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齐全的装修秘笈施工程序及办法 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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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齐全的装修秘笈施工程序及办法三

施工程序及办法

16、春季装修攻略:

从找装修队开始

 前一阵是个交房高峰期,春节过后,家装公司也到了集中签单的时候。

房子钥匙拿到手后,紧接着摆在消费者面前的就是选择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了。

那么如何选择一家放心的装修公司呢?

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装修怕转包

  装修队的选择非常重要,不能有丝毫马虎。

如果选择到一个合适的装修队,会在装修时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专家指出,季节和气候对家装质量有影响,但不是决定因素。

实际上,任何季节都可以装修,但需调整施工工艺以适应季节的变化。

而设计水平、施工工艺、管理方法、工人素质是决定施工质量的关键。

  装修怕转包,由于有的小区比较大,所接到的活多,如果包工头接的活多而手下员工不多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剥一层皮后转包的事。

  因此你装修前需要和多个装修队联系,问清楚报价,了解工艺情况。

经过谈判确定价格和工艺后,在拟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装修队就是自己看中的那家才行。

  -将装修遗憾挡在前

  找装修队不要发憷,各种档次的最好都接触一下,了解他们是否有装修资历、三证是否齐全、样板房情况、工人情况等。

工艺、价格等都是影响你选择装修队的因素。

像清水和混水的运用、地板与玻化砖、瓷砖接头处的处理,还有马桶的移位等都容易出问题。

因此找装修队时要了解其工艺状况、活是否细等。

  与装修队谈时最好准备一张户型图。

先做到心中有数,大致估算出地板面积、瓷砖面积和墙漆面积。

而布线也是装修时着重要考虑的问题。

例如电视和电话线的位置是否适合,电线插座与开关的位置是否合理等。

质量有保证的装修队对这些都有自己的处理原则,电话线与电视线的质量也有保证些。

否则装修完之后容易出现电视信号不好或者电话有杂音的情况就不好办了。

  如果房屋的隔音效果不好的话,最好在墙上加贴隔音材料,卧室里用隔音材料吊顶。

  -了解家装程序

  一个家庭装修工程中可概括为结构工程、装修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四个类别它们分别在装修工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安排施工顺序,一般是按先里后外、先上后下的原则。

例如先做基层处理,后做装饰构造,最后才是饰面。

同时先做顶部、再做墙面、最后才到装修地面。

  专家指出,具体安排施工顺序应当是:

先由瓦工对基层进行处理,清理顶、墙、地面,达到施工技术要求,同时进行电、水线路改造。

基层处理达标后,木工进行吊顶作业,吊顶构造完工后,开始进行细木工作业,如制作木制暖气罩、门窗框套、木护墙等。

当细木工装饰构造完成,并已涂刷一遍面漆进行保护后,墙、顶饰面的装修才算开始。

  墙面装饰时,应预留空调等电器安装孔洞及线路。

地面装修应在墙面施工完成后进行,开始地板、石材、地砖等铺装,并安装踢脚板,铺装后应进行地面装修的养护。

地面养护期后,再进行细木工装饰的油漆饰面作业,完工后装饰工程基本告一段落,还要将配套电器、设施、家具等安装安放好,工程才算最后结束。

  -注重环保家装

  家装时要把环保条款写入合同之中,合同不仅要注明所用乳胶漆、油漆的品牌名称,还要把是否会造成空气污染或者是否会产生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标明,以此来要求装修公司保证使用高质量、低释放量的装修材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房子装修完毕后,可请室内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检测,了解空气中甲醛等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及早采取有效措施。

还要注意的是,刚装修完毕的居室不能马上入住,由于各种有害气体的释放量很高,立即入住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要通风一段时间,加快有害气体的释放和扩散,降低室内有害气体浓度。

另外,装修前别忘了找一个信誉好的装修工程监理管理。

 

17、瓦工施工质量标准

一、抹灰

1、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爆灰、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

2、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

(目测,用小锤轻敲击)

(2)表面平整度≤4mm(2m靠尺,楔形塞尺)

(3)立面垂直度≤5mm(2m托线板,线锤)

(4)阴阳角垂直度≤4mm(2m托线板)

(5)阴阳角方正度≤4mm(200mm阴阳角尺)

(6)分格条(缝)平直≤3mm(5m拉线,直尺)

每个相对独立空间,每项抽查4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150%即为不合格。

空鼓而不裂的面积大于200cm2即为不合格。

二、镶贴

1、基本要求。

(1)面砖贴前应浸水2小时以上,待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

(2)每块砖应镶贴密实,缝隙均匀,周边顺直。

(3)卫生间,厨房与其它区域的交接处应有防水措施。

2、墙面镶贴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叛定。

(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

(目测,分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无空鼓、脱落。

(用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空鼓面积大于总数的5%,或有脱落即为不合格。

单块空鼓面积<10cm2可不计)

(3)平面平整度石材≤2.0㎜,墙面砖≤2.0㎜(2m靠尺,塞尺)

(4)垂直度,石材≤3.0㎜,墙面砖≤2.0㎜(2m托线板)

(5)阳角方正,石材≤3.0㎜,墙面砖≤2.0㎜(200㎜阴阳角尺)

(6)接绝高低差,石材≤0.5㎜,墙面砖≤0.5㎜(游标长尺)

(7)缝隙宽度,石材≤2.0㎜,墙面砖≤1.0㎜(钢直尺)

(8)接缝平直,石材≤2.0㎜,墙面砖≤2.0㎜(用5米拉线小于5m拉通线直尺)

每一独立空间,每项抽检不少于5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一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3、地面镶贴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适用于天然石材,地砖等。

(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缝隙均匀,周边顺直,无漏贴,错贴,无歪斜,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相邻材料无明显色差(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地面饰材镶贴不得空鼓(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3)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无积水和渗水现象,与基宅构件的结合处应严密。

(泼水后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4)表面平整度≤2.0㎜(2m靠尺,楔形塞尺)

(5)接缝高底差≤0.5mm(游标长尺)

(6)接缝平直≤2.0mm(用5m接线,小于5m拉通线,钢直尺)

(7)接缝宽度≤2.0mm(钢直尺)

(4)和(7)项每一独立空间,每一项抽检不少于5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18、沈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沈建发[2003]40号

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装饰装修业的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沈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沈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三年四月三日

           沈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统一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范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公司承揽其资质等级标准所规定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或其它装饰装修工程。

  第五条符合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才能从事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已经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其相应的承包范围同样可以承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第七条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持相关资料,到市建筑装饰协会申报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任职文件;

  (五)证明企业达到标准要求的有关资料。

  市建筑装饰协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合格的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八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自收到市建筑装饰协会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发给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的,应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实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资质条件中人员和经营规模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

  

(二)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年检不合格的,吊销其资质证书,且二年内不得申报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第十条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将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销毁。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4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沈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4.企业具有设计上岗培训证的人员不少于5人,并具有持证上岗的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

  5.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结算收入5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4.企业具有设计上岗培训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并具有持证上岗的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

  5.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结算收入3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下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或其它装饰装修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下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或其它装饰装修工程。

沈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T2101.F04-2002)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材料、施工、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工程、饰面板工程、木制品、门窗、吊顶工程、花饰、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楼地面工程、卫浴设备、燃气用具及管道安装、室内环境质量、质量验收及判定、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的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50210-2001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装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4材料

  4.1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标准的规定。

  4.2.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应符合GBl8580的规定。

  4.2.2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1的规定。

  4.2.3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2的规定。

  4.2.4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3的规定。

  4.2.5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4的规定。

  4.2.6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5的规定。

  4.2.7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6的规定。

  4.2.8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l8587的规定。

  4.2.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应符合GBl8588的规定。

  4.2.10含有放射性的材料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5施工

  应符合GB50327的规定。

6给排水管道

  6.1基本要求

  6.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6.1.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而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实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6.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c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

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6.1.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6.1.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6.1.7地漏应低于安装处的排水表面。

  6.1.8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6.2验收要求和方法

  6.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6.2.2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用钢卷尺检查。

7电气

  7.1基本要求

  7.1.1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7.1.2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7.1.3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

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7.1.4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路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7.1.5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

  7.1.6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7.1.7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7.1.8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

  7.1.9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7.2验收要求和方法

  7.2.1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7.2.2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

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

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7.2.3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符合表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导线与燃气管道间隔距离表1

位置

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

同一平面≥100

不同平面

≥50≥150

 7.2.4施工完毕,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8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9饰面板(砖)工程

饰面板(砖)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10木制品

 10.1壁橱及吊橱

 10.1.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

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并符合GB50210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0.1.2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见表2)

  10.2木地板

  10.2.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玷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

木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

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0mm的伸缩缝。

踢脚板与地板连接紧密,与墙面紧贴要顺直,缝隙处理用腻子填实。

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0.2.2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表2

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壁橱橱门缝宽度≤1.5楔形塞尺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吊橱垂直度

≤2.0

线锤、钢卷尺

注:

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表3

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具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长地板≤2.02m靠尺、

楔形塞尺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

每室至少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拼花地板

≤2.0

四面企口地板≤2.0

缝隙宽度长地板

≤1.0

拼花地板≤0.5

拼花预制板≤0.2

四面企口地板≤0.2

地板接缝高低≤0.5

注:

本表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柞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10.3细木工程

  10.3.1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10.3.2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10.3.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11门窗

  11.1金属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11.2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11.3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11.4门窗玻璃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12吊顶工程

吊顶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13花饰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14涂饰工程

涂饰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章的有关规定。

15裱糊与软包工程

裱糊与软包工程质量及验收应符合GB50210第十一章的有关规定。

16楼地面工程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的方案,并做团水实验。

17卫浴设备

  17.1基本要求和验收

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

卫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

排水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

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

安装完毕后进行不少于2h盛水试验无渗漏,盛水量分别如下:

便器高低水箱应盛至扳手孔以下10mm处;各种洗涤盆、面盆应盛至溢水口;浴缸应盛至不少于缸深的三分之一;水盘应盛至不少于盘深的三分之二。

  17.2卫生洁具安装的一般规定

  17.2.1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等缺陷。

  17.2.2卫生洁具固定应牢固。

不得在多孔砖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洁具。

  17.2.3卫生洁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

坐便器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且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

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

18燃气用具及管道安装

  18.1燃气用具的安装

  18.1.1燃气用具的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18.1.2燃气用具应放置在通风状况良好的位置,灶具直接放在灶台上,燃气热水器的安装高度应使点火开关中心线距地面1.5m。

燃气热水器严禁安装在浴室内。

燃气热水器的废气应采用排气管排出户外。

  18.1.3燃气用具安装平稳、牢固、软管与接头连接应采用管卡可靠固定,严密不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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