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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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介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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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介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殳权转
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獗权
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
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
此地块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平方米。
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建设覆盖积率V
2.建设覆盖率<35%
3.建设间距:
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层数:
高层
5.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投资服务方式
2-1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
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
项目公司100%殳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
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殳权收购后。
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
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贝U按转让价的1%
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支付方式:
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
股权,在支付项目
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
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
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
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
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赧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
完毕。
若此项乂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勺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
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
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勺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
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20XX年7月15日签于上海
篇二:
公司转让协议(中介)
公司股权转让受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整体收购甲方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先决条件
1、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转让所持有甲方
共100%勺股权
2、甲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工商税务正常,银行信用良好无贷款及不良贷款记录。
且甲方法定代表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书面声明及保证
3、甲方保证对其各自持有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自主权,保证该股权没有担保、质押,保证不会被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承
担买方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二、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甲方所有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一切保证和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本协议生效后,将形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
并有足够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保证所受让的公司不会以原公司名义用于任何违法犯罪之事,保证股权及税务、银行手续变更完善,不对甲方造成影响。
(3)、乙方在受让甲方全部股权之后,所产生的工商、税务、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
再承担任何形式责任。
三、转让费
1、甲乙双方经协商:
本次甲方公司转让费为RM耿写:
元。
2、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应首付给甲方元RMB大写:
元。
(2)、税务变更办理完结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RMBk写:
元。
四、变更
1、乙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税务、银行变更手续,在此变更过程中,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变更。
2、乙方承担本次股权变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在前期经营中存在的历史遗留I可题及在遗留I可题中所广生的费用(设备、残障金、工会经费;税务补税、罚款、补交房产税、注册资本印花税等除外)
五、违约责任
1、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费,在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三天内未履行单次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外,有权收回变更的权利;
(2)、在税务变更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及时在三天内完成应付款,超过七天未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所有费用外,有权收回已变更的所有证件的所有权。
2、本协议双方签字既生效,生效后若甲方不同意转让公司,既视为违约,违约赔偿按第6条进行,乙方在签署了本协议后,若不再受让转让方公司,既视为放弃购买,甲方
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确定了本次转让价,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转让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加价或变更本协议或撤销本协议。
4、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赔偿违约金。
5、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
6、遵守协议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7、本协议双方须对用于本次股权变更而使用的原始材料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挪作
他用及透露,否则守约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追究刑事责任及保留起诉权利。
8、甲方未做到将转让公司存在的工商、税务、银行问
题全面披露,因此而给乙方造成变更难度加大、超出变更费
用预算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问题。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与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各方均
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修改、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修改、补充部分以及协议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篇三: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朱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齐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淮安元认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70%勺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淮安元认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70%殳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
乙方同意以税后价70%勺股权c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
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
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
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
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70%勺股权享有完全的
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殳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
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乂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二)如以邮政速递(EMS形式递交通知及其他文函,则收件局收寄后的第3日为收件日期。
篇四: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曰在签订: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住所: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住所: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在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万元,注册号为;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3.转让方有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
受让方,受让方
有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该等股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表述如下含义:
“目标股权”
“股权转让基准日”
“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协议的约定转让给受让方的目标
公司漆股权及其所附带之所有权益。
指20XX年9月30日
指目标公司在转让方及受让方配合下获得由登记
机关基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新签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之日。
“过渡期间”指股权转让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的期间。
指第二条所规定的,现由转让方所持有、并按照本
本协议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不应视为对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本协议引用有关条款时,除非另有规定,该等条款应指本协议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股权转让
根据本协议,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股权即目标股权
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权,该股权所附属的相关股东权益、义务也一并转让。
自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即持有
目标公司%的股
权,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并不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义务。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理解并同意,以年月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转
让方向
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万元)。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
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的股权转让款。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受让方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
的前提条件为:
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和存续的公司,拥
有完全的民事行
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转让方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取得了其共有人同意本协议项下转
让目标股权的有效书面文件或决议。
转让方已经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转让方转让其所持目标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目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依据中国法律、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权转让作出了一致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的决议。
受让方同意就上述项和项事宜,已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协商一致,如其他股东不同意本次目标股权转让则视为转让方违约。
转让方承诺向受让方提供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
执照、财务报表等所有财务资料、相关资质证明)是真实、全面的。
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和虚假;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五条中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依然真实、完整
和准确,未出现违反该等保证和承诺的情形。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全面、真实地披露了所有与目标
公司有关的、现
有的及有证据证明将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纠纷、行政处罚。
第五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转让方特作下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确认下列各项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转让方系目标公司%股权的合法投资主体,转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判决。
(2)转让方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并使该股权转让后,受让方能有效登记为该股权的股东,已向其权利机关取得了一切所需取得的批准、授权及承诺,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已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根据本协议进行的该股权转让行为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目标公司的现有公司章程、组织文件或目标公司业已签订有约束力的其他协议或文件;也不违反对目标公司现行适用的政府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判决。
(4)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文件、会计帐册、相关证照、投资状况、营业及资产负债状况的报表和资料,均是准确的、真实的、完整的。
(5)本协议项下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该股权不存在任何留置权、抵押权或优先购买权或附有任何第三方权益的限制或影响,转让方对该转让的股权拥有独立的、排他性的处置权。
(6)除已向受让方披露的情况外,至本合同签署时止,目标公司不存在隐瞒在任何法院、仲裁部门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案件。
上述转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受让方完成目标股权转让后继续并持续有效。
受让方特作下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确认下列各项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受让方具有签订本合同、参与本合同所涉股权交易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能力和内部授权。
本合同构成受让方合法、有效、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2)受让方支付转让方的该股份转让款合法,不存在此款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上述受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受让方完成目标股权转让后继续并持续有效。
第六条转让方的其他义务
除了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外,转让方还对受让方
承担下列义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止,转让方
不得直接进行或同意、
要求目标公司进行下列行为,除非得到股权转让协议书
许可或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
为目标公司设定、延展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但
现有的抵押、
其他担保到期后因主债务未能清偿而经原被担保人同
意再以相同条
件续期者除外)或权利限制,或增加任何已有的担保负
担,包括但
不限于增加担保金额;
在未得到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非正常
的经营方式或
进行不正常的交易,导致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比,目标
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出现实质性恶化;或从事任何可能导致
其财务状况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活动;
签订任何可能对目标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合同
或作出任何该等性质的资金、资产或财务安排;
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签署同意股权转让的相关决议
外,未经受让方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签署任何公司组织性文件;
安排目标公司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购买或处置任何资
产;
除非正常业务运作需要,出售、转让、出租、许可、赠与、出让或
低价处理目标公司的任何业务、股份或债券、财产或资
产的全部或
任何部份;
导致目标公司故意违反其任何重大合同义务或法律法
规;
就有关目标公司的任何重大诉讼、索赔、债权等权利
请求或争议作
出妥协、和解、免除、撤销、终止或权利放弃;
向任何目标公司股东以任何方式宣派、派付任何红利;
变更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性质;或变更已向受让方
披露过的目标
公司的业务或业务程序,除非该等变更系因法律要求而必须进行;
与任何人士订立任何聘用或顾问协议,修改对其员工
或顾问的现有
聘用条件;
修改目标公司应付给其董事的酬劳或奖金的规定,或新订立任何有
关董事的服务协议或变更任何董事的服务协议;
修改任何借贷文件或借贷安排;
部分或全部免除、放弃、解除或削减其任何债权或者
权利,但其正
常经营过程中发生者除外。
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促成目标公司董事会改组,原在目标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由转让方委派人员担任的董事应全体立即向目标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附件中所列明的目
标公司的债务为准。
在该等债务之外,目标公司无任何负债及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欠款、连带责任、违约责任、政府部门的罚款等)。
若目标公司存在附件之外的债务及或有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