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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组
附件一
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综合组评估意见
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前言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的规定,受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评估组在前期查阅水土保持方案,主体工程设计,以及相应的批复文件、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交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于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评估组先后3次到现场调查,在对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进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的验收标准,参照水土保持方案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对方案的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综合组重点查勘了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的水土保持现状,检查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并对各防治区进行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中的扰动面积、已治理面积、水土流失应治理面积等指标进行了全面调查与实地量测。
在此基础上,综合工程组和植物组的调查评估结果,具体地提出了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效果六项指标等方面的评估意见,完成了综合评估报告。
1工程概况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1.1工程概况
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厦蓉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18条横线之一。
公路起于厦门,经漳州、龙岩、瑞金、赣州、郴州、桂林、麻江、贵阳、毕节、泸州、隆昌、内江、终于成都,是联系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出海大通道。
水口(黔桂界)至榕江格龙段高速公路作为夏蓉高速的组成路段,其建设对于加快厦蓉高速的全线贯通,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协助和经济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推动区域旅游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起于桂黔两省交界的贵州省黎平县水口乡,顺接广西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经水口、肇兴、洛香、广以、双江、谷坪、流架、坨苗、榕江县、终点榕江县格龙村,全长110.276km。
新建互通连接线26.18公里,分别是新民互通连接线及双江联络线,长度分别为20.08km和6.10km;设计标准均为三级公路,路基宽6.5m,行车速度30km/h。
项目路线全长110.276km,技术等级标准为Ⅰ级公路。
采用双向4车道到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6.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3.0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全线共设互通立交6座,分别为水口、洛香、双江、谷坪、新民、榕江。
设置6个收费站、2个服务区,2个停车区。
共设大中小桥33641.61延米/109座;涵洞、通道270道;隧道32220延米/24座。
工程建设区总面积1128.59hm2,其中永久占地1015.3hm2,临时占地306.29hm2。
工程实际挖方总量1601.5万m3,填方总量1037.2万m3(含防护、排水、路面等工程利用的土石方),弃方总量573.3万m3,沿线布置弃渣场74处,设取土场3处,取土量49.59万m3。
本工程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总公司等公司施工。
主体工程监理单位为: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州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海通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南交通工程监理公司、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北京华夏山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于2008年5月28日开工,2011年3月29日工程全线交工通车,总工期35个月。
工程总投资99.2亿元,土建投资80.32亿元。
1.2项目区自然概况
1.2.1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质
(1)地形地貌
项目区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贵州苗岭山脉与广西北部大山的衔接地带。
地貌类型为侵蚀、溶蚀地貌,属浅、中等至深切中低山区。
沿线海拔190~1949m,一般高程600~800m。
(2)地质
项目区域构造运动主要以褶皱运动为主,住久了形态类型复杂多样的褶皱、断裂景观;项目区主要出露地层有第四系,古生界的二叠系、石炭系,元古界的震旦系;地下水主要为碳酸盐类裂隙溶洞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基岩类裂隙水三大类型。
1.2.2水文气象
项目区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183.6~1326mm,降雨主要集中在4~10月份。
多年平均气温15.6~18.1℃,公路沿线各市县主要气象指标如下表1-3。
表1-2公路沿线各县市主要气象指标统计表
行政区
年平均气温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多年平均降雨量
蒸发量(年)
日照(年)
无霜期
年平均风速
≥10℃年积温
℃
℃
℃
(mm)
(mm)
(h)
(天)
(m/s)
(℃)
黎平县
15.6
36.5
-9.3
1326
1255.9
1290.3
279
1.9
5691.4
从江县
18.3
39.2
-8.2
1183.6
1190.9
1303.2
326
1.2
4892.2
榕江县
18.1
39.5
-5.8
1211.2
1239
1312.6
310
1.4
5445
(2)水文
项目区水系属珠江流域上游,境内水系发达,本项目跨越的主要河流有水口河、洛香河、独洞河、四寨河、都柳河等。
1.2.2土壤植被
(1)土壤
工程沿线土壤主要有红壤、黄壤、紫色土、灰(岩)土、潮土、水稻土等。
以黄壤类居多,其次为红壤,水稻土分部较广。
(2)植被
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茂盛,公路山岭重丘路段植被主要为人工用材林、次生天然林和经济林等;公路平原微丘路段植被主要为农作物、人工用材林和经济林。
其中人工用材林以马尾松、杉木主;次生天然林乔木层树种有马尾松、枫香、响叶杨、光皮桦、白栎等,灌木层有茅栗、蔷薇小果南烛、蜀李、算盘子等,草木层种类有芒、荩草、蕨,以及豆科、菊科等草本。
农作物种类有水稻、玉米、甘蔗、豆类、薯类、瓜类等。
植被覆盖率为85%
1.3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轻度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根据《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属于国家和贵州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1.4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路基挖填、临时堆土、弃土,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对地面的扰动,改变、破坏了项目区原有地貌、植被及土壤结构,施工区内土体松散堆积、地表裸露,抗蚀能力减弱,水土流失量相应增加。
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以水力侵蚀为主。
根据监测单位监测数据,监测期间发生水土流失量为9663t。
进入试运行期后,随着工程防治措施的实施,水土流失量逐渐减少。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1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目标
根据《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和水利部关于《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复函》(水利部水保函〔2008〕120文的批复,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305.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212.9hm2,直接影响区92.2hm2。
见表2-1。
表2-1方案批复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单位:
hm2
编号
项目分区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防治责任范围
永久
临时
小计
1
主体工程区
745.34
745.34
31.19
776.53
2
连接线
130.93
130.93
2.36
133.29
3
施工便道
120.12
120.12
51.48
171.6
4
施工生产生活区
66.37
66.37
2.4
68.77
5
取土场
5
5
5
6
弃渣场
145.1
145.1
4.78
149.88
合计
876.27
336.59
1212.86
92.21
1305.1
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综合防治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97%。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小于1,拦渣率达到85%,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2.2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对主体工程征占地资料及竣工资料查阅,国家高速厦蓉线贵州省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118.74hm2,均为项目建设区,无直接影响区,见表2-2。
表2-2工程建设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单位:
hm2
编号
项目分区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建设防治责任范围
运行期防治责任范围
永久
临时
小计
1
主体工程区
862.3
862.3
862.3
862.3
2
施工便道
110.89
110.89
110.89
3
施工生产生活区
53.12
53.12
53.12
4
取土场
3.2
3.2
3.2
5
弃渣场
89.23
89.23
89.23
合计
862.3
256.44
1118.74
1118.74
862.3
本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减少186.3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减少94.12hm2,直接影响区减少92.21hm2。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为:
(1)直接影响区
由于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并纳入工程建设考核,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永久征地或临时租地范围内进行,直接影响区计为0,因此,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避免了批复方案中92.21hm2直接影响区的产生。
本次评估仅对本工程实际发生的建设区面积的变化原因进行分析评评价。
(2)主体工程区
路基两侧(含连接线)实际占地为862.3hm2,较批复方减少13.97hm2。
其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经初设和施工图优化设计,根据路由所经区域的地形地貌以及土壤条件,对路基路堑边坡进行了调整,减少了路基两侧征地,且由于增加了桥梁隧道的比例,路基减少了1210m,导致实际征地比方案批复有所减少。
(3)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实际发生的占地为110.89hm2,较批复方案减少了9.23hm2。
其原因主要是:
方案设计的施工道路共计200.2km,宽6m,实际施工道路共计246.42km,宽度为4.5m,主要原因是当地交通非常不便,可利用便道较少,相应增加施工便道。
(4)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实际发生的占地为63.12hm2,较批复方案减少了13.25hm2。
其原因主要是预制场、拌合站、施工场地大多是利用路基和互通、服务区及弃渣场平台等占地,因此占地减少。
(5)取土场
取土场实际发生的占地为3.2hm2,较批复方案减少了1.8hm2。
其原因主要是:
取土场数量从5个减少为3个,取土厚度大,取土场占地减少。
(6)弃渣场区
施工阶段实际弃方为573.3万m3,全线按地形选择、地方要求共布设弃渣场74处,扰动面积为89.23hm2,较方案设计减少55.87hm2。
其原因主要是:
弃渣高度增加,总体占地面积减少。
工程建设中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方案批复对比情况详见表2-3。
表2-3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对比表单位:
hm2
项目分区
方案批复
实际发生
增减变化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小计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小计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小计
主体工程区
876.27
33.55
909.82
862.3
862.3
-13.97
-33.55
-47.52
施工便道
120.12
51.48
171.6
110.89
110.89
-9.23
-51.48
-60.71
施工场地
66.37
2.4
68.77
53.12
53.12
-13.25
-2.4
-15.65
取土场
5
5
3.2
3.2
-1.8
0
-1.8
弃渣场
145.1
4.78
149.88
89.23
89.23
-55.87
-4.78
-60.65
合计
1212.86
92.21
1305.07
1118.74
1118.74
-94.12
-92.21
-186.33
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3.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建设的施工布局、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在此基础上根据施工区划分二级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各分区防治任务,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区分类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
结合项目区以及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根据本项目水土流失及防治特点,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别为五个防治区:
1)主体工程防治区;2)施工便道防治区;3)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4)取土场防治区;5)弃渣场防治区。
3.2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3.2.1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的建立,是在结合主体工程已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工程特点、当地自然条件及水土流失特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布设。
3.2.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方案在措施总体布设中,从全局出发,做到全局和局部相统一,重点和一般相协调,不重复、不遗漏;根据防治措施布设原则,针对主体工程的特点,依据项目区水土流失特征,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布设在主体工程区和弃渣场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后未进行硬化处理的及需布设植物措施或复垦还田的部位进行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布设在路基边坡、道路两侧、服务区、立交等部位;为有效防治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及临时占地内的水土流失,设计采用临时挡土墙、临时排水系统、苫盖等临时措施进行防护。
3.3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情况
(1)主体工程防治区
1)排水工程
高速公路排水自成体系、边沟原则全线贯通,并就近排入外部原有水系。
沿线采用的路基排水主要有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和急流槽等,边沟纵坡一般不小于3‰,将路面汇水和坡面横向引入桥涵进出水口及沟渠,设计排水工程量浆砌石150960m3,混凝土13130m3。
2)边坡防护
当填方高度H≤8m时,通常采用1:
1.5边坡;当H>8m时,通常边坡坡比为1:
1.75~1.2;分级设置,每级高8m,平均宽2m,在坡脚设2m宽护坡道。
工程采用的边坡防护形式为拱形骨架植被防护。
设计骨架护坡工程量浆砌石79360m3,混凝土16260m3。
3)绿化工程
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缘、路堑坡顶截水沟外缘整地范围内种植乔木和灌木。
拱形骨架内植草护坡。
在公路填方段或路基排水沟外缘、挖方路基排水沟外缘种植常绿或开花灌木,并采用多种叶色的树木组合,地面种植草坪。
互通立交环岛内、沿线设施采取乔灌花草景观绿化,设计绿化工程量路基工程区、互通工程区、沿线设施绿化109.053km,边坡植物防护23.194hm2,骨架内植物防护22.86hm2。
4)表土剥离
对工程征地内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田、林地的土地表层土,在施工前预先剥离,并运送至附近的立交区、沿线设施或弃渣场进行临时存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作公路绿化及取、弃渣场复耕用土。
表土剥离面积876.27hm2,剥离厚度30cm,共剥离表土268.661万m3。
5)剥离表土临时防护
批复方案设计临时堆土场11处;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批复方案设计修筑临时挡土墙8564m,需装土编织袋8564m3;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取临时覆盖,覆盖126.32hm2。
(2)施工便道防治区
1)土地整治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采取整治措施,按照其将来的利用方向进行整治,将表层的碎石清除,回覆表土30cm,土地整治面积120.12hm2,覆土量39.625万m3,
2)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占地采用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植被恢复,种植紫穗槐、野蔷薇、撒播豆科草种,植草面积120.12hm2,植紫穗槐、野蔷薇各187267株。
3)临时措施
a、表土剥离
施工便道占用农用地35.86hm2,剥离厚度40cm,占用林地和荒地84.27hm2,剥离厚度30cm,共剥离表土39.625万m3。
b、临时排水
施工便道边缘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急弯处铺片石防止冲刷梯形断面40×30cm,总长214680m,土方开挖60111m3,干砌片石18463m3。
c、临时植草护坡
施工便道土质边坡采用植草防护,防护面积28.83hm2。
d、临时拦挡
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装土编织袋396250m3。
(3)施工生产生活区
1)工程措施
a、挡土墙
对于位于河边的9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河一侧设置挡土墙,墙高2m,总长520m,浆砌石687m3,
b、土地整治
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占用土地土地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对占用的农用地要求复耕,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废渣、废料、建筑垃圾,对压实的土地进行松翻、平整、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土地整治面积66.37hm2,覆土21.458万m3。
1)植物措施
施工结束后,在不具备复耕的区域,采取整地措施后,采用马尾松和紫穗槐混交,树下撒播草籽,种草面积66.37hm2,植马尾松56512株,植紫穗槐169533株。
3)临时措施
a、表土剥离
施工生产生活区占用农用地15.50hm2,剥离厚度40cm,占用林地和荒地50.86hm2,剥离厚度30cm,共剥离表土21.458万m3。
b、临时拦挡
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挡护长度3474m,装土编织袋3474m3。
c、临时排水
位于山坡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修筑截、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
断面50×50cm,边坡1:
1,采用土工布衬砌。
排水沟长度3767m,土方开挖1115m3,铺土工布6300m2,沉沙池34个。
(4)取土场防治区
公路沿线设置取土场5处,取土量16.9万m3。
1)土地整治
取土场取土结束后,应进行全面平整,再将提前剥离的地表熟土回填、整平,覆土厚度30cm,坡度小于5°。
取土场土地整治面积5hm2,覆土3.0万m3。
2)植被恢复
取土场采用白三叶直播的方式恢复植被,削坡平台上栽植紫穗槐,经计算防护植草皮5.0hm2,草种750kg。
3)临时措施
取土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5.0hm2,剥离厚度30cm,共剥离表土1.5万m3。
剥离表土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彩条布苫盖。
挡护长度440m,装土编织袋440m3,苫盖6000m2。
(5)弃渣场防治区
沿线设置28个永久性弃渣场,堆放弃渣746.3万m3,占地面积145.1hm2。
1)挡土墙
弃渣场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弃土前先在下游沟口设置重力式挡渣墙,浆砌石挡墙高5~6m,挡土墙按照五级建筑物标准设计。
挡渣墙3355m,浆砌片石23197m3,碎石反滤层6786m3,渗水土工布21628m2。
2)排水工程
为防止坡上来水对弃渣场的冲刷,沿弃渣场上游周边设置浆砌石截、排水沟,尺寸0.8m×0.8m,坡比1:
1,弃渣平台上设置横向排水沟,顺接弃渣场周边截排水沟,排水沟经过陡峻地段时设置急流槽,在弃渣场排水出口设置沉沙池1座。
弃渣场修筑截、排水沟35674m,浆砌片石42517m3,砂砾垫层16673m3,土方开挖116190m3,水泥压顶49933m2;平台排水沟12664m,浆砌片石5693m3,砂砾垫层1144m3,土方开挖6837m3;激流槽47处,浆砌片石896m3,砂砾垫层549m3,土方开挖4513m3;沉沙池25处;
3)土地整治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覆土,覆土厚度60cm,整地面积145.1hm2,覆土量669569m3。
4)植被恢复
弃渣场整地结束后选择乔、灌、草结合形式恢复植被,植草面积145.1hm2,栽植乔木86325株,栽植灌木239381株。
5)表土剥离及临时防护
弃渣场占地内所有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厚度40cm,面积145.1hm2,共剥离表土58.04万m3。
剥离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彩条布苫盖。
挡护长度6784m,编织袋装土27121m3,彩条布苫盖18.9hm2。
方案中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量详见表3-2。
表3-2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工程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分区工程量
合计
主体
工程区
施工
便道
施工生产
生活区
取土场
弃渣场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一
拦渣工程
1
挡渣墙
m
520
3355
3875
浆砌片石
m3
687
23197
23884
反滤层
6786
6786
渗水土工布
21628
21628
二
护坡工程
0
浆砌片石
m3
79360
79360
混凝土
m3
16260
16260
三
排水工程
0
1
截、排水沟
m
35674
35674
浆砌片石
m3
150960
42517
193477
混凝土
m3
13130
13130
碎石垫层
m3
16673
16673
土方开挖
m3
116190
116190
水泥压顶
m2
49933
49933
2
平台排水沟
m
12644
12644
浆砌片石
m3
5693
5693
碎石垫层
m3
1144
1144
土方开挖
m3
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