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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学者H·沃尔波尔有句名言:

“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简·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造了一部部描写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这些喜剧犹如生活的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一些人的愚蠢、盲目和自负。

而对我感触颇深的是《傲慢与偏见》——题记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

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

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

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读完这部名著后,我便不由自主为伊丽莎白和达西结成伉俪感到衷心的祝贺,也为书中两个傻人哄堂大笑,同时也陷入了沉思。

书中的确有两个滑稽人物。

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会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私人财产、与贝内特太太截然不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虚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之中。

他到朗伯恩,准备施恩式地娶贝内特家的一个女儿为妻,借以“弥补”将来继承财产对其一家造成的损失。

贝内特太太一听大喜,于是两个蠢人上演了一出喜剧。

奥斯丁的讽刺技术真是了得!

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后来恰恰他娶了伊丽莎白。

而伊丽莎白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做了达西夫人。

更可笑的是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嫁给达西,先跑来威吓伊丽莎白,又去训诫达西,殊不知她这趟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消息。

反而却是贝内特夫人最后被证明是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是多么令人惊讶呀!

《傲慢与偏见》,它通过对四件婚事的对比,明确地告诉读者“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也含蓄地通过描述几人的性情,告诉大家不能太过傲慢也不可对他人持有偏见,更怀着作者对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讽刺。

尾声——

总而言之,《傲慢与偏见》这样一部作品:

在这部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因而它对人性有最透彻的理解。

它对人物形象的千姿百态描述得恰如其分,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第一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

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第二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情节又再度呈现,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看了书后又去找碟看。

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的爱恨情愁总能让我很清楚的想到本书的题目。

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小说的主线又是他们爱情发展的绊脚石,故事围绕他们的相知相识相恋一直发展下去。

我就从他们的爱情方面来谈谈这部小说吧。

书的作者是英格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这位仅活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女子是个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

也可能受到这个原因影响,她作品的写作范围只是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就像她自己生活的圈子一样,并多以女主人公为主要角色,也同她本人以及亲友当中的中产阶级淑女一样,总之她的文章总离不开她生活的影子。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

《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

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

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

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

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

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

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

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

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

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

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

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

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

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

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

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第三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作文】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奥斯汀的一部长篇小说。

它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

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

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

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

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

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

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

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

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

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

“骄傲之心人皆有之。

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

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第四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

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

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

“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

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

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

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

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

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

‘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

夏洛克没错。

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

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

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

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

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

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

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

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第五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

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

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

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

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

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

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

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

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

作者似乎热衷于对生活环境是否影响个人成长、个人品质如何在劣境中坚守等问题进行剖析,她的笔触总是很辛辣见底,离不开衣食住行,也赞美真爱的思想交流;恋人们必须正视现实洁身自爱,但是没有从相处中日久生情、有共同语言的那种显然也不合适。

不激进,她看似略微矛盾的表述,却比别的女性文学更接地气。

如果曾经被粗制滥造的言情搞得迷失方向,正可以借简奥斯汀的作品来洗脑重生。

细读慢品傲慢与偏见的字里行间,有高贵的坚韧,也有邂逅的惊喜。

或许作者想说的是,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也不懦弱,美好的情感永远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第六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

”——摘自《傲慢与偏见》

因为班主任布置的经典小说的任务,我拿起了一直放在书架上的那本“外国名著”。

——但是我并不喜欢。

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名著里并不会有现在言情小说里的轰轰烈烈,所以我一直对于名著有些抵抗。

我也不知是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让我觉得其他小说也理应如此。

但是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就有些惊讶,它并不像是其他小说一样开头就开始叙述感情线——也许是现在感情线主流小说的原因吧。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语言非常精练,在故事方面有很大的空间,给人一个无限的遐想空间。

若真用漂亮的词语来形容,我便要说:

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让我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里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随时随地沉迷于其中。

我能选择这本小说,应当是因为里面的爱情故事。

当今的社会,有太多美好、不美好的故事了,所以当我每次觉得社会冷漠,并没有我想的那么温暖的时候,我就会寄情与网络上的言情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真心觉得——当初的想法错了。

这个世上的事情,总要是看自己用什么角度去看的。

在这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里,和我当初看的文章大相径庭。

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

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

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不同的文体风格让我感受了不同的样子,如同一位叫做伊丽莎白的女孩所追求的一样——面包、玫瑰。

若两者不可得兼,舍玫瑰而取面包者也。

有的时候,这才是现实,即使我们还不能理解,但是终有一天会面临压力。

可是心中追求爱、追求美的欲望却不会停滞。

书中的平等。

《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我们回归眼下,期待能看到更多发展的雏鹰。

“根据我的书本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因为我们很少有人不因为自己的某种品质或者其它什么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不管这种品质是存在于真实中,还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

虚荣和傲慢尽管常被用作同义词,实际上却是两回事。

一个人可能傲慢但不虚荣,傲慢是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则是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自己。

【第七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

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

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

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

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

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

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

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

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

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

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

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

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

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

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

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

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

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

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

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

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

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

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第八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镜子说:

“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

镜子不会说谎。

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

“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

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

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

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

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

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

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

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

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

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

《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

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

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

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

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

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

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

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

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

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

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

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

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

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

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

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

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

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

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

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字【第一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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