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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汪集大泊

重庆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重庆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监理规划审批表

编号:

001

工程名称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

项目

概况

工程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

工程内容

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和田间道路

建设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设计单位名称

湖北省河海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名称

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尊敬的总工:

我项目监理部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完成了本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请审查。

附件:

《201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

报审日期: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公司技术负责人:

审批日期:

目 录

一、总则1

(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

(二)工程项目主要目标2

(三)监理范围和内容2

(四)监理组织3

(五)监理主要依据6

(六)监理工作基本程序8

(七)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8

(八)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8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3

(一)监理准备工作13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13

三、质量控制18

(一)质量控制原则18

(二)质量控制的目标18

(三)质量控制措施18

(四)质量控制内容与方法18

(五)协调26

(六)严把质量验收关26

(七)质量控制相关程序框图26

四、工程进度控制35

(一)进度控制原则35

(二)进度控制目标36

(三)进度控制措施36

(四)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37

(五)进度控制相关程序框图37

五、工程投资控制40

(一)投资控制原则40

(二)投资控制目标40

(三)投资控制措施40

(四)投资控制内容与方法40

(五)投资控制相关程序框图44

六、合同管理47

(一)合同管理原则47

(二)合同管理目标47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及相应措施47

七、组织协调52

(一)协调的原则52

(二)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52

(三)协调的措施52

八、信息管理54

(一)信息管理原则54

(二)信息管理的内容54

(三)信息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56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63

十、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理64

(一)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理的依据64

(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理的原则及内容64

十一、工程验收与监理资料移交65

(一)工程验收阶段监理职责65

(二)分部工程验收65

(三)单位工程验收65

(四)竣工验收66

十二、监理设施67

 

 

201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一、总则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法人)与重庆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便于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序地开展201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等,并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编制了本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

201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新洲区汪集大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新洲区汪集大泊。

(3)建设目的:

高标准农田建设

(4)建设规模:

项目开发面积0.85万亩。

(5)工程投资:

总投资1240.88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投资878万元,市财政投资280.96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70.24万元,自筹资金11.68万元。

(6)工期计划:

整个项目总体工期控制计划为2016年1月4日至上2016年7月4日,合同工期180天

(7)质量目标:

合格。

2、工程项目结构图(见框图一)

 

工程项目结构图(框图一)

(二)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

2、工期目标

整个项目总体工期控制计划为2016年1月4日至上2016年7月4日。

按各合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控制目标。

分阶段控制目标为:

在2015年3月底,机耕路土方、U型渠要完成;2015年4月中旬排灌站等建筑物的水下部分要完成;2015年6月所有项目全部完成。

3、投资目标

投资总目标以上级批复计划的财政投资总额为控制基数,不能突破。

(三)监理范围和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改造灌溉泵站11座,输变线路配套3.3公里,河道清淤疏浚长7.66公里,衬砌渠道20.31公里,新建涵闸2座、机耕桥9座、过路涵45处、分水口150处、下田坡口10处、跨渠槽便桥220处。

新建水泥路2.746公里m、新建耕作道4.948公里、新建生产路7.116公里;平整土地500亩;科技推广措施示范区500亩。

营造防护林10920株。

2、监理主要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

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

(1)审批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2)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3)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市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4)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签发计量和付款凭证。

(5)按月向区农发办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

(6)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参与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参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提交工程监理报告。

(四)监理组织

1、监理组织机构

本着“总监负责,授权管理”的原则,根据监理范围和工程具体情况,公司成“重庆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现场监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总监授权具体负责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信息部负责合同与信息管理、传递。

(见框图二)。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二)

2、监理人员组成

新洲项目区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和后备监理人员,由总监进行配置与调整。

监理部人员情况见(表一)。

表一监理部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学历

专业

监理职务

1

尤小明

47

高级工程师

工程技术

总监理工程师

2

姜礼银

62

工程师

水利工程

技术负责人

3

张群森

46

工程师

建筑管理

监理工程师

4

王佑煜

36

工程师

水利工程

监理员、资料员

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总监是项目监理机构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履行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6)当监理人员数量较少时,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承担监理员的职责。

(4)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5)资料员职责

1)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资料的登记和签收。

2)负责项目的来文、来函、来电的记录和保存工作。

3)负责将项目监理部的有关文件、资料、记录移交给监理单位。

(五)监理主要依据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国家及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

(1)《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SL255-2000)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2、市级及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

(1)《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SL255-2004)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8)(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6)《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998)(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9)《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10)《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08)(1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14)《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KL/T5169-2002)(15)《水利水电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16)《水闸施工规范》(SL27-91)(17)《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验收规范》(DL/T5018-2004)(18)《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19)《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安装》(DL/T5019-94)(20)《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DJ201-80)(2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22)《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2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DL/T5100-1999)(2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01)(25)《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26)《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3、设计文件

项目区初步设计及项目实施方案和图册等。

4、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或批件,各工程建设合同,设计合同和监理合同。

(六)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0、结清监理费用。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七)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

(1)现场记录。

监理部应认真、完整记录每日各施工项目和部位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

监理部采用通知、指示、批复、证书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

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

监理部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应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

监理部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以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

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2、监理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必须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必须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

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监理部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

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

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部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填写的周期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

承建单位应在本月25日向监理员递交施工月报,以便监理部汇编监理月报。

监理部应在下月5日前将监理月报上报市、县区及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公司,监理月报由总监或委托授权监理工程师审核。

2)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向发包人报送监理专题报告.

3)监理部按照规定,在各类工程验收时,提交相应的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4)监理部在服务期满后,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5)以上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来编写。

(7)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

总监安排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人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检测内容(详细抽检数据可单附旁站记录中),监理旁站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记录对重要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宜侧控的工序施工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

主要内容为:

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

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

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8)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9)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八)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1、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理工作日记,及时总结监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效益。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2、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

(1)实行总监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的,给予经济奖励;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不合格或留下永久缺陷的给予惩罚。

(2)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后,在工作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和施工单位的赞扬,并能提出优化施工方案和合理化建议,节约投资缩短工期的,监理公司视其贡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3)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需征求公司的同意并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

原则上不能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如无故离开工地监理公司将要对其进行处罚。

(4)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由于渎职、玩忽职守、与施工单位勾结瞒报、虚报、偷工减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建立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必须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展开监理工作,坚决杜绝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一经发现立即撤换,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监理准备工作

1、收集和验证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部应收集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并对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验证,同时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的文件进行保管。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

(1)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对项目的批文;

(2)工程勘测、设计资料、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3)其它。

2、质量策划

(1)组织监理部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方法。

(2)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工作。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交底。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部人员进行分工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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