那些位置偏远、树木丛生的土地开垦费用,每英亩可高达50英镑。

 

农业耕作方式——轮作制 

北美居民多以为,北美大陆土地广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此他们并不注重土壤改良和保护,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有学者认为,英国农业水平要高于欧洲其他国家,但是到了北美大陆后,这些移民由于土地广阔就变成了粗枝大叶的农夫。

这些移民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掌握的施肥手段不多,缺少动物粪肥等有机肥料,土壤中的有机质不断降低,农作物产量就逐渐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移民不会像他们的欧洲同行一样尝试精耕细作,或者给土地施肥,而是放弃那些地力下降的土地,迁到西部开垦新的土地,因为土地改良的代价比他们开辟新的土地更为高昂。

移民开始学印第安人施肥,肥料就是海洋鱼类。

这种代价很大,而且肥料也不多。

在南部切萨皮克地区种植者大多没有长久在一块土地上耕种的打算,他们一般是先开垦一小块土地,简单的清除地面上的树木和杂草,将树桩和根块留在地下,先种植3-4轮烟草,然后再种植数年小麦或者玉米。

等到地力耗尽后,他们就开垦另外一块土地,让先开垦的土地休耕;几年后休耕土地上又长满了杂草灌木,于是又回头再开垦利用这块土地,直到所有的地力都耗尽。

这时,他们或从头开发休耕的土地,或迁移到更远的地方。

这种耕作方式需要较大的土地面积作为保证。

直到18世纪初,潮汐地带适合种植烟草的土地已经很少了,导致烟叶产量下降。

 

英属北美13殖民地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

 

1650-1770年英属北美经济增长为2.7%, 3.2%.年英属13殖民地生产总值达到3500万英镑,相当于英国的40%;就居民生活水平而言,1774年的生活水平胜于欧洲大部分国家,人均财富占用量与当时的英国相差无几。

 

农业技术和生产水平比较低下:

 

但是,就农业技术和生产水平而言,北美13殖民地的农业生产工具相当粗糙,其技术含量和实用效力都十分低下。

最初的移民大多没有耕犁等重型农具,翻地基本上靠锄头、镐之类的农具,这些工具入土不深,轮番反复,不出几年地表的地力就耗失殆尽,土地开始遭到浸蚀。

这种情况到殖民地后期也未能得到根本改善。

清教的移民师祖在建立定居点后的12年内,一直用铁锹和锄头翻地。

1636年,整个马萨诸塞只有30张耕犁。

甚至到1752年,美国革命前夕,一位到北卡来罗那旅行的人还发现,他在许多地方都没有见到有耕犁出现。

后来,北美13殖民地开始广泛使用的耕犁“凯里犁”,结构笨重,与土地摩擦力很大,需要2-3匹马或4-6头牛来牵引。

另外一种犁叫做“布尔犁”,效率比较高,需要2-4牛牵引,但是需要两个人才能控制。

一个农夫用这种犁子一天只能耕出1英亩的土地,而春季十分短暂,北方尤其短暂,因此一个家庭通常只能耕种10英亩左右的土地。

 

农作物收割同行是十分紧迫的工作,因为不及时收割,这些作物会烂在田间。

但是一个人使用镰刀收割小麦,无论如何卖力,一天也只能收割半英亩。

后来到1860年代,北美殖民地出现了大镰刀,使得收割效率提高了三倍, 

移民砍树开荒,需要斧子,欧洲带来的斧子十分笨重,殖民地工匠加以改进,制造出了薄而锋利的阔刃斧。

马和牛是当时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畜力,牛在田间牵引耕犁,而马则多用于拉车和骑乘。

 

除农业工具之外,农业产生技术也与英国相差甚远。

当时英国正在兴起的农业科学,尚不为北美移民所知。

北美当时基本采取土地休耕的办法来恢复地力,但是在殖民地时期,土地主要局限于阿巴拉契亚山以东的地区,休耕时间不断缩短,由原来的7-12年后来缩短到1-2年。

地力恢复必然受到影响。

可以说,当时北美的农业产生存在许多弊端,如投入太少,劳动力不足,工具简陋,方法粗劣,轮作制不合理等。

 

农业单位产量比较低下:

 

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作物产量的提高。

在康涅狄格土质比较好的地区,玉米产量是每英亩20-25蒲式耳(相当于35-36升);小麦为每英亩15-20蒲式耳;裸麦在1015蒲式耳之间。

在中部殖民地,小麦产量仅为10-15蒲式耳,在宾西法尼亚和新泽西,有些地区的小麦产量甚至低于6蒲式耳。

宾西法尼亚的德意志移民长于精耕细作,,小麦产量达到20-30蒲式耳,纽约长岛的农场主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用鱼做肥料,故而小麦产量可以高达40-50蒲式耳。

 

南部烟草的产量从17世纪开始到内战前都没有太大变化,每英亩产量达1000磅就是不错的收成的了。

17-18世纪的水稻产量还是比较低,1710年,有人认为水稻产量在30-60蒲式耳之间。

一个刃可以种植水稻2-3英亩,按照1770年代的价格计算,人均创造价值在15英镑左右。

 

农业商品化程度比较高:

 

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并不意味着农业整体收入不高。

北美殖民地拥有广阔的土地,广大移民依靠多种薄收的原则,大面积种植,因此,殖民地时期,农业整体产量还是比较高的。

除了逐渐满足了当时移民的生存需要外,还有一部分逐渐商品化,为移民创造了大量财富。

中部和南部主要生产谷物和大宗经济作物,产品商品化程度很高。

宾西法尼亚各县农民有40%的农产品走向了市场;弗吉尼亚大约一半的烟草、玉米和小麦走向了海外市场。

 

南部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商品经济,与海外资本主义市场密切相关。

南部大部分产品都是出口型的,主要是棉花、烟草、小麦等,而大量的生活用品则需要进口。

其实无论是在殖民地时期还是到内战前,南部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一些。

二、 美国建国初期农业大发展的酝酿和准备 

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如果不改进简陋的工具和耕作方法,农业发展不可能取得好的收成。

美国移民在长期的农业实践中逐渐认识到了这种道理。

只要他们赚足够的钱,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改进耕作方法,引进先进的农业工具。

 

另外,随着西进运动的规模越来越大,新到的欧洲移民大部分都是农民,他们在东部城市经过短暂停留后就会踏上西进的征途。

原来大西洋沿岸各州的农业也纷纷加入西进的行列,去寻找更好的家园和理想的生活。

结果造成了东部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流失。

劳动力的流失使得美国东部的农业发展受到了很大障碍,许多工作因此无法完成。

 

农业劳动力的缺乏导致农业雇工工资居高不下。

根据一些在北美旅行的人的描述,1818年,一个正常的由主人提供膳食的农工年工资为100-120美元。

而且农业工人工资还呈现了一种不断上涨的趋势。

所有农场主一方面苦于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又不愿高价雇用。

这就迫使他们改良农具,制造省力省钱的农业机械。

 

19世纪初期,美国农民还在使用自己涉及的简易农具,效率很差,连耕犁都是木制的。

后来美国首先注意到作为主要农业工具的耕犁。

传统的耕犁有两种,一种轻型的,一种重型的,但不管哪一种都是木制耕犁。

1790年,新泽西州的查尔斯·纽博尔德发明了一种铸铁犁,解决了经久耐用的问题。

但是这种犁子过于笨重,使用极其不便,而且费用极高,需要数对耕牛或者马匹牵引。

1814-1819年,纽约州的杰恩罗·伍德发明了可以拆卸、组装的犁子,并经过多次改进,损害的零件可以随时更换,使用方便,又经久耐用,受到农民的欢迎。

不久约翰·迪尔、詹姆斯·奥利维尔又制成了适合草原地区使用的全钢犁和硬钢犁,加速了干旱地区的开垦。

 

随着农业的发展,耕犁的改进一直持续不断。

到19世纪50年代,美国至少有200多种不同类型的耕犁投入使用。

1830年,马萨诸塞乌斯特一地就生产了1000部耕犁。

匹兹堡一家使用蒸汽动力的工厂一天可以生产100部耕犁。

到了1836年,乌斯特工厂年产耕犁达到20,000部,匹兹堡有两家工厂也具备了年产34,000部耕犁的能力。

这一时期,美国的耕犁质量大幅度提高,结构简单,易于牵引、灵巧便易,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耕犁。

 

耕作效率的提高也对收割能力提出了挑战。

长期以来美国农民都用镰刀收割小麦,这是一种繁重而费钱的劳动。

一个壮年劳动力平均每天可以收割2英亩小麦。

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于是美国人开始研究和制造收割效率高的农具和简单机械。

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陆续有人推出一批简单的收割机。

1831年,新泽西的威廉·曼宁制成了一种割草机,并且获得了专利,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1833、1834年奥贝德·赫西赫塞拉斯·麦考米克发明了收割机。

这是当时最好的收割机。

赫西制成的收割机每天可以收割15英亩谷物,性能十分出色。

但是赫西缺少资金,又不善经营,因此他的收割机未能大量生产。

相比之下,麦考米克取得了辉煌成就。

他在取得专利后就在弗吉尼亚的车间里制造,不断改进自己的收割机。

他的机器以后得到了较好的推广。

后来随着移民西进,他就成为西部农业发展的供应商,把自己车间转移到中西部的不洛克波特和芝加哥。

麦考米克现在仍然是一个国际驰名的跨国公司,他就是靠生产收割机起家的 

另外,手推打谷机是欧洲先进的农具,到18世纪末期才传入美国。

美国又开始模仿这种打谷机研制各种新兴的打谷机。

1836年,缅因州海拉姆和约翰·皮特发明了一种打谷机,效率很高,每天可以打麦100蒲式耳。

不过这种打谷机价格十分昂贵,一台大型打谷机要200美元,小型号的也要75-150美元。

 

除了农业工具的改进外,农业技术革新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内容。

农业技术可以说长期以来,美国都是落后于欧洲的。

美国直到1785年才成立了费城改进农业协会,此后其他地区也相继组织了类似的机构。

这些组织主要是不定期出版杂志,介绍国内外农业的成功经验和技术革新成果。

但是,许多农民都是文盲,根本读不懂这些文集,而且他们也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

因为:

(1)西部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小农更倾向于最省事、最简单的广种薄收;

(2)美国农民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很难接受大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他们也缺乏技术改进的资金。

 

这一时期技术改进主要是东部少数富有的农场主进行的。

马萨诸塞的沃特和塞缪尔·布莱尔等人。

沃特是马萨诸塞的一个富商,后来弃商归农,非常注意农业技术的改进,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

1807年,他在皮茨菲尔德举办了第一次良种牲畜展览会。

后来他连续不断的举办展览会,将当时最新的农业技术和成果展示给美国农场主。

 

三、 美国农业的飞跃发展时期 

1、美国农业革命的条件:

 

美国农业的第一次大发展是在19世纪60年代,一直延续到了90年代。

美国经济史学家福克纳就说:

“可以正确无误的说,美国的农业革命在使用机器方面,是出现于1860年以后的半个世纪。

”这次农业革命具备了许多重要条件,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1) 拓荒农业已经具有了很大规模,农业继续向横向面发展的推动力已经逐渐削弱。

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早在19世纪50年代已经布满了定居点,没有留下多少可以进一步拓殖的土地。

而且,越过密西西比河向西拓殖的人也越来越多。

到1860年代,明尼苏达、爱达荷、内布拉斯加、堪萨斯和得克萨斯等地区已经成为移民争相定居的地区,新的移民区不断形成。

当时的爱达荷人口已经达到675000人,明尼苏达达到120000人,堪萨斯107000人,内布拉斯加达到了29000人,甚至连一向杳无人烟的达科他领地也有7,000人。

可以说,到1860年代,美国的农业边疆已经推进到了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边缘,适宜于农业耕作的美国几乎都已经成为美国的农业区。

 

(2) 1862年《宅地法》的颁布为西进移民提供了免费土地,加速了西部土地的开发。

在1868-1900年间,在西部分配的宅地达到68万份,总面积达8,000万英亩。

其中仅1867-1874年间,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就有168,000户领到了2,700万英亩宅地。

 

(3) 美国东北部工业革命已经完成,不仅为农业技术革新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而且还为农产品的销售开辟了新的市场。

工业和城市的发展都需要各种粮食和农产品作为原料,对西部经济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

 

(4) 交通运输革命,特别是铁路建设给西部地区带来了空前的机遇。

中央太平洋铁路和联合太平洋铁路接轨后,横跨北美大陆的交通运输大为便利。

它可以将大量移民快速运到大平原和远西部,进一步开垦那里的荒地,也可以把西部的农场频运到东部市场,并通过港口远销海外。

 (5) 内战还确保了美国联邦的统一和完整,也沉重打击了美国南部种植园主的势力,为北部和中西部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上述条件下,美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飞跃阶段,可以说这是美国的第一次农业革命。

19世纪前半期,美国先后出现了许多农业机械和革新技术。

但是这些技术并没有大规模用于生产。

一方面,这些农业机械价格昂贵,难以为大多数小农场主接受,另一方面,许多小农场主也感到没有使用农业机械的必要性。

他们普遍认为:

播种谷物最好的办法就是小心用手播种,用锄盖土。

 

2、1860年代以后美国农业中的技术革新 

到1860年代,美国农民观念才开始发生变化,开始接受新的技术和机械。

在美国农业发展中,两道工序收割和打捆,只有收割实现了机械化。

机器收割的农作物要人工打捆,这既费力又影响速度。

于是打捆机应运而生。

1878年,威斯康星的约翰·阿普尔发明的打捆机最为完美,得到了迅速推广。

这种机器使得打捆的速度提高了8倍,对于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种打捆机的发明也大大加速了小麦的机械化程度。

在这种机器投入使用的第二年,美国所种植小麦的4/5都是由机器收割的。

 

康拜因机的发明是美国农业机械化的一个里程碑。

这种机器需要20匹马牵引,把收割、脱粒、捡净、装袋等工序连接起来,进一步提高了机械化程度。

 

冷轧钢犁也是一种先进的农具,既便利又锋利,适宜于开发一切土地,成为开发大平原和大草原的理想耕犁。

1868年这种 耕犁在市场开始出售。

此后播种机、除草机、起重机、传送机等农业机械相继出现。

到19世纪末期,农业耕种收割的几乎所有环节都实现了机械化。

不过,这一时期的农业主要依靠的牲畜牵引,蒸汽动力还没有大规模推广。

到1900年,美国农场拥有的牲畜达到了2400万头,超过英国、德国和法国三国的总和。

 

广泛使用农业机械不仅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也大幅度的降低了成本。

1855年,收割玉米需要39小时干完的劳动,到1894年只需要15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

1850年收割一顿牧草需要21个小时,到1895年只需要3个小时。

粮食收割的成本也大大降低,玉米从每吨16.34美元降低为6.62美元,小麦从4美元降低为1.12美元。

牧草从1.92降为63美分。

 

如何看待农业技术的推广:

 

农业技术的推广是以拥有充足的土地资源,可以通过技术推广而盈利或者扩张农场规模为前提的。

也就是技术推广必须首先使得技术推广的主体农民受益,否则农民是不会推广技术的。

因为技术推广首先意味着资金投入,作为商品经济的一部分,投入是要求有回报的。

在美国,为什么许多农民愿意接受新技术?

美国地广人稀,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这就使得农场主在接受新技术之后有利可图,有投入一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另一方面,美国还严重缺乏劳动力,劳动力的成本很高,农场主需要支付农业工人的工资高昂。

因此许多农场主不愿通过增加劳动力的办法来提高产量,或者扩大农场面积。

相比之下,接受和推广新技术就显得方便快捷,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中国的情况:

 耕地面积:

 

美国本土面积300万平房英里,其中可耕地面积高达40%。

这在世界各个大国中是很罕见的。

以中国为例,其中领土面积大体与美国相当,但是可耕地仅仅占整个领土面积的10%。

与中国在南亚的邻国印度相比,中国领土面积比印度大的多,但是可耕地面积还没有印度大。

 

人口:

 

中国现在是13.6亿人口,早在清朝前期的康乾盛世时期,中国的人口已经达到4亿,随后尽管战乱灾荒不断,但中国人口却一直不断增加,到1949年,已经达到5亿左右。

马寅初人口控制论遭到批判,人口继续迅速增加,到1976年中国人口已经达到8亿。

美国13殖民地,我在前面一直强调人口比较稠密相对于法国的新法兰西殖民地,相对于西班牙的新西班牙殖民地,相对于俄国的阿拉斯加殖民地,都是如此。

但即使到美国建国前,美国人口也不过数百万人。

以后移民不断涌入,美国人口也在自然增长,但是美国的人口到现在还不到3个亿。

 

人口众多,耕地面积狭小。

通过农业技术推广可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但是由于土地面积小,受益很有限。

而且农产品受市场影响很大,属于高风险行业,粮食价格稍微下跌,技术投入就会入不敷出。

也就说有了投入,在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回报的。

 

3、农业技术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除了农业实现了机械化之外,美国农业技术教育和科学研究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这不仅在当时促进了美国农业的发展,而且也为美国农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19世纪以前,美国农业发展主要掌握在私人团体手中,地方政府仅仅是提供援助和支持,个别州会参加直接运作,联邦政府很少问津。

从1860年代开始,联邦政府开始加强对农业的监控和管理。

1862年,美国农业委员会下设立农业局。

1889年初,国会又将农业局升格为农业部,并设立了内阁级部长职位。

美国的农业部不仅是一个管理和协调结构,而且是一个科研机构。

此后,各州也建立了自己的农业管理部门。

 

美国农业教育始于1862年的《莫里尔法令》。

法案规定,按照1860年人口普查确定的国会参众议员的名额计算,每一名参议员即授予3万英亩土地,各州将这些出售土地所得资金用作教育基金、发展农业和机械工业教育,大约有1300万英亩土地授予各州,对于创立州立大学和农学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美国有学者认为,1862年的《莫里尔法令》不仅对教育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是美国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农业立法。

 

由于这个州是按照各州拥有的国会议员人数拨付土地,所有西部人口较少的农业州得到的土地较少,东部人口密集的州得到的土地较多。

例如,堪萨斯州只得到了9万英亩的土地,而人口众多的纽约州则得到了99万英亩土地。

到1898年,全国45个州、3个领地的64所学院和大学获得了1000多万英亩的土地。

 

1890年,第二次莫里尔法生效,联邦政府在第一年向各个州拨款15000美元,以后每年再拨款1000美元,使得拨款总数达到25000美元为止。

这些资金用于资助美国高等院校发展农业和工业教育。

 

与莫里尔法具有同样作用的是1887年的《哈奇法》。

法令规定要在每个州建立农业实验站。

不断在全国各地建立农业实验站。

到1893年,美国总计建立了56个实验站,后来很快增加到66个。

 3、 美国农业革命的影响 

(1)农业产量的迅速提高,美国成为农业大国。

 

随着西部开发的进行,农业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美国农作物的产量也大幅度提高,一跃成为农业大国,实现了农业的第一次大突破。

以美国的两种主要农作物小麦和玉米为例,1859年,小麦产量为173,104,924蒲式耳,玉米产量为838,792,742蒲式耳,到1899年小麦和玉米产量分别为65800万蒲式耳和66600万蒲式耳,大约增加了三倍。

 

(2)美国农业中心从东部转移到中西部和远西部。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粮食中心从东部向西部转移,过去东部粮食生产中心的地位已经为中西部和远西部所取代,而且还在不断向西移动。

以小麦为例,从下面几个地区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各个地区小麦产量增长的情况。

1859年,中西部和靠近中西部的12个州包括俄亥俄、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密歇根、威斯康星、密苏里、艾奥瓦、明尼苏达、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南达科他生产了全国54.9%的小麦。

远西部11个州和领地:

蒙大拿、怀俄明、科罗拉多、新墨西哥、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爱达荷、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和华盛顿生产了全国4.4%的小麦。

到1899年,中西部所占份额上升为67%,远西部占了13.7%,东部各州的份额下降为10%以下。

如果按照人口计算,中西部和远西部地区更是遥遥领先。

中西部人均16.8蒲式耳,远西部为22.1蒲式耳,而东部则在4蒲式耳以下。

 

同样玉米中心也出现了明显的西移现象。

据统计,1869年全国10个主要生产玉米的州,玉米产量占全国的72%。

在这10个州中,大西洋沿岸北部只有宾西法尼亚,居于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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