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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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制度.docx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制度

工作底稿编制

1.概述

1.1为规范本所业务人员编制工作底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其他业务参照执行。

1.2.1本所已根据本规程制定了财务报表审计标准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7号)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8号)。

1.2.2与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的审计程序的裁剪(审计程序的性质)、样本的要求(审计程序的范围)等已在业规305号中进行了规范,同时我们把一些具体要求作为附件供参考。

1.2.3本所已根据本规程制定了验资等16类其他业务的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6号、业规209号-215号、业规601号-608号);此外,还提供了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等单项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1号-205号)。

1.3本规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2)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3)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和方式;

(4)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及编号的标注;

(5)审计工作底稿交叉索引号的编写;

(6)审计工作底稿的排版与打印;

(7)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与归档。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1)审计过程;

(2)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3)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

(4)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3.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

(1)被审计单位名称。

可以统一填写被审计单位简称,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

(2)审计项目名称。

如报表项目、会计科目。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资产负债表用时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用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后有详细说明)

(5)审计标识。

(后有详细说明)

(6)审计结论。

一般按如下三种格式表述:

“经审计,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上述发现的问题涉及金额较小且低于SAD,对审计结果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除上述问题需进行相应调整外或除上述程序无法执行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7)索引号及编号。

(后有详细说明)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签名可用完整签名或简签、手签或电子签名(即可采用打印的形式),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按业规104号规定执行。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4.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

要编制一份合格的审计工作底稿,关键是如何对审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记录的内容及方式、以及记录的繁简程度等。

审计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哪些内容需要记录、哪些不需要记录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包括测试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以及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4.1记录测试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

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以下为部分审计程序中所测试样本的识别特征:

(1)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审计人员可以将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

在以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时,审计人员需要同时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订购单编号的方式(例如,若被审计单位按年对订购单依次编号,则识别特征是××年的××号;若被审计单位仅以序列号进行编号,则可以直接将该号码作为识别特征);

(2)对于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总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

(3)对于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例如,若被审计单位对发运单顺序编号,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可以是,对4月1日至9月30日的发运台账,从第12345号发运单开始每隔125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4)对于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以记录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5)对于观察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4.2记录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如风险评估底稿中记录的可能存在特别风险的事项);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人员还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包括采用书面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等)所进行的沟通。

4.3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人员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审计人员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资料。

例如,某些信息初步显示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但审计人员发现这些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并且初步显示的矛盾或不一致可以通过获取正确或完整的信息得到满意的解决,则审计人员无需保留这些错误的或不完整的信息。

此外,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审计人员也无需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5.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

如何将上述需要记录的内容以适当的方式、简单明了地进行记录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标注审计标识、编制测试表或交叉索引号和编写文字说明。

5.1标注审计标识

(1)标注审计标识是指使用特定符号(审计标识)的形式在相关数据旁边直接标注,并在该底稿的“审计说明”处明确说明这些符号的含义。

这种记录方式简单明了,适用于没有发现重大事项、识别特征已在明细表中反映的大量简单审计程序的记录,如执行核对、复核等审计程序结果的记录。

(2)本所已在业规207号、208号中提供了统一的《审计标识一览表》,该表已确定相关符号含义,审计人员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时只需在底稿中附上本表,无需再在具体底稿中说明。

(3)审计程序表中有大量程序的执行过程仅需在科目明细表相关数据旁标注审计标识即可,无需编制其他底稿。

为保持审计工作底稿的清晰、简单,提高审计效率,本所鼓励审计人员尽可能多地使用审计标识来记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更多的审计标识。

如增加的标识在同一项目的工作底稿中多次使用的,也可以在《审计标识一览表》中进行增加,不需再在具体审计工作底稿中进行说明。

一般情况下,核对类审计程序可以使用审计标识,测试类审计程序一般不能仅用审计标识。

(4)使用审计标识时应标注在数据的下方或右侧(手工标注的审计标识应为红色)。

5.2编制测试表或交叉索引号

(1)本所已在业规207号、208号中提供多种形式的测试表格式,审计人员可以直接使用或修改使用。

使用时应注意:

部分测试表格的格式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程序表、审定表、函证结果汇总表、存货监盘结果汇总表等,项目负责经理在批准裁减的审计程序时应当对不能随意改变格式的测试表格予以明确;其他测试表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2)同一项目对于已在其它审计工作底稿中进行记录的审计过程应当通过编制交叉索引号的方式进行记录,无需编制重复的审计工作底稿。

5.3编写文字说明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审计记录也可以采用以文本的方式作书面说明,除个别说明需单独编制文本记录工作底稿(如风险评估记录工作底稿等)外,其他说明可以在明细表的下方“审计说明”处注明即可,如执行高度概括的分析程序以及涉及询问、观察等程序的记录;记录时应按照“4.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测试项目的识别特征和发现的重大事项应记录清楚。

5.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他如电子邮件、照片、录像、录音等也会越来越多地成为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

6.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及编号的标注

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标注索引号及顺序编号,以确保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审计人员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有规则的编号。

以下为本所制定的标注索引号及编号的标准规则:

6.1基本索引号

除内部控制工作底稿由三个字母组成、永久性档案由一个字母组成外,其他工作底稿由两个字母组成。

字母的组合规则如下:

(1)内部控制工作底稿基本索引号由与业务循环名称相关的3个拼音字母组成,具体组合已在业规207号的《内部控制底稿目录》中进行了明确。

(2)永久性档案基本索引号按设定的项目顺序分别以一个字母对应组成,具体对应的字母已在业规207号的《永久性档案目录》中进行了明确。

(3)除内部控制和永久性档案以外的工作底稿的基本索引号由2个字母组成。

其中财务报表项目分别资产、负债、权益、损益按拼音字母Z、F、Q、S确定第一个字母,然后按报表项目顺序增加一个字母,形成每个报表项目固定的基本索引号;其它工作底稿首先按所属大类确定第一个字母,然后按所属大类设定的顺序增加一个字母,形成每个审计项目规定的基本索引号,各类工作底稿的字母组合已在业规207号的目录表中进行了明确。

6.2扩展索引号

各个项目的扩展索引号按“基本索引号N-N-N”格式编写。

其中“基本索引号N”为第1层,“基本索引号N-N”为第2层,“基本索引号N-N-N”为第3层及3层以上。

但应注意以下特别规定:

(1)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表索引号为基本索引号。

(2)除实质性程序中审定表索引号按“基本索引号0”格式编写外,其他类别的工作底稿的“基本索引号N”中的“N”用自然数表示。

(3)实质性程序科目明细表和针对总账科目的测试表(如分析性程序、截止性测试、计价测试等)为第1层,索引号为“基本索引号N”;但如果一个报表项目涉及多个总账科目的,应增加1个层次(总的层次不变),依次分别用“基本索引号N”表示每个总帐科目。

6.3索引号应能体现审计工作底稿的层次,又须避免索引编号过于冗长。

超过3层的不再分层,直接按序号排列。

6.4除在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中另有规定外,索引号应统一设置于最前页审计工作底稿的右上角(手工标注的索引号应为红色)。

6.5页次

是指在对同一索引号下多页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时,应在该索引号下的首页上注明共几页,然后依次在其随后的审计工作底稿上按分数编号法编上页次(如2/5)。

7.审计工作底稿交叉索引号的编写

7.1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号遵循以“左来右去”、“上来下去”(即为某一数据提供证据的工作底稿索引号列该数据的左或上边,该数据或底稿为其他工作底稿提供证据的,其他工作底稿索引号列该数据或底稿的右或下边)为基本原则编写,具体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电脑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在电子工作底稿中编写基本的索引号和交叉索引号;打印后再进行补充完善。

7.2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编写交叉索引号的要求

(1)程序表。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审计开始时提示审计人员需要执行哪些审计程序、结束时提醒审计人员规定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完毕,无其他意义。

本工作底稿只需将已执行程序对应工作底稿的索引号填入程序表规定列中即可,无需编制表示去向的交叉索引,相对应的工作底稿也无需编制表示去程序表的交叉索引号。

执行某些程序的结果可能仅使用审计标识或在审计说明中进行书面说明,则将审计标识或书面说明所在的工作底稿索引号填入对应的列中;对于程序表中有些程序应当合并或分立执行的,在填写索引号时应完整填写已执行程序各自的索引号并注意上述情况的影响。

(2)审定表。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审计结束时审计人员对每个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结果作一个汇总,类似科目审计小结,无其他意义。

本工作底稿的去向是唯一的(试算平衡表),且编写了审计标识(T/B),无需再编制表示去向的交叉索引号;本工作底稿的来源为明细表,只需与明细表进行交叉索引号。

“审计说明“一般仅需描述与本项目相关的调整分录、审计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需与管理层沟通的事项(如出具管理建议的事项)、总体合理性分析结论,并在描述的事项后标注有关工作底稿的索引号;无需重复程序表上对应的内容。

(3)明细表。

本工作底稿是该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地位十分重要。

本工作底稿的去向是审定表,在本工作底稿期末(本期)审定数的合计数处填写交叉索引号;本工作底稿的来源是测试表、审计标识和审计说明,后两者均在明细表上,不需再编写交叉索引号。

(4)测试表。

包括针对总账的测试表和针对明细项的测试表。

针对总账的测试表可以交叉索引到明细表的合计数处。

针对明细项的测试表,如询证函、检查记录、监盘等,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些复杂的程序,如应收账款函证、存货监盘等,应编制执行该程序的结果汇总表,该汇总表可以交叉索引到明细表的合计数处,具体的询证函、抽查表等交叉索引到汇总表;其他程序不需编制汇总表,直接与明细表中的明细项交叉索引。

(5)编制交叉索引号总的要求是,同一科目下的交叉索引号应尽量简单,不同科目之间的交叉索引号应尽量完整,再复杂也应标注清楚。

8.工作底稿的排版与打印

8.1用电脑编制的工作底稿在打印、归档前应进行排版,排版标准可以参照业规109号、112号进行,但字号一般不大于5号,行距不大于16磅,且工作底稿的排版以便于阅读、节约、美观为原则。

8.2为便于复核,应将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同时,单独保存这些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要求按照业规106号的规定执行。

9.工作底稿的整理与归档

9.1Word文件与Excel文件

与数据计算相关的工作底稿应当使用Excel文件编制,一般不要进行单元格的合并;其他情况可以使用Word文件编制;在Excel文件中插入Word文件时,应当采用“插入-对象-Word文档”的操作方式将Word文件插入Excel文件中。

9.2客户版与工作底稿版

业规205号、207号、208号中提供的《明细表》和《提供资料清单》模板属于客户版,是审计人员在进行现场审计前向客户发放的资料;在进行现场审计时如收到客户已经准备的资料,应将其转换为工作底稿版,即在明细表中增加调整数与审定数两列、在提供资料清单的右边增加列以反映是否收到资料以及原因。

9.3原件与复印件

各种询证函、声明书、沟通函等必须将原件归入工作底稿进行归档。

如果审计人员收到传真件的,应在传真件上注明直接接收传真件的时间及姓名,当收到原件后应将传真件撤出;如估计难以收到原件的,应复印一份与传真件内容一致的文件与直接接收传真件的记录一起归档,同时将传真件撤出。

客户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审计人员应将取得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在该复印件上标注审计标识并说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签署核对人名及核对日期。

9.4已取得资料的归档

在审计中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大量的资料、并会带回来一部分,在整理工作底稿时审计人员应对从客户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选取必要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归档,其他资料予以销毁;一般情况下,以下资料应予以归档保存:

(1)属于永久性档案的资料;

(2)执行穿行测试时取得的有关控制执行文件或记录;

(3)属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的资料;

(4)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包括审计调整等)涉及的相关资料;

(5)执行函证程序的,应将发函回执、回函信封归入工作底稿;

(6)执行监盘程序的,应将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盘点结果汇总表、被抽查仓库的盘点表列入工作底稿。

9.5审计工作底稿的修改、替换及归档

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这些草稿、错误的文本或重复的文件记录不直接构成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支持性证据。

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整理期间,如果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审计人员可以作出变动,上述事务性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经整理的审计工作底稿,已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在审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未完成审计业务的应在该项业务中止后六十天内送质监部档案管理员办理归档手续。

上述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时的验收、交接及归档要求详见业规106号的相关规定。

9.6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在完成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审计人员应当记录以下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3)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9.7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

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审计人员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审计人员得出新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1)遇到的例外情况;

(2)实施的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

(3)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变动及其复核的时间及人员。

上述发现例外情况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可能会发生在归整工作结束之前,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否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原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内容均构成了原审计报告的支持性证据。

因此除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事务性变动外,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变动均需按“9.7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的规定补充相关工作底稿,并不得将原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删除或废弃。

附件: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具体要求(参考)

 

附件: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具体要求(参考)

一、集团审计底稿方面

(一)存在问题:

集团合并报表的审计,没有编制《项目合作指引》或虽已编制但无法达到指导子团队工作的目的,检查人员无法了解基本团队项目负责经理集团审计的思路,看不出哪些子公司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针对不同企业所采取的审计方式有何不同。

(二)整改要求:

1、在集团审计中基本团队应当按照业规304号《集团审计》要求严格履行其职责,并通过编制《项目合作指引》(本底稿需参照业规109号《文本格式标准》进行排版)来指导子团队的工作。

2、《项目合作指引》应当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是否重要做出判断,并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

一般地,子公司相关(与集团重要性水平确定相关)指标占集团10%以上的,必须实施全面审计;在5%—10%时,除非性质重要,我们只对其实施有限审计,即只对金额大于所分配的TE以上的账户及性质严重的账户实施审计程序;在1%—5%时,除非性质重要,我们只对其实施分析程序;在1%以下时,除非性质重要,我们一般无需现场审计,如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等。

如果所有子公司均需出具报告时,由于这些子公司的分类可能是C类,其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基数可以与合并报表审计不一致。

3、集团PM、TE的确定及分配。

集团层面PM、TE由基本团队确定。

当子公司需要出具单独审计报告时,子团队自行确定PM、TE;但TE不得高于基本团队所分配之TE。

TE的分配见下表:

所占集团比例TE比例

100%100%

60-100%75-100%

30-60%55-75%

10-30%30-55%

5-10%20-30%

注:

所占集团比例是指该子公司与重要性相关的指标占合并报表的比例(如重要性指标是利润时,为子公司利润占合并利润的比例),5%以下时不需分配,对子公司的分配最高不超过100%。

4、只要有子团队的,《项目合作指引》是必须的底稿;如果由一个团队(指项目负责合伙人和项目负责经理相同的团队)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审计的,可以不单独编制《项目合作指引》,但应在母公司审计策略书中增加一项内容,即对子公司的审计策略,其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合作指引的上述内容。

二、风险评估底稿方面

(一)存在问题:

在企业层面风险评估底稿方面,堆集了一大堆的底稿,结论缺乏或不明确,逻辑关系不清;缺乏从性质上对重要科目的判断;缺乏重要科目及重要流程的认定;重要科目缺乏重大错报风险的认定;缺乏对特殊事项是否需要审计的判断;无法为进一步审计程序提供有效的帮助。

在业务流程及其内部控制方面,缺乏重要流程的认定,缺乏了解重要流程内控的程序。

(二)整改要求:

1、将原业规207号《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中的《风险评估结果汇总表》(EB)和《项目组讨论纪要——风险评估》(EC)予以合并,使用一张word文件(本底稿需参照业规109号《文本格式标准》进行排版),但结论要明确、完整,得出结论前的分析逻辑要清晰,并与后面的审计策略书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钩稽。

2、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ED)的记录方式、内容不做硬性规定,但应能对风险评估word文件有支持,可以作为风险评估word文件的附件。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应尽量记录得详细些,了解得多一些,也不需要打印出来放到底稿中去,但必须保存好,以便于下年度审计时利用。

3、初步判定重要性水平,根据TE及项目的自身性质,判定审计重要项目及其重要流程,一般地,报表项目金额大于TE的资产项目均应作为重要项目(否则应特别说明),小于TE的在资产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应根据其性质再次判断是否重要,重要项目涉及的流程一般是重要的流程。

底稿中应当反映判定重要项目及重要流程的过程。

4、所有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均应编制风险评估底稿(即一张word文件)。

5、内部控制相关底稿(包括测试)本年度暂不作整改要求,但了解并记录重要流程的内容不得缺少。

三、审计策略书底稿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未对全部出具审计报告的公司撰写审计策略书,未与风险评估的结论进行对应,未严格按照业规301号的要求编制审计策略书。

(二)整改要求:

所有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均应严格按照业规301号的要求撰写审计策略书,并与风险评估的结论进行一一对应。

四、审计总结底稿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未严格按照业规撰写审计总结,审计策略书中所写问题与审计总结不对应。

未根据已设置的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来重估重要性水平。

(二)整改要求:

所有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均应严格按照业规302号的要求撰写审计总结,审计策略书中反映的重大问题都应在审计底稿和审计总结中述及,审计底稿中列出的重大问题也都应在审计策略书及审计总结上有所反映。

五、特殊事项审计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风险评估没有与特殊事项审计相关的结论,无法了解哪些特殊事项审计要做,哪些不要做,特殊事项在哪些方面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如何在策略书中进行应对。

(二)整改要求:

1、对业规207号中列示的特殊事项底稿,一部分是与风险评估相关,编制时可以与风险评估底稿交叉索引;一部分是进一步审计程序,且与实质性程序相关,编制时可以与实质性程序底稿交叉索引;另一部分需独立编制底稿;完善风险评估、审计策略书、特殊事项审计、审计总结这条主线,并形成对应关系。

2、对于新承接项目,应当获取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函,同时对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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