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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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市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一、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xx年度全市财政收入380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7%,比上年增收80153万元,增长26.72%,其中: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比上年增收33678万元,增长30.04%。
市本级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182115万元,实际完成190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8%,比上年增收42395万元,增长28.67%。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度全市实际支出335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7%。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58823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94293万元。
20xx年市本级实际支出26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9%。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48023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30849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xx年度全市财政当年可用财力4164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251525万元,基金预算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基金结余5300万元。
20xx年度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3306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165725万元,基金预算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基金结余5300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xx年度上级对我市的补助收入80570万元,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返还14683万元,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798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903万元,扣除市财政上解省财政26462万元,上级财政实际补助我市54108万元。
市财政对各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007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其中:
原转移支付2086万元,农业税免征省市补助2035万元,教师地方津贴702万元,财力缺口补助3190万元,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145万元,其他5849万元(含开发区、临港工业集中区奖励政策4909万元)。
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市级13项政府性基(资)金(含利息)年初余额20884万元,当年收入135145万元,支出134124万元,年末余额21905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xx年9项社会保障基金年初余额63067万元,当年收入75508万元,其中:
政府补助收入11348万元,支出57842万元,当年结余17666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15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赤字216万元。
年末余额807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核算的47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含暂存款)年初余额28896万元,当年收入222747万元,支出210386万元,期末结余41257万元。
4.政府集中采购收支情况。
20xx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4455万元,中标价21323万元,节约资金3132万元,资金节约率12.81%。
20xx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财税部门面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深挖财源,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财政总收入达到38.02亿元,是五年前的3.8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亿元,是五年前的3.5倍。
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20xx年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34.25%、31.17%、25.87%;20xx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农林水、交通运输等基础投入增幅分别达到22.22%、71.78%,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筹资效应,适度负债加大“五大板块”投入力度,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民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
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审计情况。
(1)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污水费2987.83万元滞留市自来水公司。
(3)减征、免征工程建设项目四项基金3270万元,其中:
基础设施配套费1266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03万元、墙改基金181万元、绿化配套费181万元。
审计建议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落实报建程序中前置性审批的规定,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市规划部门扎口管理,凡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应征率,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
(4)财政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全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2089.44万元,其中:
上级财政专项5960.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129.14万元。
科技专项资金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显。
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科技资金使用分散,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个别科技项目申报不实,效益不明显。
3.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我市安排水利专项资金8968万元,其中:
上级水利专项资金5614万元。
市本级配套20xx万元,防洪保安资金专项支出1351万元。
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防洪、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少数镇采取虚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专项资金。
(2)水利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全市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6356.5万元,其中:
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356.5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
审计发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1)七个镇污水处理厂、原黄梅镇污水泵站设施闲置。
(2)排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3112人,其中城市居民158人,农村居民2954人。
全年共发放重残金10692人次,合计780.04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120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发现有51名重残人员已死亡,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使20xx年至20xx年6月底,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8.73万元,其中26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末,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133家,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社团93家,“民间”社团40家。
在“官办”社团中,20xx年有35家尚正常运作,58家不运作。
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社团有25家。
审计调查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20xx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xx年以来,我市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11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
全市共实施47个拆迁项目(已完成43个,正在实施4个),拆迁房屋12774户,拆除面积245万平方米,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187万平方米。
共建设安置小区28个,建造安置楼1024栋,其中:
住宅房34263套、附房34720间、车库8222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111656平方米;已安置住宅房21018套、附房19370间、车库3595间、门市房16864平方米;已对外销售住宅房184套、附房130间、车库1320间;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附房15220间、车库3307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94792平方米。
20xx年至20xx年1月,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41.04亿元。
其中:
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13.86亿元;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6家单位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23.09亿元。
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4.09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
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平均空房率达38%。
大量空置住宅房,一方面造成现值40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闲置,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评估定价、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镇、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
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
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拆迁、安置操作程序,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拆迁、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xx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90852万元,同比增收21384万元,增长30.8%。
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17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77100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收18175万元,增长30.8%;教育费附加入库252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2600万元的97.12%,同比增收424万元,增长20.2%。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入库28754万元,同比增收3745万元,增长15%,征缴率达100%。
20xx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克服税源紧张、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
20xx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56811万元,同比增长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62.5%。
二是强化税基管理,突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20xx年三大税种入库6487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4%,增幅25.7%,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入库9425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120.6%。
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取得各类信息27492条,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5552万元,占总收入5.8%。
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挖潜增收,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
在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委托代征税款2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1737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假发票、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征收营业税。
(三)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施工中跟踪审计、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把bt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实施全程监督。
20xx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135个,审计预算金额44.43亿元,审计净核减2.59亿元,平均核减率5.82%。
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6个,审计资金13.26亿元,审计净核减2.63亿元,平均核减率12.3%。
预算与决(结)算审计共核减资金5.22亿元。
为市政府、各镇、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
但在工程审计中,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bt项目违反招标法规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人。
2.部分bt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政府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不规范。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20xx年“同级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20xx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地税部门及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财政方面:
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发〔20xx〕78号)规定,有8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购资格。
审计要求市房改办按规定撤销已办理对8户家庭的申购核准,会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
市房改办已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xx]4号)。
其它方面财政按审计决定将有关资金收缴入库,并对其他有关财政账务处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地税方面:
市建管处工程开票处延缓缴库的税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费)余额已按审计决定解缴入库。
其他相关部门也都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对“同级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