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503133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9.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docx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特种设备,其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等特点。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程适用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和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GB1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零、部件齐全、完整,各紧固件及零、部件材质符合要求。

2.1.2安全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灵敏、可靠、且在有效检定期内。

2.1.3各种控制仪器、仪表、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2.1.4附属管件、阀门、支架(座)等安装合理,牢固可靠,所有螺栓伸出长度符合要求。

2.1.5防腐层、绝热层及护壳完好,保温及防冻设施完整、有效且符合要求。

2.1.6基础、支座稳固可靠,无异常倾斜和下沉现象。

2.1.7容器表面适当位置应有压力容器铭牌和注册登记牌。

2.2运行性能及安全状况等级

2.2.1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必须达到3级(含3级)以上,对新投用的容器应达到2级(含2级)以上。

2.2.2工艺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查定的要求。

2.2.3无跑冷和超温、超压现象。

2.2.4无明显变形、鼓包、凹陷和倾斜。

2.2.5无异常振动、声响等现象。

2.3技术资料

2.3.1容器应具有下列技术资料;

a、登记卡(表);

b、竣工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

c、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现场组焊的容器(如球罐、大型塔器)还应有现场组焊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d、使用登记证;

e、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盒资料;

f、检修及事故处理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g、容器变动和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

h、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及修理、更换记录;

i、容器(或容器所在系统)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2.3.2容器图纸应符合现行(或当时)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使用要求。

2.3.3技术档案、资料填写及时、正确,保管符合要求。

2.3.4当容器不具备2.3.1条b、c款规定的技术资料时,应具有相应的检验及技术鉴定资料。

2.4容器及环境

2.4.1容器无跑、冒、滴、漏。

2.4.2容器及附属设备的外表清洁、无油污、积灰和积水现象。

2.4.3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3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3.1使用管理

3.1.1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公司经理和设备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

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

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

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和报告。

3.2日常维护保养

3.2.1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三懂四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2.2操作及维修人员应按”包机”制所要求的内容和项目对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2.2.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容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2.2.2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可参见第4.5条),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当班记录。

3.2.2.3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提出处理意见。

3.2.2.4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2.2.5认真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3.2.2.6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3.2.3容器(特别对有衬里的容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升(降)压和温度,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或操作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低于规定壁温下升压,对于液化气体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充装速度过快壁温过低而发生脆断。

3.3定期维护保养

3.3.1使用单位应结合设备整顿和设备修理定期解决和消除容器的跑、冒、滴、漏以及密封不良等现象,并根据容器本身情况定期对容器进行防腐、保温工作,容器主要螺栓应定期加润滑脂,其它螺栓和紧固件也应定期进行防锈工作。

3.3.2对停用封存和备用的容器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进行”四防”(防冻、防尘、防潮、防腐)工作。

3.4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1。

3.5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容器壁温超过规定值以及容器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表1

现象

原因

处理方法

超温、超压

1、操作控制不稳定或热量瞬时加入量增大

2、仪表或控制装置失灵、产生误操作

3、介质浓度变化,反应剧烈

4、系统压力平衡破坏,安全附件失灵

1、调整操作,使之稳定

2、检查、调整

3、调整介质浓度、稳定操作

4、修理或更换安全附件,调整系统压力

容器渗(泄)漏

1、密封元件损坏

2、容器附件损坏

3、容器发生振动,使紧固件松动

1、更换或修理密封元件

2、停车修理或更换

3、消除振动或停车处理

容器有过热、跑冷现象

1、绝热层损坏

2、偏流

1、修复绝热层

2、调整

异常振动、声响

1、容器发生共振或气蚀

2、操作不正常

3、紧固件松动

1、查明原因,消除共振和气蚀

2、调整操作,恢复正常

3、拧紧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或盛装易燃、易爆、有害、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容器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机安全的缺陷;

c、容器所在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直接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d、容器过量充装危及安全时;

e、容器的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容器安全运行时;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

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4检验

4.1检验单位、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

4.1.1从事容器和槽车罐体检验的单位和检验员均应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资格鉴定、考核和认可。

4.1.2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能够从事批准范围内检验工作。

4.1.3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员,应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有效,未获得检验员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可在检验员的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但无权签署检验文件。

4.1.4无损检测人员应按GB9445《无损检测技术资格鉴定通则》的要求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4.2检验性质和检验周期

4.2.1容器的检验性质根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为:

a、外部检查:

指专业人员在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

b、内外部检验:

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容器停运后的检验;

c、耐压试验:

指压力容器在内外部检验或修理完成后,进行超过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或气压试验。

4.2.2容器的检验周期

4.2.2.1容器的检验周期见表2。

表2月

安全状况等级

检验周期

外部检查

内外部检验

耐压试验

1~3级

12

≤72

≤120

3~4级

≤36

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作耐压试验。

4.2.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a、工作介质对容器材料的腐蚀状况不明,设计者未能提供或未能准确提供腐蚀速率以及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的容器;

b、材料的可焊性差,在制造或修复时曾多次返修的;

c、容器投入使用以来首次进行检验的;

d、容器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e、容器使用超过,经检验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f、持证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4.2.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能够适当延长:

a、非金属衬里在原定检验周期内使用完好的,但不应超过108个月;

b、工作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0.1mm/a,或有可靠金属衬里的容器,经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基本无腐蚀的,但不超过120个月。

4.2.2.4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容器其定期内外部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4.2.2.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容器内外部检验的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三个月以充分的理由提出申请经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三类容器还应报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方可延长,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低于3级的一般不得延长。

4.3检验的程序、计划和方案

4.3.1检验程序

4.3.1.1检验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相互关系参见9页图。

4.3.2检验计划

4.3.2.1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4.3.2.2容器年度检验计划应和设备检修计划同时下达。

4.3.3检验方案

4.3.3.1根据受检容器的重要性、结构复杂程度、施工工作量的大小以技术档案资料审查情况,决定是否编制检验和施工方案,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逐台编制检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