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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书院儒学教育的几个问题

关 于 宋 代 书 院 儒 学 教 育 的 几 个 问 题

陈     寒     鸣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天津市  300170)

[摘 要]  宋代形成、确立起来的以儒学精神为指导的书院教育,促成了中国教育史上的深刻变革,导致学风、士风均发生一系列变化,对于启迪民智、长育人材、提高国民素质,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等有重大意义。

至于南宋时期理学与书院的有机结合,则使两者之间发生了相互性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 宋代;书院教育;理学思潮;官学;王权专制;开启民智 

书院是唐、宋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教育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古代教育深刻变革的产物。

它的兴起和发展既带来了教育上的一系列变革,也更加促进了逖У拇ズ推占埃谷逖Ы逃氏殖錾缁峄姆⒄骨飨颉2⑶遥匀逖饕逃谌莸氖樵海诖萦敕⒄刮幕⑴嘤瞬挠牖松酥链俳缁崛娣⒄沟戎疃喾矫娑挤⒒恿思渲匾淖饔谩R虼耍妗⒄媸档亓私夂腿鲜兑徊恐泄逖Х⒄故罚捅匦胩傅绞樵骸?

br>一、书院是私学和官学相结合的产物

书院教育历来都受到学者的重视,大多认为书院既不是官学,也不是一般的私学,而

将之称为中国古代独特的教育组织。

然而,对此“独特”的具体含义如向理解?

却未及提示。

而这恰恰是研究书院问题的关健。

大量史实证明,所谓书院是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主要表现在它系统地综合和改造了传统的官学和私学,并在二者基础上形成为一种新的教育组织形式。

质言之,它一方面吸取了历代宫学系统具有积极意义的办学传统,另方面它又是直接对传统私学的谜承和发展。

在对传统的宫学和私学综合的基础上,建构了一种不是官学、却又有一定官学成分,是私学、却又不是吨义上的私学这样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或者说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制度。

(一)书院是别于官学的一种新的教育组织形式。

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曾存在着官学教育和私学教育的两种平行线。

但在宋代以后,

教育史上出现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教育发展的第三条平行线,即产生了新的书院教育组织形式,形成了宋代之后直到清代末年,官学、私学和书院的鼎足之势。

它仍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带来了宋代乃至以后的文化教育与学术思想的繁荣,极大地促进和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历史的发展。

书院作为一种教育组织是在宋代出现的,它一开始就是以独立的教育组织形态出现的。

首先,书院作为独特的教育组织,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手官学相区别的教育体系。

其区别几乎表现在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但最主要区列则是二个方面:

其一,书院是民间集资创办而不是官办的;其二,与之相联系,书院向下层社会开放,入学生员不受身份和地或限制,具有平民化教育的特色。

这不像官学专以士宦子弟为教育对象,把教育严格限制在上层社会,是少数人垄断的权力。

这两方面虽不是书院与官学相区别的全部内容,但这的确概括了书院独立自主办学的最基本特征,概括了书院独有的办学传统。

对于书院的基本特征,史学家马端临曾概言之曰:

“盖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创建也,故或与或否,不免具文。

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所建也,故前规后随,皆务兴起,后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赐、教义规,往往过于州县学,盖皆访四书院云。

(1)马端临所指出的书院与官学客观存在着的根本区别,符合历史实际。

概而言之,有如下几点差别:

其一,州、县学是有司奉诏创办的,即由政府所办,而乡党之学、尤其是书院则系学人“留意斯文所建也”,即是学人或者说少数学人团体自主创建的。

这样,前者显属官办,后者则由民间所创,二者的创建是根本不一样的。

其二,书院虽非官办,但“皆务兴起”,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后来所至,书院尤多”。

这样,尽管书院的历史比官学短,但其发展速度很快,远远超过了官学和一般私学的发展速度。

其三,不仅如此,“而其田土之赐,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学”,办学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教育方面的章程和管理,都超过了州、县的官学。

唯其如此,故乃“盖仿四书院云”,即都以宋代的岳麓、白鹿、嵩山、睢阳天下四大书院为榜样。

书院已形成了自己一套比较成熟的办学体制,以致为其他学校所效法。

大量史实表明,宋代从太祖到仁宗朝是书院的兴盛时期,然而开始时期所创办的书院几乎都是民间自主创办的。

以后书院虽历千年的发展,但这种民间自主创办的格局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

这是书院与官学的一个显著的区别。

此外,书院与官学的区别还表现在教育对象和为育向谁开放的问题上。

在这个问题上,书院所走的是一条与官学相反的道路。

追溯历史,官学从它创办开始就有明确的办学目的,即为统治阶级培养和输送人材服务。

历来的官学都是以培养官家子弟为特定对象的。

为了保证教育上的特权,历代朝廷对入学生员都作了严格的身份性的规定,非官员子弟则被排除在官学之外。

以唐代为例,对中央一般不同层次的官学学生分别作出了三品、五品、七品以上官员子弟方可入学的规定。

(2)对朝廷设置的弘文馆和崇文馆,入学生员身份性限制更严,不要说平民子弟,即使一般官员子弟也无之无缘,只有“皇太后大功以上亲,宰相及散官一品”等子弟方可入学,这是官学中的官学、是十分典型的贵族学校。

地方的州、县一类的官学,规定必须由州、县长官选送生员,这很显然也与般平民子弟无缘。

宋代的情形与唐代一样,只是有的官学在官阶的级别上有所松动,但仍规定必须是官家子弟方能入学。

后历元、明、清各代,官学始终坚持以官家子弟为特定的培养对象,始终维护统治者在教育上的特权。

官学之所以是官学,以官宦子弟为培善的特定对象乃是其基本特征。

这也是衡量官学的一个重要标尺。

然而,起自民间的书院则与之很不一样,它以培养平民子弟为办学宗旨,向生活于社会底层的平民子弟敞开了大门,向社会下层开放,打破了学生入学的身份性限制,打破了官学地域性的限制,儒家“有教无类”的主张得到了实现。

从宋代书院开办伊始直到书院改制,以平民子弟为教育、培养对象的宗旨始终没有改变。

以宋代书院而论,平民子弟包括很广泛,既包括乡党的子弟,也包括以家族为主的子弟,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书院还明确规定吸收贫寒子弟入学,并且在经济上给予资助。

清代学者范能浚在追述其宋代先祖范文正公(仲淹)创办书院的历史时就仔细叙述了这一点。

(3)在书院自主创办以及由此而决定的以什么人为培养对象的重大句题上,构成了书院与官学两种教育体系的本质区别。

这两种教育体系的区别始终存在着;直到清代末年,书院依旧保持其特有的教育传统。

书院发展至清代,并不像有些学肴认为的那样,即书院走上了官学化道路,似乎书院已与官学合流。

但综观清代几千所书院,尽管也出现了县、州、府、省的各级地方政府的书院,而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却仍是民间的书院,计有家族书院、乡村书院、商人书院、社团书院、少数民族书院等等,这其中又以乡村书院占主要地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四川遂宁县,全县计有21所书院,19所分布在18个乡镇,均为民办的乡村书院,占全县书院总数的95%。

(4)在全国,其情形大概与此相似。

这表明有清一代绝大多数的书院,是由民间自主创办,向社会下层开放,以教育和培养平民子弟为目标的。

总之,书院始终保持了它的办学特色,始终是一种独立于官学以外的一种与官学相平行发展的教育体制。

它在文化教育、尤其是儒学教育以及使儒家伦理普及化、社会化、平民化和日用生活化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始终是官学与一般私学所不能达到的,也是它们无法取代的。

(二)书院不是一般的私学。

书院教育组织出现较晚,在宋代才正式形成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

由于书院起自民间,受到官学的排挤,在其所处的地位上颇与私学相同,二者之间存左着许多共同点,因此,私学长期积累的一些办学经验,特别容易被书院吸收。

似乎可以这样说,私学夕拙院教育组织形式的形成和确立有最直接的影响。

这成为了它与官学相区别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

另外,书院衫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对官学也不能漠然置之;就是说,它必须主动吸取官学的积极成份来发展自己。

而这又构成书院不是一般私学的重要根据。

书院站在当时历史高度上,对官学和私学进行了全面审视,从而对这二种教育制度进行了综合与改造:

它一方面以私学去改造官学,另方面又以官学去改造私学,由此而形成了既非私学、亦非官学的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形式。

它与官学的区别已如上述,而其与私学的区别也很明显。

首先,书院虽然起自民间,但它与私学不同,它有自己的固定的教育经费作保障,这就是它建立了类似于官学的以学田为中心的教育经费体系。

学田最初是学宫置田,是官学所独有的。

本来,重视学田田租对学校教育的投入,这是历代朝廷共同采用的兴办学校的重大举措。

书院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组织形式,在它创建之初就吸收了官学设置学田的作法。

一般来说,除了极个别的情形外,书院都有自己的学田。

学田主要由民间学人、宗族、乡邑名流捐献,此外,书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学田往往请求政府赐拨,据孙彦民在《宋代书院制度研究》所作的统计,宋代书院得到官府学田或捐钱者就有87所,如著名的岳麓书院和白鹿洞书院就都曾请求朝廷赐学田。

书院的经费开支巨大,名目繁多。

要而言之,学生的膏火费,“学士大夫远方游士往来供应”即学者接待费、祭祀费、山长及教授的俸禄、房屋维修费、图书购置费、讲义出版费、学生奖励费等等,计有十余项之多。

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的支持,长期而稳定的教学活动不可能维持的。

由此可见,解决经济来源并建立可靠的教育经济体制,乃是书院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前提。

这对一般私学而言,是不可能具备的。

这是书院与私学之间的一个最重要区别。

其次,书院与私学的另一个重要分别是,书院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这是对官学的综合和改造的结果。

稽考历史,作为系统的一套管理体系最早也是从官学开始的。

自有官学以来,就有与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官学不仅有的隶属和管理系统,而且有严格的教师编制,有明确的教师岗位,除此以外,招收生员也有定额限制,实行计划招生。

由于官学有一套教育管理系统,因而使官学教育得以稳定而有序地进行。

书院在发展过程中,吸取了官学的教育管理经验,打破了传统私学办学的旧模式,建立了类似于官学的一套管理系统,建立了类似于官学的教师编制和岗位。

如岳麓书院和白鹿洞书院均有以书院最高负责人山长为首的一批教职管理人员,且每一个职务都有自己的固定岗位职责,分别管理学生的授课、考核、生活和书院的经费、祭祀、保卫安全等等。

(5)不仅如此,书院为了改造私学教育的自发性状态,在生员定额、课程设置、学生考核等方面,建立了与官学颇为相似的制度。

再次,书院建立了一套为官学和传统私学所没有的而又颇具特色的教条、学规、学训等,著名的有《白鹿洞教规》(又称“朱子教条”)、《丽泽书院学约》、《岳麓书院学规》等。

这些学规、学训充分表明书院已经建立了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体制,表明书院教育是一种独立、且又成熟的新的教育制度。

综上所述,书院与私学有极紧密的联系。

极而言之,甚至可以说它是从私学脱胎而出的。

但它又非一般的私学,书院不同于私学的特点可以举出许多,如课程的设置、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等等。

不过,最集中或者最能概括书院特点的是其具有为私学和官学均不具有的开放性的特点。

换言之,书院教育是一个开放性的教育体系,它在形成和确立过程中广泛吸取了私学和官学的有益经验。

正因为如此,书院才会既接近于私学传统而又不是一般的私学;既与官学有质的区别而又吸纳了官学中的许多积极成分。

从而,书院与私学和官学都有一定的联系。

书院的这个特点,贯彻在其教育的各个方面,贯彻在其整个历史过程之中。

  

二、书院是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结合产物

    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教育系统,都应当有几种类型的教育,有不同层次的学校。

社会越发达、文明程度越高,教育就更会表现出多层次性,因为社会发展既需要培养国家和社会的高级人材的高等教育,同时也须要以普及文化和提高整体文化素质的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结合的。

中国是一个有着十分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根基又很深厚的国家,素来重视教育、尤其是作为文化传统之核心的儒学教育。

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确立起来的书院,就是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的产物。

    

(一)书院是多层次教育的体系。

如果说书院打破了官学与私学的界限,站在历史的高度上将此二种教育制度进行了综合与改造,那末,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结合也是此种综合与改造的重要方面。

在中国历史上,高等教育一般属官学、尤其主要属于中央官学的范畴,而私学则不同,它一般属基础教育的范畴。

为什么官学、首先是中央官学属高等教育呢?

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中央官学的规格和地位特别高,无论太学或国子学等都直接归属朝廷领导;无论是学校的主持人、教师的聘任、学生入学挑选以至学生的出路等都直接由朝廷的重臣管理。

不管哪一个朝代,都将设置在京都、且由朝廷领导的中央官学视为最高学府,视为全国学校之首。

其二,最为主要的是其乃历代王朝“养士储材”的基地。

早在汉代,董仲舒就曾说:

“养士之大者,莫大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

”(6)太学即中央官学,兴办太学这样的中央官学目的就在于培养统治人材。

尽管后世中央官学中也出现了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官学如律学、算学和医学等,但这皆乃为了培养朝廷直接需要的天文历算和太医一类的高级人材;这在古代既是一种高级的特殊人材,同时亦均为官职,是朝廷职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无论哪一种中央官学,几乎都毫无例外地以培养官吏为宗旨,这自然是一种为入仕作官的高等级的教育。

至于地方官学,虽然情况比较复杂,但总的说来,它不属基础教育而属高等教育,如唐代的地方官学即是如此,此后历朝历代也都是这样。

并且,不仅地方官学实际是中央官学的预备学校,而且其本身也是以培养和输送官吏为宗旨的。

在中国古代,基础教育并不受朝廷重视,因为这种教育妨碍了统治阶级对教育的垄断,因而往往遭到压制。

战国的“塞私门”、秦代的“禁私学”以至明代的“毁书院”等就是这样发生的。

一般的基础教育为私学,多存在于民间。

真正把基础教育纳入国家的教育体系,似乎在唐代才出现。

唐代宗宝应二年(768年)给事中李栖筠在其关于广开学校的奏议中说:

“虽京师、州、县皆有小学,兵革之后,生徒流离。

”(7)虽然在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提到小学和社学的设置,但都很不发达,且无法与高等教育相比。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社会的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是相互脱节的,二者的发展极不平衡。

但自从宋代书院出现了以后,改变了这种教育畸形发展的格局,打破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相隔绝的状况,把二者都纳入到了书院教育体系之中,形成了书院逃盖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多层次的教育体系,担负着培养人材、传承和发展文化以及化育人生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和功能的作用。

完全可以说,教育、尤其是儒学教育诸方面的耽能和功能在书院教育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据渐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教育辞典》的不完全统计,中国书院发展至清代末年已达七千余所。

这个庞大数量的书院,我们虽很难确切划分出高等、中等和初等三级学校的具体数量及釐定这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但书院包括了高等、中等和低等教育,且多数书院属基础教育,尤其是数量可观的家族书院和乡村书院更以基础教育为其兴办宗旨,则是可以肯定的。

这大大促进了文化教育、儒家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文化向平民化和社会化方向的发展。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基础教育中包括了少数民族书院,这无疑是书院教育文化中的一大优良传统。

元代即已有少数民族书院,至明、清时期日益增多,瓶涉及到苗族、瑶族、高助矣、回族、淮吾尔族、蒙古族、满族等诸多民族。

从此以后,不仅基础教育覆盖了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民族,覆盖了整个神州大地,从落后山区到祖国边陲都在展开基础教育,而且,正是通过书院的基础教育,儒学渗透到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之中,对诸少数民族产生了或大或小、或明或暗、或深或泼的影响。

这肿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以及中华民族疑聚力、向心力的形成等都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

当然,在中国古代,基础教育绝不仅仅只是限于书院这样一种教育组织形式,它还包括着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私学。

但诚如前述,传统私学是一种自发性的基础教育,很不稳定,且其发展又受到相当限制。

而书院教育则不然,它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而又有严密制度化的教育组织形式。

因此,书院的出现为基础教育增潻了生力军,引起了基础教育的一种本质性的变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书院又是对私学亦即是对旧的基础教育的一种改造与发展。

另外,在书院的多层次的教育体系中,包括了高等教育和中等育这二个层次。

书院除了担负着普及文化的重大使命外,还有长育人材和为统冶者输送官吏以及为高等教育提供后备生源的职能和使命。

这就使书院教育必然包含着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两个重要的教育层次。

一般来说,省城的书院和府、州、县的书院属于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教育层次,它们共同的特点在于均分布在城市、规模大、程度高、招生地城广、对学生考核严格。

这类书院在清末改制以后直接成为了大学,如岳麓书院之于湖南大学、求实书院之于浙江大学等等。

当然,也有部分在清末改制后直接变成了中等学校。

书院改制后而产生的不同层次的学堂,归根到底是由书院本身不同层次的教育类型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原来高层次的书院改制后直接变为高等学堂,而大量较低层次的书院则成为小学堂,此二者之外的则直接成为中等学堂。

这表明古代书院确实包含着多层次性的教育体系。

    

(二)书院是负有多种教育职能的集合体。

举凡社会教育都具有多种教育职能,培养人材只是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绝非其唯一的职能,不是它所承担的全部使命。

它还应该在传承文化和发展文化方面负有重要使命。

教育是教育者以人类社会所积累的知识经验传递给受教育者,如此不断反复,方使知识经验不致中断,文化得以连绵。

此外,开发民智,使人摆脱落后与愚昧,提高国民的素质,这也是教育的重要使命。

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越落后、文盲越多,其国之国民的素质就越低,人材就趣住培养,文化就无法传承,社会也就难以获得可持续性的发展。

这就使以开发民智为主旨的基础教育的发展状况或为了衡量一个社会文月忚步程度的标志。

总之,教育的职能和使命是多方面的,理想而又符合整个社会发展需求的教育应该能够体现出上述多种职能,这也是千百年以来社会和人类所希望和期求的一种教育理想。

但是,这种具有多种职能的教育理想在中国古代的官学和传统的私学中都不能得到实现,只有独立自主办学并以儒家根本精神为指导原则的书院才具有多种教育职能,才相对言之具有上述教育理想的可能。

书院对官学与私学的综合与改造及其对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融合或结合,固然是中国古代教育的深刻变革,而书院所具有的多种教育职能并因之而使教育理想得到相当程度的实现,无疑也是这种深刻变革的重要方面。

书院之所以成为多种教育职能的集合体,乃是上述变化即对官学与私学、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综合和改造过程中逐渐造就而成的,其本身就是中国以至世界教育史上具有创新意义的深刻变革。

培养人材始终是中国传统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

在历代统治者看来,培养为其所需要的各类统冶人材乃是办教育、兴学校的根本目的。

至于对传承和发展文化、特别是对开发民智这一类的教育,他们并不真正重视,因为在他们看来民者冥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故而无需去开发民智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

在统治者内心深处,办教育、兴学校并因之而掌握思想理论和文化知识乃是他们的特权,是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具有并享受的一种专利,故其必然要千方百计地加以垄断。

为此,学校所进行的一切教学活动都围绕着一个“官”字,无“官”便不成学。

凡与此相抵触者,他们都要加以反对,甚至扼杀。

如北宋王安石在变法中也把教育改革作为重要内容,但他重视的只是与王权专制主义紧密联系着的官学,而反对开发民智和化育人生的教育。

他认为“民”根本就不是教育的对象,对“民”只能实行“无知无欲而愚之也”的政策,而如果对“民”进行教育,使其有了文化知识和思想理论,“民”便非“冥”者,就将由愚而智,这就会带来统治上的麻烦:

“民多智诈,巧伪滋生,所以难冶。

”(8)就是说,向被统治阶级及其子弟开放教育,无异于“家异道”、“人殊德”。

中国历史上绝不是只有王安石才这样想,所有统治者无不具有这样的认识。

在这种政冶文化背景下以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形成发展起来的官学,尽管也曾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本质上乃是“学在官府”的专制主义传统在教育文化领城的体现。

书院教育则不然,它是向下层社会、普通民众开放的,充分体现了儒家开创者孔子所倡导的“有教无类”的优良传统。

虽然它也把培善人材、输送官吏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并因之而期求自己所培养的人材有入仕作官皆,但书院从来不排除对平民子弟的教育,也并不把为统治阶级培养、输送官吏作为自己的唯一使命。

自其产生确立以来,书院就十分自觉地肩负起其他教育职能和使命,甚至将之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依据。

如岳麓书院主教张栻在叙述书院办学宗旨时指出:

    ……岂特使子弟居佚读,但为决科利祿计乎?

……盖欲成就人材,以传道而济斯民也。

(9)

就是说,书院教育更担负着“传道”和启迪民众、救济斯民的重要使命。

何谓“传道”?

朱熹释曰:

        所谓教之道也,何也?

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谓之道也。

(10)

“传道”就是向受教者传授“礼乐刑政之事”,凡是能“为天下国家之用者”都要传授;

“先王之法言德行”自然是理应传授的重要内容,张栻谓:

“立庠序以谨其教,孝悌为先。

申云者,申其义以告也。

”(11)因此,“传道”就不仅仅是教育典章制度之事,不仅仅是传承

先王己道,而且还担负着道德教化、开启民智的重要职能和使命。

这就使书院具有了多种

教育职能,而与完全受专制王权支配、宰御着的官学有了质的区别。

就此而言,儒家教育

文化的优良传统更多地体现在书院教育而非官学教育上。

    正是基于其对所肩负的“传道”使命的自觉体认,主持书院教育的真正儒家学者无不

反对把书院变为“声利之场”,反对书院教育“以钓声名、取利祿而已”,(12)主张士应与

利禄分离,应该把培养以弘道济民或从事文化和教育为专业乃至毕生之志向的平民知识分

子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

在前者的培养及其效果方面,正是通过书院儒学教育而建塑起比

较理想的文化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宋代的平民以一种新的文化姿态登上历史舞台,他们

不以身世界微而甘居下层,而是强烈的人文关怀的入世精神积极干预现实政治与社会生

活,力争权力的再分配,如北宋仁宗朝十三榜进士第一名中即有12位出自平民之家;《宋

史》列传所录平民出身者有1077位,占1958名列传人物的55.12%,这种社会下层政治

上的升迁变化打破了过去“农之子恒为农,士之子恒为士”的局面,反映了“大臣世守禄

位”的没落。

并且,平民出身的士大夫“以直言傥论倡于朝”,史称其“善谈世事,尚气

大言,慷慨不少屈,而忧国闵时”,(13)改变了传统士人“卷而怀之”和“独善其身”的精

神状态,在当时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炽的复杂社会环境中骤然增长了强烈的民族责任感

和历史使命感,为其时社会政治生活增添了清新气息。

在后者的培养及其效果方面,以著

名的岳麓书院为例,即可看到书院教育对宋代平民学者阶层的兴起所起的巨大作用。

据史

载,岳麓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走的不是利禄之路。

他们来自于民间、起于社会中下层,

学成之后,秉承师训,创办或主持书院,热心教育,致力于文化普及,如钟震创办湘潭之

一书院、钟如愚主持衡山南岳书院、吴雄创立平江阳坪书院、曹集主持白鹿洞书院、李埴

讲学于夔州、周奭讲学于湘潭昆仑桥等等。

(14)可以说,宋明时期在现实社会实际生活中

向普通百姓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平民儒家学者多为书院学生出身。

他们在发展地方教育、

传播文化知识、普及儒家思想并由此而开发民智、提高国民(尤其是普通劳动民众)素质

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宋代所以会出现“虽牧儿盍妇,亦能口诵古人语言”(15)

的现象,与书院教育所发挥的社会作用密切相关。

如果说宋代出现了上层文化向下层文化

的转移(而理学又正是在这转移过程中兴起的),那末,书院教育则是这种文化下移的关

键环节。

由此亦可见传承和发展文化学术确为书院教育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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