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进修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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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进修医制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进修医制度》

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院进修期间和本院职工一样,积极参加正常业务工作和学习。

进修期间必须服从医务科统一安排。

进修报到后,要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医疗事故、注意医疗纠纷防范、预防院内感染、严格规范消毒隔离、病历书写规范、疫情报告及时等。

进修期间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为病人服务。

担任住院医师工作,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参加病区医师值班。

按照《医院规范病历书写要求》书写病历,在进修第一个月完成大病历书写3份,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检查确认合格后转写住院誌。

进修期间如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按医院规定处予一定金额的罚款;出现丙级病历,予以终止进修。

从轮转科室出科时,由进修科室出具出科考评表。

进修结束时,依据出科考评表出具进修鉴定。

进修期间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者,必须持原单位证明,递交请假报告由所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医务处批准方可离院,时间不超过一周,返院后到医务科销假。

如休假超过一周,不能获得进修结业证书。

进修结束填写自我鉴定表一份交至医务处,进修人员离院前要持“进修人员离院通知单”到有关科室办妥手续后按时离院(最迟不超过3天),宿舍钥匙不能转让,必须交公寓楼管理员,否则不予进修鉴定。

第二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按照卫生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院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张静波(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组员:

奚庆仓(工会副主席)吴国安(所长助理)

张卫芳(党办主任)xx(保卫处处长)陈春生(保卫处副处长)岳文涛(科研处主任)刘兰英(总务处处长)张志强(总务处副处长)王才跃(基建处处长)田建(人事处处长)王丽娟(护理部主任)崔玉森(门诊部主任)谭红莲(所办副主任)朱文慧(团委书记)李云(宣传办副主任)曹建(信息中心主任)王敬萍(医务处副主任)赵泽钢(医务处副主任)刘海燕(医务处副处长)王建国(医学工程部主任)吕凤桐(服务公司副经理)刘政斌(服务公司副经理)赵家棣(服务公司副经理)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我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升我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水平,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我院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筑牢“防火墙”工程基础。

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教育培训。

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推进我院“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重点工程项目

(一)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

以提高我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步规范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提高医院火灾防御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要指定消防管理人,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严格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组织建立我院志愿消防队,制定扑救初起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熟悉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或控制。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要有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接受相关培训,职工要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的要求。

(二)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季节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紧抓住我院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改善我院消防安全环境。

1.重要消防保卫工作。

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医院要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完成重要保卫工作。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卫生局以及消防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摸清工作底数,消除火灾隐患,夯实我院消防安全基础。

202x年要重点排查治理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

3.火灾隐患隐患挂账督办工作。

建立我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归口职能部门对火灾隐患实行挂账督办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项目。

建立健全我院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扩大宣传,加大投入。

充分利用我院报刊、网络、电子屏等载体,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营造我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有利氛围。

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全面提高我院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以及引导疏散的能力。

医院的各级领导都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单位要分批组织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和内部职工参加培训,普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岗位消防安全意识,对于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防火岗位的员工,必须做到依法持证上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项目实施规划

(一)基础建设阶段(202x年)

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单位年底前要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我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整治彩钢板临建设施;对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使我院在202x年年底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

(二)深化推进阶段(202x年)

落实我院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我院年度重大消防保卫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

巩固建设成果,继续推进我院“防火墙”工作

(三)全面落实阶段(202x年)

全部完成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显著提高我院火灾防御能力;全部完成我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各项重大消防保卫任务;通过我院消防安全状况与信用等级评定。

四、项目评估考核

(一)年度考核。

按照卫生局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我院年度考核工作。

(二)达标验收。

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后,向通州区消防支队申报验收。

(三)总结。

及时总结各阶段工作,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护士进修须知本文由:

安贞医院预约挂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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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护士进修须知

尊敬的进修同志,为了使您了解我院的进修管理规定,以保障您在我院进修期间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特制定了以下进修须知,望您认真阅读。

1.进修人员接到我院通知,请按时到护理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2.进修人员如申请进修监护室,请自带拖鞋和听诊器。

3.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

4.进修期间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进修科室的安排。

5.进修期间如出现差错、纠纷、投诉等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6.为确保进修质量,我院不接受在读大专、成人自学高考及在进修期间参加职称考试或其它考试的护士。

7.进修护士须满足以下条件,我院方可接收:

(1)必须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及护理理论。

(2)在进修相关科室工作3年以上。

(3)申请进修手术室、监护室的护士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护理理论及技能。

8.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不得请假和休探亲假。

(2)为保证护理安全,减少因旅途劳累带来的睡眠休息不充足,避免出现医疗事故隐患,且为确保进修人员安全,进修期间不得随意离院。

(3)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假,必要时应由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得到允许,方可外出。

(4)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

(5)遇特殊情况按我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办理。

9.进修人员不得自行调换科室与专业。

10.进修人员不得把病房公物带回宿舍使用,违反此规定者,按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11.进修费用收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12.进修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医疗器械、物品,应按规定比例赔偿。

13.进修人员医药费自理,进修结束后回本院办理相关费用报销事宜。

14.进修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的夜班费、营养费及接触x线等补助由原单位解决。

15.进修结束时,按规定时间办理结业手续,不得提前办理。

进修半年并合格者,给予进修鉴定表及结业证书。

不满半年者,只有鉴定表、没有结业证书。

进修的最后一周持转知单到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办理结业证书时带上1寸照片1张及10元钱。

16.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我院有权终止该同志进修。

阅读后请签字:

安贞医院护理部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由:

安贞医院预约挂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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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二、全院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1)当事人立即报告医院领导,由领导负责现场调查并提供消毒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用202x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4)医院内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由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行政只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医院内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由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事情经过与采取的有效处理措施以及预防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一并汇总并写出最后的总结报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7)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五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

青年基金专项课题实施方案

(202x年8月修订)

医院目前35岁以下青年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50%左右,是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生力军,而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更是医院的希望与未来。

因此,为了加速青年人才的培养,给更多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促进医院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和医疗质量的不断提升,特设立我院青年基金专项课题。

一、总则

(一)青年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经费拨款,暂定每年10万元,视开展情况酌情增减。

(二)团委负责接收各项计划的申报材料,及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科技处负责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和跟踪管理。

二、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质,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年龄未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本院职工。

三、青年基金专项课题

(一)目的。

通过重点资助扶持,促进青年学术骨干的快速成长。

(二)课题申请:

1、每年第

二、三季度集中受理课题的申请。

申请者需向院团委提交纸质版《青年基金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为临床医学、医技、护理相关专业;

(2)符合医学伦理学原则;

(3)所报课题未曾获得过其他经费资助(包括院内中青年学科骨干培养专项课题);

(4)申报青年所在科室能够给予支持;

(5)有未完成课题等不良记录者或有在研院内课题者不得申报;(6)课题资助经费不多于1万元每项。

(7)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

(三)课题评审。

课题的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

初审由申请青年所在科室、团委和科技处共同负责,复审由青年学委会负责。

(四)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课题立项后,需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和批准的经费填写《青年基金专项课题任务书》,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2、课题批准后,需签署《青年基金专项课题责任书》(简称《责任书》),经所在科室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回团委一份,另一份由课题负责人本人存档。

3、医院鼓励课题组在研究中不断进行创新,但涉及改变计划、研究内容及中止计划等情况时,课题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科室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团委及科技处备案,待青年学委会审批后生效。

4、课题进行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须填写《青年基金专项课题年度进展报告》(简称《年度进展报告》)并经所在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团委及科技处各一份。

5、因故延期完成课题者,需填写课题延期报告,经青年学委会同意后执行。

原则上课题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

6、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课题,可建议中止、撤销,但须经团委审查后报青年学委会批准。

7、对不按时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收回划拨的余款。

8、对课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课题无法继续进行的,将划拨的余款收回院科研经费中。

9、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收回剩余经费转至院科研经费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院级课题。

(五)财务管理。

1、青年基金专项课题经费由财务处按项目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科技处和财务处的监督下,课题负责人按计划自主支配使用,任何科室、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经费采取滚动式支持,第一年经费支持金额不超过总经费的60%,如第一年课题进度考核不合格者将停拨下一年度经费。

2、院级青年基金专项课题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进行,如需修改预算应提前向团委和科技处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预算表中不能明确表达的内容需另附说明。

3、课题负责人应主动接受监督与管理;做好资金使用记录,尽可能节约使用;每项支出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后,科技处主任签章。

500元以上支出须事先请示科技处批准,凡千元以上支出需经主管院长批准。

4、课题经费不支付学术会议的会务及差旅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人员津贴费及交通费用;不提取管理费。

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收回剩余经费转至院科研经费中。

5、准予结题的院级课题,其结存经费可保留二年,作为项目申报成果、论文版面费等支出或转入其他相关课题中。

(六)结题与奖惩

1、课题结束后,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北京妇产医院青年基金专项课题结题报告》和《北京妇产医院青年基金专项课题结题总结》,并附《原始实验记录本》、研究成果及科研课题财务决算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存档。

2、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青年基金专项”资助课题和课题编号。

如果取得知识产权,所有权应归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3、课题研究成果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

4、对随意中止、撤销、不执行课题计划、不能完成课题等现象,团委和科技处有权通知财务处停止付款,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课题;已拨经费的余额退还青年人才基金;对于特殊因素影响课题完成者,需由课题负责人向青年学委会提出详细说明,经批准后可免于处罚。

四、跟踪培养

为深入做好接受资助青年完成资助项目后的培养工作,院团委建立受资助人员跟踪培养档案,跟踪培养期一般为三年。

对培养效果显著、成绩优秀的青年将根据需要择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强培养,推荐申报更高层次课题、推荐参加人才表彰评选等。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团委202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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