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连墙件的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满足安全要求。
3.0构造要求
3.1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3.1.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3.1.1.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1.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300mm;
3.1.2.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1.2.3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1.3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3.1.3.2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脚手板的铺设采用对接平铺,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
3.2立杆
3.2.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2.3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二步三跨可靠连接。
3.2.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立杆上的坚接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2.4.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2.5立相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3.2.6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3.3连墙件
3.3.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3.3.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3.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3.4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
3.3.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晃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3.3.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与立杆、横杆相同材料的钢管构造。
靠墙、梁、柱一端用爆炸螺丝固定。
3.3.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60。
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3.4架体留门洞的搭设构造
3.4.1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图),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
~60。
之间。
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
3.4.2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图中1-1、2-2、3-3)
3.4.3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图)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3.4.4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其对接、搭接构造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3.4.5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3.4.6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3.5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搭设构造:
3.5.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3.5.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765
3.5.2.2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宽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5.2.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以上有关规定。
3.5.2.4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5.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3.5.3.2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3.5.3.3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4.0施工要求
4.1施工前应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4.4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4.5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4.6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4.7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7.1严禁将脚手架钢管与其它钢管混合使用。
4.7.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7.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拆除。
4.7.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8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外角部立杆固定。
4.9双排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4.10连墙件搭设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也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11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板上。
4.12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4.12.2螺栓柠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4.12.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12.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4.12.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13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4.13.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4.13.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14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14.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4.14.2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4.14.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上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14.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架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4.15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4.15.2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15.3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1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6.1拆除作业必须由下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16.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16.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16.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4.17卸料时应符合下规定:
4.17.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4.17.2运到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5.0检查与验收
5.1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5.1.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5.1.1.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5.1.1.2作业层上施架荷载前;
5.1.1.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5.1.1.4达到设计高度后;
5.1.1.5停用超过一个月。
5.2脚手架安装好后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5.3脚手架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5.3.1对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3.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5.3.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5.3.4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5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0安全管理
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6.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6.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