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峰山景区天湖小广场及亲水栈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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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峰山景区天湖小广场及亲水栈道

 

帽峰山景区天湖小广场及亲水栈道

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

项目代建单位: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五年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艺杰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帽峰山景区天湖小广场及亲水栈道建设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帽峰山古庙景区附近

4

2.2.3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

帽峰山古庙景区天湖水库坝两侧、和乐路旁的沁园酒店入口对面、古庙景区罗汉堂至石壁、半峰亭至南门进山园路和天湖至罗汉堂段步行径.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所含全部内容。

对天湖水库坝两侧景观进行改造,建设亲水栈道、景观台、风雨长廊、登山栈道、灯光照明系统等,并对绿化进行升级提升改造;对沁园酒店入口对面停车场地面及周边绿化进行修复;对古庙景区罗汉堂至石壁、半峰亭至南门进山园路和天湖至罗汉堂段步行径进行修复并恢复沿途绿化景观。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8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拾叁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投标担保”部分。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5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帽峰山古庙景区附近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642,727.6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7,465.97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96,916.56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3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本工程施工涉及附近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请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的了解,对施工的难度和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确保无水土流失,负责排除施工阻挠,凡工程项目涉及与周边村民关系的理顺、协调和造成水土流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概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招标人无偿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并盖公章、法人章确认的投标文件纸质文本1正5副(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册数编号、招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使用软件书式装订。

),及附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Microsoft Excel、Word软件版、JPG图片等电子文件的光盘2张。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11.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现文: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条款号:

11.3.1(8)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

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

13.9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现文:

13.9若本项目为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本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

条款号:

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3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4“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6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排序与资格审查。

16.6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条款: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2.5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招标人无偿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并盖公章、法人章确认的投标文件纸质文本1正5副(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册数编号、招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使用软件书式装订。

),及附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Microsoft Excel、Word软件版、JPG图片等电子文件的光盘2张。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

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

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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