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意见2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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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意见2则
村镇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意见2则
第一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建立并推行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代理服务、“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干部三项制度,探索农村有效预防腐败的治本措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抓落实、抓巩固、抓提高,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发扬民主、公开透明。
以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为重点,增强农村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事务的参与度,拓宽群众意见表达渠道,营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热点、抓难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特点,确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按照中央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要求,分层次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相结合,整体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XX年,初步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为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检查重点。
着力检查加快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富民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防止和纠正落实不力、因循守旧、形式主义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着力检查涉农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等环节及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流程,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及挤占、截留和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着力检查农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着力检查农村扶贫、救灾、低保、医疗救助等资金物资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款物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五)改进检查方式方法。
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创新监督检查方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增强监督检查效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取得实效。
三、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教育。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农村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大兴勤政为民之风,坚持心系群众,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业绩;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到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大兴清正廉洁之风,坚持公道正派、清廉自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宗旨观念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
加强典型教育,大力宣传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激发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
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抵制歪风,做带领和组织群众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秀带头人。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万名农村干部培训计划。
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八)强化监督制约。
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具体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配套办法和措施。
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村干部任前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监督。
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地向农民群众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集体债权债务、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救灾救济和村级收支等情况。
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重点公开党组织重要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及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提高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九)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部门包村、结对帮扶、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等制度,推行基层站所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抓好“三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十)建立和完善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村级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六步工作法”(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决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制定决策目录,规范决策内容,将村集体重大财务开支、土地承包和租赁、公益事业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纳入民主决策范围。
统一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台账,对每一个工作环节据实记录,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向全体村民公开,报乡(镇)审核备案。
统一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公布表,实行决策事项申报、结果公开和月报告制度,保证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
(十一)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度。
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监管。
认真开展清产核资,逐笔资金、逐项资产、逐个地块进行清理盘点,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建立台账。
建立乡镇“三资”信息监管系统,逐步建立市、县信息监管平台,与乡、村直接联网,规范管理,制约权力。
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级设立便民服务和“三资”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乡镇“两个中心”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建立村级公章委托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开支“联签会审”制度。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出让和开发利用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制度。
建立台账管理、岗位人员培训、跟踪督办等制度。
(十二)建立和完善“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健全村干部年初履职公开承诺、“勤廉双述”民主评议例会、评议考核结果使用等制度。
严格按照村干部年初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群众询问质询、无记名投票评议、公开评议结果的程序,组织开展评议活动,把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工资补贴发放、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十三)推进制度创新。
研究探索防范农村腐败风险的措施和办法。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任管理机制,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
建立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总结基层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并及时提炼上升为普遍性措施或制度性规定。
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技含量。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四)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善农村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检查和纠正侵占挪用农村教育经费、医疗基金、社会救助资金等行为。
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坚决制止违背农民意愿、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行为。
严格执行化解乡村债务有关规定,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盲目举债搞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监督,重点纠正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以租代征侵占截留农民流转收益等问题。
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严格落实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补偿的各项政策,强化对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的监管,纠正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十六)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案件,截留、挪用社会救助资金和扶贫救灾物资资金案件,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过程中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案件。
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注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
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协调机构,完善配套制度,在领导精力、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给予保障。
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十八)加强组织协调。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
重视加强县(市、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
有条件的市(州)纪委、县(市、区)纪委可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室。
(十九)各负其责抓落实。
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民政部门要围绕保障农民民主权利,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财政、农业部门要围绕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对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教育部门要抓好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政法部门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党委宣传部门和国土、水利、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十)加强督查指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强化宣传教育。
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央、省、泰安市和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安站实际,特制定出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
1、开设“廉政课堂”。
以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为载体,开设“廉政课堂”,重点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荣辱观和思想作风、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培训。
结合党员干部年度培训任务,根据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教育计划,制作教育课件,定期进行讲课或电化教育。
镇党委书记每年为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镇机关站所负责人上一次廉政课。
2、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镇党委有计划地培养、树立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勤廉双优先进个人典型,与其它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表彰、同奖励,倡树新风正气。
同时,对发生在身边和各级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及时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3、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乡镇机关、进基层垂直管理站所、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廉政文化在基层的传播,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年内培植4—6个示范点。
4、细化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镇机关各部门、基层垂直管理站所,都要根据“六要六不要”的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完善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具体行为规范,细化到岗位、人员;各村也要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公约(行为规范)。
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要在公开栏或以警示牌的形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5、实行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每年至少同各管区书记、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镇机关中层正职负责人、基层垂直管理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廉政谈话的内容。
①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②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③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④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对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镇机关中层正职负责人,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应该注意的问题;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警示谈话,促其抓好整改提高。
6、深化述职述廉制度。
切实抓好镇机关中层正职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的内容,应突出个人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
述职述廉每年度开展一次。
农村干部的述职述廉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安排,并当场接受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7、严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镇机关中层正职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届满、离职或免职时,由镇纪委和经管站等部门对其任职期间村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
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离任公物移交办法。
8、制定公务消费的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和村、镇机关站所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通讯费和交通费报销等,严格管理、监督和制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
进一步改革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9、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镇纪委要建立机关中层干部、管区书记、基层垂直管理站所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内容应包括:
干部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反映情况、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年终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廉政谈话记录、廉洁自律承诺书等。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完整详尽,为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廉洁状况提供依据。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
10、完善农村财务“双代管”。
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镇农村财务“双代管”核算中心要认真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入口”的监管,严禁发生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等问题,真正做到应收尽收。
村集体资金一律不准违规出借或违规使用。
1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严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对集体资产要明确专人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资产台账,并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物私用。
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做好村级集体债务的清理和化解,有条件的村可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12、实行公开招投标。
镇、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基础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村集体资产、资源拍卖、转让或实行各种形式的租赁经营等,应严格按规定实行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开结果。
四、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13、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建设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认真落实《市村级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村级的重大建设项目、经济项目承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与使用、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必须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14、充分发挥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要严格规范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不断提高其代表的群众性和监督的权威性。
村民代表议事会应建立专门的记录簿,如实记录讨论的内容;凡经村民代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村“两委”要负责落实。
不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支出单据,一律不准报销;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村“两委”应认真作出解答。
15、深入推进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对公开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及时、全面、真实公开的长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资金发放等要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配套公开。
政务、村务、党务公开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6、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完善镇、管区(部门)、村三级信访网络,落实镇领导干部接访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充分发挥镇信访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切实把重大信访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解决在基层。
推行信访公开制度,依法依纪公开办理信访事项。
对署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7、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务工经商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等涉农事项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取消各种名目的非法押金。
全面落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政策规定。
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坚决纠正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移民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款等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l8、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办群众反响强烈的乡镇、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和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为重点,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非法审批土地、买卖土地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借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案件。
19、积极支持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把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区别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能干事的人,鼓励善开拓的人,追究不作为的人,真正使改革创新的人有安全感,干事创业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对捏造事实、挟嫌报复、造谣中伤的,要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20、明确领导职责。
镇委、镇政府成立全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同时,镇委、镇政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
21、建立工作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开展,按照分工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和和办法,并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要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22、加强组织协调。
镇纪委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要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同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要切实加强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纪检工作网络,各基层支部都要设立专(兼)职纪检委员,明确职责,赋予职权,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