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沈崇事件南京政府的对策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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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沈崇事件南京政府的对策解析.docx

1946年沈崇事件南京政府的对策解析

1946年沈崇事件:

南京政府的对策

左双文

2013-05-0114:

57:

40   来源:

《近代史研究》2005年01期

  

  摘要:

沈崇事件发生后,在中共的发动和支持之下,迅速发展成为一场席卷全国的反美反政府的政治运动。

表面上是学生和社会各界对美军暴行的抗议与对政府的责难,实质上则是一种国共之间的政治角力,一场严重的民心争夺战。

国民政府为应对此事件,蒋介石亲定处理方略,调动了党政军警宪特各种政治资源,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能获致其预想的结果,相反,一个看似偶然的突发性事件演变成了南京政府的一场严重政治灾难。

  关键词:

沈崇事件南京政府对策

  作者简介:

左双文,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1946年12月24日晚,古都北平发生了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皮尔逊强奸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的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作为一起涉外的刑事案件,依照中美双方的条约或协议,中美有关当局对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对受害者给予安慰和赔偿,事情就算了结了。

然而,在当时那样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在国共两党武力对抗、中美两国关系不平等、美国实际上在帮助国民党内战、人民对统治阶级日益不满的情况下,事件迅速发展成为一场席卷全国的反美反政府的政治运动。

表面上是学生和社会各界对美军暴行的抗议与对政府的责难,实质上则是一种国共之间的政治角力,一场严重的民心争夺战,即所谓“第二战场”。

  国民政府对事件的处理实际上包括这样几个层次:

(1)就沈崇案件本身与美方交涉,争取对肇事美军士兵绳之以法;

(2)对汹涌而来的学潮设法加以监控和平息;(3)反击学潮背后中共政治攻势,以化解这场突如其来的政治危机。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掌握着强大国家机器、占据统治地位的国民政府在这三个方面的应对都未能获致其预想的结果,相反,一个看似偶然的突发性事件演变成了南京政府的一场严重政治灾难。

  关于沈崇事件,以往学术界多从学运史、青运史的角度解读,对国民政府如何应对和处理事件,似还缺乏系统的研究(注:

对沈崇事件和抗暴运动论述较好的有,金冲及:

《转折年代:

中国的1947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汪朝光:

《中华民国史》第3编第5卷《反战运动与反美运动》,中华书局2000年版;邵维正主编:

《战略防御转守为攻》(《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长编》第1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胥佩兰:

《沈崇事件和全国抗暴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廖风德:

《学潮与战后中国政治》,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版;沙健孙:

《论抗暴运动》,《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期;王国华:

《沈崇事件始末》,《北京文史资料》第51辑,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李凌:

《从“一二一”到抗议美军暴行运动》,《北京党史》1997年第3期。

),本文的论述,拟侧重这一方面。

  一、当局对事件的关注与对策

  强奸案发生后,北平市警察局会同美方宪兵经过调查、询问和讯问,查明沈崇确实受到伤害,皮尔逊强奸情况属实。

随后,皮尔逊交由美方看押。

这样处理的依据是1943年6月9日中美双方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第1条:

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注: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册,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612页。

)。

北平市警察局的处置是依照中美双方处理类似案件的常规进行的,即会同美方将案情基本查清后,将肇事者交给美方拘押和审讯,最后结果如何,则只能取决于美方。

  事件发生后,警方曾打算封锁消息,北平市警察局长汤永咸打电话给国民党中央社,让通知各报不要报道这一事件。

但是,各报并未按警察局的意旨办事。

12月26日,《世界日报》、《经世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新民报》都将事情捅了出来。

26日下午,北京大学的民主墙上也贴出了这条消息,消息随之传遍北平各高校,学生们开始酝酿各种抗议行动。

  在舆论的压力下,12月28日,北平市政府照会美国驻平海军陆战队司令官,提出严重抗议,并附备忘录一项,要求“对两名肇事美兵迅予实施军事审判,依法从重惩处,并从优赔偿被害人之损失”等,美军当局口头答复,“照会各节俟审判完竣罪案成立后,当可全部接受,并深致歉忱”。

(注:

《北平市政府致外交部代电》(1947年1月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以下简称“外档”),“驻华美军肇事(沈崇案)”之一,卷号:

1822—3。

《中华民国史》第3编第5卷第586页说是北平市府于27日向美方提出严重抗议,但据上引代电及其他有关史料,此日期应为28日。

)29日,北平市政府将上述“抗议书”、“备忘录”及美方之答复转发各高校(注:

《北平市政府公文》(1946年12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抗议美军驻华暴行运动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抗暴运动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88页。

另见《北平市府分函各大学,说明向美军抗议经过》,1946年12月30日(天津)《大公报》,第1张第2版。

),并由中央社交各媒体予以公布。

  事件发生后,中共地下党开始以北大为重点在各高校中串联,贴出揭露事件的墙报,并随着群众情绪的高涨,将事件引向要求美军撤离中国和反对支持内战、揭露政府奴性软弱的方面。

30日,北平各主要高校学生数千人上街游行,并到北平行辕请愿。

其后,运动迅速蔓延到全国各大中城市。

  对中共在各地发动学生反美反政府,国民党情报人员已有所掌握。

  北平:

“各大学共党分子煽动‘反抗美军暴行案’游行……并拟打击美军,捣毁美军车辆,造成北平反美惨案,作为全国反美运动之张本。

”(注:

《中统关于北平学运的情报》(1946年12月3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以下简称“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上海:

“在中共及民盟有计划组织之下,上海学生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现已正式成立,据中共梅益谈称:

此次抗暴联合会准备长期活动,在美军未退出中国前决不停止。

”(注:

《中统关于上海学运的情报》(1947年1月9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南京:

中央大学等校学生1月2、3日进行的“反美”、“反政府”游行,“该校教职员居于策动者有农学院系主任梁希及金善宝二人(民盟)”。

“学生方面策动游行最力者为郑其耀(共党)、郭亨衢(民盟)、武联珠(共党)等三人。

”(注:

《教育部致中央大学吴校长等密电》(1947年1月16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杭州:

“据报,浙江大学学生六百余人,艺专四十余人,杭高、杭师、高商四百余人,共一千三百余人,于元月1日下午1时,由浙大学生自治会全体共党及民盟分子领导”,发动反美反内战示威。

(注:

《中统关于浙大等校学运的情报》(1947年1月6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广州:

中山大学学生1月4、6日的抗议游行活动“纯为中共所策动”,“内幕主持人为李文耀、罗广良(中共)等”。

(注:

《中统关于中山大学抗暴学潮的情报》(1947年1月11、14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官方情报提到的还有重庆、成都、昆明、武汉、天津等城市。

  由于中共及其他进步力量的策动,到1947年1月10日,反美运动波及14个省26个城市,其中18个城市发生了罢课、游行(注:

《北平学委抗暴运动总结》,北京市档案馆编:

《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以下简称《北平学生运动》),光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69页。

),总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

其中有许多言论是直接针对政府的,已经远远超出了沈崇事件本身的范围。

  随沈崇案汹汹而起的学潮,以及各地所发现的中共明里暗里的鼓动,引起了国民党最高当局的关注,蒋介石很早就介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

  1946年12月30日,“长公子经国晋谒,公当就北平学潮事有所指示,以其将于明日偕同新疆籍国民大会代表飞平一行也”(注:

《事略稿本》,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以下简称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19卷。

)。

31日,蒋“晚宴马歇尔特使,盖为其生日贺也。

继对共党藉美军污辱北大女生案所激起各地之学潮,研究弭平办法。

”(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19卷。

)同日,蒋介石发表《三十六年元旦告全国同胞广播词》,告诫青年不要“对环境过于敏感,对现实过于苛求,对自身缺乏定力”,被“别有作用的政客野心家所煽惑”,流于偏激,“彷徨于烦闷愤慨之中”,“消耗于空洞无当的政治斗争之内”。

(注:

《主席广播词》,1947年1月1日《中央日报》,第2版。

)从中显然可以看出,蒋介石对正在勃兴的学潮有讽劝之意。

  1947年1月1日,蒋打电报给北平市长何思源,要求查明此案。

(注:

未见蒋电原稿。

1947年1月2日《何思源致蒋介石电稿》谓:

“限即到。

南京国民政府主席蒋钧鉴:

子东侍宙电奉悉。

遵查美兵污辱中国女生案,经警察局查明……谨电请鉴核。

”可知1月1日蒋曾电何思源查询此事。

见《北平市政府有关沈崇事件来往函电选编》(以下简称《市府函电》),《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1期。

)1月2日,何思源复电蒋介石,将向美方抗议、美方答复、学生游行情况向蒋报告。

并报告有中共在其中发动:

“又查此次事件发生后,奸党即利用机会,在各大学煽动,作扩大反美运动。

当即联络党、团、军各方面,商讨处理办法,期使事件不致扩大”,“以期打破奸党阴谋”。

(注:

《何思源致蒋介石电稿》、《何思源致国民政府、行政院等代电稿》,《市府函电》,《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1期。

  实际上,中、美档案和当时的报刊反映出,蒋在2日全天的活动,均与此事件有关:

“接见王世杰、朱家骅两部长,诘问处理学潮事,盖北平各校近因美兵奸污北大女生,引起学潮,共党正藉之掀起反美运动,京沪杭各地学生受其蛊惑,日来亦有进行示威之举,其标语传单诬蔑政府、侮辱美军及中伤中美感情,正无所不用其极也。

”(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20卷。

)同日上午,他召见前北大代理校长、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对此不幸事件有所垂询”。

下午,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谒蒋主席,谈话集中于北平美军强奸女生事件”。

(注:

《关于美兵暴行案,司徒谒蒋主席商谈》,1947年1月4日(天津)《大公报》,第1张第2版。

)司徒雷登称:

“因听闻美军驻华北陆战队当局在从中国方面获取所谓北平强奸案的有关调查情况时遇到了困难,我亲自将此事告知了委员长,他马上下令北平地方当局加速调查并使陆战队可以即时获得调查的一切有关情况。

”(注:

"TheAmbassadorinChina(Stuart)totheSecretaryofState",January8,1947,ForeignRelationsoftheUnitedStates,1947,Vol.7,TheFarEastChina(以下简为FRUS,1947,Vol.7)(Washington:

UnitedState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72),p.13.)随后,蒋又“往视马歇尔特使疾,并谈及学生对美军示威事”(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20卷。

)。

  1月3日,蒋介石在“晚课后,接见美国海军陆战队何华德司令,何氏盖应马歇尔特使电召,来京就北平美兵肇事案有所报告,并晋谒公陈达华北美军现状也”(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20卷。

)。

1月4日上午,蒋介石再次召见外交部长王世杰、教育部长朱家骅,“查询处理学潮办法,因共党……掀起之各地学潮尚未戢止,当经决定处理原则:

一、对共党扰乱我后方社会,应指明其叛国害民之罪恶;二、中美国交与关系,不能以美兵个人罪行,而妨碍破坏;三、统一我内部之言论与行动。

”(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20卷。

)蒋介石的方针,显然不是局限于沈崇一案本身的处理,而是着眼于国统区的安定和国民党与美国关系的维护,这是符合南京政府的战略利益和政治需要的。

  据此,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月4日训令教育部及各地军政机关,负责控御各地学生对北平沈崇事件的抗议行动,电称:

“此事为该犯事美兵之私人行为,犯事者自应受法律制裁。

至中美两国间之友谊,自不应因此而受损害,任何人亦不应以此种私人行为为借口,而有损侮我友邦或友邦人民之行动。

各学校当局及地方行政机关,务各本此旨,负责劝导,遇有可能越轨行为,并应负责阻止为要。

除分电各省市政府外,合亟令仰遵照并转饬遵照,此令,院长:

宋子文。

”(注:

《行政院训令教育部》(1947年1月4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4。

)次日,各报均登载了此电。

1月4日,行政院还电令北平市政府切实防止对美军和美国驻华机构驻地的冲击,“无论集会或游行,均不得在各该区域内举行及通过。

仰即饬军警预行防范制止。

”(注:

《行政院致北平市政府电》(1947年1月4日),《市府函电》,《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1期。

  蒋介石花了近一周的时间,直接处理此事,可见此事对蒋所构成的困扰和冲击。

据蒋的侍从记载,1月4日,“日来,公以政客枭张,青年幼稚,共党猖獗,致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纪纲紊乱,社会纷扰,辄思有以使其彻底觉悟与绳纠者,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5日下午,蒋“与夫人游汤山途中,念茫茫国事,来日大艰,不胜薄冰深渊之感也”。

“是日,公自记‘上周反省录’曰:

……三、美军奸淫女生,以致激起学潮,此所不及防者也。

”(注:

《事略稿本》,蒋档•文物图书,档号:

060100,第220卷。

  国民政府外交部、教育部是参与事件处理的两个主要部门,其大致分工为:

外交部负责与美方协调与交涉,教育部负责平息国内学潮。

  关于维护对美邦交方面,外交部在1946年12月30、31日连发两电给北平市政府,指出此案“尚待迅速妥善解决,免致事态扩大,影响中美友谊”,要求北平市政府“迅将此案经过委办交涉详情电复为荷”。

(注:

《外交部致北平市政府电》(1946年12月30、31日),《市府函电》,《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1期。

)31日,外交部长王世杰又致电北大校长胡适,询问“奸污中国女生案究竟真相如何?

有无强奸情形?

盼即密示”。

当得知胡适拟作为沈崇监护人之一出庭时,他又电胡适意图阻止:

“报载兄对美兵案准备出庭作证,未知确否?

美方刻正羞愤同深,兄之地位或未便如此。

”(注:

《王世杰致胡适电》(1946年12月31日)、《季泽晋致胡适电》(1947年1月9日),《胡适档案中有关沈崇事件来往函电选》(以下简称《胡适函电》),《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2期。

)同日及稍后的1月2、6日,外交部又多次致电该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季泽晋,要求就近与北平市政府及美军当局密取联络,会同办理此案。

(注:

《季泽晋致外交部》(1946年12月31日)、《外交部致季泽晋》(1947年1月2、6日),外档,卷号:

1822—3。

  1947年1月2日,外交部急电驻美大使顾维钧及驻纽约张总领事,指示对美方做解释工作,电称:

沈崇案“各地学生颇有游行示威者,但各校多数学生率不赞成,主动者多系中共及反政府分子,意欲促使美军离华。

政府方面已由教育部长分电各大学劝告学生,告以美军在华助我抗战,功绩甚著,不可将一二美兵私人不法行为看作中美间问题,不可受人煽动,损害两国友谊。

请以最适当方法,使美国政府及社会了解。

”王世杰在电稿旁边亲笔批示:

“此电提前发急电。

”(注:

《外交部致华盛顿顾大使、纽约张总领事》(1947年1月2日),外档,卷号:

1822—3。

)外交部更多的是担心不要因此而得罪了美国人。

对平息因学潮造成的混乱,王世杰似乎显得较为积极,他说,事件发生后,“各学校左派分子发动反美运动,南京亦有游行。

某校学生于游行时入美使馆,有极端侮辱美国人之语言。

朱骝先(即朱家骅——引者)复不肯以教育部长资格作任何纠正之表示。

予乃商由行政院发表一通令纠正之。

”(注: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6册,1947年1月4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版。

  南京学生2日下午到美国驻华大使馆附近游行后,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到美国大使馆,“对带有广泛的反美色彩的游行深表关切,并称,已发布指示切实防止对美官方机构或私人住所的冲击”。

1月3日,外交部长王世杰的机要秘书到美驻华公使巴特沃斯(国民政府外交文件中译为“巴德华”)的寓所,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1月6日下午,“当巴特沃斯因另一事情与中国外交部长会晤时,部长自己提起了学生游行问题,并对此类游行的发生表示遗憾与不悦,并指出就他本人所知,有相当多的学生拒绝参与具有如此明显反美色彩的游行”(注:

"TheAmbassadorinChina(Stuart)totheSecretaryofState",January8,1947,FRUS,1947,Vol.7,p.13.)。

1月7日,中国驻美大使馆参事崔(疑系崔存璘——引者)又通过电话向美国国务院远东司中国科科长表示,“他已从本国政府处得到指示,知会国务院,中国当局对学生游行要求美军陆战队撤出中国一事深表遗憾。

并称,新闻界对事件作了完全歪曲的报道,许多学生强烈反对游行,而参与游行的学生显然是被某些不负责任的人所煽动,这些人有意破坏中美两国政府间的最大利益。

据崔先生说,教育部已对中国各学校发布指示,提醒学生应多想想美国给予中国的慷慨援助,而不要为个别美军士兵所参与的单独事件困惑……他称,中国政府极其担心美国公众把学生的诉求视为代表了中国的民意。

”(注:

"MemorandumbytheChiefoftheDivisionofChineseAffairs(Ringwalt)ofaTelephoneConversationwiththeCounseloroftheChineseEmbassy(Tsui)",January7,1947,FRUS,1947,Vol.7,pp.12—13.)2月13日,蒋介石在对美国报业访华团谈话时又解释说:

“最近之反美运动,乃共产党所制造者。

”(注:

潘振球主编: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47年1—3月)》,台北,“国史馆”1996年版,第541页。

  根据现存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等史料,朱家骅似乎并不似前面王世杰所批评的那样消极。

1946年12月31日,教育部即向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大专院校分别发出电令,要求各地加强防范,即各地教育厅局、各大学在复电中提到的所谓“亥世电”。

如致北大校长胡适、清华校长梅贻琦、北平师院袁院长、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徐院长的电报,称沈案“系违警刑事案件,自应听由法律解决。

现闻有人假此鼓动风潮,未免太无意识,贻笑中外,应速设法劝阻,并整饬风纪为要。

”1月4日,根据蒋介石和行政院的指令,教育部向各地又分别发出“子支电”。

如致胡适、梅贻琦的电报,通报了上海、南京的学运,“查系有人鼓动反政府及反美运动”,提请该两校首脑“注意防范,并希设法抗议,有所表示,以正观听,并劝导学生严守秩序,安心学业”。

(注:

《国民党政府教育部致胡适、梅贻琦等(电)》、《朱家骅致胡适(电,抄件)》、《国民党政府教育部致胡适、梅贻琦(电)》,《胡适来往书信选》下,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6—158页。

)另一方面,朱家骅也在力争对罪犯的惩处,31日晚上,朱会见司徒雷登,“告以沈崇系出名门,地点情景天时决不类和奸”,提请他对“中国人方面证据必须尽量注意”。

1947年1月1日,朱家骅又致电胡适,询问:

“女生案实情如何,据闻该女生原与美军相识,究竟如何”,要求尽速查明报教育部。

几天后再电胡适,告以“此间对沈女士颇有不利之传说,我皆不信……沈万不可离平,否则只有一面证据,不可收拾,受害人证据与法律观点必须彻底弄清,并不可延长时日”。

(注:

《朱家骅致胡适》(1947年1月1、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全宗号:

301,卷号:

149—1。

  对教育部的“亥世”、“子支”两电,各地均有回复,以重庆大学校长的复电为例,该电称:

“教育部钧鉴,两奉密电,嘱劝阻学生游行,严防煽动、逾轨各节,当经译转渝区各校遵办。

”(注:

《重庆大学校长张洪沅致朱家骅代电》(1947年1月9日),及北平、天津、广州、成都、杭州、开封、镇江、青岛、台北等地致教育部的复电,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4。

)1月14日,教育部又主动要求中统局向其提供有关学潮的情报:

“密,中央调查统计局:

据报此次京沪一部分学生为北平美兵事件游行系由中共策动,希设法搜获此项证据,惠予送部以便办理为荷,教育部。

”(注:

《教育部致中央调查统计局代电》(1947年1月14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教育部具体负责处理学运的部门为陈绍贤任主任的训育委员会,这是教育部内负责控制学生思想、行为的部门(各校相应设有训导长、训导员),各地、各方关于学运、学生动态的情报都汇总到训委会,朱家骅的有关批复、复函一般也由训委会草拟后发出。

  对于如何平息和对付学潮,一些相关部门也提出了若干建议。

1月11日,首都警察厅长韩文焕在呈教育部等部门的报告中提出,除了警宪部门的侦查防范之外,“切盼政府、学校当局及党团方面注意下述各项设施,以防学潮之再起”。

包括:

(1)政府须将北平美军事件调查处理经过从速公开宣布,并阐明政府立场,及学校青年应持之态度,并严切诰诫勿再有其他越轨行动。

(2)各学校党团工作应设法加强,予一般思想纯正之青年学生以正确领导,并对反动分子以有力之打击与镇压,使其无法抬头。

(3)教育当局应特别注意选拔各校训导人员,对学生自治会设法掌握或限制其活动。

(4)对一般思想左倾及行动反常之教职员、学生,学校当局应利用寒假期间设法将其解聘及除名。

(5)学校当局应随时设法撕毁散贴校内之反政府、反美之宣传文件,并侦查其幕后主持人,向治安机关报告,并一面鼓励大多数思想纯正之青年,在校内创办各种壁报刊社等为正面之宣传,并予以经济上之补助,使在思想上起领导作用。

(6)学校中之康乐活动,当局应特别注意提倡,对生活之指导,尤须加强并多注意其福利设施,以诱导学生行动入于正轨,得不致为反动分子所利用。

  教育部在收到这份报告后,颇为重视,即于18日将之作为教育部的指示摘要批转给了南京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等校。

(注:

《首都警察厅长韩文焕关于破坏反美运动专报》(1947年1月11日),二档,全宗号:

5

(2),案卷号:

1535。

  二、当局应对事件的具体措施

  由于事件本身的复杂性,由于官方或站在官方一边的人物在看法和处理上的不尽一致,由于对手严密的组织与灵活的策略,由于美国人有其自身的利益和逻辑,也由于南京当局漠视平民权益、欺内惧外,因此,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表现得并不得力,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在总体上,与蒋介石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有相当距离的。

  一是对于强奸女大学生一案是否成立的问题,当时媒体披露的官方言论足以招致公众反感。

  如12月27日国民党在北大的头面人物、北大训导长陈雪屏在答复学生代表询问时,竟说:

“该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学生,同学何必如此铺张。

”(注:

《北京大学训导长陈雪屏的谬论》,1946年12月28日《经世日报》,转引自《抗暴运动资料》,第490页。

)又说:

“晚上为什么还要去看电影?

看电影为什么不坐车?

”似乎不是北大学生就可以不闻不问,发生了强奸案,不是怪罪犯,而怪晚上不该出去。

“铺张”一词贬义也很明显。

又如28日中央社和时闻社的“沈女士似系良家女子”,“美兵是否与沈女士认识须加以调查”,“沈系在影院和美兵搭过话”等含义暧昧的报道,贬低了受害者的人格。

  尤其是国民党在大学的一些职业学生非正式散布的一些言论更让公众觉得难以置信:

“北大各院今晨发现有‘情报网’壁报一种,谓此次强奸事件系延安方面所施行之苦肉计,派其‘八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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