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480356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2.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docx

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内容提要:

依法带兵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由之路,但有些基层单位的现实情况距依法带兵的客观要求甚远。

本文将从依带兵的主体出发,分析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从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执法等五个方面入手,着重解决依法带兵中存在的几个普遍问题,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带兵氛围,推动依法带兵的进程,希望本文对基层带兵人提高依法带兵的素质有所启迪。

正文:

依法治军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重要方针,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

依法治军说到底就是依法带兵。

坚持依法带兵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客观要求,也是研究解决新时期带兵问题,大力加强和改进部队管理工作的基本途径。

一、新时期依法带兵的现状

(一)带兵人法律素质低弱,阻碍了依法带兵的进程

前不久,对某团的调查发现,对100名官兵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结果不及格的37人中,干部竟有32人,占86.5%。

调查还发现,许多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某部干部冯某,虽然参加过部队普法学习,但由于态度不端正,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少得可怜。

他因贪污公款被军事法院审判时泪流满面地说:

“我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是平时不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的结果,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军队系统还有个军事法院。

带兵人法律素质低也容易挫伤战士的学习、训练、工作的积极性。

例如,某团有一名战士,入伍前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因入伍不能履行合同,被合伙人起诉。

人民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部队,要求战士出庭应诉。

连队干部却大为不解,地方法院怎么能管我们部队的人呢?

于是当场把传票撕了。

后来,地方法院在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作了缺席判决,结果给这个战士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以上的一组组数据,一个个事实都给我们带兵人敲响了警钟。

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各样的法律相继出台。

就部队现实而言,近些年来相继出台了《兵役法》、《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等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现大大加强了依法从严治军的力度,经过两个五年普法教育,部队官兵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仍与部队建设和依法带兵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带兵人法律观念淡化,增加了依法带兵的难度

当前部队有些带兵人不能自觉遵守法律,不能依法带兵、用法育人,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罚带兵,打骂污辱战士,侵占士兵利益和合法权益。

这种种违法现象究其原因:

一是,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差,观念淡薄,不了解法律规定的人的行为界限,失去对自己行为的控制,以致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有些带兵人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学法积极性不高。

他们认为,抓法制教育是领导和业务部门的事,学法主要是战士的事,自己只要抓好管理,学多学少无所谓。

另外,缺乏对干部学法的监督考核机制,也是造成一些干部不重视法律在带兵中作用的原因之一。

有些部队机关,普法考核重兵轻官,讲评时只讲战士、不讲干部,加上评选先进连队和先进个人很少与普法情况挂钩,所以有的干部便认为法制教育是软指标,在这上面费功夫划不来。

三是,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片面,正常的法律教育得不到落实,导致士兵不懂法人数增多,增加了部队管理的难度。

据有的单位反映,按计划是一天的教育时间,常常却是教育搞半天,其它时间被农副业生产、打扫卫生等工作挤占。

有的授课干部讲法制课只是念念条文,对一些常识性的法律理论问题说不清、道不明。

有些干部发什么材料念什么材料,常常使被教育者产生厌烦情绪,影响教育质量。

同时,个别干部凭“经验”管理,私立“土政策”,与所学知识背道而驰,使战士们产生学法没用的认识,影响了他们学法、用法积极性。

(三)带兵人执法不严,破坏了依法带兵的秩序

首先是干部收受战士钱物,不依法办事。

对带兵人的收礼现象,士兵中有这样的顺口溜:

“有错送点礼,批评也和气;探家送点礼,准假没问题;入党送点礼,标准就变低;只要送了礼,万事能如意;不怕干部不办事,就怕干部不收礼。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收了礼品,欠了人情,只有“投桃报李”,不顾党的原则、不顾军队的纪律,给予特殊照顾。

最后降低了干部的威信,破坏了部队的正常秩序。

其次是责任心不强,遇事不管。

对一些战士违反了条令条例的行为,如果后果不恶劣、影响不太大就姑息迁就、得过且过,不动真格的,特别是有些干部怕事情暴露影响到单位建设,对违法事件隐情不报,最后因小失大给部队建设留下了隐患。

如某部战士王某,在本连偷窃战友钱物被发现,连队怕这事影响年终评选先进连队,就没有深究。

后来,该战士仍恶习不改,到地方偷窃被抓获,给部队建设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最后是人情大于法,原则性不强。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商品交换原则不同程度地侵入军营,给依法带兵带来了不良影响。

在贯彻条令条例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有些带兵人对绝大多数人能严格要求,但对极少数与自己关系近、感情深的战士,却严不起来,往往偏宽、偏松,甚至放任自流。

这种在法律法规约束上搞双重标准,亲疏有别的做法,不仅使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在一些“关系兵”身上难以落实,而且严重伤害了大多数士兵的自尊心,产生心理不平衡,增加了带兵的难度。

二、新时期依法带兵需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认真学法,着重解决知识贫乏,胸中无法的问题

依法带兵,知法、懂法是前提。

基层带兵人中存在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知识贫乏,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

为此,一是要看清形势,提高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这里的法,一是特指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是指广义上的法律。

条令条例等军队法律法规,是军人生活、工作、训练和战斗行动的准则,是基层工作的法典,也是依法带兵的基本依据。

作为基层带兵人都应该熟悉它们、掌握它们,做到有法可依。

这也是带兵人的基本素质。

而广义上的法是每名公民都必须遵守的,作为军人也不例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军队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了,军队接触社会,接触群众的机会增多,交往日益频繁,涉法问题也随之增加,战士的家庭及其亲友的涉法问题也常常困扰部队的官兵……要处理好这些问题的根本前提也是知法,懂法。

所以我们更应该了解它们、掌握它们。

退一步讲,懂法也是解决后路问题的重要砝码。

现在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法律人才已成为社会紧俏人才,懂法律的转业干部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特别突出,倍受用人单位的信赖。

这些都说明了懂法的重要性。

二是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要把条令、条例的学习贯彻到一日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实践过程中去。

提倡学中用、用中学、学用结合,始终把执法和用法作为贯彻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如果学完法以后,再拿处分当“王牌”,再搞一些“土政策”来应付所遇到的问题,那么就失去了学法的真正目的。

(二)自觉守法,着重解决认识不清,表率作用不强的问题

坚持依法带兵,带兵人自觉守法是关键。

古人曰: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邓小平同志也说过:

“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

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来,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作风,就出不了战斗力”。

守法问题也一样,要实现依法带兵,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敢喊“向我看齐”,这样才能增强对士兵的感召力。

一是自觉守法克服与已无关的思想。

有干部认为自己懂法,是法的执行者,不可能犯法。

于是,只把守法当作战士的事,自己却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结果是小阴沟里翻船,东窗事发,沦为阶下囚。

二是带头贯彻法律做守法的模范。

现在的士兵文化程度较高,民主意识相对较强,他们对干部注重的是干部做得如何而不是说得怎样。

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士兵监督之下,对士兵的言行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干部要自觉用条令条例、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时时成为士兵的标杆和样板,要坚决纠正正人不正已、严人不严已的,知法犯法的问题。

正如人常说的:

“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就得先正已”,“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这些都说明带兵人以身作则、为人表率的重要性。

三是秉公办事,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少数干部不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原则性不强,处事不公、亲疏有别,收受士兵的钱物。

其结果必然是干部失去了威信,士兵失去了信心,部队失去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生明,廉生威。

干部必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官,踏踏实实做事,按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在士兵入党、考学、学技术等关系士兵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上实行办事公平,不寻私舞弊,不亲近疏远,对老乡、熟人、身边人员一视同仁,通过树立智政、廉政、勤政形象,赢得战士信任,尊敬和拥护。

(三)科学用法,着重解决观念淡薄,意识不强的问题

科学用法是依法带兵的基本出发点。

当前一些部队对条令条例落实不好,对法的运用不经常、不到位,法律观念淡薄,主要是不能科学用法所致。

因此要依法带兵必须提高科学用法的水平。

一是抓养成,坚持用条令条例规范“四个秩序”。

落实条令条例时,难在持久、贵在经常。

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建立起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一方面,要加强作风培养,严格用条令条例规范士兵的言行举止。

坚持从起居作息、穿衣戴帽、物品摆放等点滴抓起,把条令条例渗透到日常活动的始终,真正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条令条例办事,要对部属的日常行为举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培养整齐划一、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使战士在良好养成环境中自觉运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另一方面要注重训管结合,把落实条令条例渗透到各项训练之中。

要把经常性管理工作与严格训练有机结合起来,管中有训,训中有管,训管相长,在严格管理中求得最佳训练效益。

无论环境、天候、条件如何变化,都要严格按条令条例要求组织实施训练,强调在训练中落实条令条例。

二是依据条令条例、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些年,部队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总结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方法。

例如,北京军区某团政治处就针对新战士入伍前有过从事经济活动多的新特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纪教育,正确引导,帮助他们依法妥善处理遗留的经济纠纷,使这些战士割掉经济“尾巴”,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训练场,集中精力安心服役。

但由于对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清,对条令条例落实不到位,也产生了一些与部队法制建设和条令条例不相符的“土章程”,“土政策”,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偏离了正确的方向,破坏了部队的正常秩序。

(四)全面普法,着重解决战士不知法、不懂法的问题

全面普法是依法带兵的基础。

当前部队中不少战士违法犯罪,最主要原因是不知法、不懂法。

要把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就要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和加强士兵的社会主义法制意识。

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

只有掌握法规制度的精神实质,才能守法、用法。

为此,一要进行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

通过广播、板报、墙报,自办“普法周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全体士兵普及法律知识,回答学习中遇到的难点,交流战士们学法用法的体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在全体战士中培养法制意识。

例如,江西省军区某新兵营,把“小广播、小板报、小讲座、小讨论、小竞赛”活动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上,使法制教育以其活泼、新颖、简便的形式而富有魅力,深受新战士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进行正常的普法教育,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现在部队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已经结束,第三个五年普法刚刚开始,我们把要法规教育列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与部队中心工作和各项任务有机的结合起来。

首先,普法要及时。

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比较快,所以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普法工作就要加大力度,使内容不断更新,克服普法工作的滞后性。

其次是普法要有重点。

坚持紧密联系部队实际,重点普及《宪法》、《刑法》、《国防法》、《兵役法》、《共同条令》等等与军队有关的法律法规。

克服学习中的盲目性。

再次是普法要经常化。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只有使法制教育坚持经常,持之以恒,并把普法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使“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