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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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吉水县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9150-2014)要求,依据《江西省吉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2018修改版),结合用地现状,编制了《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声环境区划》)。
本《声环境区划》适用范围为吉水县城市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噪声纠纷评判和环境管理的法规依据。
本《声环境区划》由吉安市吉水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吉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区划范围
本《声环境区划》划分范围为吉水县中心城区。
范围西至昌吉赣城际铁路,北至北部过江通道,东至大东山,南至吉水县县界,区划面积为105km2。
本《声环境区划》共区划1~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9.808km2,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河航道和场站面积为10.579km2,另有规划区内约64.613km2山区、林区、农田、散落分布的乡村区域等根据技术导则,无需进行功能区划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划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019年4月23日施行;
4、《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修正本),2009年1月1日施行。
(二)规范性文件
1、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年12月15日;
2、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年11月10日;
3、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2017年11月。
(三)相关规划及文件
1、《江西省吉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2018修改版);
2、《吉水县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四)相关标准及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1998);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8、《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06-2017);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
10、《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1部分:
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GB3222.1-2006);
11、《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
1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及修改方案。
三、适用标准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如表1所示。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表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
dB(A)
备注: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是指6:
00至22:
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
00至次日6:
00。
四、划分原则
(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兼顾建设现状的原则。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用地现状确定区划,实现全市中心城区全覆盖。
(二)充分利用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绿地等明显现状物作为噪声适用区的边界。
(三)区分城市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用地性质划定区域类型。
(四)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5km2。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
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充分说明,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五、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及划分
(一)声环境功能区定义
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结合吉水县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各片区特点,不符合声环境功能0类区区划条件,本次区划分不设0类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划定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2)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4类交通干线与相邻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如下表2:
表2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声环境功能区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
4a类区
城市主干路
城市次干路
内河航道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4b类区
铁路干线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内河航道等交通干线相邻区域。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按表2要求执行。
②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③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2)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铁路(干线、专用线、铁路场站、车辆段等)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2)的区域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
②对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③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其它补充说明:
I.对于规划未建成的城市主干路、域市次干路、铁路,建成后需报吉水生态环境局备案后划分到相应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执行相应标准。
Ⅱ.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六、划分结果
(一)1~3类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声环境区划》依据吉水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吉水县交通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
按照区划原则及方法,将吉水县中心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20个片区,其中1类区2个片区,2类区15个片区,3类区3个片区,区划1~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9.808km2,其中1类功能区0.853km2,占区划面积2.8%;2类功能区19.338km2,占区划面积64.9%;3类功能区9.617km2,占区划面积的32.3%。
吉水县中心城区1类~3类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如表3所示。
(二)4类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34条道路河流为交通干线,道路总长度为75.2km,内河航道面积为10.146km2,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2条铁路干线,铁路干线长度为1.068km,铁路场站面积为0.433km2。
吉水县中心城区4类区划分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4a/4b类标准。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内河航道、铁路两侧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4类区范围为道路边界线外垂直距离55m、40m、25m的区域范围。
七、其他规定
吉水县中心城区地形复杂,另有规划区内约64.613km2山区、林区、农田、散落分布的乡村区域根据划分技术规范可不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表3吉水县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区划代号
划分依据
区域范围
面积
(km2)
声环境
标准限值
1-1
教育
上垅路—禾昌中路—文山大道—水南路
0.157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1-2
居住、教育、医疗
龙华北大道—状元路—万里大道—天富路—滨江北大道—大桥路
0.696
2-1
居住、商业
半岛路—龙华南大道—南湾路
0.729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2
居住、商业、工业
乌江—京九铁路线—站前二路—文山大道—禾昌中路—上垅路—水南路—沿山路—龙华南大道
1.261
2-3
居住、商业
文峰东大道—滨江南大道—龙华中大道
1.032
2-4
居住、商业
龙华中大道—滨江中大道—文水大道
1.395
2-5
居住、商业
龙华北大道—文水大道—滨江中大道—吉阳路
0.596
2-6
居住、商业
京九铁路线—文峰东大道—龙华中大道—吉阳路
0.960
2-7
居住、商业、办公
龙华北大道—吉阳路—滨江北大道—天富路—万里大道—状元路
0.654
2-8
居住、商业
东山大道—吉阳路—龙华北大道—城北路
1.537
2-9
居住、商业、工业
龙华北大道—大桥路—滨江北大道—滨江大道
0.487
2-10
居住、商业
赣江—环湖北路—碧波大道—吉阳西大道
2.173
2-11
居住、商业
赣江—吉阳西大道—天松路—黄金大道
2.246
2-12
居住、商业
天松路—吉阳西大道—育人路—松山路
0.848
2-13
居住、商业
天松路—松山路—育人路—吉阳西大道—金樟大道—吉阳西大道—吉展路—白水路—黄金大道
2.272
2-14
集镇性质
赣江—黄金大道—金滩大道—白水路—临江路—公园东路—天松路—吉昌路—金岭路
—金滩大道—古塘路
1.737
2-15
集镇性质
古塘路—吉悦路—黄金大道—环城路
1.411
3-1
工业、仓储
文山大道—沿山路—水南路
1.245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2
工业、仓储
铁西路—水南大道—站前二路
0.307
3-3
工业、仓储
金滩大道—金岭路—星之光大道—天松路—公园路—临江路—白水路—金滩大道—黄金大道—星之光大道—吉展路—吉悦路—环城路—吉运路
8.065
表4吉水县中心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序号
道路名称
相邻区域
功能区类别
距交通干线边界线距离(m)
起讫点
道路宽度
(m)
道路长度
(m)
道路等级
执行4a类
声环境标准
1
文峰大道
2类区
40
滨江南大道-滨江中大道
17
3829
主干路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2
龙华大道
1类区(道路东侧)
55
大桥路-状元路
38
1426
主干路
2类区(道路西侧)
40
大桥路-状元路
7974
2类区
40
滨江大道-大桥路
2类区
40
状元路-南湾路
3
滨江大道
1类区
55
天富路-大桥路
16
1062
主干路
2类区
40
大桥路-滨江大道
7910
2类区
40
文峰东大道-大桥路
4
吉阳大道
2类区
40
金漳大道-东山大道
35
1966
主干路
5
金樟大道
2类区
40
白水路-育人路
26
3240
主干路
3类区
25
吉悦路-白水路
2017
3类区(道路北侧)
25
白水路-南华路
6
黄金大道
2类区
40
南华路-东山大道
30
3909
主干路
3类区(道路北侧)
25
南华路-吉水大桥
1944
7
金滩大道
2类区
40
金岭路-公园路
18
2467
主干路
2类区(道路东侧)
55
白水路-黄金大道
3类区(道路西侧)
25
白水路-黄金大道
1595
8
景旺大道
3类区
25
吉运路-吉展路
28
4447
主干路
9
文水大道
2类区
40
滨江中大道-龙华中大道
18
830
主干路
10
万里大道
1类区
55
状元路-大桥路
19
1387
次干路
2类区
40
同升路-状元路
2920
2类区
40
大桥路-滨江大道
续表4吉水县中心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序号
道路名称
相邻区域
功能区类别
距交通干线边界线距离(m)
起讫点
道路宽度
(m)
道路长度
(m)
道路等级
执行4a类
声环境标准
11
南湾路
2类区
40
文峰大道-龙华南大道
26
1670
次干路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12
文化路
2类区
40
滨江中大道-盘龙路
10
1455
次干路
13
天松路
2类区
40
黄金大道-吉阳大道
12
2129
次干路
3类区
25
黄金大道-白水路
1083
14
东山大道
2类区
40
春雨路-黄金大道
14
2500
次干路
15
大桥路
1类区
55
滨江北大道-龙华北大道
8
960
次干路
16
洪先路
1类区
55
滨江北大道-龙华北大道
18
605
次干路
17
再兴路
1类区
55
滨江北大道-龙华北大道
16
570
次干路
2类区
40
龙华北大道-东山大道
540
18
天富路
1类区(道路北侧)
55
滨江北大道-万里大道
12
530
次干路
1类区
55
万里大道-龙华北大道
2类区(道路南侧)
40
滨江北大道-万里大道
253
19
状元路
1类区(道路北侧)
55
万里大道-龙华北大道
18
253
次干路
2类区(道路北侧)
40
滨江北大道-东山大道
1334
20
仁山路
2类区
40
滨江北大道-东山大道
14
1322
次干路
21
春雨路
2类区
40
滨江北大道-东山大道
14
1280
次干路
22
同升路
2类区
40
文峰中大道-龙华北大道
10
670
次干路
23
半岛路
2类区
40
南湾路-龙华南大道
21
700
次干路
24
水洲路
2类区
40
文山西大道-半岛路
21
860
次干路
25
文山大道
1类区(道路西侧)
55
水南路-禾昌路
32
250
次干路
2类区
40
南湾路-水南路
1252
2类区(道路西侧)
40
禾昌路-站前二路
3类区
40
水南路-沿山路
2254
续表4吉水县中心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序号
道路名称
相邻区域
功能区类别
距交通干线边界线距离(m)
起讫点
道路宽度
(m)
道路长度
(m)
道路等级
执行4a类
声环境标准
26
群英路
3类区
25
磊鑫达电子-白水路
10
1353
次干路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27
金潭路
2类区
40
金滩大道-赣江
25
335
次干路
3类区
25
白水路-金滩大道
1219
28
星之光大道
3类区
25
旭升大道-金岭路
9
2600
次干路
29
旭升大道
3类区
25
星之光大道-金滩大道
22
1445
次干路
30
秀水路
2类区
40
金樟大道-金滩大道
14
1600
次干路
31
文明路
2类区
40
同升路-文化中路
10
865
次干路
32
白水路
2类区
40
金滩大道-临江路
9
267
次干路
3类区
25
金樟大道-金滩大道
1670
次干路
33
吉水汽车站
/
/
/
/
0.075km2
场站
34
赣江
/
/
/
/
9.723km2
内河航道
35
乌江
/
/
/
/
0.423km2
内河航道
表5吉水县中心城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序号
道路名称
相邻区域
功能区类别
距交通干线边界线距离(m)
起讫点
道路宽度
(m)
道路长度
(m)
道路等级
执行4b类
声环境标准
1
京九铁路
2类区
40
滨江南大道-文峰东大道
10
1068
铁路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2
昌吉赣
客运专线
/
/
/
/
/
铁路
3
吉水火车站
/
/
/
/
0.272km2
场站
4
吉水高铁站
/
/
/
/
0.161km2
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