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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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 1.docx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1

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

(总分:

150.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

50,分数:

50.00)

1.凌某因与人斗殴被乡公安派出所警告并处50元罚款。

凌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公安局一直未予答复,若凌某对治安行政处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是下列哪项?

(分数:

1.00)

 A.乡派出所 √

 B.县公安局

 C.乡政府

 D.乡派出所和县公安局

解析: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本题中应以乡派出所为被告。

注意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则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

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2.以下哪一个部委不是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

(分数:

1.00)

 A.交通运输部

 B.工业和信息化部

 C.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D.建设部 √

解析:

[解析]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D选项的建设部这次改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A、B、C三项的三个部均为新组建的部。

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3.下列关于行政法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表现形式的制度

 B.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成文法表现形式的制度 √

 C.行政法法律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渊源之分,我国实行成文法

 D.行政机关惯例、判例以及理论学说也可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但目前其并不能作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依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解析:

[解析]所谓行政法法律渊源是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并不仅仅指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它只是其中一种渊源,在判例法国家和部分大陆法国家,判例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行政法渊源。

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4.下面关于听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某公司申请许可实施一个建设项目,行政机关认为该项目会对周围居民采光造成影响,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发布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

 B.行政机关欲许可在某地兴建机场,而兴建机场会有噪音污染,则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C.利害关系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D.如果B项中的附近居民要求组织听证,那么听证费用由附近居民承担 √

解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因此,A、B两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所以,C项正确、D项不正确。

依题意,D项当选。

5.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但是,法律规定,对有些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这些部门为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

(分数:

1.00)

 A.海关、人民银行、国税、外汇管理以及国家安全机关 √

 B.工商管理、环境保护

 C.司法局、海事局

 D.价格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商检

解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晦关、金融、国税及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A项中所列均为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故A项正确,当选。

B、C、D三项中各有一个属于垂直领导,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6.邹静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局处以罚款10万元,邹静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邹静死亡,下列哪项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进行行政复议?

(分数:

1.00)

 A.一直由邹静抚养的继子 √

 B.邹静的外甥女

 C.邹静的姑姑

 D.邹静自幼被他人收养的儿子

解析: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近亲属应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A是符合要求的,当选。

7.根据行政法学对行政机关的分类理论,下列哪项是不正确的表述?

(分数:

1.00)

 A.县政府是一般权限行政机关

 B.地区行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

 C.审计局是职能性行政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 √

解析:

[解析]根据行政机关权限的性质,行政机关分为一般权限行政机关与部门权限行政机关。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全方位的,涉及各个行政领域和各种行政事务,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部门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局部性的,仅涉及特定行政领域和特定行政事项,如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所以,选项A正确。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地方行政机关一般分为三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在某些地方,省级地方行政机关与县级地方行政机关之间还设有一级人民政府,即自治州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和市管县的市的人民政府,这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即为四级而不是三级。

至于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之下设立的地区行署,在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之下设立的区公所,在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之下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它们均不是一级地方行政机关,而只是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此外,我国地方行政机关还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行政机关分为职能性行政机关和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事、计划、审计及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及水电等行政管理机关。

所以,选项C正确。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而国务院各部秀才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

所以,D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8.某省电力总公司一处长,在征得公司总经理等人的批准后,承包了电力总公司一下属实体企业。

当时,该企业效益并不好,且根据当时的规定,该处长将取得该企业纯利润的30%。

后来该企业效益越来越好,该处长为表示感谢以私人名义送给总经理杨某50万元。

市检察院因此对杨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于2005年4月18日将杨某刑事拘留,4月24日对其作出正式逮捕的决定。

在对该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不构成受贿罪,于2006年6月10日宣判杨某无罪。

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于6月20日将杨某释放。

对于此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应当对杨某进行国家赔偿。

损失应当从2005年4月24日起计算到2006年6月20日

 B.应当对杨某进行国家赔偿。

损失应当从2005年4月18日起计算到2006年6月20日 √

 C.此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法院

 D.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和二审人民法院

解析:

[解析]本案中作出错误拘留决定和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都是市检察院。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中,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

因此,C、D两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本题中,赔偿损失的期间应从刑事拘留日即2005年4月18日起算,至2006年6月20日杨某释放时止,故A项错误。

因此,B项正确,当选。

9.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

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

1.00)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该法第28条第(4)项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可知C项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本题直接考查法条,但是题干的设计比较有迷惑性,它将《行政复议法》中对被申请人提交证据的要求和《行政诉讼法》中被告超过举证期限的举证救济糅合到一起,考生如果对这两种情形分辨不清,就极易弄混,因此要求考生在熟记法条的同时一定要对相似的法条融会贯通。

10.符某为注册会计师,其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即将过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如果符某想续廷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如果符某想变更此许可,则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如果符某想续延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D.如果符某依法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未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解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因此,B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因此,A项正确、C项错误。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D项正确。

根据题干,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11.张某因为违章停放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车拖走。

张某认为自己确实存在违章停车行为,但交管部门在拖车时采取了不正确的方法造成了车体损伤,则下列请求中张某将得到支持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张某请求交管部门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B.张某请求交管部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张某请求交管部门依法进行补偿 √

 D.张某既可以与交管部门协商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解析:

[解析]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是违法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因此,C项正确,当选。

12.关于刑事司法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凡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均是不可诉的

 B.公安机关为达到干预经济纠纷且逃避司法审查的目的所实施的强制措施是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C.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有刑事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以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为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均是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

 D.刑事司法行为除要有明确的刑事诉讼法授权之外,还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的授权目的,只有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因之引发的争议才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 √

解析:

[解析]我国公安机关既是行政管理部门又是刑事侦查机关,可以实施行政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两种不同的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

刑事司法行为,如刑事侦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事搜查等,作为对人身和财产实行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在外在表现上有诸多相似之处。

在实践中,二者往往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和程序上进行区分,而必须在对有关证据材料、立案的理由和程序,所采取的刑事侦查手段和措施等方面加以综合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辩证地认定,必须切实地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行为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D项正确,当选。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分数:

1.00)

 A.公安机关根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对嫌疑人留置48小时

 B.经关长批准,罗湖海关对涉嫌走私的嫌疑人王某扣留24小时

 C.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有殴打他人行为的刘某拘留10日 √

 D.东莞市公安局对有嫖娼行为的香港议员何某某收容教育6个月

解析:

[解析]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具有实体性、最终性的特点,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故C项正确。

A、B、D三项均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当选。

此处不包括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14.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6年6月7日,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06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

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于2008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

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哪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分数:

1.00)

 A.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B.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0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C.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D.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解析: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银行应该在获悉市发改委改变甲公司的名称的具体行政行为后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因此,D项正确。

15.《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分数:

1.00)

 A.公开原则

 B.公正原则

 C.合理原则

 D.当事人参与原则 √

解析:

[解析]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本题所引法条即是此种原则的表现,因此,D项当选。

16.A机关依法委托B组织行使其职权,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对这一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分数:

1.00)

 A.赔偿责任主体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为A机关,侵权行为主体是B组织

 B.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均为A机关,侵权行为主体是B组织

 C.赔偿责任主体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主体均为A机关 √

 D.赔偿责任主体、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主体均为A机关

解析: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规定: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中,A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并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归于委托机关,故该侵权行为的主体仍然是A机关,因此本题C项当选。

17.下列哪种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

(分数:

1.00)

 A.某市突发重大疫情,为预防疾病进一步扩散,某市政府对疫情严重的部分地区进行隔离

 B.甲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某县公安局处以200元罚款,但拒不缴纳,某县公安局通知银行从甲的账户划拨200元到公安局账户 √

 C.某海关对进口的可能有污染的农产品强制进行检验

 D.某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某KTV有卖淫嫖娼活动,遂将该KTV隔离检查

解析:

[解析]行政强制具有临时性,非惩罚性,包括对人、对物和对场所三种对象,目的包括调查、预防或征用等。

A项属于预防目的对场所的强制,C项属于调查目的的对物强制,D项属于调查目的的对场所强制,B是行政强制执行。

依题意,B项当选。

18.吴某于2006年3月欲将自己所有的两间西房改建为北房,与北邻赵某达成协议,并报区规划局审批。

区规划局审查后批示:

“同意调向建北房三间,东墙做天沟,向东流水。

”5月初,吴某按批示在新建北房后檐下用白铁做了一条长6.35米的水槽。

后区规划局于5月20日通知吴某应改在西墙作天沟,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

区规划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分数:

1.00)

 A.区规划局的行为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B.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确定力的性质 √

 C.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性质

 D.区规划局的两次行政行为都应当被看作是无效的

解析: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受法律约束的程度,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立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法、手段等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时基本没有选择余地的,是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立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法、手段等方面给予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裁量余地的,是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区规划局的行为为羁束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为:

执行力、确定力及拘束力。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非因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有权机关变更和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都有约束力。

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确定力的性质。

如果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有严重和明显的法律缺陷,那么它就是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无效行为的构成原则表明,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有明显法律缺陷,那么应当首先考虑的是依法行政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和其他行政法上的原则的考虑则处于次要地位。

因此,尽管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确定力,但其并非为无效行政行为。

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19.2005年8月12日,袁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

2005年10月1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袁某有期徒刑3年。

2006年4月,经复查发现袁某的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法院于是改判无罪,予以释放。

袁某于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2005年8月12日算至2006年4月

 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2005年10月11日算至2006年4月 √

 D.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2005年8月12日算至2005年10月11日

解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

(2)~(3)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现为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

判处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20.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

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

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了被污染路面。

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分数:

1.00)

 A.路面被污染的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如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三个区的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B.对该运输公司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

 D.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和司机 √

解析: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法第21条规定: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可知A选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可知B选项正确。

因为运输公司与司机是雇佣关系,违法行为应由雇主承担,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21.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

1.00)

 A.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B.对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

 C.重庆市人民政府有权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的要求

 D.属于行政法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可以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答复 √

解析: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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