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读者使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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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读者使用规定

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读者使用规定

 

一、读者入馆须知

1、请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进馆,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者谢绝进馆。

2、提倡文明用语,保持图书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接、打电话请到馆外或洗手间。

3、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馆内设施。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4、书刊是国家财产,不得任意污损、撕割。

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资料不得私自带出馆外。

5、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

6、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食物进馆,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

7、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8、违反本馆规章制度而又拒不接受工作人员规劝者,予以7至60天的停借处罚或报学校有关部门按章处理。

二、图书外借规定

中文图书请到逸夫馆2楼借书处办理借还书手续,外文图书请到李常盛馆5楼外文阅览室办理借还手续

1、图书外借权限:

读者类型

借书总量

(册)

正常借期

(天)

续借次数

(次)

续借借期

(天)

预约册数

(册)

教职工

20

90

1

30

2

研究生

同教师

本科生

13

30(中文)

60(西文)

1

30

1

成教、高职

同本科生

进修生

5

30

1

30

1

注:

超期未归还者须付图书滞纳借阅费每日每本0.1元;若遇寒暑假,外出实习期间借阅到期的,须在开学后1周内归还;学生实习(实习返校的时间,由各学院出具书面证明)应在返校后1周内归还。

节假日到期的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第1天归还,图书滞纳借阅费从实际超期之日起计算。

2、图书续借

(1)所借图书确因需要,可由本人携带一卡通到馆续借1次,或者在图书馆“馆藏书目检索系统”,或者在校园网里“我的图书馆”自助续借1次。

各类读者续期均30天。

(2)已超期图书不能续借。

(3)续借期限从续借当天算起。

3、图书预约

(1)读者可根据需要预约已借出的图书,教师和研究生可预约2册,本科生可预约1册,到书保留天数为7天。

(2)只能预约逸夫馆未归还的图书,不能预约在书库中存放的图书。

(3)预约图书借书处:

逸夫馆2楼外借处

三、书刊保护办法

(1)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所借书有否缺页或污损,发现缺损应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缺损章,以免还书时造成误会。

(2)所借书刊须认真保护,不得圈点、批注、涂划、割页、撕页。

发现读者有污损、撕毁书刊或丢失条形码等行为,将视损坏程度按章处理。

(3)请妥善保管好所借的图书,若不慎丢失,接章处理。

(4)偷窃馆藏文献者一经发现按章处理,同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四、一卡通在图书馆的管理办法

1、一卡通的发放

一卡通作为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利用校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的凭证,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现代网络中心统一发放。

图书馆在新生入学教育结束后即可开通使用。

2、一卡通在图书馆的使用

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读者之间借用他人一卡通,一经发现,予以双方各7至15天停借处理;如借给无证人员,则予以15天以上(含15天)(停借处理停借处罚指停止其进入图书馆及借阅书刊的权利,下同)。

冒用他人一卡通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一卡通借书者,一经发现按窃书论处;如系本校读者,同时还要处以本人60天停借处理。

3、一卡通遗失的处理方法

一卡通如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及时到一卡通圈存机自助挂失或者校园一卡通中心(南区农业银行对面)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被他人冒借书刊,由本人负责赔偿。

挂失后补办卡到校园一卡通中心办理。

4、离校的办理方法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后,到逸夫图书馆2楼外借处办理一卡通借阅权限注销。

五、阅览室(书库)管理条例

1、图书馆1楼为自修厅,请读者保持学习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杂物、占位等不文明的现象,每天闭馆时读者应带走自己所有的物品以便工作人员清扫。

违者经劝阻不改者,予以7至60天的停借处理。

2、李常盛馆1楼自修厅采用计算机派位系统,读者应持本人一卡通在系统终端刷卡、选号、取号,并对号入座,请勿代人刷卡占座。

3、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本着文明接受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并爱护图书馆的服务设施,不得在阅览室有躺,卧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违者经教育不改者,予以7至60天的停借处理。

4、图书馆2楼以上为全开架管理的阅览室,读者在入口处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查验后,方可进入。

逸夫馆和常盛馆均可带书包进入书库,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5、禁止违规占座,凡利用物品隔夜占座或离开座位60分钟以上者,均视为违规占座。

6、逸夫图书馆图书均可外借,期刊阅览室内报刊仅供室内阅览,可为读者提供复印服务。

常盛图书馆外文书库的图书可供外借,其他图书为基库书,仅供在室内阅览不外借。

7、读者可在室内任何一处书架上选阅书刊,选书刊时请用代书板,每次限取2册。

书刊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或指定的地点由工作人员归架。

发现不使用代书板者经教育不改者,予以7至15天的停借处罚。

六、电子阅览室使用须知

1、电子阅览室原则上仅为我校在册师生员工服务,读者入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上机证件(主要为本校一卡通卡),凭证实名上机。

团体上机,请先联系图书馆办公室。

2、电子阅览室只接入学校校园网,纳入校园网的统一管理,并由校园网提供统一的网络出口。

3、读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园网管理条例。

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不得在网上从事迷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信誉。

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读者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

(7)宣传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

(8)侵犯知识产权的言论等。

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4、电子阅览室内禁止玩游戏,也不允许私自携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拷入机内。

5、严禁吸烟,不乱扔纸屑等杂物,各种食品、饮料不得带入本室,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开本室,若造成机器或环境损坏者必须赔偿损失。

6、读者不得未经电子阅览室管理员允许,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

如有携带,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读者必须遵守本室使用守则,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管理。

为保持室内安静有序,须一人一机,不得大声喧哗或随便挪动机器、桌椅等设备。

8、读者不得携带各种光盘和磁盘、笔记本电脑进入本室。

如需携带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光盘和磁盘、笔记本电脑进入本室,须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与登记后方可在电脑上使用。

9、读者应爱护本室设备,文明使用。

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不得私自插拔网线,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请其离室,并视之为破坏处理。

10、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实施破解管理软件及管理硬件的行为,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使用他人上机证上机的,一经发现,没收其上机证,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12、入室须自备并使用干净鞋套,不得捡拾垃圾桶内外用过的废弃鞋套。

13、非上机读者,勿在电子阅览室内逗留,以保持电子阅览室上机秩序和环境。

14、借阅随书光盘,请凭有效一卡通卡在电子阅览室柜台办理,借阅前请阅读《随书光盘读者借阅须知》(即光盘借阅指南)中的规定并遵守。

如在电子阅览室不能满足借阅需求,可到逸夫图书馆办公区437或326请求帮助。

15、发现其他读者有违反电子阅览室使用守则的行为,读者有义务告知管理人员。

16、使用上有问题或有特殊需求,可向管理人员反映,电子阅览室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17、发现硬件或软件故障及设备损坏,有义务向管理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18、读者如与管理人员发生纠纷且双方暂时达不成共识,为不影响其他读者,请先离开电子阅览室,到逸夫图书馆办公区437(326)与值班人员及管理人员继续交涉,也可直接向逸夫图书馆二楼办公室投诉。

19、未尽事宜,请参照本馆其他规章制度,或由本馆按照“应时、对事”的原则做出相应决定。

20、对本守则有异议可在使用本电子阅览室前提出,入室使用则视为同意遵守本电子阅览室使用守则。

七、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毕业生离校前,应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1.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逸夫馆2楼领取离校单,签字(经出纳台工作人员查对,有欠款的同学需到常盛馆复印室结账,再回逸夫馆签字)—> 逸夫馆办公楼3楼技术部(326室)交毕业论文相关资料等手续,签字—> 逸夫馆电子阅览室随书光盘归还,签字—> 凭一卡通到逸夫馆2楼外借口办理清书,并盖图书馆离校章。

2.本科生及高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以班级为单位)

以班级为单位事先在图书馆主页下载图书馆离校专用表格—> 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中“已清人数”最后由工作人员填写)—> 逸夫馆办公楼3楼技术部(326室)交毕业论文相关资料,签字—> 逸夫馆电子阅览室随书光盘归还,签字—> 凭一卡通到逸夫馆2楼外借口办理清书手续,并盖图书馆离校章。

特别提示:

1.所有毕业生按图书馆规定将上述要求材料上交后,方可盖图书馆离校章。

2.研究生毕业生本人凭一卡通办理离校手续;本科、专科毕业生凭一卡通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经图书馆外借口工作人员确定该读者图书已还清、没有超期或丢失等情况,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论文接收方式为:

⑴研究生需同时上交纸质文本(1本)和与纸质文本完全对应的Word或PDF电子文档。

需要保密的论文请提交“论文保密申请”,并且有导师签名与学院盖章。

⑵本科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提交,上交纸质文本(要求胶装封面,规格统一为A4纸大小),封面颜色由学院统一定。

同时,还需按班级或专业提供Excel论文目录,目录内必须包含如下字段:

姓名、学号、导师、论文题目、学院、专业

4.硕博论文全文的电子版,本科论文提供的Excel论文目录电子表可以直接发到fafuthesis@邮箱。

论文接收地点:

逸夫馆办公区326室

各部门咨询电话:

流通部87643686,技术部83789397,电子阅览室83743075,复印室83789393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中如有变动,以每年5-6月图书馆主页相关通知为准。

八、附则

1.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则由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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