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屯镇中心校学业评估考务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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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屯镇中心校学业评估考务工作细则

罗屯镇中心校

教学质量检测实施工作意见

 一、考前准备

1、考试前,各学校要制订本校《期末考试调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突发意外事件发生,保证期末统一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进行。

考点主考要与本考点的考务人员、保卫人员等参与考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期末调研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在本次测试中,学生的考号由镇中心校统一编排,考号为五位数,第一位为学校代码,第二位为年级代码,学校代码具体如下:

中心小学为1,沈集小学为2,苗村小学为3,大闫为4,沈庄为5,赵楼为6,其余考生信息有学校统一按年级报电子版,表头注明学校、班级(平行班级具体到班),镇中心校统一做电子版表格,不得随意更改,便于统分。

3、各年级的测试卷均由领队(校长为考点主考)提前到中心校领取,由中心校下派督查员一块带到考点,且与主考共同放入保密柜保管,不得出现测试卷丢失、泄密等任何责任事故。

4、考点设置:

期末测试的考场设在各学校。

每考场设主考1人(由外校校长担任),副主考1人(本校教务主任担任),考场工作人员2名,其余与考务无关的教师严禁进入考试禁区。

5、考场安排:

针对调研测试的时间较为集中及部分学校的实际困难,学校在安排考室和编排座位时原则上一考场以不超过40人进行安排(尾考场除外),以5列×8行(或6列×7行)方式按“S”型安排座位,(考场中多余的桌椅原则上应清理出场,尽量增大课桌间的距离)。

桌子抽屉面反向摆放,抽屉内不得遗留任何纸张、书籍、杂物,并在前门外墙处设置考生物品放置处。

考号一律贴在课桌左上角,考场前门张贴《考生信息对照表》。

各考场应在测试前一天下午4:

30前安排本校教师布置好考室,并组织学生熟悉考室。

6、考试培训

考点要组织开展考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务工作细则》和考试有关规章制度。

各学校务必对考生集中进行安全和考试诚信教育,向考生宣布《考室规则》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内容。

7、人员及物资准备

①、各考点要指定专人统一司铃、发信号。

②、考点要准备适量的A4打印纸、小刀以及密封试卷用订书机(针)、浆糊等物品。

二、考试信号

考点要选定时钟,选定专人对准北京时间,统一发布考试信号。

考点也可通过校园广播系统同时进行语音提示。

统一信号为:

预备铃(三响)——考前1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

发卷(哨)——考前5分钟

开考铃(二响)——考生开始作答;

提醒(哨)——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终了铃(一响)——考生停止作答退场。

每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室,时间一律听从统一信号,监考教师不得以个人时间为准。

三、考试实施程序

1、考前3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中,主考负责点名后,主考交待本堂考试注意事项(第二场要小结前场考试情况)。

主监考、副主考监考教师共同检查卷袋标记的科目与本堂开考科目是否相符,卷袋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

2、考前10分钟预备铃后,监考教师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监考员对考生所带的垫板、文具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

3、考前5分钟,吹“发卷哨”,监考教师当众逐份清点核对,如发现试卷有差错,立即报告主考,进行相关处理。

发卷时,同时提醒考生注意检查所发试卷是否与本堂所考科目相符,页码是否齐全,卷面有无破损、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情况,指导考生填写试卷上准考证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禁止考生作答。

4、开始考试时间,响开考铃,提示请考生开始作答”。

5、开考后,监考员进行检查考生试卷姓名与考号姓名是否相符。

6、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监考教师提醒:

“请考生注意,离本堂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7、终考时间到,响终考铃。

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请全体考生起立,提醒考生将试卷平放在桌面,依次从前门退出考场。

监考员要密切监视,防止考生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8、考生出考场后,监考员检查核对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依次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卷)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分别收集好考生试卷,如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的要立即追回。

检查无误后,清理考室、关闭门窗,两人同时径直回试卷密封室,按规定装袋、密封。

四、考场规则

1、考室前门张贴考生信息表,即考生姓名与座位号。

2、每科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响后,考生有序进入考室,对号入座。

3、考生进入考室后,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其他课本学习资料等物品一律交至考室外的物品存放处,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等)等物品进入考室。

考室内不准相互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卷的印制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填写试卷密封栏内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

开考铃响前,考生禁止作答。

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终考铃响前考生方不得离开考室。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一种颜色的墨水(或笔芯)钢笔(或圆珠笔)直接在试卷上答题,作图题用铅笔绘图。

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卷面整洁。

在试卷密封区内、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6、保持卷面整洁,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外,禁止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7、考生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手势、传递纸条、换卷、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撕毁试卷、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等,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出有关卷面缺损、字迹不清、污损等问题,凡违反《考室规则》违纪舞弊者,按《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处理。

8、终考铃响,考生必须停止作答,根据统一指令起立,将试题卷平放在桌面,待监考员收卷后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场。

禁止将试卷带出考场。

 五、主考(及保密员)职责

   1.在镇中心校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本《意见》主持考点的考试,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

   2.宣传和贯彻执行考试工作方针、质量标准、基本要求和考风考纪;

   3.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或试卷错装等原因必须换卷时,会同副主考、试卷保密员共同启用备用卷,在试卷袋上签名负责;

   4.组织和验收答卷的装订与密封;

   5.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每场巡视在3次以上,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

   6.对不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时撤换;

7.按规定处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8、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9、汇总缺考人员名单,违纪考生情况;

10、负责监考教师的到位考勤情况,对不能及时到位的监考教师及时上报调配,并责令其写出检查、拟定全镇通报书面材料。

因考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安全保密的问题,要追究主考、副主考的领导责任。

六、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按学校“交叉监考”的原则进行,由镇中心校统一调派。

2、监考员须认真履行“考试实施程序”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在考点统一组织领导下,学习和贯彻执行考试工作细则、质量标准、基本要求和考风考纪要求;根据细则主持本考场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场的工作;按时到达考场,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按照考试程序进行工作;领取、启封、核对、分发本场试卷;教育考生遵守《考生守则》,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收集、清点、整理、装订、密封考生答卷;核对缺考学生名单。

3、考试时间内,除考点主考、监考教师外,必须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4、监考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和抄袭、传递、换卷、带走试卷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须及时制止。

5、监考员要遵守监考纪律:

①不准迟到、早退;②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或电子娱乐设备进入考室;③不准看书看报、室内谈笑、抽烟、吃东西、打瞌睡,做与考试无关的事;④不准随意翻看考生试卷,解释题意、抄题做题;⑤不准擅离考室,将试卷传出室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⑥对考生提出的试卷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并及时解决。

6、监考员在监考时间原则上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并由领队顶替监考,必须保证考室内有两名监考员监考。

7、凡在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情况都须当场及时报告给主考,考试结束后不在受理。

8、监考教师要爱护、关心考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通知考生学校,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并在该生试卷上如实记载,按原座位顺序装入试卷中。

  9、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含缺考卷)份数,如发现考生将试卷带走,须立即追回。

10、试题卷(含缺考卷)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由上而下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清点顺序、份数、倒顺、反页无误后,整理好试卷。

超过30人以上的考场依试卷数量平均装订为两本。

11、装订时,用A4白纸作卷本封底,再在卷本正面先沿密封线纵向均匀订三个订书钉,在试卷反面密封区两端横向各订一个订书钉(即正三反二)。

监考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评卷教师职责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卷,不得自行另立标准(有关评分标准的问题由阅卷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评卷教师应自始至终做到“执行标准前后统一,同一题组教师之间掌握标准统一”。

语文作文部分的评分不易把握,应先按规定评出上、中、下不同等级的标准卷,再开始评卷,并坚持两人共同评阅。

2、评卷一律采取流水作业法,一般应一题一人单独评阅,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向组长汇报,待有明确意见后再处理。

3、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不偏宽,不偏严,防止从欣赏、兴趣等出发给分。

评卷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批阅,每题得分应记于题首成绩栏内,同时记于卷首成绩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记于试题番号上;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记分,只记负分,不记得分;学生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以免混淆;计算分数时要集中精力,必须准确无误,最后汇总得分。

4、要在认真做好试卷的复查工作(查有无错评、漏评,错过分、漏过分等)后才能总分,总分时要严肃、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另人复查,保证准确无误。

5、落实评卷责任,评后签名(包括评卷人、复查人、总分人)。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评卷纪律,评卷时间不会客、不串门,有事必须向组长请假,报中心校批准。

2、评卷场内保持肃静、不得带小孩或其他人入场。

不得组织学生参与评卷。

3、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不得私拆密封试卷和撬看密封线内的学生姓名和考号;不得去辨认学生笔迹。

4、保守机密。

试卷和答案不得带出评卷场,不得向外泄露评卷情况,不得受托查阅学生试卷和学生的分数。

5、爱护试卷。

抽烟喝水时要严防损坏卷面,严禁在试卷上涂抹和作记号。

6、若填写成绩有误需要更正时,应先报告组长,更正后要签名。

三、应注意的问题

1、评卷中如遇密封装订不整齐或学生答题写进了密封线内,确实影响教师评卷的,可由评卷组长指定两位教师当场评阅,然后重新装订、密封。

2、评卷过程中如遇学生填写的姓名和考号外露,需两位教师共同评阅方能有效。

3、草稿纸按规定不能装入试卷,如有装入的,对草稿纸上的解答一概不评阅。

4、评卷时若发现有先后出现两种笔迹,或答案涂了用另纸贴上解答了的,报告组长再评卷给分;如发现雷同试卷,报告评卷组长。

八、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1、考试监考中不履行职责,吸烟、看报、打瞌唾、聊天,迟到、擅自离开岗位以及使用(玩)通讯工具(手机)的;

  2、考前、考后未认真检查、清理考场(考生),未按要求如实反应考场违纪情况的;

3、在统分中连续或累计多次出现明显积分错误的;

4、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的;

5、试卷验收过程马虎、随意,出现倒页、错页等情况的;

  6、在评卷、统分(拆卷前)中擅自撬看试卷的。

  

(二)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或舞弊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该科(该次)成绩降档评比;取消其该科评比资格或取消该次统考中其全部科目的评比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模资格;取消其当年职称晋聘资格。

对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者,多款并处,年度考核定性为不合格,并上报教体局纪检监察室备案或给予行政处分。

1、考场混乱未及时制止或制止无效者;

2、监考过程中暗示学生题目答案或有意为难学生,影响考生考试者;

3、排挤差生,不让其参加考试者;

4、请人代考者;

5、不服从监考安排,有意为难学校领导者;

6、偷换、涂改应考者试卷、分数的;

 7、在评卷、统分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应考者成绩的;

 8、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9、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试纪律混乱的;

  10、场外组织答卷、为应考者提供答案的;

11、在接送卷、保密等过程中故意或过失造成试题泄密的;

12、班主任、科任教师未按要求安排好学生考号者;

13、监考教师未按要求安排好学生座位,未按要求顺序收回、整理试卷者;

14、监考过程中或评卷、查卷、统分工作中造成考生试卷丢失的;

15、在评卷中出现错评、漏评、标准不统一的;

16、在评卷、查卷中发现雷同卷而不上报,有反映,经核查认定,事实属实的。

(三)关于对雷同卷的处理:

1、一个考场出现1—2份雷同卷的,对应大题按0分算,全镇通报批评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

2、一个考场出现3—5份雷同卷的,对应学生的该科成绩全部按0分算,全镇通报批评其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取消其科任教师该科的评比资格;取消其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

3、一个考场出现6份以上雷同卷的,对应学生的该科成绩全部按0分算,取消其监考教师、科任教师本次考试所有学科的评比资格;取消其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取消其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本年度职称晋聘资格;其监考教师和科任教师的年度考核定性为不合格;同时追究考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总之,各学校必须强化考生考试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凡考必严,违规必究,严肃考风考纪,严惩考试违纪舞弊歪风,从而促进全镇小学教育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罗屯镇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

《主考、副主考诚信承诺责任书》

在此次教学质量在检测中,我作为主考或副主考一定能做到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在镇中心校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本《意见》主持考点的考试,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

   2.宣传和贯彻执行考试工作方针、质量标准、基本要求和考风考纪;

   3.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或试卷错装等原因必须换卷时,会同副主考、试卷保密员共同启用备用卷,在试卷袋上签名负责;

   4.组织和验收答卷的装订与密封;

   5.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每场巡视在3次以上,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

   6.对不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时撤换;

7.按规定处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8、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9、汇总缺考人员名单,违纪考生情况;

10、负责监考教师的到位考勤情况,对不能及时到位的监考教师及时上报调配。

11、因本人工作不力,造成考试成绩无法评估,我愿写出书面检讨书及辞职报告,报镇中心校接受处理。

 

XXXX考点主考:

XXXX考点副主考:

2014年月日

 

罗屯镇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

《监考教师诚信承诺责任书》

在此次教学质量在检测中,我作为监考教师一定能做到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考试实施程序”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在考点统一组织领导下,学习和贯彻执行考试工作细则、质量标准、基本要求和考风考纪要求;根据细则主持本考场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场的工作;按时到达考场,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按照考试程序进行工作;领取、启封、核对、分发本场试卷;教育考生遵守《考生守则》,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收集、清点、整理、装订、密封考生答卷;核对缺考学生名单。

2、考试时间内,除考点主考、监考教师外,我做到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3、我树立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和抄袭、传递、换卷、带走试卷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及时制止。

4、我严格遵守监考纪律:

①不迟到、早退;②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或电子娱乐设备进入考室;③不看书看报、室内谈笑、抽烟、吃东西、打瞌睡,做与考试无关的事;④不随意翻看考生试卷,解释题意、抄题做题;⑤不擅离考室,将试卷传出室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⑥对考生提出的试卷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我能当众说明并及时解决。

5、在监考时间我原则上不上厕所,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申请批准,并由领队顶替监考,以保证考场内有两名监考员监考。

6、在监考中一旦发现违纪舞弊情况我会当场及时报告给主考,做到不在考试结束后再发牢骚、再举报。

7、我会爱护、关心考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病,及时通知考生学校,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说服其停考,并在该生试卷上如实记录,并按原座位顺序装入试卷中。

  8、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含缺考卷)份数,如发现考生将试卷带走,立即追回。

9、对于试题卷(含缺考卷)我会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由上而下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清点顺序、份数及倒顺、反页情况无误后,整理好试卷交考务室。

10、装订时,超过30人以上的考场依试卷数量平均装订为两本,用A4白纸作卷本封底,再在卷本正面先沿密封线纵向均匀订三个订书钉,在试卷反面密封区两端横向各订一个订书钉(即正三反二)。

如因本人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我愿意接受我愿写出书面检讨书及辞职报告,报镇中心校接受处理。

XXXX考点监考教师:

2014年月日

罗屯镇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

《信号员诚信承诺责任书》

在此次教学质量在检测中,我作为信号员一定能做到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预备铃(三响)——考前1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

发卷哨(哨)——考前5分钟

开考铃(二响)——考生开始作答;

提醒铃(哨)——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终了铃(一响)——考生停止作答退场。

如因本人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考试出现时间提前或推迟等问题,我愿接受镇中心校给予的相应责任追究处理。

 

XXXX考点信号员:

2014年月日

 

罗屯镇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

《安全员诚信承诺责任书》

在此次教学质量在检测中,我作为安全员一定能做到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考试期间负责维护考点的考试秩序,制止考点内外噪音,保证考点环境安静。

2、制止本考点出场考生逗留、喧哗,做好考生疏导工作。

3、协助监考员向主考报告考场的偶发事件或重大问题。

4、处理本考点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主考报告。

5、做好主考安排的有关工作,加强对提前离场的考生进行集中管理。

6、考试期间,校园内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出考点。

7、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做好考点安全保卫工作。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8、随时注意考点内外动向,及时反映或处理考试期间各种偶发事件。

如因本人工作失职而造成考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或事件等问题,我愿接受镇中心校给予的相应责任追究处理。

 

XXXX考点信号员: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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