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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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4篇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4年)

根据《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自2021年至2024年,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三个一批”措施,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系统。

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原则;

(三)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行业作风教育。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院工作的始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XX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

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

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2.以D风引领行业作风。

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xx干部自觉带头,以D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

充分运用好开展XX教育的有利契机,以XX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3.开展专题学习。

医疗机构根据此次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和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确定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学习教育,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带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4.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医疗机构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二)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5.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6.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医疗机构以本单位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防范机制,遏制“红包”行为。

7.细化明确“红包”内容。

明确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因医务人员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赠予(给予)其财物均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8.完善纠治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

9.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

10.多措并举防控“红包”。

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加强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重点场所的监管措施,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11.严禁收取回扣。

医疗机构应当与相关医药企业着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从业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12.严守招采纪律。

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1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

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加强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监管,对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1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从业人员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上报经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查实收受回扣的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附件),盟市、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要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

由xx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四)发挥示范效应,开展典型带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逐步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

要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推荐优秀样本医院。

(五)强化监管措施,严肃处罚问责。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

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

工作方案

根据XX卫健委关于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部署,为全面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和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要求

按照XX各级部门对行风管理工作的要求,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持续净化医德医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提升医院满意度。

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医院行风管理体系,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惩处。

二、时间与范围

行动时间:

2022年xx月至2024年12月。

参与人员:

全院全员。

三、行动具体措施

(一)动员宣传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官网平台、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专项行动,使医院全体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知晓此次专项行动。

在门诊大厅或官方网站公开公布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举报途径,用于广泛征集相关线索。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积极开晨自查自纠.2022年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1、强化xx行风工作的领导。

强化各党支部建设,利用xx的契机,以xx引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

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以党风引领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行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助推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行风管理组织。

医院党委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风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承办人,由院纪委牵头,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附后),落实纠治“红包”、回扣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医院建立健全行风工作体系。

3、建立并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登记制度,畅通并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调查处理、处置上报工作制度,建立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建立药品耗材监测管理制度,建立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行风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宣传教育,组织医院全员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

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同时,选树先进个人,宣扬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效应,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

(三)持续整改提升。

2022年一2024年,配合上级部门抽查,做好问题线索处理的整改提升、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XX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党对行风工作的领导,以“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久推进行业作风和廉洁从业建设,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围绕影响优抚对象轮养和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提升优抚对象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至2024年,通过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要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顶风作案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树立“精医厚德,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要严肃惩处、移送线索,牢记“立足优抚,服务社会”的宗旨。

健全完善医院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提高院内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切实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2年1月底前)依据市卫健委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整治阶段(2022年2月-2024年6月)

按照“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

2022年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业作风建设新途径,持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筑牢行风建设“防火墙”。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

切实加强党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以党风引导行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示范作用,带领群众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医务、护理、药剂、器械、医保等相关部室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崇尚高尚医德、自觉抵制“红包”、回扣诱惑,切实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二)强化廉洁从医和法纪教育

1.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

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认真学习“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采取形式多样、有的放矢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使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融入执业活动中、救死扶伤工作中。

2.做到法纪专题教育全覆盖。

组织《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法纪的学习,牢固树立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养成。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学习教育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对全院在职在岗人员、实习生等开展医德医风和法纪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内容知晓率要达到100%,行风教育全覆盖。

3.强化警示教育效用。

要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全年召开1-2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营造讲纪律、守底线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将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行风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所在科室讲授1次廉洁警示案例课,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的特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院纪委要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4.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

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

实时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三)严肃查处“红包”问题

1.落实查纠责任。

落实好查纠收受“红包”行为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收受“红包”行为的行风案件,立即启动查纠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建立上缴登记制度,以书面形式明确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沟通规定或制度,在门诊大厅及各住院楼大厅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XX市卫健委和本院的举报电话。

2.严格明确“红包”范围。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均应认定为收受“红包”。

凡被查实有以上行为一种情形,按照收受“红包”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的“红包”,及时主动退还的、存入患者帐号或上缴的,属于未收“红包”,应予表扬,并落实好上缴登记制度。

3.铲除“红包”产生空间。

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要发挥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知晓或告示的作用,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增加医疗资源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挤压送收“红包”的空间。

4.落实“红包”防控措施。

健全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大力营造崇尚高尚医德医风的氛围。

采取明查暗访、调查患者满意度、媒体监督、投诉受理、电话、邮箱举报等办法,加大对本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科室、重要场所设立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加强查访力度,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打击回扣行为

1.严防各类及变相形式回扣。

严禁所有工作人员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工作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各类人员要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或洽谈业务,恪守交往底线,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

2.严守各项招采规定。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采购政策,认真落实内控制度和规定。

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规定,严肃招标采购纪律。

在省、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杜绝“线下”采购。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

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细化管理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的管控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监督到位,不能出现“真空”状况。

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三合理”为抓手,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严格规范开展处方、高值耗材点评工作,对用量金额大的药品耗材进行预警,及时采用“削高峰”“熔断”等手段开展监控。

健全完善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机制,对用量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要根据行为性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进一步细化完善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接待医药代表应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在诊室、检查室、病区办公区域等的醒目位置张贴医药代表不得进入医院推销药品器械等提示语,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快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行贿者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点位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建立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新媒体、传统媒体、社会监督等立体信息反馈体系,搜集相关线索,铲除“红包”回扣滋生的土壤、或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具体组织实施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上报通报信息、工作进展,加强案件督办。

(二)健全行风管理架构。

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承办人,担任医院行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建立行风办,形成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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