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ocx
《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砼用砂、石检测
作业指导书
哈尔滨市龙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
持有人:
普通砼用砂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取样
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以小型工具运输的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样。
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最小取样重量。
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然后用分料器或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
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堆成厚度20mm圆饼,然后沿相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四等份取其对角的两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小取样数量见表1。
试验项目
最小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表观密度
2600
堆积密度
5000
含泥量
4400
泥块含量
10000
有机物含量
2000
三、技术指标
1、砂颗粒级配区
级配区及累计筛余(%)
I区
II区
III区
筛孔尺寸(mm)
10
0
0
0
5
10-0
10-0
10-0
35-5
25-0
15-0
65-35
50-10
25-0
85-71
70-41
40-16
95-80
92-70
85-55
100-90
100-90
100-90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含泥量
10mm550g110℃500g5mm1g650g110℃10kg
3L110℃5mm50mm10kg
1100g110℃400g150mm1.25mm0.08mm1.25mm0.08mm0.08mm0.08mm110℃
3000g110℃1.25mm400g200g150m0.63mm110℃
5mm500g5、结果评定:
(1)若试样上部的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则试样的有机质含量鉴定合格。
如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则应将该试样(包括上部溶液)倒入烧杯中放在温度为60~70℃的水浴锅中加热2~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色。
(2)如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色,则应按下法进一步试验:
取试样一份,用3%的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杂物,再用清水淘洗干净,至试样用比色法试验时溶液的颜色颜色浅于标准色,然后用洗除有机质的末洗除的试样分别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配制两种水泥砂浆,测定28天的抗压强度,如未经洗除的砂的砂浆强度与洗除有机质后的砂的砂浆强度比,一低于时,则此砂可以采用。
(五)试验结束后,应检查水源、电源是否关闭;应极时清理试验用具及试验现场。
(六)整理试验数据。
经审核员初审无误后出具试验报告。
(七)普通混凝土用砂的常规试验周期为4天。
试验后的残样留置7天(从试验报告出具完毕后算起)。
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
JGJ52-2006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取样: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
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1中最少取样重量,需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
(三)技术指标
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级配情况
公称粒级(mm)
累计筛余按重量计(%)
筛孔尺寸(圆孔筛)(mm)
10
16
20
25
40
50
63
80
连续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
-
-
-
5-16
95-100
90-100
30-60
0-10
0
-
-
-
-
-
-
5-20
95-100
90-100
40-70
-
0-10
0
-
-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
-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
5-40
-
95-100
75-90
-
30-65
-
-
0-5
0
-
-
单粒级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
-
-
-
-
95-100
-
85-100
-
-
0-10
0
-
-
-
20-40
-
-
95-100
-
80-100
-
-
0-10
0
-
-
-
-
-
95-100
-
-
75-100
45-75
-
0-10
0
40-80
-
-
-
-
95---100
-
-
70-100
-
30-60
0-100
以下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kg)表1-1
试验项目
最大粒径(mm)
10
16
20
25
40
63
筛分析
10
15
20
20
30
40
60
表观密度
8
8
8
8
12
16
24
堆积密度
40
40
40
40
80
80
120
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泥块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针片状含量
4
8
8
20
40
-
2、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试验项目
针、片状含量按重量计(%)
≤15
≤25
含泥量按重量计(%)
≤
≤
泥块含量按重量计(%)
≤
≤
(四)常规试验步骤:
(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
2、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试验筛:
100、80、63、50、40、、25、20、16、10、5和的圆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2)天平或案秤:
精确至试样量的%左右。
(3)烘箱:
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4)浅盘。
3、试样制备:
试验前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略重于本试验所规定的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4、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过筛,当每号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值时,应将该号筛上的筛余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到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时为止;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重量(精确至试样总重量的%)。
在筛上所有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5、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1)由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计算得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至%;
(2)每号筛计算得出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筛筛号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相加,精确至1%;
(3)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二、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
不宜用于最大粒径超过40mm的碎石或卵石。
2、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天平:
称量5000g,感量5g。
(2)广口瓶:
1000ml磨口,并带玻璃片
(3)试验筛:
孔径为5mm
(4)烘箱:
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5)毛巾、刷子等。
3、试样制备:
试验前,将样品筛去5mm以下的颗粒,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2000g,洗刷干净后分成两份备用。
4、表观密度试验所需的试样最少重量表2-1
最大粒径(mm)
10
16
20
40
63
80
试样最少重量(kg)
2
2
2
3
4
6
6
5、试验步骤:
(1)按表2-1规定的数量称取试样;
(2)将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覆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3)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饮用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迅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
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取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量;(3)将瓶中的试样倒入浅盘中,放在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4)将瓶洗净,得新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份后称重。
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精确到10kg/m3):
ρ=([m0/m0+m2-m1]-at)×1000(kg/m3)
式中:
m0:
试样的烘干重量;(g)
m1:
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g);
m2:
水、瓶和玻璃片总重(g);
at:
考虑称量时的水温对水相对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不同水温下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温度修正系数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at
水温℃
21
22
23
24
25
at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结果之差超过20kg/m3时,可取四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三、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的碎石或卵石堆积密度。
2、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案秤:
称量50kg,感量50g,及称量100kg,感量100g各一台
(2)容量筒:
金属制,其规格见表3-1
(3)烘箱:
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4)平头铁锹
容量筒的规格要求表3-1
碎石或卵石的最大粒径(mm)
容量筒容积(L)
容量筒规格(mm)
筒壁厚度(mm)
内径
净高
10、16、20、25
10
208
294
2
、40
20
294
294
3
63、80
30
360
294
4
3、试样制备:
试验前,取重量约等于表1-1所规定的试样放入浅盘,在100~110℃的烘箱中烘干,也可摊在清洁的地面上风干,拌匀后分成两份备用。
4、试验步骤:
取试样一份,置于平整干净的地板(或铁板)上,用平头铁锹铲起试样,使石子自由落入容量筒内。
此时,从铁锹的齐口至容量筒上口的距离应保持为50mm左右。
装满容量筒并除去凸出筒口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取试样和容量筒共重。
试验结果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ρl=(m2-m1)/V×1000(kg/m3)
式中:
m1:
容量筒的重量(kg)
m2:
容量筒和试样总重(kg)
V:
容量筒容积(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四、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
2、试验应采用的仪器设备:
(1)案秤:
称量10kg,感量10g。
对最大粒径小于15mm的碎石或卵石应用称量为5kg感量为5g的天平;
(2)烘箱:
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3)试验筛:
孔径为及筛各一个;
(4)容器:
容积约10L的瓷盘或金属盒;
(5)浅盘。
3、试样制备:
试验前,将来样用四分法缩分至表4-1所规定的量(注意防止细粉丢失),并置于温度为100~110℃的烘箱内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分成两份备用。
含泥量试验所需的试样最小重量4-1
最大粒径(mm)
10
16
20
25
40
63
80
试样量不少于(kg)
2
2
6
6
10
10
20
20
4、试验步骤:
取试样一份置于容器中摊平,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石子表面约150mm;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较粗颗粒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于水中。
缓缓地将浑浊液倒入及的套筛上筛放置上面),滤去小于的颗粒。
试验前筛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大于的颗粒丢失。
再次加水于容器中,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用水冲洗剩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筛放在水中来回摇动,(使水面略高出筛内颗粒)以充分洗除小于的颗粒。
然后将两只筛上剩留在筛上的颗粒和筒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于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试样的重量。
5、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ωC=(m0-m1)/m0×100(%)
式中:
m0:
试验前的烘干试样重量(g)
m1:
试验后的烘干试样重量(g)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试验方法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泥块的含量。
2、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天平:
称量5000g,感量5g
(2)烘箱:
温度控制在100~110℃
(3)试验筛:
孔径为及5mm各一个
(4)案秤:
称量20kg,感量20g;称量10kg,感量10g
(5)洗石用的容器及烘干用的浅盘等
3、试样制备:
试验前,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大于表4-1所示的量,缩分应注意防止所含粘土块被压碎。
缩分后的试样在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分为两份备用。
4、试验步骤:
筛去5mm以下颗粒称重;将试样在容器中摊平,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
24h后把水放出,用手碾压泥块,再把试样放在2.5mm筛上,摇动淘洗,直至水清澈为止。
将筛上的试样小心地从筛里取出,装入浅盘后,置于温度为100~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后称重。
5、泥块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ωC,l=(m1-m2)/m1×100(%)
式中:
:
ωC,l:
泥块含量(%)
m1:
5mm筛筛余量(g)
m2:
试验后的干燥试样重量(g)
取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7、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近似地测定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2、本试验应采有下列仪器设备:
(1)针状规准仪和片状规准仪,或游标卡尺;
(2)天平:
称量2kg,感量2g
(3)案称:
称量10kg,感量10g
(4)试验筛:
孔径分别为5、10、20、25、、40、63、80mm,根据需要选用
(5)卡尺
3、试样制备:
试验前,将来样在室内风干至表面干燥,用四分法缩分至表6-1规定的数量称量,然后筛分成表6-2所规定的粒级备用。
针、片状试验所需的试样最少重量表6-1
最大粒径(mm)
10
16
20
25
40以上
试样最少重量(kg)
1
2
3
5
10
针、片状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规准仪孔宽或间距表6-2
粒级(mm)
5~10
10~16
16~20
20~25
25~
~40
片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孔宽(mm)
3
9
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mm)
18
54
4、试验步骤:
按表6-2所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鉴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间距者,为针状颗粒。
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粒径大于40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鉴定其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6-3的规定。
称量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重量。
大于40mm粒级颗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6-3
粒级(mm)
40~63
63~80
鉴定片状颗粒的卡口宽度(mm)
鉴定针状颗粒的卡口宽度(mm)
5、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的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ωp=(m1/m0)×100(%)
式中:
m1: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重量(g)
m0:
试样总重量(g)
8、碎石或卵石的压碎值指标试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抵抗压碎的能力,以间接地推测其相应的强度。
、压碎值指标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压力试验机——荷载300KN;
2)、压碎值指标测定仪;
3)、秤——称量5Kg,感量5g;
4)、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为10.0mm和20.0mm的方孔筛各一只。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标准试样一律采用公称粒级为~20.0mm的颗粒,并在风干状态下进行试验。
8.3.2、对多种岩石组成的卵石,当其公称粒径大于20.0mm颗粒的岩石矿物成分与~20.0mm粒级有显着差异时,应将大于20.0mm的颗粒应经人工破碎后,筛取~20.0mm标准粒级另外进行压碎值指标试验。
8.3.3、将缩分后的样品先筛除试样中公称粒径10.0mm以下及20.0mm以上的粒径,再用针状和片状规准仪剔除针状和片状颗粒,然后称取每份3kg的试样3份备用。
、压碎值指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8.4.1、置圆筒于底盘上,取试样一份,分二层装入圆筒。
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垫放一直径为10mm的圆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
第二层颠实后,试样表面距盘底的高度应控制为100mm左右。
8.4.2、整平筒内试样表面,把加压头装好(注意应使加压头保持平正),放到试验机上在160~300s内均匀地加荷到200kN,稳定5s,然后卸荷,取出测定筒。
倒出筒中的试样并称其质量(m0),用公称直径为2.50mm的方孔筛筛除被压碎的细粒,称其剩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m1).
、碎石或卵石的压碎值指标δa,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式中
a——压碎值指标(%);
——试样的质量(g);
——压碎试验后筛余的试样质量(g)。
多种岩石组成的卵石,应对公称粒径20.0mm以下和20.0mm以上的标准粒级(~20.0mm)分别进行检验,则其总的压碎值指标
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a——总的压碎值指标(%);
a1、a2——公称粒径20.0mm以下和20.0mm以上两粒级的颗粒含量百分率;
、
——两粒级以标准粒级试验的分计压碎值指标(%).
以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压碎指标测定值。
(五)、试验结束后,应检查水源、电源是否关闭;应极时清理试验用具及试验现场。
(六)整理试验数据。
经审核员初审无误后出具试验报告。
(七)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的常规试验周期为4天。
试验后的残样留置7天(从试验报告出具完毕后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