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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实验初中

姜堰区实验初中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三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稿)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人〔2009〕24号)、《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34号)及《关于印发<姜堰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姜人〔2009〕45号)、姜教发〔2009〕10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制定本考核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岗位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机制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按劳分配。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承担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

(三)注重实绩,激励先进。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争先创优的能力,向一线骨干教师、向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四)客观公正,促进和谐。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团结协作、和谐共进。

三、考核对象

本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

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

要求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主要以《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试行)》中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

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和执行《姜堰区中小学学科教学常规(修订试行)》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学校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能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

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情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教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1.校级领导。

校长参与局考核;副校长每学期向全校教职工进行述职一次、由校干部评议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15倍发放。

2.中层领导。

中层干部每学期向校级领导和干部评议组述职一次,根据其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中层正职和副职分别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12倍和1.08倍发放。

(三)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教学辅助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工作量、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方面,其工作量以32分计入总分。

其他特殊人员的考核,除按照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外,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人员名单略)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初一、初二、初三、行政岗位教职工实施师德、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业务进修、专业成长、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1.初一考核小组:

(人员名单略)

2.初二考核小组:

(人员名单略)

3.初三考核小组:

(人员名单略)

4.行政考核小组:

(人员名单略)

(二)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一并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

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考核中,要注重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六、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

坚持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二)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工作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附后。

本考核实施办法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附件一:

编内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附件二:

班主任工作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8年8月29日

 

附件一

姜堰区实验初中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功能,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专业成长直接挂钩,建立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的良性分配机制,以适应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时间

1.本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2.考核工作每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春、秋两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二、资金来源与资金总量

根据苏政办发[2009]84号、姜人〔2009〕45号、姜教发〔2009〕103号文件精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

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总额由区教育局统一核定下拨。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主要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工作总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

(一)师德考核(15分)

主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考核言行表现、职业操守、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以《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试行)》(满分100分)量化考核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师德考核为满分15分,得分在80-90的扣1分,得分在70-80的扣2分,70分以下的扣5分。

师德考核,由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会同年级主任,通过召开学生及家长座谈会,发放学生、家长民意调查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对全校教职工的师德进行考核,并得出考核分。

(二)教育、教学考核(75分)

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各项考核分值见下表:

考核项目

德育

工作

出勤

工作量

教学

常规

教学

效果

教科研

合计

得分

5分

5分

40分

5分

10分

10分

75分

1.德育工作考核(5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1)能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1分);

(2)在教学过程中能落实学困学生的帮扶措施(1分);

(3)能坚持以德育为课堂主导,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1分);

(4)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德育活动,注重激发引导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1分);

(5)能有效地关注学生心理健康(1分)。

德育工作考核将在教师个人提供自我考核得分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备课组长得出考核分、经年管会最后确认。

2.出勤考核(5分):

教职工出满勤,本项得满分,有下列情形者须扣分,扣完为止。

(1)集会(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3分;

(2)升旗仪式:

每缺席一次扣0.3分;

(3)旷职:

教师旷课1节(教辅人员旷工2小时)扣2分;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一学期累计5次及以上扣5分;

(4)病、事假:

A.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时间(如:

婚、丧、产假、探亲假等)的,不影响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超假按事假处理;

B.教职工因工(公)伤(残),住院、休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C.如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病、事假:

经批准,每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

病假(不包含重大疾病)超过3天,按实际请假天数的50%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超过3天,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注:

出勤考核由年管会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记载,校长办公室抽查。

教职工请病、事假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审批手续按教育局相关文件办理。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年级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记载得出考核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

主要考核教师工作量及从事各项管理工作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总量。

(1)完成相关班级教学任务(语、数、外完成相应兼课)的对应得分见下表:

学科

年级与得分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班数

得分

班数

得分

班数

得分

语文

1

40

1

40

1

40

数学

1

40

1

40

1

40

英语

1

40

1

40

1

40

物理

2

44

2

44

化学

2

44

政治

7

40

7

40

4

40

历史

7

40

7

40

4

40

生物

5

40

7

40

地理

7

40

7

40

音乐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美术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体育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综合实践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地方课程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14课时/周

40

(2)多(或少)承担教学任务加(或减)分:

①多承担教学任务适当加分,办法如下:

任教2个班语文或2个班数学,分别加40分,任教2个班英语的加35分;

任教3个班物理或3个班化学,加33分;

任教七年级、八年级政治、历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在完成上表中任务外,每增加1课时加1分;

任教物理、化学学科,需做实验准备,每班加2分;

由于初二生物、地理是会考科目,每位任课教师另加2分;

任教九年级政治、历史每增加1个班加6分;个别特殊情况特殊加分。

语文、英语教师早值班管理,每班加3分;参与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管理的体育教师,每人加3分;

任教九年级,每人加5分。

②少承担教学任务适当减分。

未完成上表中任务,任教七年级、八年级政治、历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每减少1课时减1.5分,任教物理、化学学科,每减少1个班减10分。

③兼职加分。

教研组长、团委副书记、保卫科副科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会委员加5分,备课组长加4分,团委委员加3分,同时有多项兼任不重复加分。

④代课加分。

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代1课时加0.2分,由年级组统计经教务处确认按实际代课节数计算加分。

注:

凡女年龄达50岁(具有高级职称的55岁)、男年龄达55岁,仍承担教学任务或服从学校安排并完成工作任务的加5分。

工作量考核由教务处根据排课情况直接进行统计,兼职加分由考核小组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加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

⑤旷职扣分。

无故旷职半天扣5分、一天扣10分、两天及以上扣除全部工作量考核分。

4.教学常规考核(5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

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的老师得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本项扣分可以是负分。

(1)未按时认真完成备课组安排的教学案、独立作业案、课后作业编制的,每次扣1分;

(2)教务处常规检查或课堂督导抽查中发现的不备课上课、集体备课案上无二次备课或无教后反思者,每次扣1分;

(3)上课迟到、早退、抽烟、接听电话、坐着上课等,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

(4)学生作业(包括订正作业)不批改,或由学生代批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

(5)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

(6)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

(7)未按时向学校职能部门缴纳相关资料者,每次扣1分;

(8)未按规定进行监考、阅卷,造成学生作弊、考分不实者,每次扣1分。

教学常规考核由年级主任或教务主任,采用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方法进行,也可通过发放学生问卷调查了解情况,每学期在期末前一周,由教务主任,会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得出考核分。

5.教学效果考核(10分):

(1)主要考核教师任教班级的平均分、合格率,任教多班的以总体情况考核。

教学效果考核由教务处根据期末考试、考查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得出考核分。

考试学科,如果同一年级各班成绩相差不大(数学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相差4分、物理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相差3分、化学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相差2分以内,语文、英语学科与年级平均分相差3分以内,政治、历史与年级平均分相差1.5分以内),则均得10分;如果教学效果较差(超出上述规定范围或合格率与年级合格率相差8%以上),则扣1分;如果教学效果较好,则加1分。

考查学科,如果同一年级各班成绩相差不大,则均得10分;如果教学效果较差,则扣1分;如果教学效果较好,则加1分。

(2)区调研考试(区教研室统一阅卷),学科成绩优秀率、达标率、均分均列公办第一,奖励学科组成员每人200元。

初三年级中考,学科成绩优秀率、达标率、均分(体育学科满分率、均分)均列公办第一,奖励学科组成员每人300元;初二会考,生物、地理学科成绩优秀率、达标率、均分均列公办第一,奖励学科组成员每人200元,班主任每学科100元。

注:

音乐、美术学科待纳入中考考试学科后再另行确定。

(3)中考,班级学生获泰州市第一名,奖励班集体10000元;获姜堰市第一名,奖励班集体5000元;获姜堰市前十名,每名奖励班集体2000元。

6.教科研考核(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包括承担的教科研课题,参加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论文发表、获奖,教师参加基本功大赛,培养特长生、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等。

教师能按时认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每学期能面向同组老师或共同体开一次校级公开课;每学期能独立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论文,并在校园网或校刊上发表;每学期参加课题研究一项,就可获得教科研考核满分。

(1)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将酌情扣分:

①缺席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每次扣1分;

②每学期听课少于16节,每少1节扣0.5分;

③没有完成面向全组或共同体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扣1分;

④未能在校园网或校刊上发布自己的教学论文的,扣1分;

⑤没有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课题研究的,扣1分。

(2)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可从下列五个方面酌情加分:

①论文获奖和发表加分。

见下表(单位:

分/篇):

加分

等次

级别

 

学科论文获奖

专业论文发表

其它类文章发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普通期刊

核心期刊

县市级

0.3

/

/

0.3

/

0.2

大市级

0.7

0.5

/

0.5

/

0.4

省及以上

1

0.8

0.7

1

3

0.7

是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由教科室核定。

②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加分表。

见下表(单位:

分/次)

等次

加分

级别

现场赛课

非现场教学基本功比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0.5

0.3

/

/

/

/

县市级

0.8

0.6

/

0.6

0.4

/

大市级

1.5

1.2

1.1

1

0.8

0.5

省级

2

1.5

1

1.5

1

0.8

国家级

5

3

2

3

2

1

③指导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加分。

团体奖由参加指导的老师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单项奖如属单个人指导训练,则记到个人名下,如多个老师指导训练则按团体方法分配。

具体见下表(单位:

分/人/次):

加分

等次

级别

团体奖

单项奖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县(市)级

2

/

/

0.4

/

/

大市级

3

2

/

0.6

0.5

0.4

④基础年级带学校社团活动的,每次加0.3分(次数由政教处核定)。

参加社团活动并研发校本课程,形成校本教材的,由考核组酌情加分。

⑤课题研究开题(省、市级)和结题(省、市、县、校级)将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推进作用,由考核组酌情加分。

⑥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被评上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的组长,每人加1分,组员每人加0.5分。

教科研考核扣分项目由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记载情况,在学期结束时汇总到教科室,加分项目由教师个人提供加分依据,报教科室登记,期末由教科室统一得出考核分

(三)专业发展(10分)

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1.教师能认真制定个人专业成长目标,并能为之长期不懈地努力;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规定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中成绩合格;在学校组织的“青蓝工程”中能认真履行师、徒职责,即可获得专业发展考核满分。

有下列情形的将扣分:

(1)不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含校本培训),每项(次)扣2分,参加培训成绩不合格者,每项(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未能认真履行“青蓝工程”师徒职责、在学校考核中不合格者扣2分。

2.在专业成长方面获得下列荣誉,学期考核达合格以上档次可加分,

见下表(单位:

分/人)

称号

名师

学科带头人

教学能手

教坛新秀

高层次培养对象

研究生

学历

大市

大市311

县市

121

加分

4

3.5

3

2.5

2

1.5

1

0.5

2

1

1

注:

名师、学科带头人不设年限,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高层次培养对象6年内不能晋升的不再享受加分。

3.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当年给予加分,校级荣誉及以上均加1分。

专业发展考核由教科室根据相关材料记录进行考核,在期末得出考核分。

四、考核中其它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为0分。

①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⑤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⑥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2.校级领导考核。

校长参与局考核;副校长每学期向全校教职工进行述职一次、由校干部评议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含班主任津贴)的1.15倍发放。

3.中层领导考核。

中层干部每学期向校级领导和干部评议组述职一次,根据其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中层正职和副职分别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含班主任津贴)的1.12倍和1.08倍发放。

如中层干部参与教学人员考核,以两者中较高值计算。

4.教学辅助人员考核由行政考核小组根据师德、出勤、实际工作量(以32分计入总分)及工作表现及岗位培训等方面给予考核打分,承担特殊工作的人员,每学期可适当加分。

5.班主任津贴按每月200元标准由市教育局统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在岗享受全额津贴(一年按10个月计算)。

同时,班主任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每学期200元,由政教处、年级组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设立特殊贡献奖。

对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由考核小组根据贡献情况当年给予适当奖励。

7.因疾病或特殊原因,经学校研究同意的内退人员,年龄在退休前一年的,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为标准发放,年龄在退休前二年的,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的九折为标准发放,年龄在退休前三年的,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的八折为标准发放。

年龄在退休前三年以上的,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的五折为标准发放。

(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不包含班主任津贴)

8.当年退休人员,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数(不包含班主任津贴)为标准,按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

9.借用人员按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交流人员按奖励性绩效考核的平均数(不包含班主任津贴)发放。

10.57岁教师可申请转任非教学岗位。

11.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12.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018年8月29日

 

附件二

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量化表

任教年级班级姓名

考核项目

序号

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得分

目标管理

常规工作

32分

1

有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班级学期工作计划;班级工作总结按时上交。

总结不交扣1分。

2

2

学生进行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2

3

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认真解决。

2

4

指导班级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卫生,并能认真搞好班级学生劳动卫生成绩的评定工作。

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生活和卫生等行为习惯。

学校卫生抽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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