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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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呼和浩特市鹤亮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依据中建材协核发045文件编制)
文件编号:
HL/HY/WJ001-2010
编制:
_________2010年1月1日
审核:
_________2010年1月1日
批准:
_________2010年1月1日
发布日期2010年1月1日
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
一、颁布令………………………………………………………………………………………1
二、化验室概况…………………………………………………………………………………2
三、化验室质量目标……………………………………………………………………………3
四、化验室的性质、职责、任务与权限………………………………………………………4
五、化验室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6
六、进厂原料质量控制…………………………………………………………………………8
七、出磨水泥的质量管理………………………………………………………………………9
八、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10
九、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3
十、化验室内部管理制度………………………………………………………………………14
1、化验室职责………………………………………………………………………………14
2、岗位责任制………………………………………………………………………………14
3、抽查对比制度……………………………………………………………………………18
4、标准溶液配制和复标制度………………………………………………………………19
5、质量文件的管理及报表上报制度………………………………………………………19
6、检验原始记录、台帐的管理制度………………………………………………………20
7、样品管理制度……………………………………………………………………………20
8、化学试剂的管理制度……………………………………………………………………20
9、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20
10、检验和试验仪器的管理制度……………………………………………………………20
11、标准砂的管理制度………………………………………………………………………23
12、实验室的管理制度………………………………………………………………………23
13、质量手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3
十一、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24
一颁布令
为全面实施公司《质量手册》的有关规定,依具其手册及中国建材工业协会045号文件发布的《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写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鹤亮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质量手册》现已完成,予以发布。
本管理手册是化验室各项工作的宗旨,有较高的指令性和可操作性。
它既是车间工作的指导,也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化验室全体人员在质量管理及其它工作中要无条件的按手册要求执行。
本手册从2010年元月1日起实施
总经理:
____
2010年元月1日
二化验室概况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鹤亮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于2008年6月份,2010年元月份开始试产,并顺利投产,室内分四个组,分别为化学分析组、生产控制组、物理检验组、质量管理组。
现有职工9人,工程师1人,大专毕业生人,中专毕业生人,高中毕业生人。
全室人员均有上岗操作证。
室内分析检验仪器齐全,能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水泥及其原材料的各项理化检验,分析检验结果准确及时,并能开展一定的试验研究项目,室内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标,能保证出厂水泥的合格。
化验室本着准确、及时、公正的质量目标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化验室质量目标
“准确”
“及时”
“公证”
准确:
以准确的数据提供于生产,帮助管理;
及时:
以快速的反馈指挥生产进行调整;
公证:
以科学的数据判别产品质量。
四化验室的性质、职责、任务与权限
1、总则
化验室是水泥企业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是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专门职能部门,它既代表企业进行质量检验,又代表国家和用户进行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全权负责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对出厂水泥的质量监督,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正常运行。
2、性质
(1)原则性
指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及本厂的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上要按质量制度办事,一切以数据为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2)公正性
指在工作中要站在第三者公证的立场,做出正确的仲裁。
(3)权威性
指化验室出据的数据得到用户及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认可和信赖程度。
化验室的权威性是全体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质量意识、过硬的工作质量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起来的。
3、职责
(1)质量检验
根据有关标准及规定,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预防能力,认真做好进厂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控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出厂水泥的确认、验证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出厂水泥进行确认。
按相关标准及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
杜绝不合格品水泥出厂。
(4)质量统计
用正确、科学的数理统计方法,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并做好分析总结及改进工作。
(5)试验研究
根据产品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等需要,积极开展科研和改进工作。
4、任务
(1)根据国家水泥标准及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细则及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计划、质量控制网和合理的配料方案,确定合理的检验控制项目(包括控制点、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和高于国家标准的控制指标)。
(2)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取样要有代表性,检验必须及时准确,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生产岗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工序控制,提高产品合格率,确保出厂水泥达到百分之百的合格。
(3)负责进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堆场(库)的管理,做出质量调度,坚持预先控制的原则,使生产工序处于受控状态,避免工序质量事故。
(4)负责生产岗位质量记录和检验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及时报告厂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好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实施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协调各单位的质量职能,健立健全质量体系,监督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6)及时了解国内外检测技术的动态,积极采用先进的测试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
(7)围绕提高质量、增加品种,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开发、试制新产品工作。
(8)负责水泥质量方面的技术服务,处理质量纠纷问题,配合销售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定期走访用户,征求对水泥质量的意见,不断提高和改进水泥的性能。
(9)负责企业创优、创名牌及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0)加强室内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质量教育、质量考核,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质量,正确贯彻检验标准,严格遵守检验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差错,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5、权限
(1)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受控状态,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和及时扭转质量失控状态,
(2)参与制定本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车间(部门)的过程质量,为质量奖惩提供依据,行使质量否决权。
(3)有权越级汇报企业质量情况,提出并坚持正确的管理措施。
(4)有出厂水泥决定权。
企业领导不得无理干预化验室的职权,更不能借故打击报复,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化验室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化验室内设质量控制组、化学分析组、物理检验组、质量管理组,分别负责进厂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分析、检验、监督及管理工作。
1、机构组织方框图
2、化验室人员分工表
主任
统计员
工艺员
组别
质量管理组
控制组
分析组
物理组
人数
3
3
2
2
负责人
岗位
质量管理
取样
做样
制水配药
原料分析
出厂水泥
小磨
房
凝结
成型
破型
细度
工作人员
六进厂原料质量控制
进厂原料要按质堆放,明码标识,坚持先检验后使用,质量合格方可使用,为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各种进厂原料必须有一定的库存量,以便搭配使用。
1、石灰石:
进厂按质堆放,明码标识,先检验后使用,进厂一批,分析一批,使用一批,其主要控制指标AI2O3小于2.0%,CaO≥46.0%.
2、石膏:
进厂要按产地、种类分别堆放,明码标识,先检验后使用,其主要控制指标三氧化硫含量大于35.0%,脱硫石膏三氧化硫含量大于40.0%、低于该值时,降低结算费用,但其含量最低不得低于30.0%
3、矿渣:
进厂一批,检验一批,使用一批。
其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质量系数k=【(CaO+MgO+Al2O3)/(SiO2+MnO+TiO2)】≥1.2。
(2)化学成分MnO<4.0%
(3)矿渣中不得含有大块未经水淬的渣块。
4、粉煤灰:
控制指标如下:
(1)烧失量不得大于3.0%
(2)含水量不得大于1.0%
(3)三氧化硫不得超过3.0%
5、熟料:
按产地分别堆放,检验一批,使用一批,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fCaO≤1.5%;
(2)MgO≤4.0%
(3)Loss≤1.5%
(4)不溶物≤0.75%
(5)SO3≤1.5%
(6)(C3S+C2S)≥66.0%
(7)CaO/SiO2≥2.0
(8)28d抗压强度≥55.0Mpa,3d抗压强度≥28.0Mpa。
七出磨水泥的质量管理
出磨水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出厂水泥的好坏,为了保证出厂水泥合格率为百分之百,必须控制出磨水泥合格率百分之百,并留足富裕标号。
1、质量指标控制如下:
项目指标合格率(%)
细度≤k≥85.0
SO3k±0.3≥70.0
混合材k±2.0≥85.0
2、水泥磨喂料设备应能满足物料计量要求,确保配比准确,发生断料或不能保证物料配比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化验室对熟料、石膏、混合材的配比要有书面通知,操作岗位要有相应的操作记录。
3、出磨水泥温度控制在135℃以下,超过此温度应停磨或采取降温措施,防止石膏脱水而影响水泥性能。
4、严格出磨水泥入库制度。
水泥库明码标识,出磨水泥应严格按化验室指定的库号和时间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5、出磨水泥不得在磨尾直接包装或水泥出磨后上入下出的库底直接包装,以防止质量不合格的水泥出厂,同一库不得混装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
6、生产中改磨不同品种、等级或低等级改磨高等级水泥时,应用高等级水泥洗磨、输送设备和包装设备,清洗的水泥全部作低等级水泥处理,低等级库改高等级库时,必须清库。
7、每班必须准确测量水泥库存量并按化验室要求做好出入库记录。
8、出磨水泥必须按产品标准中技术要求规定的物理性能进行检验。
9、出磨水泥必须保存五天的库存量。
便于根据入库水泥的3天强度和其他质量指标来确定出厂水泥的质量。
同时根据入库水泥的质量情况,在库内进行必要的均化,以稳定出厂水泥的质量,缩小标准偏差。
10、出磨水泥强度控制指标:
P·C32.53天抗压强度14.0±2.028天抗压强度37.0±2.0合格率大于95.0%
P·O42.53天抗压强度26.0±2.028天抗压强度48.0±2.0合格率大于95.0%
八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
决定水泥出厂的权力属化验室。
化验室技术人员根据出磨水泥质量情况及库存状况,通知水泥包装。
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确认出厂水泥程序。
依据1天(或3天)强度值推算出28天强度值后,确认强度值大于内控指标后,通知出厂。
水泥出厂必须出具出厂水泥通知单。
销售部门凭化验室出厂水泥通知单通知的编号、吨位、时间组织出厂,并填写发货回单。
确保出厂水泥的两个百分之百。
努力提高一等品率和优等品率。
确保出厂水泥实物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1、质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1)出厂水泥合格率100%;
(2)28天抗压富裕强度合格率100%;
(3)28天抗压强度控制值>水泥标准值+富裕强度值+3S(S为上月出厂水泥28天抗压强度月平均标准偏差,标准偏差S≤1.65MPa);
(4)28天抗压强度月平均变异系数(Cv)目标值不大于4.1%;
(5)均匀性试验的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Cv)目标值不大于3.0%;
(6)加强入库水泥的均化,出磨水泥每班进入不同均化库内进行均化,充分均化后再
入其它贮库。
包装水泥坚持两库同时放料包装,严禁单库包装,提高包装水泥的均匀性,缩小标准偏差。
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水泥均匀性试验。
2、水泥包装标志必须齐全、清晰,与包装的出厂水泥品种、质量相符,包装袋符合国标GB9774《水泥包装用袋》的规定。
3、成品库存放一个月以上的水泥,化验室应发出停止该水泥出厂的通知,并现场标识。
经重新取样,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
4、出厂水泥编号的吨数,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禁止超吨位包装,公司包装吨位控制如下:
32.5:
800~900吨;42.5:
700~800吨。
出厂水泥在出厂的同时要留取封存样,密封保存三个月,不得提前倒掉。
封存样桶内,必须有详细的封存样清单。
5、出厂水泥质量的交付与验收必须严格执行GB175标准的规定。
6、发现出厂水泥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销售部门,并电告使用用户,停止使用该批水泥。
同时化验室组织向省级主管部门及质检站报告情况,并将该批水泥的封存样寄(送)省级水泥质检站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水泥出厂的依据:
(1)熟料质量:
a、熟料的化学成分及强度的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b、掌握熟料的3天~28天强度的增长率及熟料各龄期强度、化学成分、率值的变化对强度的影响;
c、掌握熟料小磨试验与水泥大磨强度的差异;
(2)出磨水泥质量:
出磨水泥按班(天)次进行全项检验,用以指导水泥出库管理工作,根据检验结果和入库数量进行合理搭配,以使出厂水泥合格并达到规定要求的等级及强度目标值。
(3)出磨水泥与出厂水泥的强度关系:
根据出磨水泥的强度推算出出厂水泥的强度,通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找出出磨水泥与出厂水泥强度之间的对应关系。
(4)出厂水泥的检验结果:
水泥出厂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编号、吨位取样,进行全套理化检验,确认各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时,方可由化验室通知出厂。
8、水泥的包装:
(1)包装质量:
根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中规定,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不少于1000Kg。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上述规定。
(2)袋重合格率:
袋装水泥20包为一抽样单位,总重量不小于1000kg的前期下,20袋分别称量,计算袋重合格率,单包重小于49kg者为不合格率。
当20袋总质量小于1000Kg时,即袋重合格率为零。
袋重合格率=质量为49Kg以上的包数/20包×100%(20包总质量≥1000Kg)
(3)水泥包装袋的技术要求:
符合GB9774—2002《水泥包装袋》的技术要求:
a、外观:
平整、无裂口、无脱胶、无粘膛、印刷清晰、完整。
b、适用温度:
纸袋≤80℃;复合袋≤90℃.
c、牢固度:
5个样袋跌落不破次数应8≥次。
d、材料对强度影响:
3天抗折强度比Rf≥93%,3天抗压强度比Rc≥95%.
e、防潮性能:
3天抗压强度比Rc≥90%.
f、包装袋标志: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生产者名称、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包装袋两侧不同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红色,复合水泥黑色或蓝色)。
9、散装水泥的质量控制:
(1)必须有散装库,库容量以每编号的吨位数为宜。
(2)散装水泥的各项指标的质量控制更要严格,要提高半成品质量合格率,保证熟料质量及出磨水泥安定性合格率。
(3)出磨水泥不允许直接打入散装库,应先输入水泥贮库,经检验各项指标符合标准,通过充分均化后入散装库,确保散装水泥的均匀性及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4)改变入散装库水泥的品种、等级时,应先将输送设备中所存的原水泥输入包装小仓,避免出厂散装水泥中混入不同品种、等级的或不合格的水泥。
(5)散装水泥出厂时,必须在装车的同时按本厂每编号吨位数取样进行全套理化检验,不准用出磨水泥的检验数据替代出厂水泥的检验数据。
(6)散装水泥出厂时,必须向用户提交与袋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化验室按国家标准要求及时向用户寄发质量报告单。
10、严格水泥出厂手续:
(1)水泥按编号经检验确认合格后,由化验室出厂水泥管理员签发“水泥出厂通知单”
一式两份。
一份交销售部门作为发货依据,一份由化验室存档。
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水泥任何人无权通知或发货出厂。
(2)销售部门必须严格按化验室“水泥出厂通知单”通知的编号、等级、货位及数量验证无误后发货,并做好发货明细记录(内容包括发货日期、提货单位、品种、等级、出厂编号、数量及车号等,要有发货人签字),不允许超吨位发货。
(3)在发货的同时要认真填写水泥出门证,注明品种、等级、编号、数量、提货单位,以利于产品的可追溯性。
(4)水泥发出后,销售部门必须将编号、发货单位、发货数量填写到“出厂水泥回单”中,一式两份,一份交化验室,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档。
(5)当用户需要检验报告时,化验室按销售部门提供的收货单位名称,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
28天强度数值,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
水泥出厂试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国家标准规定的该品种等级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混合材料名称和掺加量。
该试验报告应盖有“化验室检验专用章”,并由化验室主任签字方可有效。
(6)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用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1990《水泥取样方法》中规定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
缩分为两等分。
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天以内完成。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90天;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
在90天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11、做好售后服务
建立和坚持访问用户制度,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每年至少信访、走访有代表的用户一次,主动、广泛征询用户对水泥的品质性能、包装质量、装运情况及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反馈,采取措施,迅速改进。
九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定义及分类
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细则)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质量事故。
1、出厂水泥不合格;
2、出厂水泥自检或经复验,富裕强度不足2.0Mpa;
3、半成品质量连续三次不符合指标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4、进厂原材料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5、生产过程控制不执行化验室通知要求;
6、检验用药品、试剂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结果指导生产;
7、因违反质量管理,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而造成大量废品或不合格品。
二、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化验室应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按下列制度处理。
1、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后,将事故现场情况调查清楚,正确填入质量事故记录本,以便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重大质量事故要以书面材料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和质检站,工序质量事故由责任者单位负责填报“事故质量报告单”送化验室,由化验室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处理。
3、对事故的责任者,应责令其写书面检查,扣发奖金。
对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公司应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行政处分。
对及时排除、解决质量事故的有功人员,应予表扬或奖励。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不查出质量事故的原因不放过;
《2》不查出质量事故的责任者不放过;
《3》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
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大讨论,查找隐患、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化验室应有“质量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处理等情况,并定期公布各单位事故发生情况,引以为戒,以促进质量管理。
十化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的法规文件,保证出厂水泥百分之百合格。
2、根据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和管理办法。
3、做好原材料的堆放和生产工序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4、建立完整的质量记录,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研究提高质量措施。
5、围绕产品质量、品种等开展科研工作。
(1)分析组职责
a、负责水泥生产过程中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科研、对比样、外来样的化学分析。
b、负责制定本组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c、保证试验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确保检验准确性。
d、正确使用和维护好本组所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e、加强文化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本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技术水平。
f、做好本组的经济核算、安全防护、卫生工作。
(2)物理组职责
a、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时完成熟料、水泥、试验样及外来样的全部物理检验工作,确保出厂水泥合格率100%。
b、负责制定本组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c、做好样品采集、处理和封存样的保管工作。
d、保证试验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公司的规定。
e、正确使用并维护好本组的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f、做好本室的各项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h、做好本组的经济核算和安全卫生工作。
(3)控制组职责
a、根据本公司所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流程控制点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要求,结合本组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