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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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名称:
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
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度
编制:
审核:
通防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编制时间:
2012年2月28日
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一)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1.打钻时的防尘
(1)湿式凿岩。
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2)干式捕尘。
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3)喷雾。
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
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
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4)水幕。
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
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3.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1)人工洒水。
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m3左右。
(2)喷雾器洒水。
4.运输时的防尘
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5.放炮时的防尘
(1)使用水泡泥。
掘进或采煤时使用水泡泥,减少煤尘。
(2)喷雾洒水。
放炮时在回风巷采用喷雾洒水是普遍应用的一种降尘措施。
6.个体防护措施
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
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1)自吸式防尘口罩。
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
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2)送风式防尘口罩。
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二)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清扫沉积煤尘
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
我国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2.冲洗沉积煤尘
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刷浆
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
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
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
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4.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
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
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三)隔爆措施
限制煤尘爆炸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
隔爆措施主要有水棚。
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管
理部。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
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
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
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
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
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
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
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
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
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自动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
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
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
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部门1份。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
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则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液压支架安设风水喷雾降尘系统。
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
破碎
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
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9、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
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
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
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0﹪和75﹪。
10、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
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
≥95﹪和80﹪。
11、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
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
作业人
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12、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
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
当采掘工作面采用高压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器等新技术时要分别符合国家AQ1021-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和AQ1022-2006
《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1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4、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化验室要专人管理,靠近井口,要防高温、防晒、防潮、防震,还要配备烘干箱、干燥器、稳固平整的操作平台和足够的电源插座、测尘仪器和分析天平,测尘仪和天平要按期检查校验,测尘人员要经过
培训,持证上岗,数量充足。
15、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隔爆棚按材料分为水棚和岩粉棚;水棚按用途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按布置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只作辅助水棚),按包装又分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棚。
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
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巷道内设置了隔
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