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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沥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马沥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1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2

2.2

工程名称

马沥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北起新广从路,南至观音山公墓边界。

4

2.2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马沥路工程北起新广从路,南至观音山公墓边界,道路全长1.38千米,道路等级为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35米,路口拓宽段宽度为45米,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排水、电缆管沟、照明、绿化、消防给水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8年2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36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15

5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北起新广从路,南至观音山公墓边界。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选取方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2681146.35元。

23

非竞争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074179.00元,暂列金额为8622312.61元,暂估价为0.00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8666248.36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的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12]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12家的)。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90144917.08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20%。

注: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

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

方法一:

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

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大于或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标准分为2组。

首先,对于小于或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评标委员会从序号1开始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仅有1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该投标人为第1名;其次,对于大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序号接上一组。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2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选取方法一

方法一:

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经济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经济分、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或经济分、报价均相同但未评技术分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3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5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的为准。

条款号:

11.1~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款要求,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打印页。

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无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打印页的不予评审。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页面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注:

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投标函(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7《承诺书》(见“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二。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8《工期响应承诺书》(见“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三。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9合同响应承诺书(见“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四。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10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五。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

11.3.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且须在递交的电子文件中按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格式提供电子版,经济标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

本项目定标后,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另向招标人无偿提供经中标单位盖章确认的完整(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纸质文本4套,及内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的光盘4套)。

条款号:

11.4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1.4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中: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十二、格式十三、格式十四、格式十五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格式四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

条款号:

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现文: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本条如与合同条款有矛盾,按合同条款执行)。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如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条款号:

13.513.5.113.5.213.5.313.5.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

13.9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

13.9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

17.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7.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4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现文: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单位法定印章及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代表签字。

条款号:

1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

19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现文:

19.投标登记和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条款号:

1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递交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以便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

19.2.3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条款号:

19.2.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条款号: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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