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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具管理制度

 

钻具管理制度

 

 

陕西万迪特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50637队钻具管理制度

 

50637队钻具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钻具管理,保证钻井、修井工程施工质量,减少钻具故障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海钻井公司西部钻探50637队钻具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659石油天然气工业铝合金钻杆

SY/T5051-钻具稳定器

SY/T5074-石油钻井和修井用动力钳

SY/T5144-钻铤

SY/T5146-整体加重钻杆

SY/T5198-96钻具螺纹脂

SY/T5200-钻柱转换接头

SY/T5369-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铤

SY/T5447-92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

超声测厚

SY/T5824-93钻杆分级检测方法

SY/T5956-钻具报废技术条件

SY/T6288-钻杆和钻铤选用方法

SY/T6427钻柱设计和操作限度的推荐作法

SY/T6474-新套管、油管和平端钻杆现场检验方法

SY/T6858.3-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

钻具螺纹磁粉探伤

SY/T6858.4-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

钻杆焊缝超声波探伤

4钻具检测

4.1钻具检测周期

回收的钻具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企业标准《钻具检测与分级评价》进行检验,二级以下的(含二级)钻杆禁止在工区使用。

4.1.1钻杆

a)新钻杆:

纯钻时间≤h;

b)一级钻杆:

纯钻时间≤1000h。

4.1.2加重钻杆

各类加重钻杆总体检测周期:

纯钻时间≤500h。

4.1.3钻铤

4.1.3.1钻铤使用2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375±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475±25h。

4.1.3.2钻铤使用2—4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275±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375±25h。

4.1.3.3钻铤使用4—5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175±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275±25h。

4.1.3.4钻铤使用超过5年:

a)7″及以上:

纯钻时间200±25h;

b)43/4″—7″(含43/4″):

禁止在工区使用。

4.1.3.5工区43/4″以下钻铤纯钻时间:

175±25h。

4.1.4稳定器

各规格稳定器检测周期为375±25h。

4.1.5配合接头

检测周期以钻具组合中检测周期最短的为准。

4.1.6方钻杆、中心管、吊环、卡瓦、吊卡及提升短节

方钻杆及中心管:

纯钻时间775±25h。

吊环、卡瓦、吊卡及提升短节:

每口井开钻前做整体探伤。

4.1.7螺杆

螺杆钻具每口井使用之前应对两端螺纹做超声及磁粉探伤。

4.2钻具检测相关要求

4.2.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钻具检测周期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4.2.2钻具使用过程中发生钻具故障、井下复杂如顿钻、严重蹩钻、卡钻、硫化氢腐蚀和二氧化碳等,应制定针对性检测方案。

4.2.3按钻具分级、无损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要求,到达检测周期前的钻杆应送管具公司车间进行分级、检测;非钻杆类钻具送管具公司车间或在现场进行检测。

4.2.4钻具分级、无损检测前对螺纹和管体应清洗干净,不能影响分级、无损检测结果。

4.2.5新采购的钻具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进入西北油田分公司市场使用过的钻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分级、检测。

4.2.6所有配合接头使用前应进行超声波和磁粉探伤。

4.2.7钻具分级、无损检测应选择西北油田分公司准入的检测单位。

4.3钻具分级检测报告

4.3.1钻具分级、检测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报告应有检验、审核、批准等内容,检测单位公章应加盖在检验员签名之上。

4.3.2钻具检测分级报告应和原始记录内容相一致,检测、检验、审核签字人员应持有作业资格证。

4.3.3钻杆分级检测报告和非钻杆类钻具检测报告应经过钻具动态数据库出具,数据库存在的检测报告和现场送井检测报告相一致。

4.3.4检测报告中井号与井队名称应与实际相符。

4.3.5数据库以外的检测报告编号采用“钻具类别-年月+3位流水号-管具公司”进行编码,钻具类别为“1”表示钻杆,钻具类别为“2”表示非钻杆类钻具。

如1-08001-XNG表示西南管具公司8月第一份钻杆报告,2-08001-XNG表示西南管具公司8月第一份非钻杆类钻具报告。

4.3.6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一份由检测单位存档。

5钻具维修及验收

钻具维修项目主要包括螺纹修复、螺纹检验、钻具的校直、耐磨带堆焊、内涂层修复、钻具外表面打磨等,每项维修后应填写到钻具管理档案中。

5.1钻具螺纹修复周期

5.1.1钻铤

为降低钻铤疲劳破坏,对钻铤按修扣周期定期修扣,每次两头同时修扣8-10mm,并进行螺纹检验,具体修扣周期如下:

5.1.1.1钻铤使用2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800±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1000±25h。

5.1.1.2钻铤使用2—4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600±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800±25h。

5.1.1.3钻铤使用4—5年以内:

a)43/4″:

纯钻时间400±25h;

b)43/4″以上:

纯钻时间600±25h。

5.1.1.4钻铤使用超过5年:

7″及以上:

纯钻时间400±25h。

5.1.1.5工区43/4″以下钻铤修理周期:

纯钻时间300±25h。

5.1.2加重钻杆

加重钻杆纯钻时间1000±25h。

5.1.3配合接头

已使用的配合接头每口井修扣一次;未使用的应进行正常检测。

5.1.4方钻杆保护接头

现场使用根据5.2.1钻具螺纹判修规定对方钻杆保护接头进行检验修扣,每口井至少修扣一次;累计纯钻时间>500h,应淘汰。

5.2钻具螺纹修复相关要求

5.2.1钻具螺纹判修规定

钻具螺纹判修按附录C要求执行。

5.2.2修扣后的处理

钻具修扣后应进行探伤,合格后对螺纹进行磷化或镀铜表面处理。

5.2.361/2″以下(不含31/2″)钻铤修理规定

a)61/2″及61/4″钻铤公扣修扣采用LET螺纹;

b)43/4″钻铤公扣修扣采用LET螺纹或双台肩螺纹;

c)新购置或从其它工区转入的43/4″、61/4″、61/2″钻铤按以上要求进行修扣。

5.2.4特殊螺纹钻具修理规定

根据厂家提供的推荐参数进行维修、检验;

5.3螺纹检验

5.3.1检验人员

各管具公司需成立螺纹质检小组,质检成员应持有螺纹检验资格证。

5.3.2检验要求

a)车修后的螺纹应进行螺纹检验;特殊螺纹按照厂家提供的单项参数进行检验;

b)检验原始记录应由螺纹质检人员签字。

5.4钻具的校直

钻具的校直包括钻杆和方钻杆的校直。

对于直线度低于标准的钻具,应优先考虑是否能够进行校直。

校直后的钻具,直线度应符合SY/T5369的要求。

5.5耐磨带堆焊

5.5.1钻具耐磨带出现以下情况应进行堆焊

a)没有耐磨带;

b)耐磨带高度小于1mm;

c)耐磨带剥落面积大于应有面积的10%。

5.5.2耐磨带堆焊前期准备

a)耐磨带材料应符合工况要求;

b)堆焊前应清除耐磨带区域所有的钻井液、污垢、油脂、油漆等异物;

c)耐磨带表面不应存在裂纹;

d)检查调整敷焊设备,设定敷焊参数;

e)夏季和冬季应有防风和防冻措施;

f)更换不同型号和厂家的焊丝时,应先进行试焊,制定合理的堆焊参数。

5.5.3耐磨带堆焊质量要求

a)耐磨带高度:

2.5-4.0mm;

b)耐磨带宽度:

每道宽度不小于20mm;钻杆及加重钻杆接头不少于2道;加重钻杆中间加厚部位不少于4道;

c)焊带位置:

接头部位第一道耐磨带与18°斜坡顶部距离不小于10mm;加重钻杆中间加厚部位耐磨带与两端倒角处距离不小于10mm;

d)焊缝搭接:

焊缝之间搭接应连续,无空穴或深槽;

e)无影响质量的裂纹、残渣、焊珠、焊渣飞溅物;

f)外观平整,在整个耐磨带区域连续的略微呈现凸起状态;如果焊带外形呈现“凹顶”形状或高度不足,所焊好的耐磨带为不合格。

g)耐磨带区域出现过多的空穴(砂眼或气孔)应判为不合格,凡是出现大于3.175mm直径的空洞、或焊缝之间存在缝隙的应判为不合格。

5.5.4堆焊人员要求

管具公司应对堆焊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并定期进行复培,保留培训考核记录,工程监督中心对堆焊人员岗位能力进行抽查。

5.6钻具内涂层的修复

钻具涂层出现气泡、橘皮、剥落等可见缺陷或钻杆内加厚过渡带部位出现可见缺陷时,宜进行涂层修复。

涂层修复后的钻具,应抽样进行涂层的附着力检测和高温高压釜试验。

5.7钻具外表面修磨

钻具外表面出现尖锐的机械损伤时,应采取相应的修磨措施,修磨后的钻具外径和壁厚尺寸应应符合SY/T5369的要求。

5.8验收要求

维修后的钻具验收应符合SY/T5144,SY/T5561,SY/T0544,SY/T6509的要求。

6钻具抽检

不定期对各管具公司钻具检维修质量进行抽检,具体抽检情况及要求,将按照以下附表规定执行:

表6-1钻具抽检规定内容

钻具名称

抽检比率

抽检内容

有效数据

具体要求

钻杆

2.5%-5%

壁厚

不大于抽检结果1mm

原始记录齐全

不符合项≤30%

接头外径

不大于抽检结果2mm

接头长度

不大于抽检结果3mm

管体状况

与检测结果相符

原始记录齐全

与检测结果相符

螺纹探伤

与检测结果相符

管体探伤

与检测结果相符

螺纹质检

与检测结果相符

钻铤

5%-10%

本体长度

不大于抽检结果5cm

原始记录齐全

不符合项≤10%

内外径

不大于抽检结果3mm

螺纹探伤

与检测结果相符

原始记录齐全

与检测结果相符

螺纹质检

与检测结果相符

其它钻具

10%-20%

数据测量

长度不大于抽检结果5cm

其它不大于抽检结果3mm

原始记录齐全

不符合项≤20%

螺纹探伤

与检测结果相符

原始记录齐全

与检测结果相符

螺纹质检

与检测结果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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