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参加人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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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参加人 1.docx

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参加人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参加人

(总分:

113.06,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

11,分数:

11.00)

1.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洪某的拖拉机。

洪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洪某拒不同意。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分数:

1.00)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

 C.裁定驳回起诉 √

 D.裁定终结诉讼

解析: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2.某甲拥有一条渔船,某乙借得之后,在海上从事走私活动时被海关缉私人员查获。

海关对某乙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没收某乙用于走私的渔船及全部走私物品,并处罚款2万元。

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分数:

1.00)

 A.某甲可作为原告起诉,因为某甲是海关作出的处罚行为的利害关系人 √

 B.某甲不可作为原告起诉,因为某甲并不是海关作出的处罚行政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C.某甲不可作为原告起诉,只能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某乙可作为原告起诉,诉诸海事法院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原告资格的确认。

《行诉若干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纠正了以往认为原告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对象的错误观点。

本案中某甲是渔船的所有人,海关的处罚行为影响了某甲的实际权利和利益,而且这种影响是法律上的,并非单纯事实上的,所以某甲有诉权。

某乙也是有原告资格的,但行政案件只能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专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不能审理。

故不选D项。

3.村民王甲与王乙从父辈起就共居一个宅院,其院后有空地0.9亩。

王甲经批准在后院一侧开挖了2间房屋的地基欲建楼一栋。

王乙发现后遂以王甲多占了自家地基为由阻止施工。

镇政府土管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出面调解,凋解人员经过丈量认为王甲确实多占了王乙的地基,遂请示县土地局同意后决定王甲拆除地基,向后退出1.8米。

王甲不服,准备起诉,本案谁是行政主体和被告?

()

(分数:

1.00)

 A.村委会

 B.镇土管所

 C.县土地局

 D.镇人民政府 √

解析:

[解析]土管员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县土地局的批准行为只是一个内部程序,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主体是镇人民政府。

4.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分数:

1.00)

 A.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后,该企业已不存在,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

 B.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后,该企业已不存在,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

 C.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 √

 D.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被行政机关撤换后,只有该企业可以提起诉讼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非国有企业的原告资格。

《行诉若干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的,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赋予企业与法定代表人原告资格,他们均可以行使诉权。

法定代表人被撤换后,企业可以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其与人身权、财产权有关的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公民对下列哪一行为不服不能以作出该行为的组织作被告起诉?

()

(分数:

1.00)

 A.公安交警支队第三大队作出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

 B.公安派出所作出50元以下的罚款

 C.政府直接组织成立的执法队作出的处罚决定 √

 D.乡政府撤换村委员会主任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被告的确定。

一般确定被告我们先看行为是否可诉,然后依据谁行为、谁被告的原则进行判断。

当行为主体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时候,就要考虑谁主体、谁被告。

A项中公安派出所虽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但其行使的权力来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因此其可作被告。

B项中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是交通管理法规牛授予行政权力的交通管理部门。

D项中的乡政府是行政机关中的最低一层,在城市街办是最低的一层。

提示:

除了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行政主体除行政机关外,还有很多机构、组织,是否具备十体资格关键看其是否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主体,这一点需平常多注意留意和积累。

6.下列表述哪个不正确?

()

(分数:

1.00)

 A.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100元的罚款,刘某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100元的罚款,刘某以公安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C.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拘留处罚,刘某以公安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技术监督局因李某制假吊销其营业执照,李某不服,以技术监督局为被告提出行政诉讼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越权情况下的被告。

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实施机构为被告。

此处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应理解为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行为超出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幅度而非授权种类。

但是,如果派出所作出了拘留的行政处罚,应由其所属公安局作被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不是法律规定的授权主体。

7.下列哪些组织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

(分数:

1.00)

 A.联营合资合作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

 B.联营合资合作方认为自己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

 C.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代表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经营自主权 √

 D.农村土地承包人对行政机关处分自己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行诉若干解释》第15、16、17条规定,联营、合资,合作方认为自己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联营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因其利益与联营体的利益息息相关,允许其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才能切实保护联营方的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人尽管不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但其享有的是一种他物权,宪法保障这种权利,《行政诉讼法》作为《宪法》的实施法,要使这一他物权落到实处,保障农村土地承包人的诉权,因此承包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

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只是企业的一个机构,分别行使企业的决策、执行权,因此只能以企业名义起诉。

8.A公司与B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因看好某地土特产的市场前景便一同投资进行联合购销,由A公司组织货源,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

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被工商局查处,货物也被没收了。

B公司不服,单独提起了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

1.00)

 A.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只有征得该单位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人民法院可以视案件审理需要依职权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既然A公司不是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所以A公司在诉讼中无权主张撤销工商局的没收决定

 D.如果人民法院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一审判决维持了工:

商局的处罚决定,即使B公司不上诉,A公司也可以白行提起上诉 √

解析: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规定: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9.某单位排污违反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分数:

1.00)

 A.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应当以市政府与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 √

 D.应当以市环保局作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

根据《行诉若干懈释》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10.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

试产期间,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

四机关遂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药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准?

()

(分数:

1.00)

 A.应当是医药管理局,因为处罚涉及其行政职责

 B.应当是卫生局,以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为第三人

 C.应当是卫生局等四机关,因为是共同行为 √

 D.应当是四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

解析:

[解析]本案为共同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11.规划部门批准工商局建一处办公楼,但该处办公楼附近的气象局认为规划部门批准的办公楼影响气象站的天气预报,诉诸法院,下面哪一种说法正确?

()

(分数:

1.00)

 A.气象局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其是行政机关

 B.气象局和工商局可以找其共同的上级机关市政府协调处理

 C.气象局因相邻权受损害可以以原告资格提起行政诉讼

 D.气象局因其职能受侵犯,可以以规划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原告资格的确定。

《行诉若干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3条第

(1)项又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此案中气象局虽是国家机关,但在规划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其也是一个权益受到影响的相对人,只不过其权利的行使并非来自民法,而是来自《气象法》的规定,但其同样是权利受到实际影响的相对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

对《行诉若干解释》中的相邻权可作广义理解。

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

15,分数:

30.00)

12.下列哪些组织可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分数:

2.00)

 A.合伙企业 √

 B.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

 C.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

 D.国有企业的内部科室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原告。

对于公民无诉讼行为能力的,由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国有企业的内部科室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13.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

()

(分数:

2.00)

 A.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

 B.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C.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 √

 D.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

解析:

[解析]作如上选择的根据是《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而不选B项的理由是如果原被告没有捉出管辖异议,第三人提出的该异议就可以认为与本案无关。

14.郑某经营的永盛饭庄坐落于某区西郊农贸市场院内,其营业面积占地200平方米。

1998年6月8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根据区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整顿西郊农贸市场的决定》,联合发布公告,责令在市场内营业的20家个体工商户拆除棚式营业厅,并承诺待市场扩建后,重新分配摊位。

其中19家个体户的营业厅都相继自行拆除,只有郑某一家认为自家摊位好,且营业面积大,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先给安排摊位,达到郑某所要求的条件再拆除。

区工商局多次动员未果。

同年7月6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以郑某妨碍施工为由,组织人员将房屋强行拆除。

则郑某可以以准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分数:

2.00)

 A.工商局 √

 B.公安分局 √

 C.城建局 √

 D.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 √

解析:

[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另外《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数机关作出的共同行政行为起诉时可以选择被告进行诉讼。

15.黑龙江省职工赵甲,退休后回原籍山东农村生活,他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盖4间瓦房。

刚住了时间不长,赵甲生病,回黑龙江省的女儿家治病,把房子留给其侄儿赵乙居住,一年以后,赵甲病愈回山东,返乡后听说,县政府已将4间瓦房确权给赵乙。

赵甲起诉到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

2.00)

 A.赵甲与县政府的确权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

 B.县政府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不是给赵甲的,故赵甲无权起诉

 C.如果是赵甲起诉的,法院通知赵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D.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系使用村集体所有土地建造的,如赵甲起诉,法院可通知村委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析:

[解析]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问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和第三人资格认定问题的掌握。

《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

“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27条规定: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本题中,争议房屋系赵甲所建,县政府将房屋确权给赵乙侵犯了赵甲的合法权益;赵甲有权起诉。

赵乙与被诉的房屋确权行为有利害关系,法院可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选AC项。

村委会与被诉的房屋确权行为无利害关系,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应排除BD项。

16.下列哪些权利可以由诉讼第三人享有?

()

(分数:

2.00)

 A.管辖异议权 √

 B.提出诉讼主张 √

 C.反诉权

 D.撤销权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的权利。

《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有权提起上诉;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0条关于提出管辖异议的规定,因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有两种,即相当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和相当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第三人同原、被告一样享有管辖异议权。

17.下列表述哪些正确?

()

(分数:

2.00)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

 B.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

 C.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

 D.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选不出,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自己参加;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另行起诉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代表人。

D项的内容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解释。

《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规定: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18.1990年陈某与毕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引起厮打,被群众拉开。

市公安局区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对陈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对陈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分数:

2.00)

 A.陈某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害人毕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B.毕某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陈某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C.陈某、毕某均不服行政拘留的决定,可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

 D.陈某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应追加毕某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第三人。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7条和《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

第三人是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一部分利害关系人是原告,而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另一部分利害关系人是该案的第三人。

19.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分数:

2.00)

 A.某村农民李某承包了本村3亩菜园从事养蘑菇,利润颇丰,但乡政府以退耕还林为由强行收回了菜地的承包权。

村委会主任陈某认为即使起诉也是由村委会出头,李某没这个资格,李某知道陈某怕得罪乡政府不肯起诉,于是自行起诉到法院 √

 B.某市开发区某中资企业与某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工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该企业苦于联系不到外商共同起诉,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

 C.某县民营企业家李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售情况很好,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李某将工艺品厂挂靠在县政府下。

后来县政府在整合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

李某不服,以原工艺品厂的名义提起诉讼 √

 D.某上市公司在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的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并被审计机关予以公布,结果对该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董事会决议以公司的名义对审计局的公布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诉若干解释》第15条规定: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第16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17条规定: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第18条规定: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20.上市公司蓝索公司因严重违规操作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股票交易,对于该项决定,能够以蓝索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

(分数:

2.00)

 A.拥有蓝索公司股票的股民

 B.蓝索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 √

 C.蓝索公司的主要债权人

 D.蓝索公司的董事会 √

解析:

[解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一般地是由其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参照《行诉若干解释》第18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也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据此,答案应当为BD项。

该题相对简单,只需注意到题干中“以蓝索公司名义”,即可作对。

21.某市政府要求其辖区的一股份有限公司在6月到9月份之间,不得销售邻市一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否则将对其予以罚款。

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而股东代表大会认为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市政府要求本公司在6月到9月这个销售旺季内不准销售某种啤酒,实际—亡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因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分数:

2.00)

 A.股东代表大会虽是公司的内部机构,但是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行使诉权的情况下,它可以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B.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可以召集股东大会,作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执行;但股东代表大会不能以企业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以企业的名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D.股东代表大会不能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18条规定:

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22.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分数:

2.00)

 A.湖南一律师认为公安机关限制其会见被告人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B.规划部门批准在一居民区附近建造造纸厂,该区居民认为规划局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C.在一起合同纠纷中,原告获取到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的一份证明,导致被告败诉,被告认为政策法规司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该被告可成为行政诉讼原告 √

 D.一教师认为学校对自己职称评定程序不合法,诉诸法院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原告的确定。

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首先要确定此案争议是否行政争议,其次要看这一行政行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要看该行政行为是否与起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该题中,A项公安机关不允许律师会见被告人是一种行政行为,不允许律师会见被告入侵犯了律师与财产权相关的权益,律师工作无法开展,无法收取代理费。

B项区居民在造纸厂附近,造纸厂的建成势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C项一个组织出具的证明效力要低于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况且行政机关证明类似于一种确认行为,其含有行政权力运用的成分,因此受此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可依此提出行政诉讼。

D项学校进行职称评定是内部行为,司法机关无权干涉,因此,教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23.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

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

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

后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

乙、丙均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甲、乙、丙三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分数:

2.00)

 A.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而后起诉的人应作为第三人,先起诉的则作为原告

 B.甲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C.乙和丙是共同原告 √

 D.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此法院可以就乙和丙的起诉分别立案审理,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作为第三人

解析:

[解析]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可以合并审理,作为共同原告。

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4.行政机关的行为所影响的下列哪些人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

(分数:

2.00)

 A.某甲的父亲再婚,某甲要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 √

 B.王某认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收缴张某税款 √

 C.某乙与某丙(条件同乙相同)竞争一市政工程时,市政部门将工程给标价高的某丙,乙起诉

 D.自来水公司对小区居民超额用水行为进行处罚,居民起诉自来水公司 √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原告确定。

原告应当是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

A项中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准予结婚决定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B项中税务机关未依法收取张某税款的行为并未影响王某的权利,王某不能作为原告起诉。

D项中居民可以起诉自来水公司但不是依《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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