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指引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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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指引工作指引

附件1

广东省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工作指引

监督检验

电梯监督检验分为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督检验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我所申报监督检验。

1监督检验工作流程图

 

2监督检验工作流程图相关说明

2.1监督检验资料准备

施工单位应按TSGT7001-2009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2.1.1制造资料:

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1: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2.1.2安装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2.1.3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TSGT7001-2009的要求,提供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3: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2.1.4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暂时无此项);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2.1.1、2.1.2、2.1.3所述文件资料[2.1.2的(3)项和2.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2.1.1、2.1.2、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时查验上述资料;新安装电梯的监督检验进行试验时查验(3)、(4)、(5)项,以及

(2)项中所需记录表格制定情况(如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

(2)、(3)、(4)项查验内容范本,(5)项相应要求交接备忘录)。

提示:

请将准备齐全的资料归档成册,自行检查无误后,填写《监督检验资料清单》(格式见附表)作为整本资料封面,以便于报检。

2.2申请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检验机构窗口申报监督检验。

2.3监督检验资料检验

窗口报检完成后,到检验室办事员处提交以下内容:

1.销售、安装合同复印件;

2.《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前申报与受理单》2份(格式见附表);

3.《电梯信息及技术参数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各1份(格式见附表);

4.监督检验所需全部资料;

监督检验资料申报后,我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监督检验资料审查结果不合格,需对资料进行整改或补交相关资料,交到我所检验室重新审查。

资料在20个工作日后都不能补齐的,审查结果不合格,所有资料退还申报单位,此业务不受理。

资料审查结果可到我所网站()查询。

资料审查合格后,到我所窗口领取《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和缴款通知书,按要求交缴检验费。

2.4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施工

监督检验资料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电梯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施工过程记录。

2.5施工单位自检

电梯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检验人员按TSGT7001-2009的要求对设备进行自检,并且出具自检记录和报告,自检记录和报告应有检验人员及审批人员的签名,且盖有施工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2.6自检合格后,申请现场检验

电梯自检合格后,携带缴费凭证,准备《监督检验资料清单》第20、21、22、26、27项资料,填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竣工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在2.3监督检验资料审查合格后领取),提交至检验室办事员处,申报现场检验,预约检验时间,并准备以下现场检验工作。

(1)通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现场检验时,应到达相应的检验现场配合检验工作,如不能到场应提供委托证明;

(2)准备载荷试验使用的砝码,以及搬运砝码的人员;

(3)施工单位应准备配合每组现场检验人员,应至少有2名熟悉该电梯的持有效证件的作业人员;

(4)通知相关人员,现场检验时电梯不能使用。

我所将在确认检验任务和缴费情况后,与申报单位约定检验时间。

2.7配合检验人员现场检验

(1)现场检验相关人员应相互照应,发现隐患应及时提醒并报告检验人员,所有现场配合检验的人员应服从检验人员指挥。

(2)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在所检验电梯的基站或相关层站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相关通道、机房门应及时打开;

(3)特殊环境如粉尘、噪声、有毒有害、腐蚀、辐射等检验场所,使用单位应给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具;如使用单位另有特别要求,应提前向检验人员明示;

(4)电梯施工单位配合人员应精神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8按整改意见通知书及时整改并反馈(如果有整改意见)

(1)有检验项目需要整改,检验人员开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施工单位应在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自检合格后,带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申报复检(即转至流程6申请现场检验);

(2)无检验项目整改,但存在被质疑施工单位自检能力,或者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检验人员开出《通知书》,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

2.9领取检验报告

(1)无检验项目整改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现场检验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标志;

(2)对2.8条第

(2)项所述情况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经确认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标志;

(3)判定为不合格(包括有检验项目整改被判定为不合格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被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被判定为不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所申报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定期检验流程图

 

2使用单位定期检验流程图相关说明

2.1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合格后,申报定期检验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前,应由维护保养单位的检验人员按TSGT7001-2009的要求对设备进行自检,并且出具自检记录和报告。

自检记录和报告应有检验人员及审批人员的签名,且盖有维护保养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电梯自检合格后,可到我所窗口申报定期检验,做好以下现场检验准备工作。

(1)通知维护保养单位人员现场检验时,应到达相应的检验现场配合检验工作;

(2)通知电梯乘客和相关人员,现场检验时电梯不能使用;

(3)准备检验电梯的自检记录和报告;

(4)维护保养单位应准备配合每组现场检验的人员,应至少有2名熟悉该电梯的持有效证件的作业人员;

(5)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确认”表》加盖公章;

(6)使用单位应提供的以下资料:

a)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b)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施工作业人员证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c)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d)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e)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2交缴检验费

按要求交缴检验费。

2.3配合检验人员现场检验

(1)现场检验相关人员应相互照应,发现隐患应及时提醒并报告检验人员,所有现场配合检验的人员应服从检验人员指挥;

(2)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在所检验电梯的基站或相关层站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相关通道、机房门应及时打开;

(3)特殊环境如粉尘、噪声、有毒有害、腐蚀、辐射等检验场所,使用单位应给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具;如使用单位另有特别要求,应提前向检验人员明示;

(4)维护保养单位配合人员应精神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4按整改意见通知书及时整改并反馈(如果有整改意见)

(1)有B类检验项目不合格,或者C类检验项目应整改项目超过5项(含5项),检验人员开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施工单位应在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自检合格后,带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申报复检。

(2)B类检验项目合部合格,C类检验项目应整改项目不超过5项(含5项),但存在被质疑施工单位自检能力,或者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检验人员开出《通知书》,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

2.5领取检验报告

(1)无检验项目整改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现场检验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标志;

(2)对2.4条第

(2)项所述情况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经确认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标志;

(3)判定为不合格(包括2.4条第

(1)项所述情况被判定为不合格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被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施工单位可在被判定为不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相关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附表

监督检验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复印件(份)

1

经特种设备监察科受理的告知书(原件)

2

□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改造许可证(改造)/□维修许可证(重大维修)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新安装)/改造前使用登记证(改造)

5

设备购买、安装(新安装)/改造合同(改造)

 

制造资料

6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7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门锁装置

8

限速器

9

安全钳

10

缓冲器

11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1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3

驱动主机

14

限速器调试证书

15

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16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17

电气原理图(至少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18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至少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资料

19

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0*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21*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22*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23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

24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25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26*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27*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其它

28

电梯信息及技术参数登记表

注:

1、上述资料,原则上不收原件,只收复印件。

如果直接提供的原件且不要求收回的,则不需提供复印件。

2、带“*”的第20、21、22、26、27项资料在办理竣工检验时提供,其余资料应在施工前报检时提供。

3、准备好资料后,请填写本表作为整本资料封面;

 

资料清单填写简要说明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安装、改造或维修许可证:

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3.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4.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

全;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7.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8.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9.制造资料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安装资料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质量体系文件编号:

GDSEI/RTB-01.1归档编号: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前申报与受理单

申报单号:

使用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设备详细安装地点

施工单位

告知书回执号

本次检验联系人

联系手机

缴款单位

□使用单位□施工单位

□其它:

报告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快递邮寄(到付)

是否派车接送

□是□否

申报单位

□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其它:

申报人

申报说明

申报时间

年月日

类别

型号规格

工程总造价

数量

检验费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最大载重量:

kg

总检验费

序号

资料名称

复印件(份)

通用

1

经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受理的告知书

2

□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改造许可证/□维修许可证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改造前使用登记证

5

设备购买、安装/改造合同(价格页提供复印件)

安装

6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7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8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9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10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11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2

施工方案

改造

13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

14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15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初审资料情况:

齐全欠项,收件人:

年月日。

补送收件人:

年月日退回资料经办:

_________年月日。

说明:

1)、所有资料不收原件,1、4项复印件存档;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申报单位;

2)、凭此申报单办理后续手续;3)、资料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特种设备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必须得到同意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才能施工;4)、完成检验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检验报告。

电梯信息及技术参数登记表

设备分级□A□B□C编号:

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代码/身份证号

邮编

使用单位

设备编号

地理信息

东°′″北°′″

经纬

安装地址/安装地点/设备使用地点

广东省市区/镇建筑物/小区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

电话、手机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维修

安装许可证编号

改造许可证编号

维修许可证编号

安装单位

改造单位

维修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额定载重量

kg人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层门轿门

控制方式

首次检验日期

改造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维保合同有效期

备注

本表共处划改

控制柜位置

控制装置

□继电器□可编程控制器□微机

曳引机位置

拖动方式

传动方式

□曳引钢丝绳

□曳引带

mm×根

曳引比

曳引轮直径

Φmm

开门方式

开门方向

安全门数

提升高度

m

顶层高度

m

底坑深度

m

轿厢深度

m

轿厢宽度

m

电机型号

轿厢轨距

mm

对重轨距

mm

电机功率

kW

制造标准

限速器校验日期

对重导轨

消防功能

曳引机型号

出厂编号

轿厢限速器型号

 

出厂编号

对重限速器型号

 

出厂编号

控制柜型号

出厂编号

门锁型号

层:

轿:

轿厢安全钳型式

□瞬时式安全钳□渐进式安全钳

□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

型号

出厂编号

对重安全钳型式

□无此项□瞬时式安全钳□渐进式安全钳□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

型号

出厂编号

轿厢缓冲器型式

□弹簧□聚氨酯□液压

型号

出厂编号

对重缓冲器型式

□弹簧□聚氨酯□液压

型号

出厂编号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

□无此项□双向安全钳□夹绳器

□对重安全钳□绳轮制动

型号

出厂编号

杂物电梯轿厢尺寸

长宽高(mm)

下行额定速度

m/s

油缸数量

油缸型式

顶升型式

倍率

柱塞直径

个×Φmm

液压系统工作压力

Mpa

工作流量

L/min

油箱容量

L

油箱油液牌号

冷却方式

限速切断阀

动作速度

m/s

梯级宽度

mm

倾斜角度

输送能力

人/小时

使用区段长度

m

类型

□普通□公共交通

使用环境

□室内□室外

电梯信息及技术参数登记表填写说明

1.设备分级、编号、注册代码、使用登记编号、地理信息、备注:

不需要填写

2.使用单位: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或业主姓名。

3.使用单位地址:

按市、区(县)、镇(乡)、村、街道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

4.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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