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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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关于商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
商场商铺租赁模板完全版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号商铺,其套内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自20年月日起于20年月日。
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日书面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至期满前前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元(大写:
)。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合同编号ContractNo: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进行处理。
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
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
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
_______________。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类、品牌商品。
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
否则视为违约。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
若无营业状态每
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
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商网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宁夏***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会所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出租座落于本县城**子花园会所#房(1-2层)
给乙方。
建筑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作为该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维持现状。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会所#作为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自年月日止,租赁期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继续承租,则应于租期届满前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元。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清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补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5-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设备、工商、税务、市政、消防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每层楼消防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占道经营。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失盗、人身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承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月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2乙方返还承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一)*****会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会所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个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整体转租、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八、违约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付违约金。
8-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定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
方有权按规定索赔。
9-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日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日月月
篇三:
大型商场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
成都市北顺西巷2号
承租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号。
本合同双方鉴于:
(一)根据双方2006年12月15日签订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一条之约定;
(二)甲方已根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的租用房屋技术设计要求、建造工程进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设,达到《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约定竣工交付验收条件;
(三)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本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本《房屋租赁合同》。
行文中如果称:
本合同第几条,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条文编号;
(二)物业管理合同:
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三)甲方:
本合同的出租方。
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甲方。
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甲方;
(四)乙方:
本合同的承租方。
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乙方。
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乙方;
(五)合作协议:
是指甲乙双方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成都市签署的关于建筑物建造与租赁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见附件3);
(六)商业广场:
即成都万达商业广场,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在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号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
即使该楼房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商业广场。
(七)百货超市:
是指在下述经营范围的商业销售、服务行为:
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日用杂货;中西餐饮;食品;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代客服务(除专项规定外),常用药品;计划生育药具等。
(八)本出租楼:
是指商业广场百货楼地下二层至地上四层部分;
(九)租赁物:
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设施及关联权益,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
(十)租用房屋:
承租方独立占用控制,用于营业、加工、储存、办公、生活福利等经营活动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独立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占用部分的房屋。
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和不受对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技术条件:
即经双方签署确认的《万达项目IY设计要件及注意事项》(附件
4),《万达项目IY装修、设备标准及工程划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商定修改后的这些技术条件要求(文件、图表);
(十二)交接日: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
(十三)起租日:
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十四)准备期:
乙方在进入租用房屋后,为开店准备的期间;
(十五)租金: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双方约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赁物的价款;(十六)物管费:
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包括乙方在内的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乙方为此支付的价款;
(十七)费用:
在合同约定的租金、物管费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由合同一方或双方负担的开支;
(十八)转租:
承租人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赁物以出租人的名义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获取利益的行为;
(十九)保证金:
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
(二十)翻修:
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甲乙方责任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
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而合作协议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纪要等)能够解释,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依据。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译本,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但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二章租赁物
第四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
本合同租赁物是甲方商业广场约定区域的房屋、设施及相关权利,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租用房屋:
(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23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约8604.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公用面积约274.71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46820.18平方米)。
包括租用房屋紧急疏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占用面积(如图所示:
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一)。
(2)专用卸货场,共计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乙方租用房屋(货场)进出口处(如图所示:
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二)。
(3)员工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含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夹层,按250平方米计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层(如图所示:
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三),最终按照1250平方米计算租金。
最终以实测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但无论任何测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楼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计入面积,不收租金。
在实测建筑面积测出之前,依据上述原则以图测建筑面积为依据计收租金。
2、不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各一个乙方店招位及外墙四个外立面广告位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广告位(附件7《万达项目IY广告分布及面积示意图》)。
店招具体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础上)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的结果为准(附件8《万达项目IY店招设计示意图》)
(2)租用房屋乙方一楼商场出入口专用促销活动场地,面积分别为A:
50平方米,B:
50平方米(如图所示,附件9《万达项目IY专用促销活动场地分布图》)。
乙方专用促销活动场地的面积是指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搭建舞台、陈列商品等乙方实际占用面积,不包含顾客、流动人员的占用面积。
(3)甲方将在商业广场内为乙方设置形象标志(鸽子塔);(具体尺寸、位置、布局见附件11《万达项目IY鸽子塔设计图》)。
(4)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分别布置、安装的乙方鸽子标志形象广告小灯箱(具体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见附件12《万达项目IY鸽子灯箱分布图》《万达项目IY鸽子
设计图》)。
(5)本出租楼乙方专用设施,租用房屋内部所有设施、墙面、空间,租用房屋外部门框、门眉、门房通道。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物用权
(一)本出租楼设施的使用权。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楼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算机线路、设施、设备。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商业广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设施等)以及它们和甲方专用货场与本出租楼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出租楼的屋面、楼梯井、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
(四)在不妨碍商业广场内的其它商家对商业广场公共部分按照该设施本身的设计功能或用途正当使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优惠利用本出租楼及商业广场的空地、空间和设施进行商品促销、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活动的权利。
(五)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本出租楼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
第三章交接、进入、验收、租赁期限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条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本出租楼的建造工程已经按照技术条件要求(除本条第
(二)项规定应当在起租日前完成或交付的事项外)施工完毕,乙方可以合法并安全的进入租用房屋,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建造承包商的主要施工人员已经撤离现场;
(2)租赁物及其相关联部分的内外装修与各种设施设备的性能、规格及其他一切约定条件均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能够承受正常使用;
(3)除甲方、本出租楼的建筑商必要的监管和个别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没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限制与妨碍可以自由进入本出租楼。
(4)甲方在商业广场与乙方租赁物相邻物的建设活动,不存在影响乙方进驻、装修与经营的事实与行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项: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项,甲方及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人员全部离开,所有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