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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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版.docx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版

 

报告编号:

(公司如果有规定填写,没有的取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备品种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自检日期

 

年月日

XXXXXXXXX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⑴TSGT700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⑵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结果”和“自查结果”栏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其余均应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符合TSGT700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本报告格式为推荐格式,维保单位也可自行编制,但是项目和内容不得少于本推荐格式报告所含内容。

为保证每页内容的完整性,建议进行如下页面布局:

页边距上下各20毫米左右各18毫米

版式距边界页眉15毫米页脚17.5毫米

 

信息表

设备品种

型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需填写详细,如:

XXX路XX号XXXX商场X楼-X楼

单位内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及其联系电话

改造单位名称

改造日期

年月日

重大修理单位名称

重大修理日期

年月日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TS33

资质有效期

年月日

应急救援电话

维保联系人

及其联系电话

设备

技术

参数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倾斜角

°

输送能力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段长度

驱动主机型号

梯级或踏板型号

控制柜型号

梯级链或踏板链型号

备注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项目

文件资料内容

见证材料

自检

结果

使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17年8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设备为使用注册登记表)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安装和改造及重大修理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2012年7月1日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制造资料(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安装资料(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修理资料(改造或重大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告知书;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以及自检报告;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试验证书;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等)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

年月日~年月日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明

自查结论

经自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T500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TSGT700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规定,自查合格。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表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

2

驱动与转向站

2.2

防护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

2.3

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3

2.5

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4

2.6

辅助设备

开关

当辅助设备(例如:

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

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5

2.7

停止开关

装置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标识

6

2.9

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V)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V)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1.0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V)

7

2.10

接地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N,零线)与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8

2.14

手动盘车

装置

(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

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9

2.15

(1)

紧急停止

装置的设置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

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如果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1/2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80mm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

10

3

相邻

区域

3.1

周边照明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

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lx

11

3.2

出入口

(1)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

该畅通区域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深度:

m

宽度:

m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例如: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mm至120mm之间

高度:

mm

距扶手带外缘:

mm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2

3

相邻

区域

3.4

防护挡板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高度:

mm

 

延伸长度:

m

13

3.5

扶手带

外缘距离

A、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

B、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A:

mm

B:

mm

14

4

扶手

装置和围裙板

4.1

扶手带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mm

15

4.2

扶手

防爬/

阻挡/

防滑行装置

(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符合:

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

该装置的高度应当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位于地面上方

mm

延伸长度:

mm

(2)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

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

距离扶手带下缘:

mm

★(3)当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

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且放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800mm,高度不应小于20mm。

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锐边。

间距:

mm

高度:

mm

16

4.3

扶手装置

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突出高度不应大于3mm,应当坚固并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

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应无生勾绊的危险

mm

17

4.4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

护壁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导角状

mm

18

4.5

围裙板接缝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垂直、平滑,版与板之间的接应应是对接缝。

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处可以采取其他特殊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19

4.6

围裙板间隙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Δmax=

mm

Σmax=

mm

人行道围裙板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

Δmax=

mm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20

4

扶手

装置和围裙板

4.7

防夹

装置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符合以下要求的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

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5mm;

(3)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

(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的连线的垂直距离在25mm和30mm之间;

(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具体应在25mm到55mm之间;

(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º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º倾斜角;

(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

防夹装置相关尺寸填写见附件1

21

5

梳齿与梳齿板

5.1

梳齿、

啮合

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至少为4mm,不应超过4mm

深度:

mm

间隙:

mm

22

6

监控

安全

装置

6.1

扶手带

入口保护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

23

6.2

梳齿板保护

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24

6.3

超速保护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

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25

6.4

非操纵逆转

保护

(1)自动扶梯或倾斜度不小于6º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26

6.5

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

(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27

6.6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

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28

6

监控

安全

装置

6.7

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

(1)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装置应当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线相交线;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29

6.8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30

★6.9扶手带速度

偏离保护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胶带)实际速度偏差最大超过15%,并且持续时间达到5s~15s时,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31

6.10

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停止保护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

32

6.11

检修盖板和

楼层板

(1)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

(2)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②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33

★6.12制动器松闸

故障保护

(1)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当立即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34

6.13

附加制动器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

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

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

③提升高度超过6m;

④公共交通型

(2)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35

7

检修

装置

7.1

检修控制装置

的设置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检修控制装置: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当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达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2)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当配备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当:

①手动操作;

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

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

④需要手动复位

(3)检修控制装置上应当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36

7.2

检修控制装置

的操作

(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

(2)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3)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应不起作用;

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检验:

(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够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

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2)所有检修插座应当这样设置:

即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3)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当仍起作用

37

8

自动

启动、

停止

8.1

待机运行

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达到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应当已经启动和加速

38

8.2

运行时间

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地方向进入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照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0s。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39

9

标志

9.1

使用须知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拉住小孩;

②应抱住宠物;

③握住扶手带;

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40

10

运行

检查

10.2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为0~+2%

%

41

10.3

制停距离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m~1.00m

0.65m/s0.30m~1.30m

0.75m/s0.40m~1.50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1.00m

0.65m/s0.30m~1.30m

0.75m/s0.40m~1.50m

0.90m/s0.55m~1.70m

m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表2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自检结果

1

电器部件

清洁,接线紧固

2

故障显示板

信号功能正常

3

设备运行状况

正常,没有异常声响和抖动

4

正常,梯级运行平稳,无异常抖动,无异常声响

5

主驱动链

运转正常,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有效

6

清理表面油污,润滑

7

制动器机械装置

清洁,动作正常

8

润滑,工作有效

9

制动器状态监测开关

工作正常

10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无渗油

11

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查、更换

12

电机通风口

清洁

13

检修控制装置

工作正常

14

自动润滑油罐油位

油位正常,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15

梳齿板开关

工作正常

16

梳齿板照明

照明正常

17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

梳齿板完好无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啮合正常

18

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

工作正常

19

梯级或者踏板缺失监测装置

工作正常

20

超速或者非操纵逆转监测装置

工作正常

21

检修盖板和楼层板

防倾覆或者翻转措施和监控装置有效、可靠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自检结果

22

梯级链张紧开关

位置准确,动作正常

23

防护挡板

有效,无破损

24

梯级滚轮和梯级导轨

工作正常

25

梯级、踏板与围裙板之间的间隙

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及两侧间隙之和符合标准值

26

运行方向显示

工作正常

27

扶手带入口处保护开关

动作灵活可靠,清除入口处垃圾

28

扶手带

表面无毛刺,无机械损伤,运行无摩擦

29

扶手带运行

速度正常

30

扶手护壁板

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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