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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实验员手册

第一章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及施工试验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司制定《试验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原材试验和施工试验。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

3.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物资管理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质量监控程序》

4.术语和定义

原材试验: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对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试样抽取和性能测定,并作出结论(或结果)评价的活动。

施工试验: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试样抽取和性能测定,并作出结论(或结果)评价的活动。

试验项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实施的试验项目。

5.职责

5.1公司试验中心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贯彻实施。

负责试验中心的试验的工作管理及公司试验系统人员业务管理。

并为工程提供及时、准确的试验报告。

5.2公司试验中心负责协助项目经理部现场试验室的建立,对于公路工程如需取得相应试验机构资质者,由公司试验中心协助市政项目经理部办理。

5.3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单位工程《试验方案》的编制,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原材料复试和施工试验工作;负责组织试验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理。

5.4项目经理部试验员负责现场取样、送试(包括见证试验)及部分才(现场能够完成的)施工试验项目的试验检测。

6.现场试验管理工作程序工作流程

委托有见证试验室进行有见证试验检测

委托公司试验中心进行试验检测

公司试验中心或有见证试验室发放试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

检验合格

公司试验中心或有见证试验室填写试验不合格通知单,通知项目经理及公司主管部门

投入续施生产

原材料停止使用,对有关施工部位(程序)进行评审、处理

 

 

6.1试验工作的划分

6.1.1公司试验中心承担的试验项目有:

水泥、砂、石、砖、砌块、轻集料、粉煤灰、外加剂、钢材、防水材料、土工等原材料试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砂浆试件抗压、抗渗、钢筋焊(连)接、外墙饰面砖粘接强度、混凝土回弹等试验。

6.1.2项目经理部试验员承担的工作或试验项目有:

水泥、砂、石、砖、砌块、轻集料、粉煤灰、外加剂、钢材、防水材料、土工等原材料的取样和送试;混凝土和砂浆试件的制作、养护和送试;回填土密度试验、砂石含水量测定、施工配合比的换算、混凝土搅拌及养护温度的测定。

6.1.3公路工程现场试验室承担的试验项目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6.2试样的标识

6.2.1试样状态分为待检、试验合格和试验不合格。

6.2.2试样应有待检标识。

混凝土试件表面写明“工程编号”、“试件编号”、“强度等级”、“制模时间”、“养护条件”、“要求龄期”,砂浆试件表面写明“工程编号”(由试验中心统一编号)、“试件编号”、“强度等级”、“制模时间”、“要求龄期”及“砂浆种类”;其它试样采用标识卡(试验中心提供),写明“工程编号”、“试样编号”、“品种及规格”、“送样日期”。

有见证试验还应由见证人在试件上做见证标识。

试验中心对来样的标识进行复核,并由收样人在试件或试样标识卡上填写“委托编号”。

6.2.3经试验合格或不合格的试样,以报告单作为其标识。

6.2.4试验中心对已试验完毕的水泥和外加剂试样,分别保留3个月和6个月,其它试样如试验合格一般不予留样,如经试验不合格的试样应作好标识保留15天,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及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3项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负责建立现场试验室。

现场试验室的规模、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环境按工程的规模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6.3.1现场试验室建立后由公司试验中心组织验收,填写现场试验室验收单,无试验室验收合格单,经理部不得进行材料的委托送试和进行基础施工。

对于市政项目经理部需要建立试验室的,由试验中心协助进行建立并取证。

6.3.2单位工程开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试验员及相关人员编制工程《试验方案》,《试验方案》的编写内容执行公司的“《试验方案》编写规定”。

单位工程开工后试验人员必须执行《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内容组织现场的原材料复试和施工试验工作。

6.3.3试验人员的调配与管理

试验中心负责各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的调配与业务管理,并建立系统人员名册。

公司试验中心的试验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上岗证,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必须持有城建集团公司(含)以上级别的上岗证。

试验室人员、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试验质量管理手册》。

6.3.4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6.3.4.1项目经理部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按照公司《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6.3.3.2公司试验中心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按照试验中心《试验质量管理手册》执行。

6.3.4有见证试验室的确定

6.3.4.1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根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规定,由公司试验中心协助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试验室作为有见证试验室,项目经理部技术资料员保管备案书和委托试验协议。

6.3.4.2有见证送样材料的品种,送样数量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减少或扩大。

6.4现场试验员取样、制样、标识、送试

6.4.1土建工程

6.4.1.1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试验员在接到材料部门的进场材料通知单(或进场材料联系单)后应根据《试验方案》和工程情况要求,及时抽取或制备试样。

6.4.1.2试验员对试样进行处理、养护、标识、填写试验委托单一试两份,将试验委托单连同试件送公司试验中心进行试验。

如属有见证试验,试验员协助见证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取样,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有见证试验室和项目经理部各一份),见证记录一式三份(见证人、有见证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6.4.2市政公路工程

对于市政公路工程,由现场中心试验室负责本工程的试验及现场检测工作,当现场中心试验室条件不具备时,由现场试验员委托公司试验中心进行试验或检测工作,程序同土建工程。

6.5试验中心检测试验

6.5.1试验中心对来样及其委托单、材质证明、标识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收样人在委托单上签字(试验中心和项目经理部各一份),及时上机录入委托单内容,取得统一委托编号,打印《来样委托台帐》。

6.5.2试验中心根据试验委托单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混凝土和砂浆抗压试件应严格按照要求龄期进行试验,其它项目及时予以安排,以保证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6.5.3试验中心应及时发放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由试验中心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

项目经理部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时应在《来样委托台帐》上签字。

6.6试验结果

6.6.1项目经理部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后,应及时将原材料试验结果通知现场材料员,由现场材料员实施材料的检验状态标识;将施工试验结果通知工程技术负责人,将试验报告交技术资料员存档。

6.6.2经试验检测出现不合格品时,试验中心填写《试验不合格通知单》一式三份,连同试验报告交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在《试验不合格通知单》上签署意见,交公司主管部门(属原材料不合格者交公司物资管理部,属施工试验不合格者交公司质量部)签字备案,项目经理部自存一份,并于7日内返回试验中心一份。

6.6.3对于不合格原材料,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处理。

6.6.4当施工试验出现不合格时,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试验员及材料、技术、生产、质量部门进行调查与分析、评审,提出处理或解决方案。

6.7试验资料的保存

6.7.1试验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试验员和公司试验中心填写;试验报告由公司试验中心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试验中心建立《来样登记台帐》和《混凝土试验台帐》、《钢筋试验台帐》、《水泥试验台帐》、《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台帐》、《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台帐》、《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台帐》。

各种试验记录及时收集归档。

6.7.2试验中心建立试验不合格台帐,《试验不合格通知单》由试验中心和项目经理部各保存一份。

6.7.3试验中心保存各种试验记录、试验报告、来样登记台帐、试验台帐、不合格台账等试验资料,保存期为5年。

试验报告一式四份,试验中心保存一份,项目经理部试验员领取三份,自存一份,交技术资料员两份并分类建立台账。

6.7.4项目经理部试验员承担的试验项目,其试验记录由试验员保存至竣工,交技术资料员归档。

6.7.5市政公路工程由试验员保管的试验资料(含现场的记录、台帐),在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部解体前由试验员交公司试验中心统一保存。

 

7.附件和标准表格

附件:

(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0

(2)《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3)《北京市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

(4)城建集团总公司《试验管理规定》

(5)公司《试验质量管理手册》

(6)公司《项目质量计划编制纲要》

(7)公司《试验仪器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8)公司《试验质量手册》

(9)公司《试验室管理制度》

(10)公司《现场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11)公司《施工试验管理办法》

(12)公司《试块制作标准》

标准表格:

(1)试验委托单

(2)试验记录

(3)试验报告

(4)试验不合格通知单

(5)来样登记台帐

(6)试验台帐

(7)不合格台帐

第二章试验人员资格及考核办法

一、试验人员资格要求

1.试验中心人员资格要求

根据建设部以及北京市建委的相关要求,试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试验管理人员、试验操作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北京市建委的岗位证书,无试验岗位证书或资质不合格者不得在试验中心工作。

2.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资格要求

(1)经理部试验室根据工程任务量配备相应数量的试验人员,每单位工程试验员不得少于一人,设试验管理岗一人。

(2)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必须持有总公司级以上级别上岗证。

(3)现场试验员在项目经理部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归公司试验中心督导。

试验员必须积极参加系统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各项考核。

二、试验人员聘用原则与程序

1.热爱试验工作、有事业心;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新上岗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试验上岗证。

4.试验中心人员由试验中心选拔聘任,系统工作委员会备案。

5.由试验中心向被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推荐,由公司劳动部门办理关系转移。

6.现场试验人员因单位解体、合同期满或工作不称职,由试验中心和用人单位联合对其工作业绩,劳动态度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系统工作委员会和公司劳动部门汇报,并转入系统人员档案。

7.试验工作人员单位解体、合同期满或工作不称职被解聘,公司范围内无其他试验岗位可以安排时,由公司人才市场负责安排。

三、试验工作人员的考核与奖罚

1.试验中心人员考核与奖罚评分标准

1.1工作态度(10分):

服务不主动被现场人员反映的每次扣2分,与现场或试验中心人员发生纠纷的主要责任者扣8分,次要责任者扣5分。

1.2业务素质(10分):

在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考核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每项扣3分

1.3完成任务(20分):

按岗位职责结合定岗情况,在条件具备时必须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拖延的每次扣5分,完不成的每次扣10分

1.4工作质量(20分):

试验操作差错,试验方法不正确,或发生试验质量问题投诉每次扣10分。

1.5试验资料(10分):

试验记录、台帐、报告被返回修改的责任者每次扣3分;试验记录、台帐、报告整理不及时每项每次扣1分;试验记录、台帐、报告缺项的每项每次扣0.5分。

1.6试验设备(5分):

试验仪器设备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或配件丢失的每次扣3分:

不保养或无保养记录的每次扣2分。

1.7试验环境(5分):

试验操作后不打扫卫生、不清理垃圾、操作间环境差的每次扣2分。

1.8劳动纪律(5分):

外出2小时以内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上班时间长时间打私自电话的每次扣1分。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的每次扣1分。

1.9临时工作(5分):

领导临时安排工作不接受,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去完成的每次扣2分。

1.10相互协作(5分):

工作中拒绝与他人协作者扣2分。

1.11工作创新(5分):

工作无创新的扣2分。

2.试验人员考核与奖罚评分标准

2.1态度(10分):

服务不主动,被聘用单位反映投诉的每次扣2分,与试验中心人员发生纠纷的责任者扣2分。

2.2业务素质(10分):

在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考核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每项扣3分。

2.3完成任务(30分):

试验人员现场抽样不及时每次扣6分;送样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

混凝土、砂浆试件未及时送样的每次扣10分;试件不按规定标识的每次扣5分。

2.4工作质量(20分):

试验委托单填写不正确造成委托修改的每次扣1分;取试验报告不及时签字的每次扣0.5分。

2.5试验资料(10分):

试验记录、台帐、报告被返回修改的责任者每次扣3分;资料整理不及时每项每次扣1分;资料缺项的每项每次扣0.5分。

2.6试验设备(5分):

试验仪器设备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或配件丢失的每次扣3分;不保养或无保养记录的每次扣2分。

2.7试验环境(5分):

试验操作后不打扫卫生、不清理垃圾、操作间环境差的每次扣2分。

2.8组织纪律(10分):

无故不参加试验例会的每次扣1分;不服从分配的扣5分。

 

试验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

定性考核

考核内容

标准分

简要说明

得分

工作态度

10

业务素质

10

定量考核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完成情况说明

自评分

考评分

完成任务

20

工作质量

20

试验资料

10

试验设备

5

试验环境

5

劳动纪律

5

临时工作

5

相互协作

5

工作创新

5

考核得分

考核成员:

考核单位领导:

被考核人:

 

现场试验人员考核评分表

单位:

被考核人:

定性考核

考核内容

标准分

简要说明

得分

工作态度

10

业务素质

10

定量考核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完成情况说明

自评分

考评分

完成任务

30

工作质量

20

试验资料

10

试验设备

5

试验环境

5

组织纪律

10

考核得分

考核成员:

考核单位领导:

被考核人:

第三章试验岗位职责

一、公司试验中心

1.试验中心工作职责

1.1公司试验中心负责试验检测系统的管理,负责对现场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业务考评。

负责公司内试验人员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学习新规范新标准。

定期组织对项目经理部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查。

1.2试验中心试验管理室负责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的委托试验。

负责外埠试验室的建立,负责公司内试验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试验设备的租赁。

组织对新开工地试验室的检查验收。

1.3试验中心测量管理室负责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的测量管理及现场测量工作。

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

1.4试验中心质量管理室负责公司各项目的质量管理及现场质量检测评定工作以及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管理。

1.5试验中心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试验检测管理,为施工现场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积极参与解决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相关的数据。

2.试验检测公正性的措施

2.1我试验中心对所有的用户一视同仁,为所有用户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严格按照法定规程进行检测试验和评定,提供科学、公正的试验报告。

2.2严格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与试验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接触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试验数据。

2.3我试验中心决不将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用于开发工作;所有检测人员均不得从事与所检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工作。

2.4我试验中心依法独立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试验检测业务,公司已声明不以经济或行政手段干预试验中心的试验检测业务。

2.5关于质量方针与目标

2.5.1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针

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一流的服务,为用户提供公

正、可靠的试验检测报告。

2.5.2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目标

无试验检测事故、试验检测报告合格率100%。

3.试验中心主任职责

3.1负责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贯彻执行。

3.2负责公司试验系统业务管理、试验人员考核、评定、奖罚。

试验中心人员的聘用,经理部试验人员的推荐上岗。

3.3负责制定试验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试验中心的发展规划。

3.4健全试验检测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5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障试验检测工作有序进行。

3.6批准试验检测报告,批准试验中心质量管理手册。

3.7检查公司试验中心和公司各经理部试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4.试验中心技术负责人职责:

4.1在试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中心的技术工作。

4.2了解和掌握试验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试验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制定试验检测技术的发展计划。

4.3批准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批准各试验检测的操作规程,批准试验检测操作实施细则,批准非标准试验检测仪器的校验方法。

4.4批准试验检测报告。

4.5组织试验人员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4.6收集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时更新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试验检测所使用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是有效版本。

核。

5.试验中心质量保证人职责:

5.1组织制定试验中心各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手册》。

5.2组织贯彻并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

5.3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管理手册》的修改工作。

5.4受理与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相关的申诉。

5.5发生试验检测事故时,负责召开试验检测事故分析会。

5.6定期向中心主任和技术负责人通报试验检测的质量情况。

6.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6.1接受管理室下发的各试验检测任务单,核对样品。

6.2及时对样品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的试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

6.3准确记录试验过程中各试验检测数据,对无采集数据进行处理、评定。

6.4记录试验检测过程中环境条件(如标准有要求),试验前后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和《被测件情况检查记录》。

6.5保管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环境条件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和《被测件情况检查记录》,定期整理交档案员归档。

6.6保管需要留样的样品,对过期样品及时清理。

6.7定期对分工范围内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8负责操作间室内卫生,保持良好环境。

6.9发生试验检测事故时,在试验检测事故分析报告中填写事故情况描述。

7.收样人职责

7.1接待委托单位送样人员。

7.2接受试验委托单位人员的试验委托。

7.3负责来样试件的外观检查及标识。

7.4负责试验报告单的发放。

7.5负责来样登记台帐的保管,定期整理交档案员归档。

8.资料员岗位职责:

8.1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盖章。

8.2负责试验中心试验资料的定期收集、归档及移交。

8.3负责现场试验室试验资料的归档及移交,质量、测量资料清单的保管。

8.4负责保管试验中心的试验资料、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登记台帐。

8.5负责试验中心各种资料的借阅登记。

二、现场试验室

1.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1.1协助项目总工建立现场试验室,并进行报验。

1.2协助项目总工选择有见证试验室。

1.3协助总工配备各种仪器设备。

1.4协助总工编制《试验方案》。

1.5负责各种原材料及施工试验项目的取样、养护、送试。

1.6负责需现场操作的施工试验项目的开展,施工配合比的换算。

1.7负责各种试验资料的填写、整理,并报送资料员。

1.8积极主动配合系统的督导、检查。

第四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一、试验中心

1.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1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质量保证负责人组织验收,经送法定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如检定不合格则退货。

1.2仪器设备由持有上岗证的人员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后检查仪器设备状况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每半年交仪器管理员归档保存。

1.3仪器设备由使用人保管,应随时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记录。

1.4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功能丧失,或一年以上时间未使用的,由仪器管理员负责办理降级、封存手续。

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经检定后,经试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封存的仪器设备开封时需经主任批准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能使用的由试验中心主任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已报废的试验仪器不得存放在试验室内。

2.安全管理制度

2.1试验中心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保证试验中心的安全。

2.2试验室及仓库内设必备的消防设施,并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求人人会用灭火器具。

2.3试验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性能,操作前认真检查电源线路、设备防护情况。

2.4操作时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精神集中,严禁打闹、闲聊。

2.5各种电器必须由电工安装,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电闸处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仪器时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拉闸、断电进行检修,并悬挂“严禁启闸”警告牌。

2.6不得带电搬运任何设备,严禁湿手操作电源开关。

2.7电炉、电热板、高温炉、电烤箱等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管,用完后,必须拉闸断电,待无火种时才能离开。

2.8使用试验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工作,在拉、弯钢筋时必须拿掉不用的附件,以防砸伤人,拉钢筋时不得靠近夹头,以防钢筋拉断后飞出伤人。

2.9压力机使用时,必须先升起工作台,二人操作,要坚持应答制度,试件放好,人离开才能开机试压。

2.10搅拌试验准备、检查后才能开机,在运转状态下,不得伸手投料或用刷子清洗设备。

2.11各种化学试验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的要求。

详见(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3.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3.1委托单位将来样与委托单一起交收样室,收样人进行核对后将样品进行标识。

3.2收样室将标识后的样品与试验任务单一起分发到各专业试验检测室。

3.3试验检测室按照相应标准要求对来样进行养护、处理和试验。

3.4对于试验后被破坏的样品,如砼、砂浆试块、钢筋、砂子、石子、防水材料等,试验结束后不再保存。

3.5水泥样品自试验之日起密闭保存三个月,外加剂样品自试验之日起密闭保存六个月。

对密封样品作出标识。

对过期样品及时进行清理。

3.6需要保留的样品由试验人员负责保管。

3.7对经试验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保留,通知委托单位进行处理完毕后销毁。

二、现场试验室

1.试验设备配备

1.1混凝土、砂浆试模数量按工程任务量配置;混凝土振动仪1台,砂浆稠度仪1套,混凝土坍落度筒1套。

1.2天平、案秤、地秤各不少于1台。

1.3标准养护室设备(可控温、控湿)1套。

1.4测定砂石含水率设备1套

1.5土壤干密度试验设备1套(包括电热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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