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ISO1294471998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第七部分油漆的执行与监督译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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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SO1294471998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第七部分油漆的执行与监督译文

ÍSTENISO12944-7:

1998

Gildistaka1.11.1998

ICS:

87.02

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

——第七部分:

油漆的执行与监督

欧洲标准ENISO12944-7

1998年05月

ICS87.020;91.080.10

描述词:

见ISO文件

 

中文版

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

第七部分:

油漆的执行与监督(ISO12944-7:

1998)

 

本欧洲标准于1997年11月13日通过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批准。

CEN成员必须要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该规定对赋予本欧洲标准以一种国家标准地位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内容未做任何修改。

有关这些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和文献资料参考可在提交给管理中心或任何CEN成员国的申请表中看到。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语言的正式版本(英语、法语、德语)。

经CEN成员国翻译为其本国语言的任何其他语言版本的该欧洲标准,经通报管理中心之后,将具有与原正式版本同样的效力。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成员由各国的国家标准机构组成,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公国、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管理中心:

ruedeStassart,36B-1050Brussels

©1998CEN本标准的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使用权利参考编号:

ENISO12944-7:

1998E

由全球的CEN国家成员所有。

ENISO12944-7:

1998

1998年06月18日修正

ISO12944-7:

1998的编制工作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技术委员会的ISO/TC35“油漆和清漆”部门负责,同时就此与欧洲国际化标准组织(CEN)技术委员会的CEN/TC139“油漆和清漆”部门开展合作,其秘书处由DIN担任。

本欧洲标准应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并最迟于1998年11月通过发表相同的标准内容或通过背书方式予以确立该地位,并且最迟到1998年11月,任何内容相冲突的国家标准都应进行取消。

根据CEN/CENELEC内部规定的有关要求,以下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均应执行本欧洲标准: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公国、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背书通知

ISO12944-7:

1998标准内容已经经CEN审核通过,确立欧洲标准,内容未作任何修改。

注:

国际标准的参考标准请见附录ZA(标准)。

ENISO12944-7:

1998(E)

附录ZA

(标准)

国际标准及其相关欧洲标准发表物的参考标准

本欧洲标准参考文献包含了已发表和未发表的文献,以及其他公开发表物。

本标准的参考文献应用于本文中的合适地方,并且在后面公开列出发表物。

对于在本欧洲标准中被引用的已发表的参考文献、所有公开发表物随后的修改或修正,只有在修改或修正之后才能被引用。

对于还未公开发表的参考文献,应该以出版社的最新版为准。

发表物

年份

标题

EN

年份

ISO1512

1991

油漆和清漆——液态或者塑性状态制品的样品

EN21512

1994

ISO1513

1995

油漆和清漆——测试样品的检测和准备

ENISO1513

1994

ISO2409

1992

油漆和清漆——横截测试

ENISO2409

1994

ISO4626

1978

油漆和清漆——粘结的拉拔测试

ENISO24626

1992

ISO9001

1994

质量体系——在设计、发展、制作、安装和服务期质量保证的模式

ENISO9001

1994

ISO9002

1994

质量体系——在制作、安装和服务期质量保证的模式

ENISO9002

1994

ISO12944-1

1998

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一部分:

基本介绍

ENISO12944-1

1998

ISO12944-4

1998

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四部分:

表面类型和表面准备

ENISO12944-4

1998

ISO12944-5

1998

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五部分:

保护油漆体系

ENISO12944-5

1998

ISO12944-8

1998

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八部分:

关于新工作和维护的技术要求的发展

ENISO12944-8

1998

国际标准ENISO12944-7

第一版

1998年05月15日

修正与打印日期

2000年11月15日

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

——第七部分:

油漆的执行与监督

参考编号:

ISO12944-7:

1998(E)

 

目录

1适用范围9

2参考的标准9

3油漆执行的预处理9

3.1条件9

3.2基板情况9

3.3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10

4涂层材料10

4.1供应10

4.2储存10

5油漆工作的执行10

5.1总则10

5.2使用情况11

5.3使用方法11

5.4工作开始后的评估12

6油漆工作的监督12

6.1总则12

6.2测量和测试的设备12

6.3检查油漆涂层12

7参考面12

7.1总则12

7.2已有涂层面12

7.3参考面记录13

7.4涂层的评估13

附录A13

(内容提要)13

参考面的数量13

 

©ISO1998

版权所有。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未经以下地址的ISO或者请求方所在国的ISO成员机构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电子或机械方式(包括影印和缩微胶片)复制或使用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ISO版权办公室

Casepostale56•CH-1211Geneva20

电话:

+41227490111

传真:

+41227490947

电子邮件:

copyright@iso.ch

网址:

www.iso.ch

打印于瑞士

ISO12944-7:

1998(E)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世界性的国家标准机构(ISO成员机构)联盟。

通常情况下,国际标准的编制工作由ISO的技术委员会执行。

对技术委员会已确立的课题感兴趣的任何成员机构都将有权要求在该委员会上给予有关解释。

各国际机构(不管是政府性的,还是非政府性的)也可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系,参加此工作。

ISO还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就电工标准方面的所有事宜展开了紧密的合作。

国际标准ISO12944-7的编制工作技术委员会的ISO/TC35“油漆和清漆”部门以及SC14“钢结构防护漆”附属委员会负责编制。

本国际标准ISO12944包括如下各个部分,以“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为大标题:

——第一部分:

基本介绍;

——第二部分:

环境分级;

——第三部分:

设计考虑要素;

——第四部分:

表面类型和表面准备;

——第五部分:

防护漆做法;

——第六部分:

实验室性能试验方法;

——第七部分:

油漆的执行与监督;

——第八部分:

新工况规格的开发与维护。

本国际标准ISO12944的附录A部分仅供参考之用。

ISO12944-7:

1998(E)

前言

未防护的钢材在大气、水和土壤中容易遭受腐蚀导致破坏。

因此,为了避免腐蚀破坏,钢结构在服役期内应该被保护以承受腐蚀应力。

这里有不同的方法去保护钢结构不受腐蚀,ISO12944规定的使用刷漆体系和涂层进行保护,对于不同的部位,最重要的是取得足够的抗腐蚀保护。

另外或者其他的措施也能够采用,但是要求利益双方均取得同意。

为了确保对钢结构的有效防腐蚀保护,对于钢结构的业主、设计者、顾问、公司去完成防腐蚀保护工作是必须的。

保护涂层的检测者和涂层材料的制造商将不得不对通过油漆系统进行防腐蚀保护的发展现状情况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

并且这些信息应该尽可能完善、不含糊、容易理解以避免实际执行保护作业的双方不产生困难和误解。

国际标准ISO12944的目的是以一系列说明的方式介绍这些信息。

它是由具有技术知识的人撰写的。

它也假定ISO12944的使用者是与其他相关国际标准相似的。

在特殊处理表面时,有相关的国家规程。

尽管ISO12944没有关注经济和合约问题,但实际上应该关注。

因为相当部分不充分的腐蚀保护、不满足标准中规定要求和建议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

ISO12944-1包含了ISO12944所有部分的内容。

它给出了一些基本的术语和定义和对ISO12944其他部分的一般说明。

进一步,它包含了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和针对一个给定工程使用ISO12944的指导方针。

ISO12944的本部分说明了在按照ISO12944-4标准对表面进行了处理之后,如何执行和监督钢结构的油漆工作。

在ISO12944-5中已就本工作给出了一些防护漆的有关例子。

油漆和清漆——构件防腐之防护漆——

第七部分:

油漆的执行与监督

1适用范围

1.1ISO12944标准的这部分是关于钢结构在车间或者现场的油漆的执行与监督。

1.2ISO12944标准的这部分不包含:

——将要刷漆的表面的准备(详见ISO12944-4)和该工作的监督。

——金属涂层的应用。

——预处理方法,比如:

磷化、染色处理,油漆的使用方法,例如:

浸渍、粉末涂料或者卷材连续涂抹。

2参考的标准

以下的标准包含本文的参考文献和ISO12944相应部分的内容。

在颁布时,该版本是有效的。

所有的标准都经过修订,并且基于ISO12944的赞成方被鼓励去调查使用以下提到的最新版标准的可能性。

IEC和ISO成员需遵守当前有效国际标准。

ISO1512:

1991,油漆和清漆——液态或者塑性状态制品的样品。

ISO1513:

1992,油漆和清漆——测试样品的检测和准备。

ISO2409:

1992,油漆和清漆——横截测试。

ISO2408:

1997,油漆和清漆——膜厚度的测定。

ISO4624:

1978,油漆和清漆——粘结的拉拔测试。

ISO8502-4:

1993,在涂漆之前钢基板及其相关制品的准备——表面清洁的评估测试——第四部分:

在涂漆之前浓缩可能性评估的指导方针。

ISO9001:

1994,质量体系——在设计、发展、制作、安装和服务期质量保证的模式。

ISO9002:

1994,质量体系——在制作、安装和服务期质量保证的模式。

ISO12944-1:

1998,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一部分:

基本介绍。

ISO12944-4:

1998,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四部分:

表面类型和表面准备。

ISO12944-5:

1998,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五部分:

保护油漆体系。

ISO12944-8:

1998,油漆和清漆——通过保护油漆体系的钢结构防腐保护—第八部分:

关于新工作和维护的技术要求的发展。

3油漆执行的预处理

3.1条件

3.1.1给钢结构提供保护油漆体系的公司和他们的技术人员应该有适当和安全地完成该工作的能力。

对于操作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应该要求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履行双方已经达成的所有协议。

3.1.2承包商应该具有对操作的质量管理体制,承包商应该准备好一份质量计划,包含工艺的一般标准。

呈述的方法应该包含工作的每一个步骤。

承包商应该承诺他能够达到每一个阶段的既定质量水平,这些证据包括,例如:

通过使用根据ISO9001或者ISO9002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

除非有其他的协定,承包商应该给业主提供所有执行和监督标准的摘录,在他的关于技术要求的质量手册里面。

3.2基板情况

一个保护油漆体系要求适当的表面准备,依赖于表面的最初和最终的情况。

各自的要求应该在油漆的技术要求和执行能力中具体规定。

表面准备的方法在ISO12944-4标准中描述。

表面准备应该考虑视觉清洁、表面轮廓和化学清洁,使用在ISO12944-4中规定的方法。

对于该工作各方面的监测、监测的频率和监测的位置的要求应该取得利益双方的同意。

如果表面情况与技术规程中描述的不一样,应该通知业主。

表面温度应该不可怀疑地高于周围空气的凝固点,除非在生产商的技术要求里面有特殊规定。

3.3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关于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应用规则应该满足ISO12944-1和ISO12944-8的要求。

4涂层材料

4.1供应

涂层材料应该在根据规定的使用方法的要求使用的时候提供。

油漆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应该包含油漆使用时的所需的所有数据。

如果需要对其进行测试,那么应该按照指定的方法进行。

取样和样品的进一步处理应该满足ISO1512和ISO1513的规定。

任何不包含在油漆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中的可能对工作的应用情况和最终质量产生影响的数据,生产商应该提供。

4.2储存

生产商应该在装置涂料的容器上表明涂料的使用数据(搁置时间)。

除非在生产商的说明书或者其他的地方有特殊的规定温度,涂料应该在高于3摄氏度和30摄氏度之间储存。

水制涂料可能在冰点之下不能使用。

涂料或者其他的使用的材料(溶剂、稀释剂等)应该储存在可靠的地方。

油漆容器应该保持密封,直到它们被使用。

部分使用后容器应该在使用之后再密封,除非在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里面有特殊要求除外。

部分使用的容器应该标明标记。

5油漆工作的执行

5.1总则

将要处理的表面应该能够安全到达和良好的光照。

在使用涂料的时候,应该遵守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的规定,除非在工程技术规程中有其他的特殊规定。

在使用之前或者期间,涂层材料应该被检测以达到以下要求:

——容器的标签与产品说明书一致。

——没有皮层形成。

——没有不可溶解的沉淀物。

——在规定的现场条件下的不稳定性。

任何沉淀物应该能够易于溶解。

任何粘性的调整——可能是由于低使用温度或者不同使用方法的需要——应该按照油漆生产商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如果工程技术规程要求如此的调整,那么应该通知业主。

使用方法依赖于涂料的类型、结构的表面、形状和尺寸及使用位置。

考虑环境保护的规则和要求可能影响使用方法的选择。

除非有其他的特殊要求,使用方法应该得到双方的同意。

底漆应该覆盖钢结构的整个表面。

每一涂层应该尽可能地独自涂刷,并且不留任何未涂刷区域。

膜厚度的测量方法应该根据ISO2808的规定。

检测名义干膜厚度的工序(设备、刻度、对结果有影响的表面粗糙度的任何允许偏差)应该得到双方的同意。

除有特殊的要求除外,对于单一干膜厚度小于名义干膜厚度的80%应该不合格。

除非有其他的协议,单一干膜厚度在名义干膜厚度的80%到100%之间是可以接受的,它提供的平均值等于或者大于名义干膜厚度。

应该特别注意获得的名义干膜厚度,并且避免过度厚的区域。

一般建议干膜的最大厚度不应该大于名义干膜厚度的3倍。

对于超过最大干膜厚度限制的,那么利益双方应该协商。

对于制品或者做法具有临界最大干膜厚度,或者特殊情况下,那么生产厂家的技术数据单应该遵守。

对于很难到达的任何表面,例如:

边缘、角落、焊缝和铆钉和螺栓的连接处,在涂刷时应该特别注意。

如果需要边缘保护,那么需要使用条纹涂层,它应该涂满边缘两侧的合理宽度(大约25mm)。

为了帮助取得设计的干膜厚度,应该在应用时,周期性地检测湿膜厚度。

在涂刷涂层之间的间隔时间、最后涂层的涂刷和使用之间的间隔时间应该在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中规定,或者工程技术规程在有相关规定,也应该遵守。

可能导致涂层保护作用退化的任何缺陷或者对表面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应该在涂刷下一涂层之前进行修复。

为了避免破坏,涂层在运输和处理之前必须具有足够的硬度。

对于不需要涂刷或者仅涂刷一层薄层的区域,比如:

表面随即需要进行焊接和结合的表面(它们必须严格满足允许偏差的规定)应该在涂刷开始之前详细告知承包商。

5.2使用情况

为了确保涂层的保护作用,对于在生产商技术说明书有特殊要求的涂料,应该检查现场的周围条件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这应该包括干燥和反映时间。

在开始工作之前的准备阶段,措施是使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来确定的。

在防腐保护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特别应该关注不受可能导致涂层质量降低的外部因素影响的工作。

涂漆工作应该在独立或者在其他工作保护(鼓风清理、焊接等等)的地方操作。

如果在使用时有不利天气出现,那么工作应该停止,并且新鲜涂层区域应该尽可能保护。

将要涂层的表面以及周围的空气的允许最低和最高温度应该满足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涂层材料不应该在比冰点高3摄氏度的温度以下的温度下使用,这是根据ISO8502-4的规定。

对于湿的表面,应该使用在技术说明书或者油漆生产商赞同的涂料。

当油漆构件需要在现场焊接时,那么这些构件中需要预热和焊接的所有区域需要标记出来。

对于复层体系,每一涂层应该进行碾压。

5.3使用方法

5.3.1涂刷方法

刷子应该满足相关的规定。

特别适合于角落、铆钉头、螺栓头、转角和很难到达的区域。

具体的情况应该在技术规程中规定。

5.3.2滚轴方法

使用的涂层材料应该适用于该方法,并且具有良好的水平特性。

滚轴的类型和大小应该适合于特殊的工作。

滚轴方法一般在防腐底漆的使用中不推荐使用。

5.3.3喷射方法

通常使用的喷射方法有以下这些:

——常规的、低压气体喷射

——无气体喷射

——空气保护无气喷射

——静电喷射

涂料的粘性、喷射压力、喷嘴类型、涂料温度、到将要涂层表面的距离、喷射角度应该被选择,以致统一的、连续的涂层被形成。

当使用这些方法时,为了避免喷射薄雾蔓延整个周围,应该采取适当的预处理。

如果要求在边缘、角落或者结构中很难到达的区域(喷射阴影)没有形成膜厚度,那么在这些区域应该通过刷子、使用条纹涂料或者喷射对其重新涂刷。

如果涂料需要去固定,那么油漆的容器应该使用机械设备固定。

5.3.4其他的使用方法

如果其他的方法被使用,例如:

流动涂层、热熔涂料的使用或者防腐带的使用,它们应该按照生产商的说明书要求进行。

5.4工作开始后的评估

对于使用的方法,应该适用规定的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它们具有规定的保护作用。

如果发现使用的方法和/或者规定的材料是不合适的,那么技术规程中应该规定相应的赔偿和结果,例如:

花费、时间应该被考虑。

6油漆工作的监督

6.1总则

油漆工作的执行应该在各个阶段被检测。

检测应该有具有足够的技术和工作经验的人来执行。

承包商有责任自行对其进行检测,但是业主的额外检测——甚至对车间中防腐保护工作——是可取的。

当承包商使用的涂料不能够满足使用,那么应该与涂料生产商进行商榷。

检测的水平依赖于工程的类型和重要性、工作的难度和施工情况的水平、涂层类型和它设计的使用寿命。

检测人员应该具有适当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6.2测量和测试的设备

使用的设备应该是生产商说明书中规定的设备。

这些使用的设备应该被检查、校准,并且在标准的间隔放置。

结果应该被记录。

6.3检查油漆涂层

涂层应该被检查满足以下要求,例如:

——可视检测,例如:

统一性、颜色、隐藏的粉末和缺陷,例如:

漏涂、起皱、露底、气泡、刨片、裂纹和屏蔽。

——如有要求,使用设备的方法满足以下要求:

—干膜厚度:

通常是无损检测方法(详见ISO2808,也可见以下的a))。

—粘结:

通过损伤方法(详见ISO2409或者ISO4624)

—多孔性:

通过直流或者高压检波器。

对于干膜厚度的测量,双方应该协商以下的方面:

a)使用的方法、测量使用的设备、测量设备校准的具体情况、怎样考虑表面轮廓对结果的影响。

b)样品设计—对于每种表面,怎样和多少的检测需要进行。

C)结果如何记录,并且它们如何与标准进行比较。

干膜厚度(包括名义和最大厚度)应该在每一个危机阶段并且当整个体系完成后,进行检查。

一个危机的阶段是,例如:

一个变化对油漆工作有影响或者在底油漆与随后的油漆涂层相隔间隔太长时。

在预加载螺栓的接触处表面的涂层,例如:

在摩擦力夹持连接处高强固定螺栓和承受剪切荷载连接处高强螺栓,应该被检查满足合同中的要求。

如果损伤测试需要,切口测量是可接受的。

如此的设备可以用来检测完整体系中的单一涂层的厚度,并且涂层的次序也能够检测。

对于孔的测试,设备和测试电压应该得到双方的同意。

任何涂层损坏应该根据技术规程进行修复,详见ISO12944-8。

7参考面

7.1总则

参考面是结构中的适意位置,它被使用去建立该工作能够接受的最低标准、检查生产商或者承包商提供的数据是否正确、并且去确保完成工作之后的任何时间涂层的性能。

参考面一般作为保证目的使用,但能够作为双方同意合同的目的使用。

如果需要参考面,那么它们应该在有关结构的典型腐蚀应力处的位置上。

所有参考面的表面的准备和油漆工作应该按照双方(他们的对于参考面的协议应该是满足技术规程的要求)同意的要求下进行,所有的参考面应该正确地备份文件,并且能够在它们的表面标记永久的标示(详见ISO12944-8)。

完成结构的参考面的大小和数量应该是在操作和经济方面都比较合理的,详见ISO12944-8。

7.2已有涂层面

对已经有涂层的表面的特殊情况,两种参考面(A和B)能够被准备。

已有涂层可能是旧的涂层或者由其他承包商刚涂刷的涂层。

类型A参考面

涂层的表面准备和使用是根据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的。

类型B参考面

所有存在的有机涂层应该从裸露的基板上去除,并且重新涂刷新涂层,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

7.3参考面记录

承包商应该对工作的每一步的参考面剂的准备做好记录(对于推荐的形式,详见ISO12944-8,附录B)。

这些记录应该包含所有的相关数据并且得到双方的批准。

7.4涂层的评估

所有涂层的评估方法应该得到双方的同意,最好使用国际或者国家的标准。

涂层的缺陷可能在以下区域出现:

——在结构上但不是在参考面上。

——在结构上同时是在参考面上。

——仅在参考面上。

如果参考面是作为保证目的使用,那么导致缺陷的可能原因应该由双方批准的有适当技术和工作经验的人进行确定。

如果参考面已经被破坏,那么缺陷应该被仔细修复,但是修复区域不能大于参考面的有效区域。

附录A

(内容提要)

参考面的数量

结构的大小

(涂层区域)

M2

建议的参考面最大数量

建议的结构的参考面与总面积的最大百分比

建议的参考面最大总面积

m2

大于2000

3

0.6

12

2000至5000之间

5

0.5

25

5000至10000之间

7

0.5

50

10000至25000之间

7

0.3

75

25000至50000之间

9

0.2

100

50000以上。

9

0.2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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