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完整版通化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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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完整版通化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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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县城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改变县城敬老院落后状况,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进一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促进社会福利中心由单纯福利型向社会服务型的转变,使之成为服务老年人,救助老年人,救助贫困人,承载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高县城居民生产水平,急需建设通化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

1.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吉林省通化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吉林省通化县民政局。

3、项目负责人:

姚德才,吉林省通化县民政局局长。

石丹,吉林省通化县民政局副局长

4、项目财务负责人:

薛惠文,吉林省通化县民政局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5、项目技术负责人:

杨金刚,通化县民政局社救科科长,工程师。

6、项目编制单位:

吉林省得贝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项目建设地点:

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都岭村二组

7、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土建5400平方米,其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土建5000平方米,包括服务中心客房3900平方米,办公室300平方米,活动室100平方米,食堂150平方米,阅览室100平方米,卫生室50平方米,康复保健室100平方米,浴室100平方米,卫生间4个计160平方米,库房40平方米;附属设施土建400平方米,包括锅炉房150平方米,车库50平方米,警卫室50平方米,配电室30平方米,库房120平方业。

围墙1000延米,道路500米,庭院硬化,环境美化绿化,门球场,凉亭建设和供排水设施建设。

购买设备176台(套)。

征地40亩。

接待服务老年人260人。

1.3项目编制的范围与依据

1、项目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5)国家计委、计投资【1993】530号《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试行管理办法》

(6)国家计办投资【2002】15号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

(7)国家计委、计资源【1992】1959号《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增利“节能等(章)”的暂行规定》。

(8)国家轻工业部颁布的《轻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深度规定》。

(9)吉林省计委投资外,吉林省工程咨询中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文件汇编》1996.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2〕102号。

(11)《老年人住宅设计规范》;

(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项目编制的范围

(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主要工程建设以及配套设施;

(3)工程技术方案、供水、供电、供暖及生产福利设施;

(4)环保、消防、生产制度、劳动定员、实施进度;

(5)项目投资估算、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1.4主要的技术和经济指标

主要的技术和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投资

万元

1000.0

1.1

基建投资

万元

980.0

1.2

流动资金

万元

20.0

达产年份

2

营业收入

万元

430.8

各年平均值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29.8

含资源税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

217.6

各年平均值

5

利润总额

万元

184.8

各年平均值

6

所得税

万元

33.3

各年平均值

7

税后利润

万元

151.5

各年平均值

8

投资利润率

%

18.48

9

投资利税率

%

21.46

含资源税

10

全员劳动生产力

万元/人

10.77

11

生产工作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21.54

12

贷款偿还期

包括建设期年

13

盈亏平衡点

%

52.36

各年平均值

14

投资回收期

5.03

包括建设期年

15

财务净现值

万元

853.7

IC﹦12%

16

财务内部收益率

%

27.36

所得税前

第二章、项目地区概况及建设的有利条件

2.1项目地区基本概况

项目建设地址拟选择在通化县快大茂镇大都岭村二组。

快大茂镇位于通化县中部,分为东西两部。

全镇地处东经125°36′-125°54′,北纬41°37′-41°46′,东与通化市毗邻,南和大泉源乡交界,西同金斗、英额布乡相连,北与二密镇接壤。

东西最宽处52.0公里,南北最长处达31.0公里,总面积348.8平方公里。

其中:

山占76.9%,水占3.1%,田占16.2,路占1%,其它占2.8%。

快大茂镇由驻地快大茂得名。

1877年(清光绪3年)设县后,设承教保和迪教保。

1910年(宣统2年)改保为乡,为信禾乡,设有信禾乡自治会、警察四区区所。

1955年恢复原名快大茂区,设快大茂、河口2个乡,辖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时,先成立快大茂分社,翌年改为快大茂人民公社,辖20个管理区。

1961年5月,划出大都岭、金斗2个人民公社后,辖11个生产大队。

1976年1月又划出快大茂镇。

现辖19个村(包括1981年从原河口生产大队划出的河鲜生产大队即现河鲜村),117个生产队。

全乡有86个自然屯,共24100户,72300人。

本镇属于山区,沟壑纵横,河流密布。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以三沟夹一川(即东北部的太安沟、荒沟和西南部的赤柏松沟,夹着蝲蛄河沿岸平川)向东倾斜,构成蝲蛄河和浑江沿岸冲积盆地,土质肥沃,多黑土,是粮食主要产区。

东北和西南部山林茂密,林地面积38.3万亩,占总面积的70.5%。

全镇气候较温和,多西南风,年平均气温4.5℃。

夏季最高气温达35.5℃左右,冬季最低气温在-39℃上下。

全年结冻期5个月,年降水量约800~900毫米,无霜期约为全镇耕地面积70000亩,其中水田12000亩。

农作物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高粱、谷子次之。

水利资源比较丰富。

浑江、蝲蛄河流经本镇的最大河流,其次为蛤蟆河、荒沟河和赶马河。

浑江沿东部湾湾川、河口村绕三道弯自北南流,建有县属湾湾川水力发电厂。

在蝲蛄河支流蛤蟆河中游建有镇属太安水库,库容量为152万立方米,灌田200亩。

境内交通便利,东邻市郊,近守县城,鹤(岗)旅(顺)公路横贯东西。

境内设有湾湾川电站、河口、黎明、赤柏松等客运站点。

1971年还开避了黎明至二密公路线,可通各种车辆。

2.2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领导重视,强化领导。

县政府成立了通化县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民政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通化县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方案规划。

通化县政府以通政办发【2006】58号文件,下发了通化县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阐述了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项目建设提出的更高的标准要求。

3、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在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征地、环评、设计、税费收取以及建筑材供应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促进了项目的建设进程。

2.3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事关农村养老事业发展,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事,其意义十分重大。

1、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步骤。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领域宽、涵盖范围广、内容十分丰富的宏大工程,需要一个个具体工程,一个个具体步骤,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工作。

省委、省政府特别强调,新农村建设不单纯盖房子、修道路、搞环境,而要从关心农村群众、解决最迫切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整体推进村容村貌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发展。

基于上述要求,把农村敬老院全部进新建和改造,增加服务功能,形成新的社会福利中心,将对改变农村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的现状产生积极的影响,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落实科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与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工农联动的新体制,建立新的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

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改变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后的现状,逐步完善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和社会救助于一体的新的服务形式。

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平台,在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3、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五保供养水平的需要。

构建社会和谐社会,必须保障和维护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努力体现社会公平。

通化县农村老龄人口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代,仅靠家庭养老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

加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增加床位,拓展其服务功能是解决农村缺少养老机构的有效方式。

不仅会使农村供养水平得到切实提高,面且将扩大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覆盖范围,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市场预测

3.1通化县敬老院及老年人现状

通化县现有农村社会福利中心16所,比较突出的是存在“三个不适应”。

一是硬件设施与当前养老需求不适应,表现为设施不完备,影响了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是管理水平与当前发展需要不适应,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平均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在管理和服务上处在低层次运转当中,只能维持农村五保供养的基本水平,不能满足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需要,而且服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三是办院模式与当前的发展趋势不适应,绝大多数沿袭七、八十年代的办院模式,属于功能单一的养老型的福利机构,在老人精神文化方面、医疗方面、服务辐射方面、发展院办经济方面都与国家规定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的标准有很大的差距。

县城使用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为原大都岭乡80年代建设的敬老院,占地面积8亩,土建面积500平方米,床位35张。

面积过小,功能单一,完全不能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发展的需要。

所以急需建设通化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

通化县现有人口25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

2.75万人,占总人口的11.0%。

县城快大茂镇现有人口7.2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0.85万人,占总人口的11.8%,人口现状已进入老龄化时代,急需建设通化县农村福利服务中心。

3.2面临的形势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44亿,占总人口的11%,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老龄人口的比例将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从2001年到2020年这一时期,平均每年将有596万人进入老龄,大约在21世纪40年代,人口老龄化程度达到顶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预计将增至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国的人口总和;到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4.5亿和3.35亿,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

据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即421家庭)在我国至少会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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