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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文件

 

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关联物质组织与职掌管制程序

HSF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识别作业指导书

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程序

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管制程序

HSF管控作业指导书

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

 

环境关联物质组织与职掌管制程序

1.目的:

确认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系统之组织与小组职掌,以为公司整体运作之准则,并发挥组织功能、达成提供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进而获得顾客的满意。

2.范围:

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均适用。

3.权责:

3.1组织图:

3.2环境关联物质管理代表之职责:

3.2.1确保依照实现HSF目标的要求,所需的过程、程序和规范得到建立。

3.2.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HSF计划的绩效、需求和执行中改进建议。

3.2.3确保与HSF相关的要求和职责在公司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3.2.4确保供货商组织都能意识到与HSF相关的职责要求和职责。

3.2.5为公司与第三方认证单位之联络窗口。

3.2.6为公司接受外部稽核之协调负责者。

3.2.7内部稽核之规划与安排执行。

3.3资材小组之职责:

3.3.1定义供货商(及外包商)之选择标准。

3.3.2供货商(及外包商)承认及管理的程序。

3.3.3环境关联管理物质要求传达至供货商与沟通,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左证数据。

3.4设计小组之职责:

3.4.1原材料的设计标准书或规格书中明确记载禁止使用「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中的物质。

3.4.2新(或变更后)的承认或验证时,须附相关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MSDS、「环境关联物质成份或部件展开表(-FM-55Q11)」)以证明不含「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中的物质保证书。

3.5训练小组之职责:

3.5.1明订有关环境关聊物质保证系统各负责人所应具备的资格。

3.5.2制定各教育训练的计划、并按照该计划实施教育训练。

3.6制造小组之职责:

3.6.1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管制。

3.6.2副资材的管理与监控。

3.7验证小组之职责:

3.7.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内部检测。

3.7.2成品第三方检测。

3.8稽核小组之职责:

3.8.1环境关联物质管理体系内部稽核。

3.8.2对于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系统执行成效及会议决议执行成效进行稽核、确认,并汇总结

果后报备于环境关联物质管理代表。

3.8.2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系统推行与维护。

3.9GP小组之职责:

3.9.1收集客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转化为公司内管制标准。

3.10财务小组之职责:

3.10.1负责测试费用核报与支付。

3.11业务小组之职责:

3.11.1负责将管理者代表的任命及变更告向客户传达。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环境关联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审核流程图如附件一。

5.2管理系统:

5.2.1一般要求:

依据国际环保法规「欧盟电器及电子设备危害物质限制指令」及客户需求,建立

本公司文件化,实施、维持、持续改善的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

5.2.2文件要求:

(1)文件之管制:

依据「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TD-QP-4201)」规定执行。

(2)质量记录:

依「记录管制程序(-QP-4201)」之规定执行。

5.2.3环境关联物质文件之有效应用与维护:

(1)教育训练:

所有部门之管理主管须了解本程序内容及对该部门之质量文件内容

规定有所认知,且对与其业务有关联之其它作业程序全盘膫解。

5.3管理责任:

5.3.1建立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系统的组织架构(如附件二环境管理物质组织人员对照表)。

5.3.2有关“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的信息(包括法律限制信息、客户要求)应迅速向公司内

外的相关人员传达。

5.3.3组织的建立上必须包含与关于环境关联物质保证系统相关之单位及定义固定人员,

并明定其权责。

5.3.4为了确认是否达到本纲要的规定事项,应计划每年定期内部稽核,并按照决定的时

间实施。

纠正不符合的内容后实施内部稽核,并确认其有效性。

另外,该稽核员不

可实施本职业务的稽核。

5.3.5为了规定内部稽核所具备的能力,应对稽核员实施教育训练后,任命为内部稽核员。

5.3.6管理代表及其代理人资格条件:

(1)管理代表及其代理人,应具备技术及管理之能力且熟悉工厂作业运作。

(2)须具备足够之权力与资源。

(3)其所赋之职责为可直接或间接,向公司最高主管报告者。

5.4教育训练:

5.4.1明订有关环境关联物质保证系统各负责人所应具备的资格。

5.4.2明订为了认定有关“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各负责人具备的资格所需要的教育训练、经历或经验。

5.4.3制订全员的教育训练实施计划、并按照该计划实施教育训练、制订该教育训练的

教材,并进行保管。

5.5设计审查:

5.5.1零件、零组件、附属材料或原材料的设计标准书或规格书中须明确记载不含

「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中的环境关联物质。

5.5.2新(或变更后)的承认或验证时,须附相关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MSDS、「环境关

联物质成份或部件展开表(-FM-55Q11)」)以证明不含「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中的环境关联物质。

5.5.3所有材料须符合「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要求,客户特殊需求除外。

5.6产品作业:

5.6.1制造时只使用符合「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要求的零件,原材料,副资材且应建立制程中防止混入污染机制。

5.6.2从进料~仓库~制造~成品仓库~出货,以「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QP-72Q1)」为基础,建立防止混入的机制。

5.6.3.生产为无卤素产品,依「无卤素产品管制作业指导书(-WI-72Q108)」进行作业。

5.7变更管制须包含:

5.7.1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变更(如环境管理代表)—由品保通知客户之品保人员。

5.7.2制造地点变更--由业务通知客户之采购及品保人员,并提供第一次试产状况报告。

5.7.3制程重大变更,包括组装方式变更、包装方式变更、生产机器设备变更。

5.7.4零件,零组件,附属材料或原材料之变更。

后两项变更时,依「设计开发变更管制程序(TR-QP-7303)」作业。

5.8GP小组收集及评估依「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QP-72Q1)」作业。

5.9验证作业:

5.9.1实验室每年依产品主要生产系列各抽取一个料号送第三方检测。

5.9.2依各厂制订的有害物质检验规范进行检测,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ICP测试报告(-FM-55Q12)」或「XRF测试报告(-FM-55Q13)」中。

5.9.3不合格品之管制:

依「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程序(-QP-83Q1)」及「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8301)」作业之。

5.10内部稽核:

依「内部稽核管制程序(-QP-8201)」作业之。

HSF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识别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建立有效地获取客户相关要求、适用产品法律法规的渠道和处理方法,并

定期评价我司对相关要求的遵循程度。

1.2 及时、正确地使公司之产品、环境物质管理活动、服务遵守环境法规及行

业标准要求,符合满足客户要求,达到客户满意。

2.范围:

本公司之产品环境物质管理活动、服务均适用之。

3权责:

3.1业务部负责对客户的HSF要求和期望进行甄别、收集;

3.2品保部负责对适用产品法律法规条例进行甄别、收集;

3.3各相关部门在管理活动中,负责实施有关管理方案的执行,达到管理

方案的要求和期望,并负责必要的改进,维持和持续改进。

3.4HSPM管理代表负责对管理方案的审核与批准;

4.定义:

4.1适用的产品法律法规:

主要指欧盟的RoHS指令,UL认证要求及行业机构等所颁布

的规定。

5.作业内容:

5.1客户HSF要求的收集

定期收集:

业务部每年12月收集客户的HSF含量管制标准并交品保部识别。

不定期收集:

当客户的HSF管制标准要求有变更时,业务部将客户最新HSF管控标准收集完成交至品保部进行识别。

5.2HSF适用的产品法律法规的收集:

定期收集:

每半年,登录有关的网站或者与公司合作之咨询公司联系以获得最新

的法律法规。

不定期收集:

当公司需要时,与本公司合作之咨询公司取得联系以获得最新的

产品法律法规。

5.3HSF法律法规和客户HSF管制标准识别。

5.3.1品保部(台湾区:

产品开发部)在接收到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客户标准时需依公司现有管制标准做比对,如ACES标准符合法律法规或客户标准时,则填写「HSF有害物质管制确认(-FM-72Q13)」由管理者代表签名,并将法律法规或客户标准上传公司DMP系统,列入外来文件管制。

5.3.2如ACES管制与客户要求的项目有冲突,需进行调查及资料收集,必要

时修改ACES管制标注,当无法满足客户要求则通知业务与客户协商。

5.3.4当公司管制标准有修改时需通过第三方测报告,调查表及MSDS等方式

确认现有库存材料及产品符合性。

 

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程序

目的:

确保材料及产品所含之环境关联物质发生异常时,能有效控制,符合国际环保规范,特

订定本程序。

2.范围:

2.1各项进厂之原材料(金属件、塑料件、包材)发生异常。

2.2零件或成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之物品、物质发生异常。

2.3成品或客诉事件异常。

3.权责:

3.1品保部:

3.1.1环保小组召集。

3.1.2异常问题紧急措施之处理。

3.1.3稽核改善方案的执行。

3.2环保小组:

(管代、品保部、业务部、资材部、研发部、工程部、模设及生产部门等)

3.2.1原因分析、拟订改善方案。

3.2.2验证改善效果。

3.3相关部门:

执行改善方案。

3.4环境管理代表:

向客户及总经理报告。

3.5实验室:

对产品执行有害物质检验并准时提供报告。

4.定义:

4.1HSF:

HazardousSubstanceFree有害物质减免.指的是列于WEEE或RoHS指令或其

他适用的标准(含客户要求)或法规中任何材料的减少与消除。

5.作业内容:

5.1环境关联物质异常流程图如附件一。

5.2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之时机:

5.2.1进料、制程产品、库存材料或出货产品发生环境关联物质异常时即由品保召集成立环保小组。

5.2.2以下情形无须采取紧急措施:

新增材料、物质或物品申请发生异常得直接召开环保小组会议。

5.3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之流程:

5.3.1异常通知:

(1)原材料之检验异常时,由品保/实验室开立「质量异常处理报告单

(-FM-83013)」给供货商。

(2)制程之检验异常时(组装、成型、冲压),由品保/实验室开立「质量异常处理

报告单(-FM-83013)」给责任单位。

5.3.2异常处理参照「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8301)」、「矫正与预防措施管制程序(-QP-8501)」。

5.3.3采取紧急措施:

除5.2.2外其余异常发生均应采取紧急措施。

(例:

厂内物品隔

离管制、不良标示、在途品禁止入料…等;并在2小时内向环境关联物质管理代表

报告);如异常品已流入客户手中,环境关联物质管理代表须于8小时内向客户口

头报告,24小时内以书面向客户报告。

5.3.4如客户有特殊需求依客户要求执行。

5.3.5品保部须于4小时内召开环保小组会议。

5.3.6环保小组须拟订各项改善方案,并由相关单位执行改善方案后,由品保部稽核改善方案之执行。

5.4环境关联物质超标之产品贴专用不良品标签,放置于规定的HSF不合格品区域,由各厂区集中保管后再由政府部门核准资质的厂商回收处理。

5.5环境关联物质异常处理演习:

如在一年之内无环境关联物质异常发生,品保部需在年底或次年初(第四季度或次年第一季度)安排进行一次异常发生之模拟演习,确认现有晌应方式有效性,并检讨相关的流程、规定适用性,适当时需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修订,并对演习的状况及结果形成记录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5.6如在客户端或欧盟海关被查出产品有害物质超过允收标准时,厂内相关部门须48H内提供对应的数据及记录(如附件二),以符合欧盟的勤勉免责避免处罚或降低处罚程度,减少公司损失。

6.参考文件:

6.1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8301)。

6.2矫正与预防措施管制程序(-QP-8501)。

7.使用窗体:

无。

8.附件:

8.1附件一:

环境关联物质异常流程图。

8.2附件二:

责任部门提供信息对应表。

 

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管制程序

目的:

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能够控制或可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有害物质及有害物质污染源,评价出现有的或潜在的或重大有害物质及重大有害物质污染源,并进行控制策划。

2.范围:

适用于XXXX公司产品从原料进厂~生产~出货全部过程范围。

3.权责:

3.1品保部:

负责组织实施有害物质及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编制HSF管理方案。

3.2制造部/品保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及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HSF管理

方案的实施。

4.定义:

为避免在产品生产或制造时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5.作业内容:

5.1品保部每年负责组织制造部/品保部识别与评价本过程有害物质污染源,并根据评价结果及相关要求修订管理方案。

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重新识别与评价有害物质及其污染源。

5.2.1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要求变更。

5.2.2技术项目改造、工艺、工程变更及新设备、新产品增添。

5.2.3法律法规要求变更。

5.2.4客户要求变更。

5.2.5因制程原因发生重大产品有害物质事故。

5.3有害物质及其污染源的识别:

制造部(组装、成形、冲压)\品保(IQC、IPQC、FQC)依据生产工艺流程,识别过程中使用的与产品接触相关设备、工装夹具、辅助材料等,识别结果记录于「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表(-FM-82Q12)」。

5.4有害物质及其污染源评价:

5.4.1有害物质评价:

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及潜在的化学反应,并对反应过程和反应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当反应生成公司管控的有害物质时,则评价为重大有害物质工序,反之为一般有害物质工序。

5.4.2有害物质污染源评价的三个要素:

(1).污染的严重度A

得分

环境影响严重度

1

污染源为一般金属材料,物理、化学性质稳定,与产品物理接触,极难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

3

污染源为塑料或经表面电镀的材料,物理、化学稳定性相对较弱,异常时可能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

5

污染源为化学品,极易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

7

正常状态下可能汇入产品,作为产品的一部分;

(2).材料的易混性B

得分

环境影响的频度数

1

该材料不存非环保材料;

3

该材料不存在非环保材料,但可替代材料同时存在环保和非环保材料;

5

该材料同时存在环保和非环保材料,在外观上能明显区分;

7

该材料同时存在环保和非环保材料,在外观上无法区分;

(3).污染可测量性C

得分

可测量性

1

肉眼可看出产品被污染

3

检查产品的标示,方法、记录,作业等可以监测到产品被污染

5

可通过内部的检测设备判定产品是否被污染

7

无法判定,或必须送外检测判定产品是否被污染

综合评价(P)=严重度(A)×易混性(B)×可测量性(C)

当P≥100分时,为重大有害物质污染源工序;

当P<100分时,为一般有害物质污染源工序。

以下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有害物质污染工序:

(A)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交叉生产的工序;

(B)环保与非环保专用工序共享了同一工装夹具;

(C)该工序曾造成严重的有害物质污染事故;

(D)违反HSF方针;

(E)管理层、客户等认为有必要时。

5.5有害物质及其污染源管控

5.5.1针对重大有害物质及其污染源工序,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实施管控,在制定

管理方案时应优先考虑以下方案:

(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非环保材料,如用无毒材料取代有毒材料;

(2)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3)将技术与管理相结合;

(4)内部或送外检验;

(5)必要时,应制订应急方案。

5.5.2品保部负责监督管理方案实施并对结果做确认。

6.参考文件:

7.使用窗体

7.1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表(-FM-82Q12)

8.附件:

8.1有害物质污染源识别与评价管制流程

 

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关联物质符合国际环保、法律、法规及与客户要求,特订定本程序。

2.范围:

2.1各项进厂之原材料(金属件、塑料件、包材、辅材)。

2.2零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之物品、物质。

2.3成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之物品、物质。

3.权责:

3.1总经理:

拟订暨宣示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政策。

3.2产品开发部:

3.2.1负责法律法规的收集。

3.2.2负责审核各部门所提出预使用之材料、物质或物品中环境关联物质之含量是否可予

以使用。

 3.3品保部:

  3.3.1对客户要求进行审核。

3.3.2稽核改善对策执行。

3.3.3将异常情形适时反应至公司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人。

3.3.4制订「禁用物质不使用及削减计划作业指导书(-WI-72Q106)」并要求及监督

各相关部门在期限内完成。

3.4相关部门:

3.4.1预防使用环保法规限定之材料、物质或物品。

3.4.2提出预使用之材料、物质或物品供研发部审查。

3.5业务部:

负责客户标准的收集。

4.定义:

4.1环境关联物质:

零部件、设备等所含有或生产时所使用的物质中,具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如:

镉(Cd)以及镉化合物;铅(Pb)以及铅化合物;汞(Hg)以及汞化合物;六价铬(Cr6+)化合物。

5.作业内容:

5.1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流程图如附件一。

5.1.1品保部、产品开发部与业务部依「HSF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识别作业指导

(-WI-72Q107)」收集法律、法规和客户标准,由品保部与产品开发部将法律、

法规和客户标准与ACES管制标准做对比并填写「HSF有害物质管制确认表

(-FM-72Q13)」。

5.1.2品保部、产品开发部将收集到的管制标准列入公司DMP外来文件管制,并加入

「外来文件管制总览表(TD-FM-42017)」。

5.1.3品保部、产品开发部依据相关管制标准制订「HSF过程控制计划(-WI-72Q105)」

、「禁用物质不使用及消减计划作业指书(-WI-72Q106)」、「环境关联物质作业

指导书(-WI-72Q103)」、「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

和「无卤素产品管制作业指导书(-WI-72Q108)」,并将客户标准转化为厂内标准

实施。

5.1.4资材及行政部向供货商传递ACES环境关联物质管制要求,并要求签署「环境关

联物质不使用契约保证书(-FM-72Q11)」。

 5.1.5开发、设计之产品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流程:

(1)各相关单位提出「环境关联物质列表申请单(-FM-72Q12)」,申请预新增

之材料、物质或物品列入可使用材料物质管制。

(2)申请单位须检附预新增之材料、物质或物品Sample、第三公证单位包含环境关

联物质检测报告。

(3)产品开发部收到申请后,参照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

(-WI-72Q101)」进行审查判定。

(4)产品开发部若判定OK后,则列入「符合环境关联材料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

(-WI-72Q102)」;若判定NG后,则以退件方式处理,或请申请部门重新

提出申请。

(5)可使用之材料物质管制表由产品开发部更新后,交由文管中心上传公司DMP

系统,并通知各相关单位。

(6)经判定OK列入「符合环境关联材料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WI-72Q102)」

中之材料物质,依「环境关联物质作业指导书(-WI-72Q103)」作业,且进

料时厂商须于将本公司要求之环保标签标示于最小包装与外箱上。

(7)经判定OK列入「符合环境关联材料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WI-72Q102)」

中之材料物质,进料时收料人员需确定并核对。

5.1.6试产、量产之产品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流程:

(1)依生产地区分,每年一次由各厂实验室负责依系列收集各厂无铅制程之产品,

依「环境关联物质作业指导书(-WI-72Q103)」作业。

(2)送第三方公证单位检测环境关联物质。

(3)若有新制程导入时,亦须通知实验室,并将该制程之产品送实验室进行测试。

(4)台湾地区除外,只审核第三方公证单位测试报告及MSDS。

5.1.7异常处理:

凡是检测后发现超出标准,依「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程序(-QP-83Q1)」作

业,并立即通知环境管理者代表。

若因产品异常客户通知禁用物料时,依「客户

禁用物料工作指导书(-WI-72Q104)」作业。

5.1.8环境关联物质测试方法,依「环境关联物质作业指导书(-WI-72Q103)」作业。

5.2当环境关联物质限制值变更时,以书面通知供货商及客户,并确认原始检测值。

6.参考文件:

6.1环境关联物质异常管制程序(-QP-83Q1)。

6.2环境关联物质作业指导书(-WI-72Q103)。

 6.3符合环境关联材料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WI-72Q102)。

 6.4禁用物质不使用及削减计划作业指导书(-WI-72Q106)。

 6.5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WI-72Q101)。

 6.6HSF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识别作业指导书(-WI-72Q107)。

6.7无卤素产品管制作业指导书(-WI-72Q108)。

6.8客户禁用物料工作指导书(-WI-72Q104)。

6.9HSF过程控制计划(-WI-72Q105)。

7.使用窗体:

7.1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契约保证书(-FM-72Q11)。

7.2环境关联物质列表申请单(-FM-72Q12)。

7.3HSF有害物质管制确认单(-FM-72Q13)。

8.附件:

8.1附件一:

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流程图。

 

HSF管控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建立公司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视和测量的管控方法,以验证产品符合HSF标准及客户要求,亦可作为内部教育训练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厂各种原材料及制程中使用的治工具、辅材等的HSF有害物质测试。

3.权责:

3.1进料及制程品管:

负责对进料及所在制程的产品、检测治具等进行抽样送测。

3.2各生产单位:

负责对所使用的治工具、固态/液态辅材等进行抽样送测。

3.3业务:

负责依客户要求送样测试。

3.4实验室:

负责对产品的HSF测试及委外送样测试,并负责制定测试计划。

4.定义:

4.1HSF:

HazardousSubstanceFree,指任何有害物质的减少或者消除。

4.2HF:

HalogenFree,无卤要求。

4.3XRF测试仪:

使用X-Ray荧光射线探测原理。

公司使用的XRF测试仪为EDX3000B能量色散光谱仪,厂商:

SKYWAY。

4.4均质材料:

指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为不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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