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025420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0.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考 知识产权法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题.docx

自考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案例分析题

41.W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变频家用空调器5000台。

G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从W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售出1600台。

M宾馆在不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也从W公司购入200台并已安装使用。

H公司发现W公司、G公司和M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W公司、G公司和M宾馆侵犯其专利权。

请依据我国法律分析以下问题:

(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否侵权?

是否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W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其未经许可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并销售了侵权产品。

(2)G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

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台空调器?

G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侵权产品,因为其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销售了侵权产品;

(3)M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

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器?

M公司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其属于专利法第63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的规定。

但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侵权产品。

42.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到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出由歌手丙演唱的该歌曲,甲、乙认为丙未经其同意演唱了该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认为A、B两网站未经许可播放其创作的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遂与丙交涉提出著作权侵权警告,与A、B网站交涉,要求关闭该歌曲所在网页及搜索功能。

丙认为其演唱甲、乙已经发表的歌曲不需要许可,支付报酬是录音公司的义务,故认为其没有侵犯甲、乙的著作权;A网站称其没有登载和播放此歌曲而仅是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到该歌曲的目录,没有实施复制行为也没有实施其他使用行为,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B网站称该歌曲是在其所开设的“音乐天地”专栏中由网民自行上载而来,B网站自接到甲、乙的通知后删除了该歌曲,但发现随后又被网民贴上,由于“音乐天地”专栏上每天都有大量歌曲上载,B网站无法随时进行审查和删除,也不能为一首歌曲而删除整个专栏,B网站对该歌曲的著作权保护无能为力,不再采取措施。

甲、乙两人在与丙和A、B网站交涉未果时遂将丙和A、B两网站告上法庭。

试分析:

分析甲、乙、丙、丁、录音公司、A网站、B网站

甲、乙分别是歌曲的词曲作者;

丙是未经许可演唱歌曲的表演者;

丁是未经许可上传歌曲者;

录音公司是未经许可录音者;

 A网站是提供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B网站是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甲乙与其交涉后,曾经删除过侵权歌曲,但是被网民再次上传后,不再采取措施。

(1)丙是否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

为什么?

丙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因为未经许可演唱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

(2)A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一般情况下,A网站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在交涉后仍然没有及时断开链接,使侵权结果得以扩大,起到了帮助侵权人实施侵权的作用,则构成侵权,即需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因为其虽然难以控制搜索引擎的特定搜索结果及其附带的临时链接,但完全有能力控制对特定网站或网页的链接。

甲乙交涉时,虽然对其行为的定义(指定义为播放)不是太准确,但是已经将自己是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其权利被侵害以及希望尽快制止侵权的意思表示清楚,因此A应当及时断开链接。

(3)B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B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其在甲乙提出交涉后,虽然曾经删除过侵权歌曲,但是被网民再次上传后,不再采取措施,该行为应该属于“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使侵权行为能够继续进行。

(4)A、B网站如果构成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

(不够成侵权则不用回答)

对B网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追究其与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丁)的共同侵权责任。

如果A网站如

(2)所述构成侵权,其责任方式与B网站相同

(5)如果甲、乙或A、B网站查出在B网站上载其歌曲的网民是丁,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丁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丁未经许可,将歌曲的表演上传。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5.甲与乙合作创作了一幅书画作品,并将该幅作品送给了共同的好友丙。

现有文华出版社欲将乙在近年创作的绘画作品结集出版,乙表示同意,欲将与甲创作的书画作品和自己单独创作的9幅绘画作品许可出版社出版。

甲和丙知道此事后都表示反对,三方为此发生争议。

请回答下列问题:

P7

(1)如发生诉讼,甲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什么?

答:

分两种情况,

(1)甲有正当理由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其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甲没有正当理由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其主张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2)丙有无权利反对乙出版该幅书画作品?

为什么?

答:

丙无权反对乙出版该幅书画作品。

出版权是著作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只能由作者享有。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46.甲是某产品发明的专利权人。

甲许可乙公司独家制造、销售甲的专利产品。

因生产场地等原因,乙又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一定数额的专利产品。

丁从丙厂购得产品进行销售。

请回答下列问题:

P39

(1)乙公司能否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为什么?

答:

不能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独家许可证又称排他许可证、全权许可证,其特点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却可以实施。

(2)丁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

答:

丁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

未经专利人许可,并从该专利的销售获取了利益。

(3)甲能向丁主张赔偿吗?

为什么?

答: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5.甲公司自行研发了一套电子仪器,同时在我国和B国拥有专利权,乙公司发现该电子仪器在国内外的价格差别较大,故欲从价格低的B国进口一批电子仪器到我国,为了避免专利侵权,乙公司特意从B国市场上购买该电子仪器出口到甲公司没有专利权的C国,然后再从C国进口到我国。

请问:

(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不合法(1分)。

因为乙公司从c国再进口到我国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在我国享有的相应专利权中的进口权(3分)。

(2)甲公司是否可以在B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2)甲公司不能在B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1分)。

因为甲公司在B国自行或者许可他人生产的该种专利产品售出后,“专利权用尽”。

乙公司在B国购入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合法(2分)。

(3)甲公司是否可以在C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3)甲公司不能在c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1分)。

因为甲公司在c国没有该电子仪器产品的专利权(2分)。

46.甲公司1996年8月获得“新蒙”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商品为沐浴液产品。

至1999年,“新蒙”沐浴液品牌经三年多有效经营已经驰誉当地。

1999年起,甲公司将“新蒙”注册商标使用于本公司的新产品“新蒙”洗发液产品上;沐浴液与洗发液同属于国际商标分类第三大类,故甲公司认为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当然可以延伸使用至“新蒙”洗发液这一类似商品上。

当地的乙公司2000年起开始生产“新蒙”品牌洗发液,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新蒙”文字标识。

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公司侵犯其“新蒙”注册商标专用权。

请问:

(1)甲公司能否将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延伸使用至洗发液类似商品上?

(1)甲公司不能将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延伸使用至洗发液类似商品(2分)。

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3分)

(2)乙公司在洗发液产品上突出使用“新蒙”文字的行为是否侵犯甲公司“新蒙”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权“新蒙”沐浴液品牌经三年多有效经营已经驰誉当地

(2)乙公司侵权(2分)。

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乙公司的行为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3分)。

47.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发现自己创作的歌曲在一演唱会上被乙演唱,丙唱片公司将该首歌曲录制成CD发行,乙和丙均未获得甲的授权,甲认为乙、丙对自己的著作权构成侵害,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甲是该歌曲的词、曲作者,所以甲是该首歌曲著作权的原始权利人,有权主张该歌曲的著作权(2分)。

(2)乙未经甲许可无权演唱该歌曲(1分)。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分)

(3)丙无权录制并发行该歌曲的CD(1分)。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丙未经该首歌曲著作权人甲授权而擅自录制并发行该歌曲的CD构成侵权。

(3分)

45.某大学教师甲在学校开设一门《机械原理》课程,另一年轻教师乙旁听一学期甲的课程后,编写了一部教科书《机械原理概论》,由出版社丙出版,甲发现后认为乙的这部教材中大部分内容是自己课堂的讲课内容的记录,特别是在章节设计、公式推导过程、例题和习题上有大量雷同。

甲遂向大学主管部门指出乙的抄袭行为,乙认为《机械原理概论》一书的大部分内容属于科学原理和公共知识,不存在抄袭的可能,另外,甲在课堂上的演讲没有书面材料,更没有可抄袭的原作品。

在大学主管部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甲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教师乙和出版社丙侵犯其课堂演讲的著作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甲向法院提供了当年学生的课堂笔记。

法院查明,乙的教科书就是甲上课时的板书和口述记录,在涉及到公式推导等基本原理的内容中,乙的教科书中出现的错误也和甲学生的课堂笔记相同。

出版社丙抗辩称:

其无法得知乙的教材是否有抄袭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试分析:

(1)甲主张著作权的依据是什么?

甲在课堂上的教学演讲视为口述作品,享有著作权

(2)乙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

明显抄袭,构成侵权

(3)丙出版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

并作为出版发行者,从乙的侵权行为中获得利益,应当承担共同侵权利益。

46.甲企业2005年1月研制开发了一款新型“高温作业机器人”,2005年4月参加了由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科技展览会,同时已做好了生产的必要准备,乙研究所曾参加2005年4月的展览会,受甲企业机器人展品的启发,在2005年10月也研究开发出同样原理、同样功能的高温机器人并立即就该机器人原理及产品申请了发明专利。

2005年12月甲将自己机器人原理和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的申请。

2007年4月和2007年2月专利局分别就乙研究所和甲企业的专利申请进行了公告。

在之后的专利审查中,甲接到专利局审查员的通知,认为由于乙的专利申请在先拟驳回甲的申请,甲认为,该机器人方案是自行研发的,尽管在国际展览会上参加过展出,但是没有公开技术方案,并且也享有专利申请的宽展期,故不丧失新颖性,请求专利局认定乙是对甲的机器人技术的剽窃,要求驳回乙的申请。

请问:

(1)甲的主张是否正确?

不正确,尽管发明创造在先,但申请在后,不应获得专利权。

在展览会后8个月才申请,不再享有宽展期。

(2)专利局应当将该专利授予甲还是乙?

根据先申请原则,乙

(3)依专利法甲应当享有什么权利?

根据先用权的规定,在乙提出申请专利之前,甲做好了生产准备,在乙获得专利权后,依法享有先用权,在原生产规模内继续使用这一专利。

 

47.F集团与H公司于2006年8月6日签订了一份商标权转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

F集团将其已经使用多年并已富有知名度与美誉度的“乐悠悠”注册商标转让给H公司,由H公司在合同签订日起七天内向F集团支付“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费660万元;“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合同在F集团收到全部转让费之日起生效。

2006年8月10日F集团与H公司又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转让“乐悠悠”注册商标权。

F集团于2006年8月12日收到了H公司汇来的转让费660万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了“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并于2006年10月30日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请问:

(1)这份“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是否为2006年8月6日?

为什么?

在F集团收到全部转让费之日起生效合同成立但未收到转让费未生效

(2)这份“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是否为2006年8月12日?

为什么?

生效合同约定,收到转让费

(3)这份“乐悠悠”注册商标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是否为2006年8月30日?

为什么?

不是是商标权转让的生效日,商标权转让的生效不同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生效。

商标权转让的生效,要有效的转让合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日起生效。

 

45.甲公司委托乙广告公司设计一则洗衣粉广告,由于甲公司的疏忽,未约定广告著作权的归属。

乙公司将设计任务委派给公司里的两名骨干李某和王某,设计完成后,甲公司十分满意。

后乙广告公司在本公司的宣传介绍中使用了该设计,引起了一家外资洗涤剂生产企业的关注,该企业对该则广告稍加修改翻译后,使用在了自己产品的英文宣传资料中。

请问:

(1)洗衣粉广告的著作权属于谁?

为什么?

李某和王某共有,著作权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又由于是职务作品,根据16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乙广告公司可否在宣传中使用该则广告?

为什么?

可以,著作权属于作者,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可以优先使用。

(3)外资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

构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已翻译方式使用使用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

46.黑龙江甲厂于2002年生产一种保温杯,并于2002年10月23日以邮寄的方式寄出自己的申请文件,但邮戳不清晰、无法辨认,该文件于2002年11月1日到达中国知识产权局。

河北乙某也成功研发了该项保温技术,并于2002年11月1日将申请文件递交给中国知识产权局。

请问:

(1)甲厂与乙的专利申请日分别如何确定?

申请日期都是2002年11月1,收到申请文件日为申请日。

(2)中国知识产权局应该如何处理甲厂与乙的专利申请?

为什么?

同一天申请,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甲乙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专有性特征,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收于一项专利。

47.广东省一家花布生产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阳春”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当地有些花布企业认为“阳春”是地名不应当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这些企业应当如何提出自己的反对主张?

在商标公告期间的3个月内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在收到通知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这些企业的反对主张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不成立,虽然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有第二含义的例外。

四、案例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5.君帅服装厂在其生产的一系列男士服装商品上使用“君帅”商标,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深受消费者喜爱,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某日,该厂经理在逛商场中无意发现,另一知名公司S销售的S牌男装在做工、面料、式样上与君帅服装厂的产品完全相同,但是价格却是“君帅”男装的3倍。

在君帅厂律师的调查后发现,S公司是在市场上大批购买了“君帅”牌男装后,将“君帅”商标去掉换上S商标再出售的,君帅厂认为S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侵犯了“君帅”商标权。

请回答:

(1)S公司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存在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城市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2)S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构成侵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46.某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甲、乙合作署名的《周游世界》丛书,该丛书的内容经过甲、乙多次修改,已无法区别甲、乙各自的创作部分,在出版合同中约定,甲、乙允许出版社在中国大陆享有简体版出版权。

该书出版后销售很好,M国文化出版公司G与出版社协商,欲购买该书在M国的英文出版权,出版社遂于甲、乙两作者联系,但是只联系到甲作者,乙作者已经去世,甲作者由于年事已高,便口头授权出版社全权代为办理在M国的出版事宜。

之后,出版社与G公司签订了在M国出版该书英文版的协议,其中有关稿酬的约定为该书英文版的版税60%归甲,40%归出版社。

请回答:

(1)出版社是否应当取得乙的继承人授权?

应当,因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共同行使。

(2)甲口头授权出版社全权代理是否有效?

属于口头协议,时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或者有第三人证明时是有效的。

《著作权法》规定不一定使用书面形式。

(3)出版社与G公司的协议中有关版税的约定是否合理?

为什么?

不合理,合作作品收益应当合理的分配给合作作者,

47.医生李某拥有治疗糖尿病的“祖传秘方”,中医研究院与李某合作研发出一种中成药,并于2004年1月10日合作申请了发明专利,2005年7月10目专利申请公告,2007年1月10日获得了授权,该中医研究院的附属医院自2005年10月在临床治疗中以科研药的名义向病人出售该专利药品,没有取得李某的同意。

2008年1月李某得知该附属医院使用了这项专利药品,认为附属医院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要求停止使用、赔偿自申请日(2004年1月10日)起因侵权而造成的损失。

该医院认为:

在临床中是以科研药的名义使用,属于专利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请同答:

(1)该医院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不成立,专利法规定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不视为侵权。

临床中不是以科研药的名义使用,部署与科研行为,侵权成立

(2)李某要求停止侵害的请求是否成立?

成立

(3)李某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是否成立?

为什么?

申请日到公开日之间赔偿不主张,

在公开日到授权日,李某只能要求请求使用人支付适当的使用费,

可以主张授权后的专利侵权赔偿费。

45.2000年6月天美工艺美术品公司将一项工艺品设计项目交派公司的设计人员甲来完成。

在甲完成设计的过程中,同为公司设计人员的妻子乙给予了甲很多设计构思上的帮助。

2000年10月,甲完成了设计草图。

甲认为设计草图是自己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完成,而公司仅仅提供了设计资料和设计使用的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所以自己应当享有设计草图的著作权。

至此,因设计草图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天美公司与甲发生争议。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该工艺品设计草图的著作权属于谁?

为什么?

属于公司,利用公司的材料完成的产品设计图,属于公司。

(2)乙能否以合作作者的身份在设计草图上署名?

为什么?

不能,构思上的帮助不属于创作行为,属于创作辅助行为,所以不是合作作者,不能享有署名权。

46.甲于2000年9月1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了智能自动报警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6日被授予专利权。

2003年9月,甲许可丰太公司制造、销售智能自动报警器。

2005年8月,乙发现丰太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智能自动报警器的技术特征与自己在2002年6月8日被授权的感应自动报警器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特征相同。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如果进行侵权诉讼,能否以甲和丰太公司为共同被告?

为什么?

不能,丰太公司是被告,因为只有实施技术既进行制造,销售的行为才可能侵权,经管甲的专利可能被宣告无效,但甲没有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

(2)乙诉丰太公司的制造、销售行为侵权,如果丰太公司以自己实施的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为由抗辩,乙应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乙可以启动无效宣告制度程序救济自己的权利,应当以甲的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为由,项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申请。

47.甲厂自1998年起在其生产的电扇上使用“长风’商标。

由于质量过硬,该品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2003年,当地的乙电扇厂也开始使用“长风”商标。

2005年3月,乙厂的“长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电扇等。

2006年1月,乙厂认为甲厂在电扇上使用“长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厂诉甲厂侵权,甲厂能否提出抗辩?

可以以何理由进行抗辩?

可以理由乙厂属于抢注行为,构成不当注册。

(2)甲的抗辩应当通过什么途径实现?

通过商标不当注册的撤销程序实现。

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乙厂的商标申请。

45.君帅服装厂在其生产的一系列男士服装商品上使用“君帅”商标,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深受消费者喜爱,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某日,该厂经理在逛商场中无意发现,另一知名公司S销售的S牌男装在做工、面料、式样上与君帅服装厂的产品完全相同,但是价格却是“君帅”男装的3倍。

在君帅厂律师的调查后发现,S公司是在市场上大批购买了“君帅”牌男装后,将“君帅”商标去掉换上S商标再出售的,君帅厂认为S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侵犯了“君帅”商标权。

请回答:

(1)S公司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存在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城市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2)S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构成侵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46.某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甲、乙合作署名的《周游世界》丛书,该丛书的内容经过甲、乙多次修改,已无法区别甲、乙各自的创作部分,在出版合同中约定,甲、乙允许出版社在中国大陆享有简体版出版权。

该书出版后销售很好,M国文化出版公司G与出版社协商,欲购买该书在M国的英文出版权,出版社遂于甲、乙两作者联系,但是只联系到甲作者,乙作者已经去世,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