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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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完整版
编号:
TQC/K833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完整版
Inthecollectivemanagement,inordertogivefullplaytotheenthusiasmandinitiative,formacollectiveforceandestablishasystemthatconformstothemarketrules,managementprinciples,andfullyembodiesthemodernmoralconceptsandbehaviornorms.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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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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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章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合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能充分体现现代化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对企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即形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发挥重要的作用。
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的作用。
通过对人施加和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问题,从而可降低事故率,确保生产的安全。
196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就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作为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一。
《安全生产法》从两个方面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范规:
一是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即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许进入操作岗位。
在实行“三级教育”时,只要符合“三新”条件都必须进行教育培训。
“三新”的条件是:
①新入厂的从业人员;②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③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大,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4)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内部的改革,优化组合、产品调整、工艺更新,必然会有岗位、工种的改变。
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安全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
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一样。
(5)复工教育
是指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的(包括三个月)和工伤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及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相同。
(6)复训教育
复训教育的对象是特种作业人员。
劳动部门将定期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凡复审合格的将发给复审合格操作证书,复审不合格的,禁止继续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7)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教育实际上就是每年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再教育。
许多工伤事故表明,生产工人安全教育隔了一段较长时间后对安全生产会逐渐淡薄,因此,必须通过全员复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8)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
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
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篇2:
建筑施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制度
1.总则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机构
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公司各业务系统和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成立教育领导小组。
3.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4.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培训需求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提供的培训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讨论批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3)培训中心依照公司年底教育、培训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月、季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未纳入公司培训计划的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
5.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员工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水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6.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3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7.培训考核与评价
(1)公司的各类培训要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培训目的。
(2)公司集中办班的培训,组织者要建立考勤记录,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或写出办班小结。
(3)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培训情况检查表》。
对培训效果采取合格率百分比的方法进行统计,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8.记录
(1)公司各业务系统负责编制本系统业务人员名册,并填写《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保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本部门组织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劳资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人员名册,填写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操作人员《特殊工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关键岗位人员在备注中注明;保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培训记录。
(3)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填写、保存内部办班及外送培训的相关记录。
9.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
机关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机关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干部学习教育时间,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每周一或国家法定假日收假第一天例会为政治理论学习日,每周三为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日,每周五为党员干部学习日。
(1)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学习资料由政秘科按照年度学习计划、中、省、市和办党组有关安排部署要求搜集,并做出安排,由主持例会的县级干部主持,政秘科负责记录。
例会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自觉关闭手机,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政秘科负责干部学习的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业务知识学习制度
制定学习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实施,每周三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方式以业务科室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学习资料由科长负责搜集。
要有记录、有评比、有总结。
确保干部履责所需业务能力。
(3)党员学习制度
每周五下午为党员学习活动时间,党员学习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
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组和党总支的统一安排,制定党员年度学习计划,搜集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和宗旨意识学习教育,保障全体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长、中、短期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人防机关长、中、短期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学历要达到大学本科以上,能熟练掌握人防业务知识。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专业、方式和时间由办党组决定。
学历教育结合长期学习计划统筹安排,一般不允许脱产,可通过成人自考、函授、电大学习等方式进行;业务学习根据相关部门安排,选择中、短期学习。
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要填写《延安市领导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教育培训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
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日时间参加有关社会化教育培训项目,也要进行报批。
县级干部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调训的,要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科级以上干部培训要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未纳入培训计划的,须填写《延安市市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审批表》,提前15天向市委组织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
单位安排的教育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年度预算,按规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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