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南京林业大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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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南京林业大学
第一节旅游及森林旅游的概述
旅游的词义:
即“旅行”与“游览”。
二者的区别:
旅行仅仅是为完成某个动机的一般空间流动过程;游览则是各处从容行走观看。
旅游则包含旅行和游览。
有旅游必定有旅行,有旅行不一定有旅游;旅游者同时是旅行者,旅行者不一定是旅游者。
一、旅游的定义
2个核心:
人的行为选择、人离开居住地
旅游是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常住地前往异地的旅行和暂时逗留活动,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二、旅游活动的基本特征
综合定义揭示了旅游活动的基本特征:
空间的异地性、时间的暂时性、影响的综合性、目的的非移民就业特性
三、旅游的本质和属性
1、属性:
社会属性。
旅游是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社会时期,旅游现象具有不同特点。
经济属性。
旅游尤其是现代旅游与经济的关系十分密切。
表现为:
A.经济发展的水平,决定着旅游的规模、内容、方式和范围;
B.旅游的发展又促进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
文化属性。
旅游是人类在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产生的一种精神文化追求,包括休闲、追求体验、新知等,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
政治属性。
旅游与政治关系十分密切。
表现为:
A.稳定的政治环境才会有旅游的发展。
B.旅游作为交往活动,有利于加强国家民族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有利于改善国际关系和促进世界和平。
你认为旅游最本质的属性是什么?
分析(内在与外在):
从旅游活动产生的原因看,旅游活动是人类在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产生的一种精神文化需求,本质属性是文化属性。
(旅游者角度)
从旅游业兴起的原因看,是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旅游可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旅游是一种经济现象,本质属性是经济性。
(旅游经营者角度)
旅游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是人类交往、社会地位等综合体现,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
测试:
判断下列活动哪些是旅游?
学生异地读书、农民异地打工、学者外地参加学术会议、三峡大移民、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外籍教师来教育学院任教、留学生到外国留学、到某国担任外交人员
外国高层政府代表团来华访问
第2节旅游活动的基本要素
1、旅游者的定义
(二)旅游者的统计标准定义
国际联盟关于国际旅游者的定义:
1937,国际联盟专家统计委员会对外国旅游者定义为:
“离开自己的居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至少24小时的人”。
其中,属于旅游者范围的有:
(1)出于消遣、娱乐、家庭和健康等原因而进行旅行的人;
(2)为了某种社会职责而出国旅行的人(如科学、行政、外交、宗教、体育等会议或公务);
(3)在航海环游途中停靠访问的人员,即使逗留时间不足24小时,也作为旅游者;
(4)为工商业务而出国旅行的人;
但下列人员人员不能包括:
抵达某国就业任职,或从事任何营业活动者;
到国外定居者;
到国外学习,膳宿在校的学生;
住在边境的居民越过边境到邻国去工作的人;
临时过境而不逗留的旅行者,即使在某国境内时间超过24小时也不算作旅游者。
国际官方旅游组织委员会的修正意见
1950年,世界旅游组织的前身―国际官方旅游组织委员会在接受了国际联盟上述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点修正意见:
在国外学习,膳宿在校的学生应列入旅游者范围;
短期旅行者及过往旅行者不宜作为旅游者。
罗马会议的定义:
1963年,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联合国旅行和旅游会议(罗马会议)又对上述定义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其主要内容是:
把国际旅游者分为旅游者和游览者,又将两者统称为游客。
(注:
游客―也就是中文泛指的旅游者)
1.游客:
指除开为了获得有报酬的职业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常住国去访问的任何人。
2.旅游者(过夜旅游者),是指到一个国家作短期访问至少逗留24小时的游客。
其旅行的目的是:
其一,闲暇的消遣(包括娱乐、度假、疗养保健、学习、宗教信仰或体育运动等目的);其二,为了工商业务、探亲、公务出使或出席会议等。
3.游览者(“短程游览者”或“一日游游客”),是指到一个国家逗留时间不到24小时的游客。
197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成立后,将这一定义作为本组织对纳入旅游人员的解释。
怎样理解罗马会议的定义:
1、将所有纳入旅游统计范围的人(中文泛指的旅游者)统称为“游客”;
2、以在访问地的停留时间,即是否在访问地停留过夜作为标准,将游客区分为停留过夜的旅游者和不停留过夜的一日游游客,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游客需要分别进行统计;
3、根据来访者的访问目的来划分是否为游客,具体规定了消遣和公务事务两大类目的的旅行活动均属游客。
同时,清楚地将游客与为了在某国永久居留或就业为目的的旅行者区别开来;
4、根据来访者的定居国或常住国,而不是根据其国籍来界定是否属于应纳入旅游统计中的游客;
5、这一定义的不足之处是在于它沒有包括国内旅游者
我国政府对国际旅游者的统计规定:
凡是纳入我国旅游统计的来华旅游入境人员统称为(来华)海外游客;
海外游客是指:
来我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
按照海外游客在我国大陆停留时间的差别,将其划分为两类:
第一,海外旅游者,即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的海外游客(过夜游客);第二,海外一日游游客,即未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而是当日往返)的海外游客(不过夜游客);
4、海外游客不包括下列人员:
(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
(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
人员和受赡养者;
(3)在我国驻期已达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
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
岸的中转乘客;
(5)边境地区因日常工作和生活而入出境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7)已在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大
陆定居的外国僑民;
(8)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关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美国国家旅游资源评审委员会的定义:
旅游者是指:
为了出差、消遣、个人事务或出于工作而上下班之外的其他任何原因而离家外出旅行至少50英里(单程)的人,而不管其是否在外过夜还是当日返回。
下列情况不能列为旅游者:
(1)火车、飞机、货运卡车、长途汽车和船舶的驾驶
及乘务人员的工作旅行;
(2)因上下班而往返于某地的旅行;
(3)学生上学或放学的日常旅行。
英国英格兰旅游局的定义(主要是强调旅游者必须在外过夜):
旅游者是基于上下班以外的任何原因离开居住地外出旅行过夜至少一次的人。
世界旅游组织(WTO)的定义
(1985年,主要是强调时间):
任何因消遣、闲暇、度假、体育、商务、公务、会议、疗养、学习和宗教等为目的,而在其居住国不论其国籍如何,所进行24小时以上,一年之内旅行的人。
我国政府对国内旅游者的统计规定:
1、国内游客是指:
任何因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自己长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访问的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2、国内游客分为两类:
(1)“国内旅游者”,指:
我国大陆居民离开長住地,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
(2)“国内一日游游客”,指:
我国大陆居民离开長住地10公里以外,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24小时,并未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3、下列人员不属于国内游客:
(1)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级以上领导;
(2)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
(3)调遣的武装人员;
(4)到基层锻炼的干部;
(5)到外地学习的学生;
(6)到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
(7)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二、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
收入水平:
个人可自由支配的实际收入
恩格尔定律: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收入中用来购买食物等(生活必需品)的部分所占比例将会下降;
收入中用来购买奢侈品的部分所占比例将会上升
恩格尔定律: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收入中用来购买食物等(生活必需品)的部分所占比例将会下降;
收入中用来购买奢侈品的部分所占比例将会上升
2)闲暇时间
闲暇时间对旅游的影响
平时工作后的闲暇时间:
只能用于就地或家中休息
周末闲暇时间:
只能用于短距离旅游活动
公共节假日时间:
只能用于短距离旅游活动
带薪假期:
可产生大量的中、长距离旅游者
影响旅游者产生的其他客观条件
(3)1、科学技术因素
科学技术越发展,社会生产力越高,劳动时间越短
科学技术越发展,交通工具越安全、舒适
2、人口结构及素质
人口数量增长,为旅游者增加奠定了基础
人口年龄结构:
一般,中青年人喜欢外出旅游
文化教育素质:
一般,受教育程度越高,求知欲望越强,收入越高,外出旅游可能性越大
3、家庭生命周期
单身阶段、新婚阶段、初为父母阶段、空巢阶段、分解阶段
4、文化信息和新闻媒体的作用
5、政府或单位的鼓励因素
6、旅游业的发达程度
7、气候气象因素
影响人们外出旅游的时间
影响人们外出旅游的目的地
(2)、游动机的分类
旅游者产生的主观条件——旅游动机
旅游动机的形成:
需要→紧张→动机→目标导向→目标行动→需要满足、紧张解除→需要
(三)、影响旅游动机的主要因素
1.个人因素
(1)心理或性格的差异
(2)性别的差异:
一般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外出旅游。
(3)年龄的差异:
(4)受教育程度
(5)职业
2.社会因素
主要是指人们是一定的社会阶层、社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与角色。
3.文化因素
(1)民族风俗
一般而言,欧美国家的人把度假、娱乐作为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往往爱好四处周游、探险、欣赏异域文化。
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人,则崇尚勤劳、节俭、乡情浓郁、故土难离,往往视旅游为游手好闲、浪费钱财。
(2)宗教的影响
主要是指:
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从而导致不同的消费模式。
如:
伊斯兰教的教规规定每一个有能力的穆斯林平生都要作一次长途旅行,到麦加去朝觐;佛教的教徒则希望到各佛教圣地去拜佛、还愿等。
第3节 旅游的基本类型
一、按旅游目的划分:
三分法:
1.消遣旅游:
以娱乐休闲为主要目的的旅游。
(1)观光旅游:
以参观、欣赏自然景观和民俗
风情为主要目的和游览内容的旅游消费活动。
它是最为普通、最为常见的旅游活动类型。
(2)度假旅游:
以度假和休闲为主要目的和内容
的一种旅游消费活动。
2.事务旅游:
(1)商务旅游:
以经商为目的、将商业经营与旅行游览结合起来的旅游活动。
(2)公务旅游:
政府人员因公出访在公务之余进行的参观游览活动。
(3)会议旅游:
以组织、参加会议为主要目的,并提供参观游览服务的一种旅游活动。
3.个人或家庭事务旅游:
(1)探亲旅游
(2)修学旅游
二分法:
1.单纯的旅游:
以娱乐休闲为主要目的的旅游,即消遣旅游,包括观光、度假、探险等。
2.联带的旅游:
以公务、商务等为主要目的联带的旅游,即事务旅游,包括商务、公务、会议、探亲、宗教朝拜、体育、修学等。
2、按地理范围划分:
1.国内旅游:
含义:
①公民在本国国境范围内的旅游活动。
②不属于所在国居民的长驻(1年以上)
外国人在所在国进行的旅游活动。
细分:
(1)过夜国内旅游
(2)不过夜的一日游
2.国际旅游:
含义:
指一个国家的居民跨越国界到另一个或几个国家去访问的旅游活动。
包括国际来访的入境旅游和本国居民出境旅游两种情况。
入境旅游:
①一般指外国公民到本国的旅游活动。
②特殊情况:
迄今为止,港澳台同胞来大陆地区的旅游访问活动。
出境旅游:
①一般指本国公民到他国的旅游活动。
②特殊情况:
大陆居民前往港澳台地区的旅游活动。
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的差别:
根本差别:
是否跨越国界
其他差别:
消费、时间、便利程度、经济作用等。
3、其他划分:
(一)按组织形式:
团体旅游、散客旅游
1.团体旅游:
含义:
由一定数量的人们组织起来以团体方式进行的旅游活动。
优点:
方便、经济、顺利、安全。
缺点:
不自由(行程、线路、观光停留时间等)。
2.散客旅游:
含义:
旅游者根据个人兴趣自行设计旅游路线和活动项目,以个人、家庭或朋友结伴而行的旅游方式。
优点:
自由灵活(行程、线路、观光停留时间、费用等)。
缺点:
麻烦、难以预料。
(二)按计价方式:
包价、非包价
1.包价旅游:
旅行社以一定价格向市场推销的成批量组合的旅行路线产品。
(1)全包价:
包括一次旅游活动的全部旅游服务。
(2)小包价:
只包括其中主要的几项服务。
2.非包价旅游:
指旅行社根据旅游者需要按单项计价的旅游活动。
主要对象是散客,所以非包价旅游又称散客旅游。
(三)按费用来源:
自费、公费、奖励
奖励旅游:
由企业或社会团体提供费用,以奖励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活动。
与公费旅游相同的是费用均来自公家。
与公费旅游不同的是参加人员有资格限定(如成绩突出者或资力长久者等)。
(四)按旅游距离:
远程、中程、近程旅游
(五)按旅行方式:
航空、铁路、汽车、海上、徒步、骑车
(六)按活动内容:
观光、考古、探险等
(七)按旅游资源特征:
风景名胜、城市旅游、海滩、山地、温泉……
(八)按享受程度:
豪华、标准、经济
附:
国家旅游局对旅游类型的划分
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项旅游、会议旅游、奖励旅游、特种旅游。
见国家旅游局《旅游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专项旅游:
为社会、经济、文化、科研、修学、宗教、保健等某一专门目的而进行的旅游活动。
奖励旅游:
由企业或社会团体提供费用,以奖励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活动。
特种旅游:
具有竞技性和强烈个人体验的旅游活动。
如探险、狩猎、潜水、登山、汽车及自行车拉力赛等。
那么,什么是森林旅游呢?
森林旅游属于什么类型的旅游?
森林旅游的性质和属性有那些?
第4节森林旅游及其特点
一、野游、游憩、休闲与旅游
1.野游和游憩的内涵
野游是指非室内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游憩活动。
包括自然的和人工的各种设施,如园林建筑、林学、生态、体育、土木工程等。
下列哪些属于游憩活动?
班级户外野餐
市民登山健身
山地自行车运动
玄武湖万人相亲会
一家三口周末登紫金山
外地同学来校,到北大山
2.游憩:
拉丁语Recreatio,意为娱乐、休息。
Ahmed.M.R(1993)认为:
游憩是对休闲时间(Leisure)的令人愉快的和建设性的利用。
RobertW.Douglass(1993)提出“所有让人恢复精神的活动都是游憩”。
他认为游憩是为了获得愉快感受而从事的所有活动的总称。
游憩的目的是为了振奋精神,恢复体力、培养积极性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以准备再回到充满压力的生活和工作中去。
但新球(1994)提出:
游憩是含有休养、娱乐、消遣、恢复健康意义的一种行为,其特征是在自愿的、有选择的、没有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利用非义务性时间完成的行为。
陈鑫峰(2000)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将游憩的含义概括为:
“游憩是人们利用休闲时间,在日常环境之外进行的旨在恢复精力和体力、获得愉悦感受的所有活动的总称。
”将游憩的特征归结为:
非义务性、可选择性和享受性
3.休闲与游憩的关系
休闲(Leisure)是指在非劳动及非工作时间内以各种“玩”的方式求得身心的调节与放松,达到生命保健、体能恢复、身心愉悦的目的的一种业余生活。
(百无聊赖树边站,屋内赏月人可安?
)。
游憩(recreation)是恢复更新,原意“torefresh”,含有“休养”和“娱乐”两层意思。
它括生理与精神两方面。
游憩资源类型包括四种:
文化、生态、康体、游乐。
这两个词反映东西方休闲文化的差异,中国人:
静态、被动、安全感、非目的性等;西方人:
动态、主动、冒险精神、目的性。
4.旅游与游憩的关系
旅游与游憩之间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还是同一或交叉关系,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定论。
有学者认为“消遣”、“娱乐”等的范畴大于旅游(刘振礼,1997)。
也有学者认为游憩是旅游的方式之一(但新球,1998)。
陈鑫峰(2000)认为旅游和游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从访问目的看,旅游的范畴较游憩宽;从时空限定方面看,游憩的覆盖面比旅游宽。
他认为两者的关系不是一个包含另一个的关系,而是相互交叉的关系。
同时,两者也有共同点,即都含有“游”的内容。
所以可以这么理解:
旅游是抽象的、概括的;
游憩休闲是具体的、系统的
2、森林旅游与森林游憩
:
森林旅游是人们为了消遣、观光、商务、会议、探亲访友等非就业、非定居等目的,离开常住地去林区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根据“游憩”的概念内涵,森林游憩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内,为恢复体力和脑力,获得愉悦感受,而自主选择的,在森林环境中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这一概念包含了三层意义:
一是森林游憩是在森林环境中进行的;二是森林游憩是非义务性的;三是森林游憩以恢复体力和获得愉悦感受为主要目的。
从目前倡导的森林旅游的内涵来看,它实际上属于森林游憩的范畴,因此用“森林游憩比森林旅游更能全面反映这一项目活动的内容”。
森林旅游的内涵:
以森林为背景的,直接、或间接的利用
森林资源所进行的各种游憩及旅游活动。
3、生态旅游与森林旅游(游憩)
生态旅游一词1983年由H.CabllesLascurain提出来后,迄今已有数百篇文献分别从不同认识角度对生态旅游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H.CabllesLascurain首先提出生态旅游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
不仅是指所有观览自然景物的旅行,而且强调被观览景物不应受到损失。
沈月琴(1999)在“论生态旅游”一文中认为:
生态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旅游。
具有求知求新的学习和探索性质。
主要通过宣传教育、科研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游憩者对大自然美景的享受与民族文化的了解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与同步发展,以促进区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与生态意识的提高。
归结众多理论界对生态旅游的诠释,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共同的认识: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自然景物与区域文化的观赏;
生态旅游活动以不损害(破坏)被观赏物为前提;
生态旅游提倡环境(生态)教育,普及生态知识;
旅游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应同步发展;
强调旅游者的生态行为与生态责任感。
从生态旅游与森林游憩的概念进行延伸,可以简单地将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森林游憩之间的关系理解为:
“符合生态旅游守则的森林旅游可称之为森林游憩。
”从这一关系上来理解森林游憩,则包含有以下几个层次的内容:
一指以森林资源为目标(目的地)的森林游憩。
森林游憩目的地选择无疑应该是森林区域,准确地说应该是森林生态系统或森林环境。
这里并不局限于已开发的森林游憩地。
二指以享受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游憩。
森林游憩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游憩者为了享受森林游憩功能。
实践表明,人类最适宜生存的环境是森林生态系统环境。
它给人类的庇护功能也像它对人类产生的哺(孕)育功能一样复杂,目前已发现的森林对于人类的生存作用功能已经超过100种以上,但至今没有完全被科学发现和认识。
三指森林游憩是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输出的一种非物质形式。
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对于人类而言主要以实物(木材、林副产品)输出形式为主。
而森林游憩则是对其综合功能与环境的利用,产品输出是非物质形态,这种输出所产生的货币效应替代了实物输出而取得的货币,因而更有效地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有利于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可持续发展。
四指森林游憩是一种新的森林文明、道德与伦理。
游憩是一种相对于工作与义务的人类活动及行为,因而它也是一种文化的体现。
森林游憩的兴起和发展也许可以彻底改变人们对森林的认识,这是对传统森林文化的挑战。
它所体现的是与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森林道德——人与森林相互尊重(协调);森林伦理——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文明行为便是对森林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旅游。
五指森林游憩是游憩开发经营者和游憩者的生态责任感在森林游憩活动中的体现。
森林游憩开发者和游憩者有无生态责任感是区别传统游憩与生态游憩的界线。
保存、维护和发展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是其主要生态责任。
这种责任感体现在具体行为上便是森林游憩开发守则。
4、森林旅游活动开展的场所
1.森林公园
(1)国际上关于国家公园的概念:
A.它是一个或多个生态系统,通常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占据或开发的影响,这里的物种具有科学的、教育或游憩的特定功能,或者在这里着具有高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
B.在这里,国家管理机构一旦有可能,就采取措施,在整个范围内阻止或取缔占据和开发行为,以及切实尊重这里的生态系统、地貌或美学实体,以此证明国家公园的建立;
C.到此观光必须经过批准,条件是为了游憩、教育和文化等目的。
(2)我国关于森林公园的概念
凡环境优美,生物资源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比较集中,具有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一定规模,经科学保护和适度建设,可供人们游览、休憩、疗养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4.自然保护区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的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贵稀有动物自然栖息地、珍稀的植物群落、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历史遗迹地和重要的水源地,划出界限并予以保护的地域。
5、森林旅游学
1.森林旅游学
研究森林旅游活动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2.与旅游学的关系
从属与分支的关系,但也有其独特性。
3.与旅游经济学的关系
旅游活动的经济规律的研究。
4.与森林旅游专业其他学科的关系
旅游地理学、旅游心理学、植物学、野生动物学、森林生态学、环境保护学、保护生物学、旅游美学、旅游气象学、旅游交通学等。
5.森林旅游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内容
A.在了解其概念、产生、发展的基础上,阐明其研究对象、明确其性质及与其他旅游业间
的关系;
B.有关森林旅游的规划、区划、立法和政策等;
C.从资源的类型出发研究其保护开发及开展旅游的类型;
D.森林旅游的宏观和微观的管理和经济活动规律.
(2)研究的方法
A.唯物辩证法;
B.宏观与微观、一般与个别的研究方法;
C.动态与静态相结合;
D.比较分析法。
Cht2森林旅游的产生及历史
第1节世界旅游发展史
一、世界旅游发展简史
1.古代与近代:
旅游是旅行的产物
埃及:
《乌奴——阿蒙旅行记》
2.现代:
以交通手段为背景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旅游大众化。
二、世界森林旅游发展史
人们的生活条件影响到起消遣娱乐时间,而生活条件是不断变化的。
1.森林旅游的兴起:
从农业----城市,居民对游憩的需求:
1850年,纽约建立了中央公园。
1872年,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NationalPark).
1890年,建立巨杉(MariposaGrove)公园,收回加利福尼亚约瑟密特国家公园(YosemiteValley),而建立这些国家公园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护生物资源。
当国家公园和国家森林管理体系在美国西部公共土地上兴起的时候,东部一些曾经因为采伐、火灾、烧炭、粗放农业耕作等使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州也开始了森林保护运动。
2.森林旅游的繁荣
1960年在美国举行的第五界世界林业大会,以“森林的多种利用”为中心议题,指出:
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