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购售电合同.docx
《年度购售电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度购售电合同.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年度购售电合同
2009年年度购售电合同
甲方:
江苏省电力公司
乙方: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履行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原则,维护和规范电网和发电企业间正常的购、售电秩序及行为,保障电网运营的安全、有序和经济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甲方与乙方业已签订的中长期购售电合同、《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热电联产电厂上网电价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2年度购售电合同的各项条款应:
遵循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原则;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体现市场竞争原则;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协调的原则;保证电网电力供需平衡原则。
1.3年度购售电合同确定的主要依据为: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热电联产电厂上网电价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的意见》以及等相关办法、意见和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年度内执行国家核定电价的电量和相应的核定电价;《热电机组运行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的热电数据;电网约束条件及相关情况;各电厂的机组检修计划、电力生产企业发电设备的技术特性和状况、经营指标和燃料成本情况及供应情况等。
1.4甲乙双方已签订的中长期购售电合同是确定本合同的依据和基础,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服从中长期购售电合同中既定的原则和条款。
本合同是中长期购售电合同的年度执行合同。
1.5若国家对发电机组的调度方式进行调整、热电联产政策有所调整、节能发电调度的政策有所变化、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发生变更等,则应视具体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的约定,调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和约定,必要时重新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第二章定义
2.1乙方2009年初总装机容量(抽凝机组容量、背压机组容量)、年底总装机容量(抽凝机组容量、背压机组容量)、年等效容量及机组铭牌出力等参数容量纳入本年度购售电合同。
2.2合同中热电联产指标
2.2.1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2.2.2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2.3热电联产达标企业:
对于单机容量50MW至200MW以下的常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年(月)度热电比>50%,且热效率≥45%。
对于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抽、凝汽两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采暖期内:
热电比>50%。
对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年(月)度热电比>30%,且热效率≥55%。
年(月)初热电比和热效率按上年(月)实绩预评估,年(月)底按照“热电管理系统”累计计算结果判断热电企业年(月)度是否达标。
2.3合同中电力电量指标
2.3.1合同值与实际值:
合同值指甲乙双方在本购售电合同中约定的各类合同电量/出力类,与实际值相对;实际值指实际发生的电量/电力。
以下各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是实际值的,均指合同值。
2.3.2年度基数电量,即按照上年度乙方的实际供热情况,结合乙方本年度供热预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和方法约定的电量。
2.3.3顶峰电量:
由于为保证电网顶峰或安全运行需要,经电网调度机构确认后,机组额外所发的电量。
2.3.4平衡电量:
用于平衡不达标电厂在安全供热基础上、超过以热定电且不足最小开机方式内的电量,平衡电量只针对不达标电厂。
2.3.5月初基数电量:
按照以热定电原则,按照上月实际供热流量预测的执行月上网基数电量。
2.3.6月末基数电量:
按照以热定电原则,按照执行月实际供热流量确定的当月上网基数电量。
2.4合同中电价及相关指标
2.4.1政府批准电价:
简称省批电价,指由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对应于年度上网电量合同约定值和“以热定电”基数部分的电价。
2.4.2标杆电价:
年度省内国家规定的常规燃煤机组标准上网电价。
2.5合同中引用的比例指标:
2.5.1综合厂用电率:
年度发电量与上网电量差值占年度发电量的比例。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责任收购乙方的合格电能;乙方有按合同销售电能和组织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发电基本性能资料(铭牌容量、调节性能等),并保证发电基本性能达到标准;如乙方发电基本性能达不到标准,则纳入发电考核和年度清算。
3.3为了体现年度购售电合同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年度购售电合同管理的正常工作渠道,并根据双方需求相互提供必要的技术与经济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主要信息、资料为:
机组的属性、类别、铭牌容量,机组脱硫认定材料,年度分季核定的可调出力,年度检修建议计划,临检建议计划,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情况,年度及分月供热预期与热能销售的实绩情况,燃料消耗量、年度、分月开机方式和发电量建议。
配合江苏省热电联产机组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完善工作,负责厂(站)内系统装置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系统各项采集信息的正常传送,并对系统送端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客观性负责。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通报)的主要资料(情况)为:
全省年度发用电平衡情况,替代发电相关办法和政策、全省同类型发电企业年度基本电量的安排情况,全省年度电网运行方式及潮流分布特点与要素,全省年度分季(月)用电需求及预测情况。
3.4年度购电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修改合同。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以附件所列数据为目标进行计划安排和生产及经营预算和结算。
如果乙方实际供热量达不到预期标准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年度电量计划,责任由乙方承担。
3.5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执行合同的约定,甲方或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将尽可能减少对方的损失。
第四章购电价格、购电量分类确认及结算
4.1概述
4.1.1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电费结算实行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每月根据月初基数电量、月末基数电量等进行月度结算,每年根据年度基数上网电量、年度内各月的月初基数电量累计、年度内各月的月末基数电量累计和《江苏统调发电企业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年度清算。
4.2分月电量的编制
4.2.1月度电量安排
甲方每月下旬参照本月乙方实际供热情况,按照乙方的供热情况制定乙方次月的月初基数电量,作为乙方次月安排生产计划的电量。
对于乙方供热不达标情况,为维持乙方最小开机方式,可以在基数电量基础上下达平衡电量予以补充。
4.2.2峰谷比要求
按照“以热定比”的原则,确定乙方月度上网电量的峰谷比。
即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分别制定乙方在峰时段和谷时段的上网基数电量,作为结算和考核的依据。
4.3结算
4.3.1乙方上网电量结算按照顶峰电量、基数电量、基数以外电量(含平衡电量)顺序结算。
4.3.2月度电量结算
4.3.2.1按照乙方月度实际供热情况,判定月度是否达标,并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确定月末基数电量;
4.3.2.2对于达标机组,取月初基数电量和月末基数电量的较大值,作为月度结算基数电量;对于不达标机组,取月末基数电量为月度结算基数电量;
4.3.2.3乙方实际上网电量中的顶峰电量、基数电量按照省批电价结算,基数以外电量按照标杆电价结算。
4.3.3年度清算
4.3.3.1按照乙方年度实际供热情况,判定年度是否达标,并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确定年末以热定电基数电量;
4.3.3.2对于达标机组,取年度合同上网电量、年末以热定电基数电量等两者中的最大值,作为年度结算基数电量;对于不达标机组,取年末以热定电基数电量为年度结算基数电量;
4.3.3.3乙方实际上网电量中的顶峰电量、基数电量按照省批电价结算,基数以外电量按照标杆电价结算。
4.3.3.4按照《江苏统调发电企业考核办法》计算乙方电力、电量的偏差和机组性能奖罚。
奖罚通过调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年度购电费的方式实施。
4.4乙方开具销售发票前应主动与甲方确认各类结算电量/电费。
4.5乙方应在次月10日将上月电力销售发票送达或邮寄至甲方,如果甲方因未按时收到发票而延误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4.6为配合甲方做好年度增值税清算,乙方应在年前预开12月份电力销售发票,并在2009年12月28日前送达甲方。
4.7电费结算和支付的其他事项按照中长期购售电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附则
5.1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按照“中长期购售电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5.3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有效,至合同执行后相关结算完成终止。
5.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副本若干份,分送各有关单位(部门)。
江苏省电力公司(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2009年__月
2009年江苏省电力公司与年度购售电合同附件一
(单位:
电量-万千瓦时电价-元/千瓦时含税)
乙方机组序号
#~#
年度合同发电量
分月基数发电量(预测)
2009年江苏省电力公司与年度购售电合同附件二
(单位:
电力-万千瓦电量-万千瓦时供热流量-吨/小时)
2008年末装机基本情况
机组序号
#
#
#
#
#
机组铭牌容量
机组型号
2008年热电联产情况
年度发电量
综合厂用电率(%)
年平均供热流量
年利用小时
热电比(%)
热效率(%)
2009年平均供热流量(预测)
热电比(%)
热效率(%)
2009年热电联产预计情况
供热组合
0~
#~#机
0~
#~#机
0~
#~#机
峰谷比
最小开机电力/月发电量
/
/
/
2009年新增装机预计情况
机组容量
机组型号
预计投产时间(年/月/日)
平均装机容量
(抽凝/背压)
年初装机容量
(抽凝/背压)
年末装机容量
(抽凝/背压)
省批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