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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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

宁波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

宁波慈湖中学

二0一八年六月

招标邀请书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篇工程招标规则

A总则

B招标文件

C投标书的编制

D投标书的递交

E开标与评标

F合同的授予

第三篇协议书及条款

第四篇工程项目内容预算表

第五篇中标通知书

第六篇评标办法

宁波市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招标邀请书

1、现招标单位——宁波市慈湖中学邀请资质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就本项目采购所需提供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宁波慈湖食堂节能灶具项目,经资格验审合格,贵单位可以对以上工程合同参加投标。

3、根据公告要求,请于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工作日)上午8:

30-11:

00,下午14:

00-16:

00,向慈湖中学后勤保障部获取招标文件(须随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招标单位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5、招标单位将不召开标前会议。

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请于收到招标文件1个工作日内电话咨询后勤保障部郑宏老师,联系电话:

9。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日下午13:

00。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壹份正本(加盖公章),伍份副本(副本中不能出现单位名称)。

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签章齐全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慈湖中学校务协调部,同时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退还),联系人:

任洪奎,联系电话:

6

7、本项目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7月3日下午14:

00时;开标地点:

宁波市慈湖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慈城镇环湖路11号);投标人须准时到场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到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投标时缴纳工本费2000元,未中标者退还。

8、开标前验证资料有: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请各投标人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前来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前验证时未提供上述任一证件或经验证不合格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

宁波市慈湖中学

2018年6月26日

宁波市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慈湖中学,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慈湖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宁波慈湖中学

招标范围:

宁波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项目(具体以本项目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工作日)上午8:

30-11:

00,下午14:

00-16:

00,向慈湖中学后勤保障部获取招标文件(须随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日下午13:

00,地点为宁波慈湖中学行政楼四楼校务协调部。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慈湖中学

地址:

宁波市慈城镇环湖路11号

邮编:

315031

联系人:

任洪奎

电话:

传真:

2

宁波市慈湖中学

项目招标规则

A、总则

1、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取得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

3.2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的资料。

如果招标项目需要,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资料(包括澄清问题的答复)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4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有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单位将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以便使投标人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6、标前会议

6.1本工程不组织标前预备会议,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请于收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内容传真至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回复答疑传真至各投标单位。

延期提交质疑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以确保招投标计划不受影响;

6.2标前质疑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6.3投标人应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传真至相关工作人员,招标单位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如有实质性调整、补充内容,招标单位将正式以纪要形式书面答复(含补遗书)后2个工作日内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B、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除下述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文件,技术规范根据实施内容执行涉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篇工程招标规则

A总则

B招标文件

C投标书编制

D投标书递交

E开标、评标

F合同授予

第三篇协议书及条款

第四篇项目内容预算表

第五篇中标通知书

第六篇评标办法

8.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书,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的投标书,将不予评审。

8.2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9.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单位,详见本须知6.3条。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送交投标书截止之前,招标单位可能会因为任何原因或按某个预期投标单位提出的某项询问或要求(包括标前会议提出的问题),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补遗书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投标单位代表领取的形式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预期投标单位,补遗书对所有投标单位都有约束力。

C、投标书的编制

11.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营业执照

(4)报价书及预算

(5)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

(6)安全承诺书

(7)过往合作单位合同复印件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除另有规定外,投标单位不得修改。

11.2主业为本项目招标所发的一切文件,包括按本招标规定发出的修正书等,应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理解并支持业主单位根据公共利益、社会及相关重要因素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有关的内容,按合同确定原则协商解决。

12、投标价

12.1材料信息价详见招标文件预算编制说明。

12.2询标由项目评价小组(如必要,招标方将成立评标小组)负责。

项目评标小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内容、组成、投标报价和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

但是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不得超出招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于报价中的任何错误,应当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a.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b.总报价与单价值和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调整的比例调整合价;

c.报价书中总价和投标书中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中的总价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当场在本单位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位置予以纠正并签字确认,否则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12.3招标单位提供的预算费用及总额价应包含了该项目所有工序及费用的总额价。

若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提出,由招标单位答疑。

经招标单位认可后,投标单位将招标单位认可并提供的相关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没有疑问,招标单位就认为投标单位已默认并接受招标单位所提供的预算费用及总额价已包含了该项工程所有工序及费用,并作为自己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

12.4供应人因承包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12.5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根据本单位情况及当地地质、气候等因素,把所有保险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2.6投标人或各部分单位不得低于正常市场价且不作调整,否则视为废标。

13、投标书有效期

13.1投标书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应立即对此做出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要求。

14、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将视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

(a)开标以后中途擅自退出招标过程

(b)在开标之日没有递交投标书

(c)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d)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15、投标书的签署

15.1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第11.1款的规定,向招标单位递交六份投标书,其中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书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正本和副本都要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书中任何改动的地方,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改动处草签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D、投标书的递交

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中,包封内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6.2外层包装上应写明:

(a)招标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b)项目投标书。

16.3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投标书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泄密等情况导致标书失效或其他损失有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17、送交投标书截止期为2018年7月3日下午13:

00,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书。

18、迟到的投标书

18.1招标单位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并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原封带回投标单位。

19、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

19.1投标书一旦递交,一律不准撤回修改,投标单位要更正、补充已递交的投标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递交制定地点递交正式的更正、补充文件,并进行相应的密封和标记。

20、无效标的确认

20.1通用内容

20.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0.1.2未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印章及单位印章的;

20.1.3未按规定格式编制和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0.1.4逾期送达的;

20.1.5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0.1.6检验证件不全的;

20.1.7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

20.2专项内容必须在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为废标:

E、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投标单位将持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投标书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按照公告的要求委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薄上签名。

21.2开标会议最终结果由评标小组决定。

21.3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开标,并由慈湖中学评标小组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评定。

21.4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对投标书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和授权代表的身份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22、投标文件涉及的重大偏差:

(一)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五)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并按本相关规定由评标小组确定是否作废标处理。

23、投标文件涉及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价小组将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将有评标小组确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

24、评标

24.1投标书公开启封后,由评价小组对各单位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

24.2在符合性评审中,由工作人员对确认合格投标书的有关内容进行宣布,不宣布被最终确认为不合格投标书的相关内容。

工作人可对不符合标书涉及人员进行解释并征求其他竞标单位意见,如有单位反对的将拒绝不符合标书单位参与竞标,但涉及费用、质量、工期不符合的内容不在征求意见之列。

24.3符合性评审结束后,由业主单位代表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对各投标单位标价进行最后确认。

24.4投标单位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书的有效性。

F、合同授予

25、合同授予的条件

在不违背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单位,即:

在所有投标书已被确认并与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符合,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财力、物力和信誉的前提下,按照评标办法确定本合同的中标单位。

26、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6.1招标单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26.2招标单位在公开开标过程中,由于瑕疵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招标失败,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对无瑕疵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27、中标通知书

27.1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公示有效截止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书已被接受。

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要求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电话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已落标。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同招标单位签署合同。

签订合同的依据是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招标文件及其他有效的书面资料。

28.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为依据,根据其核心内容签订。

28.3如果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款的规定,招标单位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29、合同项目的执行

29.1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对合同项目一直负有责任,直到合同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并经验收达到标准为止。

29.2本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业主根据项目相关总体计划安排和本须知中规定的要求,适时通知供应单位供货时间,供应单位应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29.3供应单位应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否则被视为拒绝执行合同。

29.4供应单位如果拒绝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取消项目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经济损失。

30、其他

本须知由宁波市慈湖中学负责解释。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2018-

买方: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波市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采购安装项目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合计(大写):

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经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制造、运输、装卸、保险、税金、保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管理费、措施费、总包配合费等费用均含在总价中)。

二、合同价款

厨房节能灶具设备中标价为合同价计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此合同价款包含了所有费用,为固定价格,不受汇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设备交货期

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必须满足总包进度需要。

四、质量标准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部件均为180天内生产完成的产品,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质保期两年,时间从竣工验收通过、买方接受并试运行合格之日算起。

3.具体标准及主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厨房设备中的“优质不锈钢板材”全部采用优质板,符合行业规范(QB/T2174-2006 ,不锈钢厨房设备标准),表面全部经过磨砂处理。

方管、圆管和横档等材料采用国家标准不锈钢,普通钢板材质为A3,角钢材质为Q235。

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向买方提供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

2.厨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95%;

3.试运行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贰年质量保证期满的次月10日前付清(不计利息)。

4.卖方所报清单中的单价需包括此系统中所需的必备的一切附材,如未包含必备的附材。

5.结算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至卖方指定帐户。

六、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如因卖方的原因达不到要求的,返工所需材料和返工费用由卖方负担,并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按总价工程的5%予以赔偿。

2.卖方施工应与装修同步进行完成,如卖方原因拖延工程进度的,责任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以赔偿。

3.买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如买方延期付款,卖方施工相应顺延,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买方承担;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予以赔偿。

4.卖方逾期竣工的应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主要工作责任及协作事项

(一)买方:

1.开工前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的水、电等必要施工条件;负责提供卖方现场临时设施场地。

2.帮助协调卖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关系。

(二)卖方:

3.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4.严格按图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交付合格产品,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买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文明施工。

6.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所属工程内容的全部成品保护由卖方负责。

7.工程结束,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期为贰年,终身有偿服务。

买方提出维护要求后,卖方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八、附则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2、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4、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应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双方都应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5、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慈湖中学食堂节能灶具招标参数

项目

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参考图片

节能单眼炒灶

产地/品牌:

厂制品;

说明:

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面板、侧板、后板δ1.0mm;炉架40*40角铁(国标);锅围、尾围δ0.8mm;脚Φ48厚壁铁管外套Φ38不锈钢管,连不锈钢可调节脚;浙江华港炉芯;配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

可放Φ300mm小锅。

电量:

0.5KW/1PH/220V

规格:

1000×1000×(800+250)

2

节能双眼灶

产地/品牌:

厂制品;

说明:

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面板、侧板、后板δ1.0mm;炉架40*40角铁(国标);锅围、尾围δ0.8mm;脚Φ48厚壁铁管外套Φ38不锈钢管,连不锈钢可调节脚;浙江华港炉芯;配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

可放Φ600mm小锅。

电量:

0.5KW/1PH/220V

规格:

1800×1000×(800+300)

4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招投标规定,本单位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通过标书和现场资质审核,结合贵单位的市场信誉和综合实力,经认真讨论和评议,认为贵单位的主标书较为完善,从而在几家竞标单位中胜出,成为中标单位。

请接通知后于___2018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与业主签订项目有关合同(协议),并做好供货准备,逾期视为放弃。

宁波慈湖中学

2018年月日

中标通知回执单

___________________:

贵单位发来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中标通知书函,我单位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悉。

中标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按照“竞争优先、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具体如下:

(一)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工程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响应的确定

首先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标准;

审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评标原则及办法

对响应招标文件的标函进行评审。

(四)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根据评委评分,分数最高者中标。

评分标准(兼评审小组打分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得分

评分内容及分值设定

评分内容

分值

商务技术分80分

1、投标方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节能灶具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投标方能提供类似灶具项目节能数据成效的得10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16

2、投标方所投燃气灶具类产品(“中餐燃气炒灶”、“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均取得有效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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