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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现状与问题

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四省(直辖市)都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我们在充分肯定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应看到非公有制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XX年,上海市私营企业职工因工死亡177人,占全市工亡总数的39.33%;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因工死亡58人,占全市工亡总数的68%;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67%;浙江省是非公有制企业大省,生产安全事故总数位居全国第三。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发生工业伤亡事故736起,死亡756人,分别占全省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82.4%和89%。

四省(直辖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呈如下特点:

一、大部分国有改制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健全,管理比较规范。

这类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按有工伤、医疗、养老、失业、(关政策为职工上劳动保险.

生育),还能从市场竞争的需要出发,目觉在食、毗建寺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浙江一些外来加工企业还做好了应对SA8000(社会责任认证标准)挑战的准备,这部分企业劳动保护现状也比较乐观。

二、大部分规模以下(浙江标准,职工100人以下,月产值500万元以下)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由于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重生产、轻安全,无视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企业劳动保护状况十分严峻。

设备陈旧,条件落后,环境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大量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主利欲熏心,“只管赚钱,不管安全”。

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意降低、减少、甚至取消安全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迫使工人在拥挤、昏暗、潮湿的车间里生产,在噪声、高温、粉尘污染的环境中劳动,职工生命安l全和身体健康缺乏保障。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欠缺,不按期发放,职业危害难以避免。

不少中小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肆意减免国家明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一些企业即使发放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也存在着以次充好,不按期更换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自备芍动防护用品的“土政策”,任意剥夺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护权利。

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加点情况严重。

许多非公l企业打着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旗号,随意抬高工作定额,l变相强迫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经常达到10小时以l上;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加班加点不仅超过了法律的极限,甚至超过了人的生理极限,导致因疲劳过度酿成人I身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几乎没I有休息臼、节假日,国家法定的休息时间在很多非公有1制企业已经异化成为企业的施舍;而且休息日、节假日1加班,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也不能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随意剥夺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

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错误地将安全教育培训与业务操作培训等同起来,甚至将安全教育培训与生产经营对立起来,为降低成本,企业首先削减的是安全教育经费。

由于企业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对存在的职业危害既不履行告知义务,也。

不变待防范措施_致使进城务工人员普遍缺乏安全生产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操作技术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有关资料表明,在近年发生的企业工伤事故中,进城务工人员占伤亡总数的80%以上,已经成为最大的受害群体,更加可悲的是他们往往又是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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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匮乏;用工行为混乱,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合同中也缺少安全卫生相关条款;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上工伤保险,职工因工造成各种伤害后得不至!

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是由企业内外因素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形成的。

一、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和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率,为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由于片面追求GDP指标,急于大干快上出政绩,随意降低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企业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及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走过场,造成非公有制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多,安全生产基础差。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过分采取迎合政策,导致一些被发达国家淘汰的落后生产方式、生产工艺乘虚而入,加大了我国防止职业危害工作的压力。

二、政府监督管理体制不顺,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企业监督无法到位。

尽管近几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但无法否认现行安全卫生监.

管工作仍因体制不顺存在着职能重叠、职责交叉、监管主体不明确、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

并且由于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少,应付日常事务尚且不暇,对变化大、转型快、数量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施有效监管更难以落实,现行安全卫生监管体系、监管力量与非公有制企业监管需求差距甚远。

三、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都做卅了明确规守,国家也要求安伞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生产企业全面负责。

然而大量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对这一要求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利益驱动下,压低生产成本,减少安全投入,迫使职工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作业。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这类企业责任人尚缺乏强硬的惩戒手段和有效的制裁机制。

我国《刑法》涉及伤亡事故一般是追究直接责任人,对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者很难适用;同时涉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又仅适用于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导致非公有制企业的法人和管理者逃避了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所应负的法定责任。

问题成因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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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

制订、修改相对滞后。

我国现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规定、标准大都是计划经济时期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已很难适用。

同时伴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换代升级,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由此引发出许多新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也缺乏配套法规和国家标准,这些都制约和影响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和监督执法的效果。

五、伤亡赔偿、经济处罚标准过低,不足以刺激企业增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投入。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额度都很低。

通常事故死难者的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大约是5万~6万元,企业工伤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最高也不过20万元,这些部不足以对漠视安全生产的企业主和管理者产生震慑作用。

同时,由于伤亡赔付标准与企业安全投入反差巨大,、致使一些企业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将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权益置之度外。

六、工会群众参与监督的职责难以落实。

首先是

在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十分恶劣的企业建立工会仍然面临着重重阻力。

其次是非公有制企业即使建立了工会组织,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也面临着三方面的困难。

一是“不敢维”,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成员首先是企业雇员,工会委员仅是兼职身份,面对强大的资本代表者,工会很难享有与企业主平等协商的地位。

二是“不能维”,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平等协商维权机制,没有类似职工代表大会这样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渠道。

三是“不会维”。

工会委员对企业工会的职责和任务不熟悉、不清楚、不了解,上级工会又不能采用传统的发文件、下指示的工作方式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

七、进城务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技能差,素质低。

近年来,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队伍的主体。

这些人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安全观念淡薄,加之企业不认真履行三级教育义务,不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培训,致使他们盲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各类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同时,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坚持要求企业采取岗前、岗中及离岗体检等法定措施,发生职业伤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医疗和赔偿,自身权益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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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和建议

提高认识,落实法规,发挥工会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明确政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

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主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2/3的伤亡事故和3/4的重特大伤亡事故及严重职业伤害均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权益问题已经或为继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后的又一社会敏感问题。

若对这一问题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将直接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深刻理解各级政府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安全卫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切实担负起各级政府“为宫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企业全面负责机制。

首先,强化市场准入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

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同监督,防范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新建企业进入市场。

第二,加大对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造成职工伤亡事故企业的查处力度。

采用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制裁。

建议修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经济处罚的条款,加大处罚的力度;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大幅度提高工伤赔付金额,增加企业的事故成本;使非公有制企业“死不起人”,刺激企业重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安全卫生资金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安全信用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市场诚信制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利用政府相关站和各种公开信息渠道,定期就企业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公示公告,使事故多发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生存。

三、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威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业危害,不仅对已经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页15共页9第

进行监督,而且还应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企业加强抽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企业的职业危害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建议司法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司法解释中,遵循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将劳动合同以及岗前、岗中和离岗后的举证责任倒置,变当事人举证为用人单位举证,保证因工遭受伤害的职工“伤身不伤心,流血不流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计件工资制的监督,严格工时备案制度,防止企业以不合理的记件工作形式掩盖其强迫职工加班加点的事实,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企业将法定由企业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变相转嫁到职工身上。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

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惩恶扬善的积极引导作用,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表彰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对无视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事件及企业进行揭露曝光。

通过建立举报信箱和便捷的、家喻户晓的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社会监督。

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安全卫生举报的职工群众进行奖励,运用激励机制将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置于人

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体制,有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对职工逆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雕有力措施和有效途径。

鉴于目前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薄弱,培训师资不足的情况为保证职工安全卫生培训效果,各地政府应当积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措施。

一是主管竞务输出的部门要把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内容缈人职业培训计划,使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与企业技术培训同步进行。

二是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矿山、建筑、石油、化工)应当建立相应的企业安全卫生培训中心或基地,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业、规范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认真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培训职责和教育义务,并将此做为政府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建设,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六、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推动和协助企业工会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自觉地把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主要内容。

目前,随着各地工会组织的建立,企页15共页11第

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问题日益突出地摆到各级工会组织面前。

有关资料显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因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占50%以上,并大有诱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趋势。

因此,针对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事故频发的特点,各级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应当实现两个转移,即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乡镇工会,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

健全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

组织机构是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加强非公自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首先心须加强乡镇以下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络建设。

一是推广浙江省“五同步”的建会思路,在乡镇组建工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该委员会应由乡镇工会的主席或副主席兼任主任,殳委员3人至5人。

二是有条件的省市,可以学习借鉴江苏省的做法,由省总工会出资聘用一定玫量的劳动保护专职干部,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乍。

三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和建立工会联釜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灵会,即使是25人至50人的小企业工会,也必l而配备1名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同时要按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

检查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实行群众监督。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雏权能力。

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本身受雇于企业主,要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其个人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协调的好坏以及工会在企业中能否发挥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培训。

培圳时,他们不仅要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还应学习和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独特的方法和技巧。

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协助履行维护职责。

各级工会要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和关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国常工作中的焦点问题、难点问题,通过上一级工会的监督参与,指导和协助企业工会履行表达和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法权益的职责。

要帮助工会在企业建立安全卫生协商制度和协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对话、协商;要组织发动职工群众,运用各类安全检查提示卡,对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充分发挥页15共页13第

安全生产群防群冶的作用;要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工会及时总结维权经验,解决维权难题,改进维权方法,提高维权技巧。

积极开展针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职业危害多发行业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活动。

群众参与监督是党和国家赋予各级工会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的具体职责,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寻找参与监督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应当在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卫生督查活动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以工会为主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活动,独立自主地行使工会的监督参与职责,通过工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工作,扩大工会的影响,把广大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

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一法三卡”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品牌活动的作用。

各级工会应当充分发挥“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作用,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将这一工会劳动保护品牌活动做大做强,并不断扩大“安康杯”竞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影响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各行业的特点,积极普及推广“一法三卡”等先进的监督检查经验,通过科学检查法的学习运用,提高职工的安全操我懂安全、“我要安全、达到作技术和事故防范能力,

我会安全”的目的。

加强SA8000的研究,全面推动和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出口产品加工企业受到来自西方国家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的冲击和严峻挑战。

这虽然给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但就工会而言,这无疑是借助外力,促使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升劳动保护水平的难得机遇。

各级工会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积极的态度。

要抓住机遇,大力宣传SA8000的积极作用,推进企业开展社会责任认证工作。

通过主动参与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加大安全卫生投入,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夯实劳动安全卫生基础,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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