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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相关方SHE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的承包方、供应商、产品销售运输方、参观访问者、第三方审核人员等可控相关方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行为符合国家法规及我公司SHE管理方面的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承包方、供应商、产品销售运输方、参观访问者、第三方审核人员等可控相关方在我公司工作期间的SHE行为的控制。

三、责任

1.SHE部:

1.1.负责对所有可控相关方在公司的SHE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培训及监督各部门、车间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工程部:

2.1.负责对施工单位的SHE资质进行审查,选择、使用合格的施工单位。

2.2.负责与选用的施工单位签订SHE协议,并进行作业现场的SHE交底。

2.3.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SHE培训教育。

2.4.负责对非报建项目(即未向当地住建部门报建的项目)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环保类施工方案、SHE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2.5.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的特殊作业票进行审批。

2.6.负责对施工单位的SHE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7.负责对施工单位年度SHE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8.负责建立合格施工单位的名录、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3.物流管理处:

4.1.负责对药材、备件等供应商的管理。

4.各部门、车间:

5.1.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方的接待及管理。

四、术语

1.相关方:

是指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如:

工程项目相关方、设备安装与维护的相关方、物料供应商、政府工作人员及SHE管理体系审核人员、参观访问者等。

2.施工单位的SHE培训分为三个类别,具体包括:

2.1.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培训:

以本行业的SHE技术规范为主,再增加其它内容的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培训时间应在0.5-2h之内。

2.2.施工单位入厂后的培训:

指入厂SHE培训、施工作业及其它SHE管理要求的培训,至少应包括:

入厂后需注意的SHE相关内容、施工作业中需要遵守的SHE相关要求,培训时间应在0.5-2h之内。

2.3.高危作业的培训:

指与项目相关的高危作业(如基坑、吊装、动火等)的SHE培训,培训时间应在0.5-2h之内。

3.施工单位的再培训指施工单位因现场工作表现不能满足SHE要求,而增加开展的培训。

五、环境健康安全

N/A

六、程序

1.可控相关方分类

1.1.承包商是指为项目提供工程劳务的组织者或设备制造者,主要包括:

工程项目相关方(包括零星工程相关方)、设备设施安装与维护相关方、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方、产品销售运输相关方等各种服务承包商。

1.2.供应商是指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配件的个人或单位,主要包括:

物料供应相关方(包括运输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相关方、设备设施供应相关方。

1.3.其他可控相关方:

政府工作人员、参观访问者、管理体系审核人员、临时来公司技术交流的客户、参与工程项目招标的人员等。

1.4.由SHE部负责确定公司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主要包括:

Ø工程项目相关方;

Ø绿化维护相关方;

Ø设备设施安装与维护相关方,主要包括电梯维保相关方、从事设备设施吊装及安装的相关方;

Ø物料供应相关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方;

Ø固体、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方。

2.SHE方针及进入公司SHE管理要求的宣传

2.1.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向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方宣传我公司的SHE方针及进入公司后SHE管理的基本要求。

3.相关方管理要求

相关方管理的主要要求如下图:

 

 

 

3.1.各级相关方SHE管理通用要求

3.1.1.各级相关方进入公司的SHE管理要求

3.1.1.1.SHE部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发放会客证,并告知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

未经会客部门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厂区的办公或生产区域、厂区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废弃物按照标识规定投入指定的容器中。

进入厂区的政府工作人员、参观访问者、SHE管理体系审核等人员,由相关对口部门的人员陪同或由SHE部值班人员与对口部门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可不进行出入登记,但业务对口部门必须对其在公司的SHE行为进行监督。

3.1.1.2.进入车间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车间负责人同意后由专人现场陪同,陪同人员须告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车间的SHE管理要求。

3.1.1.3.针对长期频繁出入公司的外包方人员,如绿化养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装卸工、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人员,在经过相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由业务部门至SHE部办理《临时出入证》或《许可证(入厂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凭《临时出入证》或《许可证(入厂许可证)》进出厂区。

3.1.2.外来相关方车辆的控制

3.1.2.1.外来车辆进入厂区SHE部值班人员必须告知进入厂区的相关要求,如:

进入厂区禁止鸣笛、厂区限速40公里/小时、行至交叉路口、大门口及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3.1.2.2.政府部门车辆由SHE部值班人员与接待部门沟通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其他外来客户车辆一律停在厂区外指定的停车位置。

3.1.2.3.供应商物料的配送车辆及其他为公司服务的车辆进入厂区前在公司物流门凭行驶证换取公司内部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3.1.2.4.严禁漏油等污染环境的车辆进入厂区。

3.1.3.施工材料的堆放要求

各级相关方在堆放施工材料时,不得随意堆放,应堆放在专用区域内,需注意的是,不得将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物品堆放在有热源、明火产生的区域,如将纸板堆放在公司草坪上的泛光灯上(因泛光灯灯罩表面温度较高,引燃周边可燃物)。

3.2.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的SHE管理要求

3.2.1.工程项目相关方、设备设施安装与维护相关方的管理要求如下:

3.2.1.1.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选择

项目管理处项目负责人根据《扬子江药业集团招投标管理条例》要求,选择足够数量的施工单位参加招标。

招标前,项目管理处项目负责人需对所选择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前期在我公司承接过相同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已进行过资质审查,可不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本项目的需求。

3.2.1.1.1.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预审:

3.2.1.1.1.1.对项目预算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须确保各施工单位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出现特殊情况或特殊项目,经办人可出具情况说明,经项目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以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1.2.确认各施工单位近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如发生,则不得允许该单位参与项目招标。

3.2.1.1.1.3.确认各施工单位应曾在本公司或其它公司有过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对于新引进的施工单位,需对其实施过的案例进行调研。

3.2.1.1.1.4.确认各施工单位在承接的项目方面有足够数量的、通过审核或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如有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等。

注:

对于小型零工施工单位,因该类单位的规模较小,项目管理处只需审核上述第“3.2.1.1.1.2”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即可。

3.2.1.1.2.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对以下施工单位的特殊资质进行审核:

3.2.1.1.2.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取得所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1.1.2.2.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保单位应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2.1.1.2.3.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时,应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选择具有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内容,不同资质的施工单位所能承担的建筑物的要求如下:

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一级,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三级,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3.2.1.1.3.选用合格的施工单位

项目管理处项目负责人选择足够数量且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标。

在进行技术标评审时,项目管理处项目负责人需对本项目涉及到的SHE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打分。

3.2.1.2.与选用的施工单位签订SHE协议

项目管理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需同步签订SHE协议,SHE协议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但SHE协议中需明确双方的SHE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管控措施。

3.2.1.3.对施工单位进行SHE交底

对于非报建项目,在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项目管理处要与施工单位进行SHE交底,并填写《SHE交底记录》,将现场的SHE风险、管控措施和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厂施工前,根据现场主要的SHE风险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如临时用电方案、起重设备安装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基坑开挖方案、应急预案等),由项目管理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允许施工作业。

SHE交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高处坠落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危大工程(如基坑工程)伤害、扬尘、排污等内容及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开展SHE交底。

3.2.1.4.施工单位的SHE培训、领证

对于在公司内施工的非报建项目,项目实施前须做好施工单位的SHE培训、领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3.2.1.4.1.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培训

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求施工单位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开展SHE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向项目管理处和SHE部提供相关培训材料,由项目管理处和SHE部共同对培训材料进行审核。

3.2.1.4.2.施工单位入厂后的培训

施工单位入厂后的培训,分别由项目管理处和施工单位组织。

其中,项目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单位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

具体要求如下:

3.2.1.4.2.1.由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培训

Ø项目管理处需安排本部门每个项目的项目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开展入厂、施工作业及其它SHE管理要求的SHE培训,并根据施工单位所从事项目的性质,为施工单位提供公司内部相关的标准和制度进行学习。

Ø在培训结束后的1天内,项目管理处需组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用书面考核或口头提问的方式。

考核合格后,由项目管理处SHE兼职人员发放附录1:

《许可证(入厂许可证)》,并填写施工人员许可证发放记录》,同时将考核材料进行归档。

3.2.1.4.2.2.由施工单位组织的培训

Ø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接受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培训后,需按照项目管理处提供的培训材料(公司内部相关的标准和制度),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的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Ø在完成培训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用书面考核或口头提问的方式。

施工单位将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提交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由项目管理处SHE兼职人员发放附录1:

《许可证(入厂许可证)》,并填写施工人员许可证发放记录》。

Ø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须做好对一线作业人员培训结果的抽查,确保一线作业人员如实接受了培训。

3.2.1.4.2.3.高危作业人员的培训

项目管理处需安排本部门SHE兼职人员,对施工单位从事与项目相关的高危作业人员开展SHE培训,高危作业主要包括:

基坑作业、升降梯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和特殊作业,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公司内部相关的标准和制度进行学习。

项目管理处需在培训结束后的1天内,对上述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项目管理处SHE兼职人员发放附录1:

《许可证(高危作业资格证)》,并填写施工人员许可证发放记录》,同时将考核材料进行归档。

3.2.1.4.2.4.对离岗后复工及长期在岗员工的培训

施工单位员工若离开施工区域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或在同一工作区域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需重新开展施工单位入场后的培训和高危作业人员的培训。

3.2.1.4.2.5.再培训的要求

项目管理处或SHE部在日常SHE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员工不能满足SHE作业要求时,需要求施工单位对该员工暂时停工,并收回该员工的《许可证(入厂许可证)》或《许可证(高危作业资格证)》。

待施工单位对该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重新发放《许可证(入厂许可证)》或《许可证(高危作业资格证)》,方可允许该员工上岗作业。

3.2.1.4.2.6.所有的培训应有效,且具有针对性

Ø培训方法:

会议培训、班前站队教育、视频教育培训等。

Ø培训考核和认证:

特种设备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证件方可上岗;其余人员应经过公司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附录1:

《许可证(入厂许可证)》。

3.2.1.5.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3.2.1.5.1.项目管理处应明确所有员工需佩戴附录1:

《许可证(入厂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2.1.5.2.对于非报建项目,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需每周组织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通报项目进度、工作质量和SHE管理存在的问题。

3.2.1.5.3.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求

Ø对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处需要求施工单位采用防扬尘的措施,如:

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定期喷水等,降低现场的扬尘。

Ø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污染环境。

Ø按照属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合规处置建筑垃圾。

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落实施工时间,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如果需要施工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批准。

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避免施工过程中噪声扰民的现象。

Ø有效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尽可能做到有效收集,减少对外环境的污染。

3.2.1.5.4.施工现场涉及到的基坑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管理要求

3.2.1.5.4.1.对于现场实施的基坑作业、脚手架作业等构成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范围详见《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需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Ø在施工前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Ø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交底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工作流程、工作条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并由双方共同在施工方案上签字确认。

Ø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Ø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Ø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核验。

3.2.1.5.4.2.对于现场实施的基坑作业、脚手架作业等构成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时(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范围详见《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除需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展相关工作外,还需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2.1.5.5.施工现场涉及到的塔吊、升降梯作业等管理要求

3.2.1.5.5.1.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特种设备,如塔吊、叉车、升降梯等,在投入使用前,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需做好以下检查:

Ø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进行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均经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

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证书进行检查,确保作业人员所持作业证书中的作业项目与所从事的项目一致,且作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3.2.1.5.5.2.项目监理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塔吊、升降梯等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再次使用。

3.2.1.5.5.3.项目监理需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塔吊、升降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2.1.5.6.施工现场涉及到的特殊作业管理要求

3.2.1.5.6.1.对在公司内施工现场涉及到的高处、动火、吊装等特殊作业,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特殊作业前向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提出作业申请,由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根据公司特殊作业的相关SOP要求,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并至作业现场确认各项安全控制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后,方可对特殊作业进行审批。

3.2.1.5.6.2.对在公司外施工现场涉及到的高处、动火、吊装等特殊作业,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规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并做好作业过程的监管。

3.2.1.5.7.施工现场隐患检查和整改要求

3.2.1.5.7.1.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需每天至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当发现现场存在“三违”、设备隐患、电气隐患等SHE隐患时,应立即叫停相关作业,并出具《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待完成整改并经确认后,方可恢复作业。

3.2.1.5.7.2.对政府主管部门、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管理处需与施工单位共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整改,并确认整改效果。

3.2.1.5.8.应急演练的实施要求

项目管理处/零星施工所在车间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至少参加一次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

3.2.1.5.9.安全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生人员受伤、死亡或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时,项目管理处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0.5h内向SHE部报告,由SHE部根据法规要求,并结合现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定是否需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对不需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安全事故,由项目管理处和SHE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3.2.1.6.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公司需组织使用部门、项目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建设项目无遗留问题,现场已恢复原状或达到要求。

符合上述要求后,由相关验收部门在《决算单据》中“安全验收”一栏填写“完成”后,财务部门才能给施工方付款,否则不予付款。

3.2.1.7.施工单位的SHE工作表现评价和持续改进

项目管理处需做好对施工单位的年度SHE工作表现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SHE工作表现评价方面至少应包括:

施工单位的行为规范、SHE措施计划及履行情况、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SHE培训、文明施工、日常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等,并填写《施工单位年度SHE工作表现评价表》,其中:

3.2.1.7.1.土建、净化施工及机电安装等大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每个建设项目完成决算前,项目管理处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施工单位的SHE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即为该施工单位当年度的SHE工作表现评价结果。

3.2.1.7.2.对于在公司开展零星工程施工的单位,则在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年度综合SHE工作表现评价,并得出评价结果。

项目管理处在完成年度SHE工作表现评价后,需将评价结果在一个月内告知施工单位,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后续整改提升方案至项目管理处评价人处。

如拒不提交整改提升方案,则移除公司的施工单位目录中。

3.2.1.8.施工单位档案建立

项目管理处需建立合格施工单位的名录和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8.1.项目管理处在完成施工单位的选用后,需由项目管理处SHE兼职人员在3天内将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完善进《年合格施工单位名录》中。

若发生本文中“第十二条”内容或施工单位被吊销从业资格、解散等情况时,则需在1天内将施工单位从《年合格施工单位名录》中移除。

3.2.1.8.2.项目管理处SHE兼职人员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对《年合格施工单位名录》中内容进行更新,如承接了新项目,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

3.2.1.8.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管理处需建立施工单位的档案,需包括:

Ø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料。

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含SHE协议)。

Ø与施工单位的SHE交底材料。

Ø施工单位员工的培训材料,只针对在集团各子公司内施工的项目。

Ø对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整改通知单》。

Ø对施工单位出具的《施工单位年度SHE工作表现评价表》。

注:

上述资料中如未产生,则无需提供;若同一家施工单位负责集团多个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处在保存资料时,可以只保存一份资质资料。

3.2.2.物料供应相关方、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方、绿化维护相关方管理要求如下:

3.2.2.1.各业务经办部门需在项目实施前的招标阶段对相关方的资质进行审核,确认选用的相关方的资质、履约能力等应能够满足需求部门、车间项目的需要后,只有通过选用的相关方才能参加项目的招标。

3.2.2.2.各业务经办部门与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签订合同时,须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方需要履行的SHE管理要求,或者与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签订单独的SHE管理协议。

3.2.2.3.培训要求

3.2.2.3.1.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

3.2.2.3.1.1.由业务需求部门、车间SHE专(兼)职人员组织识别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作业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

其中:

Ø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依据Y-MSD-EM-M-006《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更新规程》的要求,建立Y-MSD-EM-M-006-R01《车间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

Ø危险源的识别方法依据Y-MSD-HS-M-027《安全风险辨识、评价与分级管控管理规程》的要求,建立Y-MSD-HS-M-027-R01《部门/车间区域风险控制措施清单》。

3.2.2.3.2.培训组织

3.2.2.3.2.1.SHE部就如何实施相关方培训,组织各部门、车间SHE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对相关方培训的能力。

3.2.2.3.2.2.业务需求部门、车间对相关方人员进行SHE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厂区通用SHE要求、事故案例、Y-MSD-EM-M-006-R01《车间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和Y-MSD-HS-M-027-R01《部门/车间区域风险控制措施清单》中的内容。

3.2.2.3.2.3.培训完成后,相关业务部门需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用书面考核或口头提问的方式。

3.2.2.3.3.培训的实施

3.2.2.3.3.1.所有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必须参加培训,填写《相关方SHE培训签到表》,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2.3.3.2.相关方人员发生变化,必须先进行培训,填写《相关方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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