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卸值班员理论考试学习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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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装卸值班员理论考试学习手册
铁路装卸值班员理论考试学习手册
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
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在货物线上进行装卸作业,须按下列规定安设带有脱轨器的红色防护信号牌(夜间及昼间能见度较低时,为红色信号灯)。
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装卸作业前,装卸工组应在货物线两端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带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式防护信号(尽头线路只在来车一端防护)。
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作业车停留位置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防护信号设在与警冲标相齐处。
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同一线路上两个及以上工组同时作业时,应由最先开班作业的工组(或专人)设置防护信号,最后结束作业的工组(或专人)撤除防护信号。
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除作业工组(或专人)外,其他人员无权撤除防护信号。
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脱轨器要具备锁闭功能。
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移动式防护信号使用完毕,应存放在不影响人身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地点并加锁。
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条。
固定式防护信号定、反位须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1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条。
在货物线附近搬运作业时,装卸、运输机具和人员进入距钢轨头部外侧1.5米以内的空间,必须安设防护信号。
1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条。
跨越货物线装卸作业时必须安设防护信号。
1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八条。
对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中途调车时,须事先通知货运员,由货运员通知装卸工组,装卸工组接到通知后须停止作业,整理好车内(上)货物,防止倒塌、坠落和侵限,关好车门、车窗,人员、机具全部撤出限界,撤除防护信号,经货运员确认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1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横越线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1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通过调车作业频繁的线路时,要指定专人瞭望。
1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组)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组)无移动可能,然后在距离该机车、车辆(组)端部5米以外绕行通过。
1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装卸机械通过道口时,要有专人引导,低速行驶,禁止换档,防止熄火。
履带式装卸机械横越道口时,要在钢轨上或履带上采取绝缘措施,防止产生红光带。
1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越过线路时要注意信号导线、警冲标等障碍物,不得踩在基本轨与尖轨中间或辙岔处两轨中间。
1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九条。
禁止从车底下钻过或在钢轨上、枕木头上、道床上坐卧或行走。
1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一条。
作业前,工组长应根据货运员的要求布置作业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召开工前会,针对天、地、人、货、车、机(具)具体情况,开展安全预想,进行作业分工。
2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条。
装卸工组应在组长带领下合理分工,指定人员负责作业前后三检、防护信号安撤和机具使用、保管等。
2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三条。
装车时,由货运员核对车号、货物(箱号),向装卸工组交待装载加固方案及注意事项后,装卸工组才能作业,做到不错装、不漏装、巧装满载,防止超偏载,棚车装载货物防止挤住车门或长大货物堵塞车门。
2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三条。
对易磨损货物采取必要的防磨措施,对怕污染货物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四条。
卸车,必须由货运员启封或检查后才能开始作业。
2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货物堆码应按照《铁路运输货物堆码标准》和包装指示标志进行,做到轻拿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稳固整齐、标签向外、按批分清。
2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怕湿货物露天堆码地面要进行防湿铺垫,随卸随铺,随装随撤,上部要起脊并苫盖严密。
2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要保持1.5米以上,并不得侵入轨行式机械走行安全警示线。
2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站台上堆码货物,货垛与站台边沿距离不得小于1米。
2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货垛之间应留出机械或人行通道,机械通道宽度不小于机身宽度1.3倍,人行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
2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货垛距电源开关、消防设施等不得少于2米。
3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五条。
易滚动的货物应垂直于线路堆放,平顺整齐,打掩挤牢,防止磕碰挤压,不应斜插交错,不得在货物上登爬、坐卧、站立和走动。
3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六条。
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货物堆码稳固状态,查看货物包装,禁止损坏货物标签。
3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七条。
配合货运员检查货车内及车帮、钩头、闸盘和车体外侧清扫是否干净,车门、车窗、盖阀关闭是否符合规定,车辆有无异状。
3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十九条。
除装卸机械的走行部外,机械其他部位不得碰触车体。
3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开关车门须使用拉门绳,迎面禁止站人,禁止手扶、肩靠门框直接推拉车门,防止车门落下或货物溜下砸伤。
3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禁止用手推车、叉车等装卸机具顶撞车门。
3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开启棚车车门前,要先检查确认门鼻、滑轮、轮槽无损坏、出槽及其他异状,再用拉门绳将门拉开小缝,检查车内货物有无倒塌,确认车门无脱落危险后再将车门开到最大,然后翻转门柱上的车门止铁,阻挡车门滑动。
3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禁止从棚车窗口装卸货物。
3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进出敞车车厢应从中门进出,不得从开启的敞车下侧门钻进钻出。
3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敞车装载货物,采用钢丝绳等拉牵绳穿过下侧门进行加固时,不得强力锁闭搭扣,必要时应采用铁线等对搭扣、下侧门进行捆绑固定。
4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条。
作业完毕应把车门、车窗、端侧门关好,插牢全部销子和搭扣。
4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一条。
敞车装大块货物时,应先用碎料垫底后再缓慢装入,禁止直接向车内砸装。
4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高处(离地2米及以上)作业。
4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帽,有安全钩挂处时须戴安全带(有防护栏除外),穿着防滑的鞋子。
4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夜间或雾霾天,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时,禁止作业。
4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必须蹬稳抓牢,否则不得双脚站在车帮上。
4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禁止直接将货物从高空摔(抛)下。
4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要传递,不得扔上扔下。
4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各种电气设备及电气检测、维修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4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电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外露。
5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禁止使用线头裸露、绝缘层龟裂的电线和开关,要保持电线接头紧固、接触良好。
5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有漏电保护器。
5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
5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电动机、电气开关须装设安全防护罩,电线应敷穿线管(槽),穿线管头须采取防磨、防水措施。
5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六条。
所有线路都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瞬时保护装置应能分断线路。
5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七条。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熟知触电急救知识。
5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七条。
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5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七条。
联接插头与电气设备时,应先插上插头、后闭合电源开关;切断时,应先断开电源开关,后拔插头。
离开电气设备时,要将电源开关箱门或操纵室门加锁。
5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八条。
在架空输电缆线附近作业时,机械底盘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5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九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装卸作业,作业人员须经电气化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6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九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装卸作业,应在货物线的安全作业标内进行。
6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九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需停电装卸作业时,须断开隔离开关,停电并接地后,在指定的货物线安全区域内进行。
6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九条。
装卸机具、货物不得碰触接触网的任何部位和支柱。
6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二十九条。
装卸工组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驾驶室外禁止坐(站)人。
6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条。
装卸机械司机室要有防暑降温设施。
6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一条。
冰冻及霜雨雪天气,作业前要及时清扫作业场地、通道、扶梯、车辆篷布和货物上的冰雪,道路上撒垫炉灰、锯末、溶雪剂等防滑物品。
6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一条。
装卸机械的梯子、扶手、踏板应采用防滑材料(结构)或采取防滑措施。
6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一条。
冬季室外作业人员的防寒帽应留有透音耳孔,使用铁柄工具须戴手套或包扎棉布,装卸机械司机室和班组间休室要有取暖设施,禁止采用电炉取暖。
6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一条。
内燃机械启动前,要预热,防止损伤机件。
6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一条。
雪雾霾天作业时,防护信号牌(灯)模糊不清须及时擦拭或设专人防护;起重指挥信号识别不清时,停止作业。
7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二条。
装卸机械司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体检合格。
7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二条。
有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的人员禁止从事装卸机械司机职业。
7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三条。
职、转职(岗)、晋升人员须经资格性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三条。
主要技术工种离岗半年以上复工时,应经试工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7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7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要保证必要的人数,配备必要的辅助作业人员,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7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五条。
连续作业2小时或1车后,应有不少于10分钟的间歇时间。
7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班前要充分休息,班前、班中不准饮酒,保证当班精力集中。
7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当班期间,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佩戴岗职标志、使用防护用品。
禁止赤膊、赤足和穿短裤、高跟鞋、拖鞋等参加作业。
7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作业前,货运员(装卸值班员)应向工组布置作业内容、车种车号、货物性质、装载加固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8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铁路装卸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手机及其他与作业无关的电子产品。
8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货垛上(旁)、线路上、车底下坐卧休息。
保持间休室内外、工作场地、机具整齐清洁。
8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三十六条。
作业工组出工、收工必须带齐工具和防护用品,按规定的行走路线集体出、退勤,做到缺人不走。
8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七条。
装卸工组应配备必要的生产工具、安全用具和备品。
8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八条。
装卸工具和属索具使用完毕应定置存放,报废的应单独存放,及时处理。
8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九条。
从事有毒、有害物品装卸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配发专用防护用品,并建立严格的检查、洗涤、消毒制度,保持状态良好。
8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一条。
跳板端部与中部应包扎铁箍,两端安装铁环,用多块木板拼成的跳板,在背面适当钉横带,使板面平整。
8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一条。
使用跳板应做到,用安全绳穿过铁环牢固地拴绑在车体的适当位置,搭在车内的一端,至少探入车内0.15米。
8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一条。
长度6米及其以上的跳板,应在其中部虚垫高凳,搭放跳板两端的高度差,最大不得超过跳板长度的三分之一。
8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一条。
渡板背面应装设卡板或销钉,防止渡板滑动。
9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三条。
钢丝绳的润滑和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
9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三条。
钢丝绳断1股,或钢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
即应报废。
9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三条。
6×19、6X(19)、6W(19)交互捻钢丝绳在钢丝绳6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5丝、3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10丝,即应报废。
9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三条。
6×37交互捻钢丝绳在钢丝绳6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10丝、3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19丝。
即应报废。
9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五条。
各类内燃机械和大中型电动装卸机械均须配备适用类型的灭火器,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及进入仓库作业的内燃机械须安装火花熄灭器。
9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六条。
各类装卸机械及工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负荷不明确的应校定后使用。
9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六条。
特种设备未经注册、检验,不得使用。
9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七条。
严禁使用装卸机械、货物及工索具顶撞、推拉铁路车辆和篷布。
9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八条。
装卸机械作业前,作业人员要了解装卸机械走行路线及作业区内行车设施、电杆、电线(缆)等情况,防止刮碰。
9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九条。
流动式装卸机械作业时,要在作业区关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人员穿反光防护服、配口笛或对讲机,站立安全位置。
10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条。
各种装卸机械操作前要鸣喇叭(铃)示意。
流动式装卸机械进出车门、库门、箱门,通过人员、设备通道,在坡道、转弯等视线不良地段或繁忙地带应减速鸣笛或停车避让。
10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四十四条。
各种装卸机械应有良好的照明、音响信号等装置。
起重机的运行、起升、变幅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10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四十七条。
吊钩应有防脱钩装置。
吊钩和吊环应用锻制毛坯加工,并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10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四十八条。
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接长的钢丝绳。
钢丝绳的绳扣应使用金属箍、U型绳夹或编结法制成。
10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一条。
货场、站台、仓库的地面须坚实平坦,能够承受货物堆放和机械作业的负荷,站台、仓库的空间尺寸应适合机械作业的要求,站台端部的坡度应满足装卸机械上下。
10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二条。
装卸作业区域照明应符合相关标准,配备移动照明设备,禁止明火照明。
10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四条。
在距站台边缘0.3米处和在轨行式机械走行轨两侧距机械最突出部位外侧0.5米处标划安全警戒线,在走行轨两端和机械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0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五条。
流动式装卸机械(叉车、装载机、汽车吊、轮胎吊等)应设车库,冬季室外结冰地区应有防冻措施,寒冷地区车库内应有取暖设施。
10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五条。
站内装卸机械加(储)油点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0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五条。
装卸毒性、感染性和污秽货物的车站,应配备淋浴设施。
11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六条。
桥门式起重机的走行基础强度应满足最大轮压要求。
11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五十六条。
桥门式起重机的走行轨道须安装接地装置,走行轨道宜采用无缝钢轨。
11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六十八条。
不能满足集装箱正面吊、汽车吊、轮胎吊、挖掘机、抓(扒)料机等机械回转半径及安全距离的,禁止使用。
11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一条。
各种机械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作业,禁止在桥门式起重机主梁或走台上行走。
11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一条。
不得扒乘装卸机械代步。
11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二条。
流动式装卸机械禁止在站台边垂直于线路或在坡道上停放。
11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四条。
同一线路上,2台及以上轨行式装卸机械,应安设防撞保护装置,保持3米以上安全距离。
117.《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内燃机械发动前,将各操纵杆置于空档。
118.《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内燃机械室外气温0℃以下时应预热起动,禁止明火预热。
119.《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内燃机械启动后,应怠速运转到水温、变速箱油温达规定温度以上时才能作业。
120.《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内燃机械检查燃油、电瓶电解液及加注燃油时,发动机应熄火。
12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作业完毕,应将机械停放在指定位置,各手柄、开关置于非工作状态,挂入驻车,拉紧手制动,取下钥匙,关好门窗。
122.《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冬季室外停放要放水(使用不冻液及冬季不结冰地区除外)。
123.《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五条。
海拔3000米及以上的高原地区,内燃机械功率和作业效率,按其额定功率和平均效率的0.85倍核定。
12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六条。
桥门式起重机(含抓斗、电磁吸盘)、装卸车机、装载机、抓(扒)料机等机械装卸散堆装货物时,辅助人员须戴安全帽、与机械间隔至少一车作业,并在其作业车辆的醒目位置用红旗(灯)进行防护。
125.《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七条。
起重机作业时,吊钩和吊起的货物禁止从人员或贵重物品上空通过,距运移线内的最高障碍物保持0.5米以上距离。
126.《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TG/HY108-2015)第七十八条。
禁止用装卸机械顶撞货物,除散装货物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