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资金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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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资金项目
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资金项目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浙江省医学会
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浙江省医学会
制
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
一、项目承担单位
第
一
承
担
单
位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E-mail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合
作
单
位
单位名称
项目职责
1
2
3
4
5
6
7
8
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mail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
项目分工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
工作单位
项目分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四、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项目成果提供形式
六、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
起始年月
研究进度安排
七、项目经费
总经费
省医学会拨款
医院配套经费
自筹经费
八、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支出科目
预算经费总额
设备费
材料费
差旅费
会议费
知识产权事务费
专家咨询费
管理费
其它费用
九、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
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用途说明
十、伦理委员会意见
单位伦理委员会意见:
伦理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月日
十一、合同其它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同意:
一、合同签订后至课题完成止,乙方每年十二月十日前应向甲方提交年度执行情况(一式两份)。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项条款,由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商定修改。
非经签约各方同意,不得单方更改。
三、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挪用科研经费、违法渎职等,致无法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拨经费。
由于主观原因致合同规定的进度拖延所产生的额外经费,由乙方自理。
四、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列帐,专项管理,并应按《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现行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掌握使用,不合乎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和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应追究责任。
甲方根据合同检查项目经费的中期使用情况和决算。
五、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二份。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签订各方均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对外发表论文不得引用未经批准的数据、科研成果或其他有关材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科研成果。
甲方(项目委托单位):
浙江省医学会(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章)
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