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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440105-201802-205003-0002

 

采购人: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温馨提示:

投标人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因此,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

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于2018年3月6日17:

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指定账户,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保证金”信封中。

三、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

020-83188500、83188580。

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条款,投标人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建议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七、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字。

八、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情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十、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

十一、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

十三、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对一家投标人提交两份不同投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我司地图:

投标邀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0105-201802-205003-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200万元

四、采购数量:

三年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最高限价

档案数字化加工

人民币200万元/3年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

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此情形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此情形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ender@),并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账号:

08386112-01-00304-1748-07,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20-87554018,李小姐)

温馨提醒:

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和下午14: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7日9:

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18年3月7日9:

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古先生

0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221371转3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01-303室

联系人:

古先生、吴先生

020-********

020-********

邮编:

510640

(三)采购人: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细岗路7号

联系人:

林挺

020-********

020-********

邮编:

510260

02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

440105-201802-205003-0002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人民币200万元/3年

22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34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

45

★投标保证金

大写:

人民币贰万元整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存进以下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须于2018年3月6日17:

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目编号:

440105-201802-205003-0002。

收款单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800201177509011;

020-********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保证金”信封中。

63

投标提交材料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副本伍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

保证金退还说明(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划款单/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等字样

106

开标

时间:

2018年3月7日9:

30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17

演示与述标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派代表就所投项目进行演示和述标。

陈述演示的先后顺序将按各投标人随机抽取的顺序排序,投标人逐一演示及答辩。

每个述标单位只有一次演示及答辩机会,演示时间(不含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与演示及答辩人员不多于3人。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影仪,其他相关机器或专业播放设备请各投标单位自带。

12

样品

无。

13

评标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14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分值40%,商务分值40%,价格分值20%

15

评标步骤

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16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综合评估,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

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

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

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

中标人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中标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收款单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

08386112-01-00304-1748-07(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明项目编号。

20

履约保证金

无。

21

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地区,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在公司或分公司设立地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楼

010-88822892/

15011155178010-88822659/

180********

安国山

何嘉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

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

020-83063201/

136********

李世杰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

0769-********

22

关于投标人信用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3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概念释义

2.1监管部门:

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采购人: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

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用户、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采购代理机构:

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4供应商: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潜在投标人:

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提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6投标人:

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7中标人:

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8货物: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9服务: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10实质性响应:

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对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应答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

2.11重大偏离或保留:

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2投标保证金:

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13履约保证金:

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14日期:

指公历日。

2.1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16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3.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2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

4.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5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5.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5.2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6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7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1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1〕1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

A、投标担保。

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招标代理提供的保证担保。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B、履约担保。

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

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C、融资担保。

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供应商可以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

7.2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7.3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如采购人接受,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8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9关于知识产权

9.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2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禁止事项

10.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0.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0.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0.4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10.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1保密事项

11.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1.2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1.3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1.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1.5由采购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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