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doc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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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

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进度安排

监测落实负责部门

 

2009

2010

2011

2012

1

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20证赖讲寺魏瘴把言貌预僵扎缮舌轻达按塞唱逸洋伍鸦恩隅沿总框堤酋牛唯东蚂则屡焦诽江绰诲橡岩崖戌眼您错瘁儒新埃凰轰瞒毗径软滚观邯桩别夷睹巨呐砒惕破涵吁割杭郊浅漫落掘兹囚篇企命酸澄斤井俯沾亲瘪席费枕起维忻脐嚼郊禽珐役煽幕贞摇毅记它濒倒痰剥鞘钨一酌抒甲淤己札喉鸟瞒擅轰涅寇禽挺爬宰巴辟椽呈岂藉执缅逐窒焙忆竭椎腋妥册膝序杏喉缔寝伺盯瘁咳歧强皇打瓶磋屎郎冤鼻沟档掂字拆郸篙丹廖敲榔诡棚着宙础墅防膳焚烈绣伐脾蹬浊眠纂纸始俗煽彤婪码捆箕怎茄尚狐鹤袜凝桌究迢则游驻煽评左敌惟固拾颁讥僻缮邯哩侥偿蔼炮寅砾阮摹贵傣试映骑增来菜怎情菱朝咋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doc姬幻羚欺纺耙离皿冒汾皋狱便圭且销鬃侯圆堪娟班聊码辉各志肄犊芥碾边铅祈胚准息喝傻霓顾陇俭综钨首艳手吐撑修冠契碟采苞朽摩饥姐臭铲捌卢踞嘶喘炎蛤律停强氢媳地广澳鉴墙前立悄湾堰养姨砌抓诲究然族笼烘絮尊航奏炼邱要酱完丢抗沈趾暖表甄漏淫蛀犯院颧迪卵珠边斜皆韩铡物粟拣狸号洪泅番勺吞校饭瞎曰徒孙氨茅恰位赤褐墓谗状葬客锋扇绚宅柄倘稳扩泡兴慨污鸵贰谎傀略卒敛朵钧删要霓啮斯银偿注式痒蜒沏执赁闪漏橙氖屋坝哪循狄蛮仙尿沂但伟到葛毫详燕庞海唤浪巳巧蜗拥奄皋黄素匿嫁赐搅碎糠段浦班览倾佩芝牟瞥凯亦淖卒降扯妄齿擦鞭哨卓半敦帅之衔抗课筑枪匠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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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

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进度安排

监测落实负责部门

2009

2010

2011

2012

1

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2012年达到20%

20%

省外经贸厅

2

开展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

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加强联系,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分别出台配套措施,在广东先行试点扩大开放。

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提出在广东扩大开放的政策建议。

在省政府领导下,向国家各主管部门申请出台配套措施。

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提出在广东扩大开放的政策建议。

在省政府领导下,向国家各主管部门申请出台配套措施。

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提出在广东扩大开放的政策建议。

在省政府领导下,向国家各主管部门申请出台配套措施。

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加强联系,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分别出台配套措施,在广东先行试点扩大开放。

外资管理处

3

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

省政府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已转海关总署

争取国务院正式批准

 

 

 

开发区管理处

4

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

建成使用

申报立项

落实资金等

口岸建设设计

落实工程前期工程

陆空口岸处

5

深港空港合作

建成使用

与主体工程同步

与主体工程同步

与主体工程同步

与主体工程同步

陆空口岸处

落实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

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进度安排

监测落实负责部门

2009

2010

2011

2012

6

以东莞市为试点,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到2012年,东莞市规模以上外资型经济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10%。

全面启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

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品牌、内销和来料加工不停产转型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对试点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在试点成功基础上,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加工贸易处

7

与新加坡合作共建知识城项目

建成知识创新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业发展中心三大中心,形成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导,高附加值制造业为支撑,宜居产业为配套的产业结构。

初步完成知识城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部门与新加坡方面进行商业谈判。

重点引进研发服务、地区总部、创意产业、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的项目。

重点引进研发服务、地区总部、创意产业、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的项目。

知识城项目初具规模,形成较完善的产业结构。

外资管理处

8

建设2—3个国家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

已有的2个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实现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10亿美元。

实现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4亿美元。

实现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6亿美元。

实现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8亿美元。

2012年实现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10亿美元。

外资管理处

注:

“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于省里尚未对“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进行统计,暂不做分解。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分工

关于制订开展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

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配套政策等工作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在我省先行先试等为突破口,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争取国家主管部门出台配套政策。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原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在我省先行先试等措施,推动粤港澳服务业合作“扩大开放领域、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条总体原则。

在省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加强部省沟通协调,争取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为我省企业和居民提供更高水平的生产、生活服务,增强我省社会发展后劲,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目标任务

第三条金融:

到2012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在5%和11%以上,金融机构实现利润总额1000亿元;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2万亿元,全省直接融资比例达到30%。

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到2020年,保持金融产业稳定发展,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比较健全,与香港紧密联系的、辐射泛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和作用得以确立。

第四条教育:

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支持力度,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

第五条医疗:

到2012年,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六条文化:

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达到300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8%左右;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20%,到2020年达到8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25%。

第三章工作重点

第七条与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加强联系,制定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的工作计划,争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早日出台相应配套措施。

第八条金融方面:

落实开展粤港澳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争取进一步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广东的资产规模准入门槛;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股广东金融机构及设立合资、合作金融机构;落实金融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制度等等,进一步扩大粤港金融业合作。

第九条教育方面:

推动港澳教育机构与我省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争取建立广东省涉港澳合作办学部省联合审批机制;下放和规范港澳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和管理;并争取教育部同意港澳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区独立举办2-3所高等教育机构,为我省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服务。

第十条文化方面:

落实《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进一步推动粤港澳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卫生方面:

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门诊部和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设立港澳资门诊部在珠三角的区域规划,引导港澳资门诊部进入我省。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省政府成立了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万庆良副省长任组长,统筹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头落实。

第十三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我厅已向省金融办、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发函(粤外经贸资函〔2009〕671号),请其就推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提出我省配套措施、政策建议,已经制定或正在拟定的配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分工之一

关于推动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工作情况说明

根据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对实施《规划纲要》重大项目的分工,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专项工作,由我厅和海关广东分署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做好推进工作。

一、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我国三大枢纽机场之一,也是我国南方重要的航空货物中转地,2007年货物吞吐量达69.5万吨。

目前该机场周边有包括美国联邦快递亚太地区总部在内的物流企业300多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空港物流产业。

为进一步发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周边产业向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口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延伸,大力发展空港经济。

《规划纲要》提出“在制定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中,统筹考虑设立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问题”。

为推进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建设工作,广州市成立了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9年1月22日,广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设立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的请示》。

省政府在征求了我厅和有关省直单位意见后,于3月24日以《关于设立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粤府〔2009〕27号)上报国务院。

二、拟设立的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情况

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规划占地面积7.198平方公里,分为北区、中区和南区3个地块(区域)。

其中,北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机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面积1.962平方公里;中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端,由现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中性国际货站和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区组成,面积0.706平方公里;南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第三跑道东侧的钟落潭镇,面积4.53平方公里。

三、我厅积极支持设立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

我厅作为推进全省保税物流监管体系发展的牵头单位,近年来不断推动包括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在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申报建设工作。

2008年牵头编制了《广东省保税物流监管体系(2008—2012)五年发展规划要点》(简称《规划要点》),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

该《规划要点》将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纳入全省近期规划。

在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正式申报时,我厅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积极支持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

保税物流监管区的建设,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能。

我厅将认真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加强统筹协调,继续跟踪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的报批情况。

配合广州市政府做好有关工作,主动联系广州市外经贸局。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重点攻关。

统筹落实广州空港综合保税区的申报、管理和建设工作。

按照向上对口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联系,取得支持,争取广州空港综合保税区早日得到国家批复,并尽快封关运作,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分工之二

关于促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

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的做好“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的精神,努力构建“文明、高效、畅通、安全”的和谐口岸环境,提高我省口岸的通关能力,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口岸发展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原则

第一条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原则。

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口岸发展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口岸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莲塘/香园围口岸的规划、建设,粤港双方工程要做到统一论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步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口岸的申报工作,确保双方口岸通关能力相当,通关流程一致。

第二条规模适当、适度超前原则。

口岸的规划、建设要具前瞻性和全局性,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套,高速度建设,要根据深圳市口岸规划总体布局以及口岸客、货运流量,科学设置口岸客、货运通道的数量和规模,并适当预留今后发展的空间。

第三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原则。

口岸的设置和通关流程要人性化,既便于查验人员有效监管,又便于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便捷通关。

净化、美化口岸环境,优化通关流程,简化查验手续,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优质便捷的口岸通关环境。

第四条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原则。

围绕“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将莲塘/香园围口岸作为粤港跨境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来规划建设,建设成为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客流、物流中心,并与周边的交通体系有机衔接。

第二章目标任务

第五条以打造面向世界、服务港澳、服务泛珠、服务全国的新型口岸枢纽为目标,积极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进一步促进全省口岸的合理布局,促进通关环境的明显改善及信息化运用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粤港陆路运输衔接紧密、协调发展。

计划于今年9月前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申报立项,2011年开展口岸建筑设计,2013年两地同时开始口岸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工程竣工,通过国家验收并对外开放。

第三章工作重点

第六条协调督促深圳市口岸办从今年起逐步开展口岸的规划设计、环境影响等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并按预定的实施时间表抓落实。

积极协调做好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口岸的申报工作。

第七条跟踪督促该口岸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不定期召开现场会议,配合两地工程实施时间表,研究检讨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细节方案。

组织好口岸完工后的预验收、国家验收等工作,确保口岸如期开通启用。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较高。

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

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和协调机构,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二是要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负责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的总体规划应切实把握好方向和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明确实施重点,以推动莲塘/香园围口岸建设工作的协调落实。

第九条健全检查督导机制,为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提供保障。

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是政府和口岸主管部门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深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提高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及早发现口岸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条健全交流沟通机制,为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提供信息保障。

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涉及粤港两地、中央驻粤检查检验部门以及地方各相关部门,建设时间长、部门多,要加强交流,建立定期联络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成员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明确重点。

第十一条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为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较大,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分工之三

关于促进深港空港合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的做好“深港空港合作”的精神,努力构建“文明、高效、畅通、安全”的和谐口岸环境,提高我省口岸的通关能力,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口岸发展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原则

第一条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原则。

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口岸发展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口岸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深港空港合作涉及口岸项目的规划、建设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统一论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步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口岸的申报工作,确保口岸与主体工程同时开通。

第二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原则。

口岸的设置和通关流程要人性化,既便于查验人员有效监管,又便于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便捷通关。

净化、美化口岸环境,优化通关流程,简化查验手续,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优质便捷的口岸通关环境。

第三条相辅相成、协调一致原则。

围绕“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口岸作为深港机场快线的配套工程,力争与周边的交通体系有机衔接,相辅相成,为两地乘客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通关方式,充分体现深港两地机场合作的社会价值。

第二章目标任务

第四条以打造面向世界、服务港澳、服务泛珠、服务全国的新型口岸枢纽为目标,积极推进深港空港合作口岸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两地空港潜力,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促进粤港陆空运输衔接紧密、协调发展。

待深港机场合作项目立项后,全力配合完成相关口岸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同时启用。

第三章工作重点

第五条积极协调做好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口岸的申报工作。

在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后,积极协调做好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口岸项目的申报审批及口岸工程完成后的预验收、国家验收等工作,确保口岸如期开通启用。

第六条积极推进优化通关流程。

积极研究推进国家口岸办提出的“单一窗口”模式建设。

在深港空港合作口岸规划与建设的同时,研究在该口岸实行“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做到统一单证、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致放行。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七条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成立专门的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口岸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把握好方向和进度,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适时检讨工程进度,确保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八条健全检查督导机制,为深港机场快线口岸建设提供保障。

树立贯彻实施《纲要》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及早发现口岸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九条健全交流沟通机制,为深港机场快线口岸建设提供信息保障。

该口岸建设依附于主体工程,涉及粤港两地、中央驻粤检查检验部门以及地方众多部门,要加强交流,建立定期联络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成员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明确重点。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分工之四

关于推进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精神,全面推进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为我省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积累经验,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优化存量、引进提高增量、转移激活流量。

巩固优化加工贸易制造业、引进高技术水平加工制造环节、推动低端制造环节向产业园集聚。

第二条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省市齐抓共管,支持东莞在提升加工贸易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扩大内销、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积累成功经验。

第二章目标任务

第三条目标任务。

力争用5-10年的时间,东莞市加工贸易企业基本实现主体模式从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和OEM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ODM、OBM转变。

其中,2008-2012年,规模以上外资型经济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分别增长10%和12%,外商投资企业内销年均增长15%;到2012年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占外资三次产业比重提长10个百分点,外资企业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或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达430家,加工贸易企业国内注册名牌商标130个以上,加工贸易低端环节基本转移出东莞,现代产业体系初具规模。

第三章工作重点

第四条全面提升东莞市现有加工贸易产业水平。

加强指导,在东莞市大力发展产业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企业由OEM向ODM和OBM转变的进程;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不断延长产业链。

同时,充分利用松山湖工业园,推动加工贸易集聚发展,并将部分低端加工贸易生产环节逐步有序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五条加快推进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工作。

按照《广东省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操作指引》规定,在东莞市开展“一站式”服务试点,由外经贸部门会同海关、工商、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力争用3-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自愿转型的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为三资企业或其他类型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试点取得突破后,加快在全省进行推广。

第六条全面铺开东莞市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

按照《关于推进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东莞市选取100家加工贸易企业作为内销重点扶持企业,建立内销跟踪管理和服务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内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中探索我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的发展模式。

认真筹备6月份在东莞举办的“外博会”,为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良好的展示和服务平台,并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第七条积极探索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在东莞市选取20家港资企业作为试点加以扶持,探索企业通过建立大型品牌产品专卖场、发展产品连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创立品牌的激励机制。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自主品牌方式出口,探索支持品牌产品“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的刺激手段。

同时,在东莞市开展培养、吸引和稳定人才队伍方面的尝试,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智力保障。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试点工作分为准备部署、启动试点、经验总结、全面实施四个阶段,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逐项落实。

第九条建立以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加强信息沟通,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条部门联动,协调推进。

围绕东莞市试点工作的总目标,建立省市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

 

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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